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的父母:中共中央追悼平反昭雪李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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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追悼平反昭雪李立三 

李立三(1899--1967)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新中国的创建者之一。原名李隆郅,曾用名李能至、李成、柏山、李明、李敏然等。湖南醴陵人。先后入渌江中学长郡中学广益中学。经罗章龙介绍,响应“二十八画生”征友声明,同毛泽东会见。广益中学毕业后,到护国军当兵。1919年9月赴法勤工俭学,在克鲁梭的史乃德钢铁厂当翻砂工,并积极参加留学生的爱国运动。 中文名: 李立三 别名: 李隆邦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湖南澧陵 出生日期: 1899-03 逝世日期: 1967-06 职业: 革命者 信仰: 共产主义

人物生平

  1921年春,李立三同赵世炎陈公培刘伯坚等酝酿建立共产主义同盟,组成劳动学会和勤工俭学学会,成立华工组合书记部,为华工谋福利。后与赵世炎、蔡和森等就建立了少年共产党取得一致意见。9~10月,参与蔡和森、陈毅等领导的留学生进驻里昂中法大学头斗争,被法国当局遣送回国。12月中旬,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回湖南,由中共湘区委员会派往安源路矿。   1922年,在安源创办平民学校和工人补习学校,发展党员,建立中共安源支部,并任书记。5月1日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成立,当选主任。7月,成立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兼任经理。9月14日,和刘少奇蒋先云等发动和领导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罢工胜利后,当选为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总主任。参与他建汉冶萍公司总工会。在安源从事我工人运动期间,常回醴陵县立中学、开元学校、县立女校宣传马克思主义,介绍工人运动情况。同年9月,陪同毛泽东来醴陵师范讲习所发表演说。   1923年3月,任中共武汉区委书记。次年1月,当选为国民党武汉区代表,出席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旋任中共上海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书记,同邓中夏刘华等创办工人补习学校,在小沙渡、杨树浦、吴淞等地成立工友俱乐部和工人进德会。   1925年1月,当选为中共“四大”代表。2月和邓中夏等领导上海日本纱厂的“二月罢工”。在抗议日本纱厂枪杀工人顾正红的斗争中,任上海市反帝大示威总指挥。“五卅惨案”发生后,当选为上海市总工会委员长。曾遭奉系军阀追捕。年底,与蔡和森等赴莫斯科出席共产国际第六次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的赤色职工国际会议。   1926年5月,在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任总工会组织部长,9月17日,任全国总工会驻汉办事处主任。   1927年1月3日、5日,武汉分别举行10万、30万人的反英、反奉系军阀示威大会,任大会总指挥。大会首次提出收回英租界口号。4月27日,出席在武汉召开的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取为中共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后任中共中央工人部长兼中华全国总工会党团干事会书记。6月,在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和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7月12日,中共中央成立临时政治局,李立三为5名常委之一。大革命失败后,在九江与谭平山、邓中夏研究当地军事政治形势后,向中共中央建议组织南昌起义,并任南昌起义中共前敌委员会委员、革命委员会委员和政治保卫处处长。南昌起义部队撤至潮汕突围后赴上海。中共“八七会议”改选李为政治局候补委员长。广州起义失败后,张太雷牺牲。12月18日李立三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赴香港重建广东省委,恢复党的工作,曾提出在广大农村实行武装割据,然后夺取广州的战略思想。   1928年6月,李立三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共第六次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委员、政治局候补委员和政治局常委候补委员,担任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   1928~1930年秋,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兼秘书长和宣传部长。在“六大”以后近两年时间内,和中共中央其他领导人一起贯彻执行“六大”决议,使全党工作取得很大进步。   1930年夏,受共产国际“左”倾错误理论和反右倾斗争影响,错误估计革命形势,于6月11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几省的首先胜利》决议案。对于中国革命形势、性质和任务等问题提出一整套“左”倾错误主张,要求全各地准备马上起义。不久定出组织全国中心城市武装起义和集中全国红军进攻中心城市的冒险主义计划,又将党、青年团、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合并为准备武装起义和各级行动委员会。这种“左”倾冒险主义错误被称为“立三路线”,曾使革命事业遭到重大损失。9月24日,瞿秋白周恩来回国召开中共六届三中全会,纠正“立三路线”的错误,结束了它在党中央的统治。李很快认识并检查错误,全会改选中央政治局,李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年底,李到莫斯科向共产国际汇报,接受远东局和共产国际对“立三路线”的批判,并作自我检查。李态度诚恳,得到共产国际执行委的赞许。   1932年,任中共中央驻共产国际代表兼中华全国总工会驻赤色职工国际代表。   1935年,任苏联国际工人出版社中文部主任,并主编《救国时报》,对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宣传党的民族统一战线方针作出了贡献。7月,出席共产国际“七大”。   1938年2月23日,因“日特嫌疑”被苏联内务部逮捕。   1939年11月4日,无罪释放,仍被共产国际停止党籍,便在莫斯科外国文学文籍出版局中文部担任校对,为翻译出版马克思主义著作作了大量工作。同时翻译文学作品《考验》、《俄罗斯人物》等书。李立三多次申请回国参加抗日战争,均遭苏联内务部拒绝。中共“七大”选举李立三为中央委员。   1946年元月,离苏回国,任军调部东北3人组成员、首席代表,同美蒋反动派发动内战阴谋作针锋相对的斗争。次年5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敌工部、城工部部长等职,争取滇军六十军起义,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和东北根据地的开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1948年8月1日,在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总工会常务副主席。1949年2月,出席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深刻检讨自己的历史错误。李任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筹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作组织准备工作。   1949年10月后,历任中共中央工委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委,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委员、劳动部部长兼党组书记,中央政策讨论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三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副部长。主持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在组织全国工人阶级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恢复国民经济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1954年回醴陵视察,并与中共醴陵县委座谈经济建设工作。   1956年9月23日,在党的“八大”会议上发言,对过去的错误进行了“总清算”,诚恳坦率解剖自己,进行自我批评,受到全会好评,并当选为中央委员。   1958年初,李率中共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部分干部下工厂调查研究,召开部分省市工交部长会议,提出干部参加生产,工人参加管理,领导干部、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管理工业的思想,据此撰写社论在《人民日报》发表。后毛泽东将其主要内容归纳为“两参一改三结合”,定为鞍钢宪法,为促进我国工业体制的民主化和科学管理作出重要贡献。 (主席左三)   1960年,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文化大革命”中,被诬为“老牌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里通外国分子”,受到残暴斗争。   1967年6月22日,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致死。   1980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召开追悼平反昭雪大会,认定李立三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工人运动杰出领导人之一。为纪念他的革命功勋,修复李立三故居,设陈列馆,展览其生平事迹。

担任职务

   1923年任中共武汉区委书记。   1924年任上海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   1925年任上海总工会委员长。   1926年任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组织部长。   1927年当选为第五届中共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中央工人部长。   1928年-1930年任中共中央常委兼秘书长、宣传部长等职。   1931年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成员兼中华全国总工会驻赤色职工国际代表、共产国际工人出版社中文部主任、《救国时报》主编。   1945年当选为第七届中共中央委员。   1946年历任军调部东北三人小组成员、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敌工部长、城工部长等职。   1948年任中共中央东北局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   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政务委员、劳动部部长。   1955年后,任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三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副部长。   1960年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是中共四至八届中央委员,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