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卫视微博:益阳党建 - 组工言论 - 领导言论黄建国:积极推进改革 服务科学发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6:09:25
 

积极推进改革 服务科学发展

在贯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座谈会上的讲话

黄建国


  中央已颁发《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并召开专题会议作了部署。省委常委会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改革的目标、原则、任务和要求都已明确,各级组织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要坚定不移
  干部人事工作取得成果源于改革,巩固成果必须改革,这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认知和逻辑结论。发展当随时代,进步常思变革。改革进入“深水区”,顽症尚未根治,难点亟待突破,不正之风还有土壤,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凸现,都要用改革的办法来破题、来攻坚、来除弊,早改早主动、早出人才、早出财富。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意见集中在选人用人上,期盼通过改革来表达政治诉求、行使民主权利、公正选人用人,须以改革的纵深度来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改革是系统工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要与经济、文化、社会体制改革合节合拍,是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要坚定不移、坚持不懈。改革是在要害部位开刀,改革有风险,不改革党就会有危险。不能出一点小问题就因噎废食,不能有一点小阻力就摇摆不定,不能触及一点小利益就患得患失。组织部门肩负直接组织和推进改革的责任,能否毫不动摇地推进改革,是对组织部门领导干部政治品质和履职能力的重大检验。要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危机感,抱定改革到底的信心决心,以继往开来的朝气、敢为人先的勇气、披荆斩棘的锐气,坚持、深化和完善改革。

  二、要突破难点
  贯彻落实《规划纲要》,要掌握要领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形成特点,攻克难点凸显亮点。善于抓住影响改革的重大问题、干部群众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各个击破,形成深化改革的冲击波,带动改革整体推进。着力探索完善“十一制”:培养制。培养是任用的基础,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给干部充电、补课,尤其要探索自主选学机制,满足干部学习的个性化需求。坚持多渠道、多形式、特别是面向基层培养锻炼干部,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和省直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基层工作经历,要逐步达到中央提出的比例和年限要求。后备干部重在培养、同样使用,优进绌退、动态管理。提名制。解决好哪些干部由谁提名、怎样提名、怎么界定提名责任的问题。规范“一把手”在用人上的权力和责任边界,试行党委全委会提名推荐重要干部制度,进一步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考评制。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分类出台市州、部门、高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评办法,提高考评科学化水平。差额制。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试行差额票决。推行重要职位领导干部差额提名由常委会审定、提交全委会无记名差额票决制度,适当扩大选举的差额比例。竞争制。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公推直选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防止把竞争上岗变成“竞票上岗”。公选要坚持“干什么、考什么”,把考德、考知、考能、考绩有机结合。到2015年,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拔的厅局级以下干部占委任提拔总数的1/3以上。交流制。打破层级屏障,加大基层与机关的干部交流力度,建立从县乡选拔党政干部到省、市机关任职的长效机制。打破体制障碍,畅通高校、企业与机关的干部交流渠道。打破部门壁垒,推动机关工作部门之间干部交流。监督制。科学规范、有效监督市、县委书记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用人行为。以最坚决的态度与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进行战斗。坚持和完善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制度。问责制。对领导干部工作失职、决策失误、滥用职权等进行严格问责。探索用人行为有责必究、追责必严的办法。任期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连任限制和最高任职年限的规定,不能把任期制搞成“久任制”。无特殊原因县乡党政正职在任期内不得变动,不能把任期制变成“年任制”。退出制。加大治理“庸懒散油”干部的力度,建立干部队伍优胜劣汰机制。探索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办法,解决好能下能出问题,使干部退出成为常态。激励制。鼓励基层干部安心基层干事创业,探索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办法,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县乡党政主要领导的干部,实行职级待遇和津贴倾斜政策。继续探索调动不同年龄段干部积极性的有效办法,破解干部成长的“天花板”困局。完善关心干部身心健康的具体制度。

  三、要鼓励创新
  “必然王国无尽头,探索正未有穷期。”改革的进程就是创新的历程,创新的程度决定改革的深度。创新要“敢”字当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鼓励冒、允许试、支持破。创新不可能一开始就尽善尽美,应给创新者“试错权”,宽容失误,不要随便泼冷水,不应求全责备,更不能一棍子打死。创新是有成本的,为失败埋单,就是为成功垫资。创新要“扬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不是与传统决裂,是一种“扬弃”。 对已有的改革举措创造性地抓好落实也是创新,对过去一些好的做法和制度,要在兴利除弊中传承出新,在新的实践中找到新的着力点。创新要遵循规律。干部人事制度创新是科学的、艰辛的探索,不是快乐的游戏,要有科学态度、理性思维,克服看不到发展大势的“短视症”、看不到事物本质的“弱视症”、看不到正面效应的“斜视症”。出台任何改革创新措施,都要作可行性论证,充分考虑干部群众的期望度、推进的风险度和社会的可接受度,把风险降到最低。支持基层创新。基层是创新的摇篮。这些年出台的改革创新举措,都是基层先试出来的。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对基层的创新要多支持、少干涉,多指导、少指责,及时帮助修正失误、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形成百舸争流的良好态势。做到这些,必须增强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

  四、要有序可控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直接涉及权力和利益关系的调整,与干部的关联度很强,各方面的关注度很高,潜在的风险也相对较大。要坚持正确的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安排要缜密,推进要稳妥,宣传要适度,局势要可控。要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系统与要素的关系。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干部人事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互为前提的,要统筹考虑,通盘设计,有序推进。既注重抓好党政干部制度改革,又统筹抓好企业、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既注重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的改革,又统筹抓好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方面的整体改革;既注重抓好11个重点项目的突破,又抓好各项改革举措的衔接配套。使好“一指禅”、善于“弹钢琴”,激活系统囊括的要素,升级要素联动的系统,提高改革的整体水平。二是速度与质量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时机、节奏、力度,改革举措要务实管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体制内的自我完善,是渐进的过程,不能疾风骤雨式地推进。改革如行车,拐弯须减速,遇到沟坎要慎行,不能急于求成。对比较成熟的改革举措和有效的制度,果断推行;对比较重要、一时还看不准的,先行试点;对有些前瞻性比较强的,反复调查研究。要特别防止高频率的标新立异、一轮又一轮的包装造势、日胜一日的邀功讨巧,避免给改革带来负面影响。推进改革要一步步攻坚、一项项突破,干一件成一件,聚改革之果、蓄改革之势、固改革之基。“一步登天为拙招,得寸进尺方有效。”三是轰动效应与持久效应的关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政治性、原则性、政策性很强,必须保持严肃性、稳定性、持续性,不能追求轰动效应。不能搞成一阵风,不切实际地一哄而起,追求表面的热闹;不能搞成一种秀,把改革变为吸引上级关注和媒体眼球的“政治秀”;不能搞一锤子买卖,把改革当作权宜之计,操作上缺乏可持续性,机制上没有长效性。四是改与说的关系。涉及干部人事方面的改革,历来十分敏感。当说则说,不运用媒体助推改革不行,没有正面的声音,负面的东西就会泛滥。宣传过度,正面声音过频过大也不行。坚持多改少说,先改后说,改好再说,有的只改不说。改革永远有不满足者、不满意者,本来就很热,不宜把热点炒成舆论的焦点,要把准改革基调,营造舆论氛围,优化改革生态,提升改革满意度。

陈向群在全区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座谈会上的讲话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点击数:286 更新时间:2010-4-28

 

这次全区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座谈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座谈会的部署要求,回顾总结我区十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

    在刚刚结束的全区组织部长会议上,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同志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回顾总结十年来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增强新形势下继续推进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前不久,中央颁布了《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对未来十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规划,是新形势下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中组部专门召开了座谈会,认真总结上一个《改革纲要》实施十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对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毫不动摇地推进改革作出了部署和安排。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规划纲要》和中组部座谈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坚定信心,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十年来,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同全国一样,在探索中前进,在改进中加强,各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必经程序,民意调查广泛运用,全委会和常委会票决制、任职试用期制等普遍推行。二是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选拔范围逐步扩大,近年来力度不断加大。2003年至2009年,全区各级机关公开选拔干部1558名,其中县处级以上690名,仅2009年全区就开展五个批次公开选拔,共选拔干部600多名;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的1.4万多名。三是干部考核不断完善。中央制定的“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得到全面推行,逐步形成了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四是干部交流工作扎实推进。大力推行任职回避交流、年轻干部培养交流和重要岗位轮岗交流,2003年至2009年,全区共交流干部5.2万多人,其中县处级以上8300多人。五是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逐步树立。干部队伍建设“两个源头”工程深入实施,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力度加大,2002年至2009年,全区选派到乡镇和企业的干部有1.7万多名,经过培养锻炼,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和调入上级机关的达9390名。六是干部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了巡视制度,普遍推行了诫勉谈话、函询、述职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问责等制度,2003年至2009年,全区诫勉谈话的干部有1881名,回复组织函询的有1293名,经济责任审计的有6348名。七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取得明显进展。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建立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制度,实行违规用人立项督查,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八是干部人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在干部选拔、任用、教育、交流、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法规性文件。九是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逐步建立。

  回顾十年来的实践历程,我们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一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放到全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党的建设目标相协调。二是必须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既要在重点难点问题上集中力量、率先取得突破,也要全面改革、整体推进,使各项改革措施相互补充、相互衔接、相互协调。三是必须坚持上下联动、合力攻坚。既要注重加强对改革的系统规划、宏观指导,自上而下地推动改革,又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基层探索创新,善于通过总结基层的创造来发现突破重点难点问题的途径。四是必须坚持试点先行、稳妥可控。既要积极探索,又要稳慎实施、把握节奏、循序渐进,重大改革措施先在一定范围进行试验,通过实践检验改革措施的正确性和可行性,防止改革走偏方向。五是必须坚持注重规范、抓好落实。把制度创新与制度落实结合起来,既要注意总结实践经验,及时将实践创新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完善法规制度,又要在已有制度的落实上下真功夫、硬功夫,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以上这些经验,应当成为今后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

  十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在改革中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机制不够完善,群众参与渠道不多,用人上还存在少数人特别是“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不够科学,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真实性还不够高,反映民意、尊重民意不够与民意失真现象同时存在;干部竞争择优机制不够完善,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渠道不畅,干部能下能出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干部激励约束措施不够有力,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经常性了解干部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对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屡禁不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时有发生;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严重抑制了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严重影响了各项事业的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当前,我区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推进事业发展,干部是决定性因素。我们要通过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更好地为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应当看到,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碰到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推进起来难度很大、风险也很大。要继续推进改革,必然会涉及原有体制的深刻变革,涉及利益格局的调整,涉及一些干部的既得利益,堵了一些人的“做官路”、“发财路”,在前进的道路上必然会遇到重重阻力。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而放弃改革、延误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风险,但不改革党就有危险,就有可能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只要我们横下一条心,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敢于破难、善于破难,就没有迈不过的沟沟坎坎,就没有突不破的瓶颈藩篱,就没有攻不下的山头堡垒。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树立必胜信念,鼓足干劲、奋力攻坚,坚定不移地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向前进。

  二、始终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以推进重点突破项目为主线全面落实改革的各项任务

  根据中央的部署要求和我区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规划纲要》的部署,按照明确目标、把握方向、重在落实、锐意创新、全面推进的要求,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破解干部提名难、识别难、择优难、下来难、监督难等突出问题,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明确目标,就是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目标,明确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20字要求”,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健全干部人事制度体系,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

  把握方向,就是要全面准确地贯彻《规划纲要》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使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重在落实,就是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注重实效,推动《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突破项目、整体推进任务及有关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到基层。

  锐意创新,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改革创新精神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改革中的重大难题,努力开创改革新局面。

  全面推进,就是要坚持统筹兼顾,既整体推进党政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又统筹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还要把解决当前问题与研究探索中长期问题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增强工作的整体效应。

  结合我区实际,下一步要全力推进以下23个重点突破项目。

  (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干部选拔任用的走向和结果。目前提名制度不够完善,主要是主体不清晰、程序不规范、责任不明确。要努力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和监督,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一是要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提名主体。总体要求是推进提名主体多元化,规范领导提名,改进组织提名,扩大群众提名,推进竞争性提名,尊重个人自荐,鼓励多渠道推荐干部。要坚持集体研究确定提名人选,防止个人说了算。二是规范提名形式和程序。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的不同情形确定提名形式、程序和公开范围,使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实行领导干部署名提名,建立差额提名制度,规范平级交流人选提名办法。三是合理界定提名责任。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他推荐人的责任,坚持权责一致原则,严格提名责任追究,探索领导干部个人提名责任制。

  (二)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差额选拔是对干部选拔方式的创新和发展,有利于好中择优、优中选强,是实现干部选拔任用择优目标的重要保证。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要明确适用范围,合理确定差额比例,规范具体操作办法,健全配套措施。一是普遍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市、县领导班子换届要按规定实行差额选举,让更多优秀人选进入组织视野,使考察更加深入、酝酿更加充分,通过比较择优保证人选质量。二是实行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度,适当扩大全委会票决干部的范围,规范常委会票决干部的程序和方法。三是建立和完善差额票决干部制度,2010年起继续在部分市、县和自治区直属部门开展差额票决干部的试点,逐步扩大范围。

  (三)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竞争性选拔是干部选拔方式的重大改革,有利于广开视野、公开公正、好中取优,是近年来民意调查中干部群众认为最有成效的选人用人改革措施。《规划纲要》提出,到2015年,每年新提拔厅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一。这是一个硬指标。为此,必须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常态化、规范化。一是继续大力开展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二是严格执行竞争上岗规定。三是推行公开推荐空缺职位拟任人选。四是积极探索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公推公选办法。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要坚持标准条件,拓宽选人视野,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要改进考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注重实绩能力,坚持干什么考什么,提高考试测评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把考试与考察更好地结合起来,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以人岗相适取人,不简单以考试取人。

  (四)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范围。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从我区和其他省区市的试点情况看,公推直选对于激发广大党员的政治热情,提高基层干部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都有着积极意义。要在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和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要在村(社区)继续全面推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认真总结经验。要认真抓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工作。今年全区计划选择10个乡镇开展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2011年乡镇党委换届时每个设区市拿出不少于3个乡镇开展试点。在试点中要加强跟踪调研,深入分析利弊得失,研究提出乡镇党委公推直选的可行性、适用范围及推行的意见建议。

  (五)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是保证党政领导机关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战略举措,也是改变当前领导机关干部来源结构性缺陷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疏通渠道、完善措施,建立健全从基层一线培养和遴选党政领导干部的机制。一是注重从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上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换届和届中调整时,要注重从优秀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中选拔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要保持半数以上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领导工作经历的成员。到2015年,自治区、设区市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一半以上。二是坚持和完善从基层考录公务员制度。加大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力度。探索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逐年提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2012年起,自治区直属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三是注重选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坚持从县、乡党政机关选调优秀干部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到2015年,自治区、设区市直属机关中层领导干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六)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考核评价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要全面实施“一个意见、三个办法”,进一步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一是完善考核评价标准。目前,考核指标设计还比较原则、比较笼统,定量分析不够,导致考核结论“千人一面”,难以比较甄别。要着眼于考准考实干部,分类制定符合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和发展阶段性特征,分区域制定实施设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部门工作职能和职责要求,分党务政务综合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社会事业发展部门、执纪执法部门等类型,分别制定实施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二是改进考核办法。下决心解决当前考核形式比较单一、考核不够深入、结论失真失实等问题。健全经常性考核机制,强化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改变一些地方存在的“不换届不考核、不提拔不考核”的状况。丰富考核形式,完善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等方法,健全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注意运用巡视、审计、统计及部门行业专项考评等结果。三是用好考核结果。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考核结果反馈和通报办法。

  (七)建立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岗位职责是评判干部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长期以来,由于没有明确的具体岗位职责规范,对干部既难以进行准确的考核评价,也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监督。要根据领导干部岗位的性质、任务和要求,研究制定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及其能力素质标准,使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明晰化、具体化和规范化。要在职位分析的基础上,尽快启动领导干部职位说明书编制工作,明确职位定义、任职资格、职位职责、工作目标等。还要探索干部胜任标准、职责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及相关的教育管理、监督激励机制等,努力实现干部管理从职务管理为主向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的管理方式的转变。

  (八)探索完善干部德的考察办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要落实到干部考察工作中。当前,在干部德的考评上存在着标准空泛化、方法简单化、结论公式化的问题,导致对干部德的现实表现难以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如何把干部德考准考实,是干部工作的一大难点。要抓紧研究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对德的内容及其表现进行定量分析,细化考察内容,拓宽考察途径,创新考察方法,不断提高识别干部德的准确性。从2010年起,计划选择部分设区市进行试点,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九)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交流力度。培养年轻干部是事关党的事业代代相传的战略大计。加强年轻干部的交流培养,引导干部到基层一线进行实践锻炼,有利于年轻干部转变作风、增长才干、健康成长,要大力推行。一是完善培养交流机制。坚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每年从县级以上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企业挂职锻炼。对市级以上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分期分批安排到基层锻炼两年。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县、乡、村联系点挂职锻炼,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二是深入实施“两个源头”工程。完善选调生制度,进一步搞活干部队伍的源头,夯实年轻干部成长的基础。三是抓好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交流。规范和完善后备干部挂职交流办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计划地交流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和关键岗位培养锻炼。对年轻的厅(处)级后备干部,重点交流培养。

  (十)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当前,干部交流的渠道还不是很畅通,还存在一些体制性障碍。我们要着眼于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推动干部交流有序健康地进行。一是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完善党政机关干部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交流办法,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不同地区干部交流力度。完善党政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办法,推动机关内部管理人、财、物和执纪执法等岗位干部定期轮岗。坚持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新提拔担任市、县重要职务干部实行异地任职。二是努力破解干部交流难的问题。从今年起,将在区直机关选择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岗位开展机关中层领导干部跨部门交流试点,还将开展自治区直属机关中层领导干部与设区市机关部门领导干部之间的交流,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开。加大政法机关与其他党政部门干部交流力度。探索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研究突破体制性障碍的有效办法,疏通干部交流渠道。三是健全干部交流配套制度。认真研究解决干部交流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妥善解决交流干部配偶子女就业、上学等实际困难。完善干部交流激励机制,探索完善交流干部退休安置办法,切实解决交流干部的后顾之忧。

  (十一)推行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为了鼓励干部在熟悉的岗位上安心工作,更好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规划纲要》对建立健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提出了原则要求。2012年前中组部等有关部门将制定和试行干部职级晋升和管理办法。我们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进行试点,完善干部职级晋升制度,探索依据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晋升职级的相关政策,实行干部职级与待遇挂钩,强化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作用。

  (十二)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干部能上不能下,是多年来困扰干部工作的一大难题,我们要加大探索力度,努力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上取得突破。一是制定实施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办法。合理界定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建立和规范调整的程序和办法。二是拓宽干部调整后的安排渠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正职改任副职、改任非领导职务、重要岗位调整到一般岗位等措施,认真落实因公辞职、自愿辞职,严格执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待岗制和离岗培训制,拓宽干部能下的渠道。三是完善相关保障性配套措施。强化调整后干部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完善养老医疗等保障制度,使干部“下”得安心。

  (十三)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实行任期制,对于推进干部能下能出,对于保持干部任期内的相对稳定,都有着重要意义,要加大推行力度。一是严格任职期限。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只能连续任职两个任期、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累计不能超过15年,这些规定要严格地、坚决地贯彻执行。二是强化任期管理。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尤其是市、县、乡党政主要领导法定任期内的职务变动,保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稳定。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任期考核。三是探索完善任期制的具体办法。除严格执行干部到规定期限不再任职的规定外,根据上次市、县领导班子换届中的做法,领导干部任期届满即使不到规定任职期限,但民主推荐得票不过半数的,或者在全委会述职测评获赞成票不过半数的,不再作为继续提名人选,不再调任、转任同级领导职务。探索扩大任期制的适用范围,对党政重要部门副职领导成员试行任期制。

  (十四)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重点管理。对关键岗位的干部实行重点管理,是干部管理科学化的重要体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县委书记管理办法。要制定实施加强设区市委书记、市长和县长、乡镇党委书记管理的政策措施。对市、县党政正职和乡镇党委书记实行重点配备、重点培养、重点教育、重点监督。要研究制定市、县党政正职和乡镇党委书记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关键岗位干部跟踪培养制度,完善激励保障措施。

  (十五)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中央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部署要求非常明确。《规划纲要》提出:“到2012年,用人上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长效机制。”我们要继续以坚强的党性来落实中央的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一是健全选人用人问题及时发现机制。要畅通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络举报渠道,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力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大查处力度。查处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手段。要严格执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对用人问题,坚持有案必查,下级不查上级查,始终保持查处的高压态势。要坚持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充分发挥查处的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三是强化专项治理。抓住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在班子换届、届中考察、后备干部集中调整等重点时期开展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行为专项整治,并延伸到日常干部工作中,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加大监督力度。要坚持和完善干部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有效发挥巡视工作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作用的途径和办法,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试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派员列席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重要干部会议办法,健全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机制。五是完善制度体系。要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责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办法,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探索实行市、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职责离任检查制度。要探索建立整治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对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地方和部门加强督促整改。

  (十六)探索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建立这一制度,有利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促进干部廉洁从政。各级组织部门要与纪检机关协同配合,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积极开展试点,对拟提拔干部试行报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况、本人涉及干部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情况、公示中群众反映问题的有关情况及其他廉政方面情况,将个人家庭收入、家庭成员从业、婚姻变化情况、婚丧操办、家属违纪违规等列为申报内容,并实行廉政报告书面承诺,不按要求进行廉政报告的视同放弃任职资格。

  (十七)实行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是最好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适应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要求,加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力度。要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干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到2012年基本实现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建立干部任用提名情况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制度,探索干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二是建立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布制度。适时发布干部工作政策法规、领导班子职位空缺情况及其岗位职责要求、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基本情况、严重违规用人问题查处情况等。建立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适时发布干部工作有关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完善干部工作社会评价制度。坚持开展市、县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适时开展县(市、区)党政正职满意度民意调查。注重调查结果的分析运用,建立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结果反馈和向社会公开制度,引导大家把压力转化为动力,使之成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杠杆。

  (十八)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2008年以来,我区按照中组部的部署,在所有市、县和部分自治区直属机关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要继续进行探索。从今年起要扩大实施范围,在全区所有有干部任免权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一报告两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检验各地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十九)建立和完善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这些年,我们在改革和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健全党委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要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理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管理层次,明确管理职责,避免多头管理。要探索按产权纽带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办法,依法落实董事会、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人用人权。今年,我们将制定实施自治区直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探索相关的政策措施。

  (二十)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方式。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事关企业兴衰成败。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建立组织选拔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要加大组织选拔力度,既注重从全区范围内选拔有企业工作经历、领导经验丰富的党政领导干部担任企业领导人员,又要大胆从企业内部选拔优秀年轻管理人才。要规范竞争性选拔方式,完善公开招聘企业领导人员的办法。要探索市场化选聘途径。加快建立企业管理人才评价中心等中介机构,发挥人才中介机构在企业领导人员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今明两年,自治区和有条件的设区市要开展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选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试点,逐步加大市场化选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力度。

  (二十一)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中央已于去年颁布实施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我们要认真加以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区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加快建立以任期目标为依据,全面反映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表现、廉洁从业等情况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从2010年起自治区和各设区市都要试行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推进考核评价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十二)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在事业单位破除干部身份终身制,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大推行力度。今年,全区所有事业单位要完成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要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积极探索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的具体办法。全面推行公开招聘。今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特殊情况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二十三)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健全岗位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要按照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科学设置不同等级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今年全区所有事业单位要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在抓好以上23个重点突破项目的同时,要统筹推进、全面落实中央《规划纲要》和我区《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整体推进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交流、管理、监督、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确定的30条具体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对改革全局性、前瞻性、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对《规划纲要》提出的需要重点研究探索的4个方面中长期问题,要作出计划,组织力量攻关,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已经进入攻坚克难、重点突破、完善机制、全面深化的关键阶段。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稳妥有序推进。

  第一,要落实好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党组)要定期研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党组)书记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总责,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动手抓改革,总体部署改革,把握好改革方向。组织部门要担负起直接组织和推进改革的责任,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动有关部门积极性,共同推进改革。

  第二,要推动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按照《规划纲要》和自治区《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好贯彻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相关责任,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统筹考虑当前、近期和中长期改革任务,重点对今后两三年的改革作出具体安排。每年都要制定工作计划,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确定的重点突破项目,要逐项分析研究,提出实施的时间表。建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任务落实跟踪督查机制,对重点突破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加强信息沟通,健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信息报告制度。

  第三,要鼓励基层探索创新。要坚持自下而上的探索与自上而下的推进相结合,旗帜鲜明地支持基层从实际出发,抓住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胆改革创新,探索积累经验。对经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规范并加以推广。对改革中出现的失误和不足,不能求全责备,应宽容失败,及时指导完善、帮助改正提高,创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环境。要坚持一手抓制度创新,一手抓制度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要抓住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确定的重点突破项目,加大攻关力度,努力取得突破。

  第四,要确保改革风险可控、推进有序。加强对改革的宏观规划和指导,通盘考虑、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保证改革积极稳妥、有序可控。要增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协调性,注意改革措施的衔接配套,防止随意性、盲目性。要加强对改革风险的评估,每一项改革措施的出台,都要考虑干部和群众的接受程度,既要看到其积极作用,又要看到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努力降低改革风险。要加强改革局势的研判,把握好改革的时机、重点、力度和节奏,争取干部和群众的支持,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又要审时度势地把握改革,积极稳妥地掌握好改革的进程。要注重改革的实效,防止刮风、防止作秀、防止形式主义。

  第五,要正确引导舆论。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尤其要宣传改革实践中的好经验和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注意把握宣传的力度和方式,重大改革举措的报道要报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严格审核把关。要加强网络宣传,关注网上舆情,加强舆情分析,建立反映灵敏的舆情监测机制和反应机制,加强对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防止不当炒作。要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引导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保证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

  同志们,时代呼唤改革,事业呼唤改革,人民呼唤改革。改革的事业任重道远,改革的事业前景光明。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为新的起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推进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