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zi 汽水:中国小额信贷之父:别强迫小贷机构商业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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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额信贷之父:别强迫小贷机构商业转型

2011年03月09日 07:53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早报记者 杜琴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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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额信贷之父”杜晓山(图片来源:东方早报

中国反思

早报记者 杜琴庆 实习生 王倩

从印度小额信贷危机,到小额信贷起源国的孟加拉国总理直言小额信贷是“从穷人身上吸血”,再到小额信贷先驱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的“被下课”,正探索市场化运营的中国小额信贷,是否也潜伏着类似危机?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前副所长、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建议,对于公益性小额信贷,政府要出台支持、鼓励,且行之有效的监管政策,“不能强迫中国的小额贷款机构去做商业化转型”,不然很可能演变为印度的危机。

“印度危机非尤努斯模式”

小额信贷的起源最早可追溯至1976年。是年,从美国留学归国,在吉大港大学担任经济学教授的尤努斯在一次乡村调查发现,自己只需拿出27美元就可以使42位有贷款需要的贫困村民购买原料,操持小生意,免受高利贷的盘剥。

1983年,尤努斯在孟加拉的Jobra村创办了乡村银行(Grameen Bank,格莱珉银行)。这便是被外界普遍认为的全球第一家小额信贷组织。

贫困人口的贷款具有数额小、风险大、监测难、收贷难、管理和交易费用高等问题,因此正规金融机构不愿或极少向贫困人口提供信贷服务。而尤努斯创办的孟加拉国小额信贷的对象仅限于穷人,额度很小,无需抵押。

孟加拉国小额信贷模式的核心是变“整贷整还”为“整贷零还”,强调以贫困妇女作为主要贷款对象。这类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非政府机构的民间金融机构,同时也接受国际捐助。

借助贷款的高到户率和回收率,该小额信贷模式被誉为世界上最有效率的扶贫模式。2006年,尤努斯因“帮助大量人口摆脱贫困”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格莱珉模式”乃至小额贷款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热捧。

在中国,被称为“贫困杀手”的小额信贷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

1993年,杜晓山向尤努斯借得第一笔经费,成立“扶贫经济合作社”,将孟加拉小额信贷模式引进中国。杜晓山因此被誉为中国小额信贷之父。

当年46岁的杜晓山带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团队参照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在河北易县建立中国第一家小额信贷机构。如今,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小额信贷试验点——陕西省丹凤“扶贫社”,已成了在陕西省铺开的政府主导型小额信贷扶贫项目的标本。

就印度小额信贷危机,杜晓山说,“这和尤努斯模式不能混为一谈。”

近月来,在印度乃至全球小额信贷风向标的印度安得拉邦州,这个曾帮助千百万印度人摆脱贫困的小额信贷运动已陷入了混乱。在地方政府官员和政客们的力劝下,成千上万小额贷款借款人干脆停止偿还贷款,虽然他们并非没有还钱的资金。

印度地方上的政治人物则将数十起自杀案件归咎于小额贷款机构,虽然,自杀原因后来又被猜测大多与借高利贷有关,但出于害怕小额贷款借款人被高昂的利息压垮的担忧,印度政府已加紧出台限制措施,某些情况下政府官员甚至会逮捕放贷机构的工作人员,指控他们纠缠借款人。

杜晓山指出,尤努斯身体力行的是公益性制度主义的小额信贷,倡导“社会企业”理念,而发生危机的是商业性制度主义的小额信贷,两者有本质区别(前者以服务穷人为最大目的、后者以赚取商业利润为最大目的)。

在杜晓山看来,印度安得拉邦的小额信贷集中度太高,客户过度负债,利率偏高,股东和管理层和投资人收益偏高,外部的负面压力大,机构的能力建设跟不上贷款规模扩展的速度等,都是出问题的原因。

另一位小额信贷业内人士更一针见血地指出,印度小额信贷危机源自过度的商业化,以及投资者的牟利动机。年息25%~100%不等,动辄高达30%以上的贷款年利率已经吸引了印度社会来自PE(私募股权投资)和VC(风险投资)的介入,“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在那些有两家以上小额贷款机构争夺客户的地方,穷人们常会被鼓励举借超出其偿还能力的贷款。”

相比而言,由于尤努斯的乡村银行所有股东是全体借款的贫困妇女们,自2006年乡村银行开始分红起,银行的利润分红不能分给包括尤努斯在内的高管们(作为雇员的他们只能拿相应的工资),而是均等地分给作为股东的贫困妇女们,且剩余利润提供给农民子女或乞丐以无息贷款。

在贷款利率方面,尤努斯更是按照国际上公认的观点操作,即可持续发展的小额信贷利率不应高于本国商业贷款利率10个百分点。

商业化转型或引发危机

在中国实践者眼中,如何以印度小贷危机为鉴避免中国小贷重蹈覆辙,才是更迫在眉睫的课题。

在杜晓山看来,类似尤努斯模式的中国公益性制度主义小额信贷,目前还面临法律地位和管理能力两大困局。例如无法像尤努斯的乡村银行一样获得银行牌照,放贷的同时却不能开展吸收存款业务,这是尤努斯模式在中国前行的最大障碍。据介绍,目前公益性制度主义小贷资金的来源,全是靠自筹,靠国际组织援助,靠扶贫基金、社会捐助人士,靠个人关系去找贷款,而政府、银行并不提供资金。

按杜晓山的划分,目前中国的小额信贷分为两大类:福利主义和制度主义。相对于如此前中央财政贴息给农业银行[2.64 0.38%]用于农户低利率贷款最终导致农行大量坏账的福利主义而言,制度主义是指收入能覆盖成本、追求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方式。

这其中又可以分为公益性制度主义(公益性)和商业性制度主义(商业性)两种:前者是以杜晓山为代表的尤努斯式小额贷款机构;后者即是指类似印度此次发生危机的小额信贷公司以及2008年后在中国各地陆续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作为目前在中国小额信贷市场最常见的两种形式,其服务对象不尽相同。公益性小贷可提供单笔1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通过无抵押的方式帮助当地中低收入和贫困农民;而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则以抵押贷款为主,服务于中等收入的农户乃至小企业,单笔贷款金额一般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不等。同时,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相对公益性小贷要高,一般年化贷款利率为20%或更高。

“在现有政策基础上,一方面继续推动小额信贷发展,防止出现误解和逆转,另一方面注意发展节奏,突出‘稳步’和‘健康’的原则,注意行业发展的健康和监管的有效。”杜晓山建议,不能强迫小额贷款去做商业化转型,不然很可能演变为印度的危机,即对于公益性小额信贷,政府要出台支持、鼓励且行之有效的监管政策。

可见的是,目前政策给予商业小额信贷的关注相对更多,而可以真正帮助当地中低收入和贫困农民的公益性小贷则明显发展不足。“鉴于两种性质的小额信贷可以服务不同对象,均衡发展商业性小额信贷和公益性小额信贷很有必要。对于小额信贷机构绩效的考察也要同时关注其财务和社会两方面绩效。”

有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类似杜晓山式的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不到200个,但约有1000个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每个县需要两个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算,目前小额信贷机构仅满足了约10%市场”。据杜晓山透露,总资金规模仅为10多亿元。

根据央行发布的数据,截至2010年11月末,全国各地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达到2451家,贷款余额174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