沧桑的浪漫歌曲:国学商道:红红火火说“燧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9:55:26

大道国学者夏商先生曰:前文《国学商道:安居乐业说“有巢”》提到,我们今天要形成正确的历史观与世界观,要重新认识和发现中国文化,不但要打破五百年来西方精英文化技术实证思维的“洋迷信”,还要能够打破两千多年尊卑贵贱等级礼教的儒家精英文化“土迷信”,更还要能够打破最近四千年来私有制社会下形成的思维定势。虽然,即使按照现在西方技术实证思维的科学结论,人类社会也已经有至少两三百万年的进化史了。而且,人类社会发展初期,大约都经历了漫长的氏族公社时代,也就是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具体到中国,这种公有制社会的解体和私有制的奴隶社会形成,只是从夏朝“家天下”时代才开始的。但毕竟从那时起,我们已经在私有制社会文化体系里浸淫了四千多年了。这时,我们要再跨越私有制社会的惯性思维障碍,去放眼观察四千多年以前的“大公时代”历史,的确是有相当大的思维难度。

好在中华易理大道文化的民族集体记忆和传承,使我们还是能够比较容易地实现精神上的时空链接。所谓大道至简,一阴一阳而已。大道永恒,宇宙元气的质能守恒。宇宙自然“天人合一”的演化循环,只是物质能量存在形式的相互有无转换。有损必有益,有益必有损。有生于无,无生于有。欲求“有”,必先知“无”。欲“利己”,则必先知“利他”。气形于质,质化于气。这个能量信息阴阳转换气场,看不见摸不着,看似“无”但却是“有”。所以中国人常说的“气”,西方人很难理解,甚至会因不能“眼见为实”而认为是虚妄的不存在,这便是由于西方文化“二元化”思维的哲学缺陷所致。

显然,世间万物,由来便是宇宙大自然赐予所有生灵的公共财富。因而所有生灵平等享用这些公共财富,有利共用有福同享,这才是“天之道”,亦当是“道法自然”的“人之道”。“盘古开鸿蒙”,轻清上扬之气化为天,浑浊下沉之气凝于地,这实际上是在描述大公无私“人之道”的精神进化与堕落。所谓灵魂上天堂下地狱,亦便是人们冥冥之中的一丝感悟。我们今天返璞归真追寻古人古风,也便是在寻求现代化过程中灵魂堕落的自我救赎。

俗话说,安身才能立命,安居才能乐业。在远古时期,人们只能在山林洞穴中安身立命。但由于岩水渗漏阴冷潮湿和野兽猛禽的袭扰,人们甚至是居无定所,惶惶不可终日。从穴居走向巢居,从游居走向定居,这是人类从原始生活走向文明进化的时代跨越。在这个过程中,有巢氏应该算作中国房屋建筑行业的“开山始祖”,也是中国第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巢居的发明,使得人类走出山野丛林,向更广阔的世界自由移居安家迈出了决定性的第一步。这一步跨越的时代意义,丝毫不亚于人类从地球迈向太空的第一步。

但有巢氏在当时却并没有垄断这项首创的技术专利,更没有凭借这项技术牟取个人与小集团的私利。而是以“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公德精神和普世情怀,组织和指导万民建造“安乐窝”。也正因为此,中华民族在那个时代才获得了兴旺发展的巨大活力。后世的人们把这项“安居工程”时代创举统统记于有巢氏的名下,便是在时代感念和颂扬他的超然智慧与功德。

如果说有巢氏的巢居创造,只是改变了自然物的位置与组合形态,仅仅还是属于自然物理变化范畴的人工劳动。那么,接下来人类取火与用火的技术创造,则是跨进了实现自然物结构性质化学变化的门槛。这位继有巢氏之后的又一名伟大创造者,就是燧人氏。

燧人氏,又称“燧人”。远古人“茹毛饮血”,燧人氏钻木取火,教人熟食,是人工取火的发明者,使得人们不再依赖天然火取得火种。燧人氏“教民钻木取火”的事迹,在先秦以来的古籍中已有记载。《韩非子五蠹》上说:“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日燧人氏。”《尸子》上说:“ 燧人上观星辰,下察五木以为火。”《拾遗记》云:“遂明国有大树名遂,屈盘万顷。后有圣人,游至其国,有鸟啄树,粲然火出,圣人感焉,因用小枝钻火,号燧人氏。”《三坟》云:“燧人氏教人炮食,钻木取火,有传教之台,有结绳之政。”《尚书大传》云:“遂人为遂皇,伏羲为戏皇,神农为农皇也。遂人以火纪,火,太阳也。阳尊,故托遂皇于天。”这些关于燧人氏的传说,都反映了中国原始社会人们从利用自然火进化到人工取火的过程。燧人氏也因此成为以智慧、勇敢、毅力为人民造福的英雄,受到人们的世代敬仰和崇拜,并尊他为三皇之首,奉为“火祖”。
火的现象,自然界早就有了。火山爆发,会有火。打雷闪电的时候,树林里也会起火。可是原始人开始看到火,不会利用,反而怕得要命。后来偶尔捡到被火烧死的野兽,拿来一尝,味道挺香。经过多少次的试验,人们渐渐学会用火烧东西吃,并且想法子把火种保存下来,使它常年不灭。于是,火便同人们“吃”与“住”两大基本生存需要密切相关。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仅靠从天然火中取得火种已经远远满足不了人们对火的需求,于是人工取火势成必然。

“燧”字表示取火工具,现代一般指燧石,互相摩擦可以击出火星。“钻燧取火”,就是用一个木棒快速研钻另一木块生热最终而生出火种。“燧人氏”这个名字本身,也恰当地表述了钻木取火这一伟大发明。人工取火的发明结束了人类茹毛饮血的时代,开创了人类文明的新纪元。恩格斯说:“就世界的解放作用而言,摩擦生火还是超过了蒸汽机。因为摩擦生火第一次使得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后与动物界分开。”

燧人氏“教民钻木取火”后,大大拓展了人们的食物来源和食用途径,生存能力有了飞跃性的进步。此外,取火用火,也是人们自觉认识自然世界和利用自然的过程。在用火烧煮熟食的过程中,人们又逐渐发现了自然物经过火烧高温加工后,还会诸多的奇异变化。这便为陶器和矿物冶炼及铸造技术的发明,一步步打开了大门。

同时,用火取暖和照明,也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再从精神和心理层面来讲,人类对黑暗有着与生俱来的深深的恐怖。对黑暗的恐怖伴随着整个人类的历史,以至后来一切威胁人类的、腐朽的东西,都用黑暗来形容。所以,黑暗中我们都会不由自主地感到不安。人们在野外过夜时,总要设法点燃一堆篝火,而且篝火晚会是人们最喜爱的娱乐形式,其道理就在这里。

在汉语中,遂、隧、燧、邃这四个字同音,都与“贯通黑暗”意义相关。“火”、“活”、“红”、“华”这几个字也是近谐读音。按照音同义通的原则,“火”就是“活”,“活”就是“火”,在没有文字之前,两者没有区别,或区别很小。“火”与“活”不分的意思就是说,火是活命的基础,有火才能活命,要活命就离不开火。这也说明,我们的老祖宗对“燃烧着的火”和“生存活命”这两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历来就有着独特的认识。

中国古称华夏,今称中华,简称“华”。“华”的本字,上面有草字头,然后是“垂”字,象花叶下垂形,通“花”,本义指光圈外围的泛光。《说文》释“华”为“(木)荣”,这是华的引申义,指一切类似泛光的现象。凡从华之字,其中含有的华皆为泛光、散发之义。中华民族以“华”自称,即有荣光自豪之感。但“火”以木“生”,华光异彩,且“火”、“活”、“红”、“华”这几个字读音近谐,亦可见“火”与中华民族生龙活虎兴旺发达的文化渊源。中国人又崇尚红色为喜庆吉祥之色,中华国泰民安,个人事业与家庭生活都“红红火火”。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但似乎处处也都有“火”的影子。而这一切,又都始于燧人氏开启的光明指引。

燧人氏“教民钻木取火”,使人们有了可以人工创造和运用的温暖与光明,对远古人类的群体聚集和社会公共生活提供了有利条件,这也进一步孕育和强化人们的群居意识与集体主义思想。可以说,燧人氏“教民钻木取火”,就是中华民族的族群形成和中国“家文化”的最早开端。

据说,燧人氏不仅发明了“钻木取火”,还发明了“结绳记事”,为禽兽命名,立传教之台,兴交易之道。中国的师道之兴,就是从燧人氏开始。燧人氏还在昆仑山立木观察星象祭天,观察认识“天道”。因天道而受到启发,燧人氏始为山川百物命名,而有“地道”。然后,“识天文而化人文”,这就是“文化”和“人道”。燧人氏以风姓为人类命名,对人的婚姻交配有了血缘上的限制,使人与兽有了严格的区分。这是人类早期的伦理道德,也就是“人伦之道”。

由天道生地道,由天地之道而生人道,这便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天道观。天、地、人始于无名,成于有名。有名,则天地开明,人乃文明。中华悠悠文明史,即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纪元。

说到“搓绳技术”和“织女星”,就不能不提弇兹氏。

据说,弇兹氏的“织女”是中国远古时期的一位氏族部落女首领。后世人则追尊她为女帝,又称玄女、玄帝、王素、素女、须女、帝弇兹等。她在距今三万年前就发明了用树皮搓绳技术。她发明的绳索有三种:单股的绳称作“玄”,两股合成的称作“兹”,三股合成的称作“索”(又作素)。后来,燧人氏部落与弇兹氏部落结成部落联盟,始称燧人弇兹合雄氏。燧人氏晚期的分支几乎遍布中华大地,其中重要的族系有弇兹氏、婼氏、华氏、胥氏、华胥氏、赫胥氏、仇夷氏、雷泽氏、盘瓠氏等。这里最值得注意的一个分支,就是分布在陕西北洛河及渭河流域的华胥氏部落。因为从有巢氏时代到燧人氏时代,中华文明的上古历史,接下来就主要沿着华胥氏、女娲氏及伏羲氏这一线分支演进了。

我们今天回顾和解读燧人氏“教民钻木取火”这段古远历史,就是为了追寻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源头。回望祖先们的苍苍来路,更是为了看清我们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出路。燧人氏的勇敢探索与创新精神,是我们万代敬仰的历史丰碑。而他普教万民以利天下的“大公无私”和集体主义风范,则更是我们鼓舞和指引我们继续前进的精神路标。“民以食为天”,燧人氏“教民钻木取火”,是化“天之道”为“人之道”。任何的科技创新与发明,都是释放自然潜能的“双刃剑”。特别是时代性的重大技术发明,尤其是如此。人工取火用火,可以熟食取暖和照明,但同样可以纵火放火危害他人与社会。取其利而避其害,不专私而利天下,这正是燧人氏之大德大智所在。

或许,在那个“大公时代”,这些都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也是自不待言的基本伦理道德。否则,在那个时代,人们都得给燧人氏缴纳高额的“用火”专利费且不说,燧人氏要想抢掠谁剥削谁,那都是易如反掌的事。甚至,人们在那时也都会有“毒食品”之隐忧了。若果真如此,也便没有此后中华民族人丁兴旺“红红火火”的万年文明昌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