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保的词语:“福利腐败”:病根在于垄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2:22:10
话题缘起 最近,人们对“垄断福利”的批评不断升温。一直以来,地铁公交员工和家属免费乘车,电厂工作人员免费用电,燃气公司职工优惠使用燃气,甚至一些“亏损”行业的员工依然享受着高工资、高福利,诸如此类的“垄断福利”在全国一些垄断性行业似乎已经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一般认为,这些表面上的单位内部福利,最终都会变成服务成本,由政府和公众埋单,其不公平性在民众中啧有烦言却又无可奈何,无怪乎4月下旬安徽省人大通过的一个节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首先被解读为法律、法规在取消“垄断福利”上的“破冰”之举而备受关注,反映出人们对取消“垄断福利”的期待。究竟“垄断福利”合理否?其成因如何,有什么危害?如何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和改革?我们特约专家发表看法。

“福利腐败”根子在缺乏制衡的垄断

王则柯


  “零利润定理”管不着垄断企业

  许多企业叫唤“微利时代”。这种现象,说来已经将近十年了。

  回想改革开放之初,谁要是能够先行一步,不闹个盆满钵满才怪。那时候看别人“发财”,好像相当容易。那么,为什么后来生意难做了呢?原来,但凡社会经济现象,都受客观规律支配。经济学里面有一条“零利润定理”,说的是竞争行业的利润一定会趋向于零。所以,有钱赚的时候赶快赚,这口“头啖汤”喝了以后,赶紧升级换代,炮制下一锅“头啖汤”。不然的话,老是和别人拼成本,就只能感叹“微利时代”甚至落得个“零利润”和倒闭的局面了。

  可是在众多企业生意难做的同时,极少数垄断企业却仍然潇洒。他们赚钱比较容易,员工工资也比较高。工资太高有时候也不好办,于是薪外福利就应运而生。石化公司的员工可以享受价格极其低廉的瓶装气;地铁公司员工的家属可以免费乘坐地铁等等。

  为什么垄断企业还可以比较潇洒?只因为“零利润定理”管不着他们。“零利润定理”管的是竞争企业。原则上说,竞争企业的特征,是他们的产品必须接受市场给他们的价格。但是垄断企业不同。经济学上,垄断企业的特征,是他们为自己的产品制定价格,让市场接受。所以,竞争企业如果生意难做,只好打碎了牙和血吞,而垄断企业嫌赚头小了的时候,可以想办法提价,提价以后,企业“效益”当然就上去了,尽管社会效益会遭受很大牺牲。

  现代经济学崇尚的“混合经济”强调对垄断现象不能自由放任

  单纯福利,是无可非议的。任何企业,如果感觉工资高了不好办,就可以安排一些薪外福利,因为比起工资来,福利的刚性总是小一些。如果哪个地方欠薪了,员工多半闹得很凶,但是如果福利一时少一些,员工的牢骚未必马上爆发,就是这个道理。企业福利的另外好处,是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假如我是老板,企业效益又好,我也一定通过提高员工的薪外福利来鼓舞员工士气。员工士气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也会提高。

  现在人们抱怨垄断企业的“福利腐败”,背景就是许多竞争企业的生意难做。其实,垄断企业员工的工资也比竞争企业高很多,但是因为不好拿工资说事,于是就拿福利开刀。这样一来,垄断企业的高福利,就成为众矢之的。有媒体调查,接近七成的被访者认为,垄断企业的高福利是把较高的生产成本转嫁给了全社会;接近六成的被访者认为,垄断福利是慷国家之慨,应该立即废除。不一而足。

  经济学上说垄断企业是价格的制定者,是就自由市场经济的形态说的,但是现代经济学崇尚的“混合经济”,强调对垄断现象不能自由放任。事实上,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对垄断企业实行严格的监管,特别是对受权垄断的企业严格监管,不能任由定价,其原则是与社会平均的赢利水平看齐。如果垄断企业的分配水平和竞争企业相仿,他安排多少薪外福利也就没人关心了。所以我们说,“福利腐败”问题的根子,在于欠监管的垄断,而不在是否福利。

  受权垄断的企业当然需要监管,因为让你做不让别人做本身就给了你很大的资源,就是像微软这样依靠自己的技术实现的垄断,也在监管之列,因为你的垄断势力太大,就会阻碍市场竞争,而市场竞争是产业升级、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动力。

  给舆论监督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

  对于垄断现象的严格监管,只有在权力制衡的法治社会才能够做好。现在大家盯着垄断企业,其实我国每年数以千亿计的“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和公款出游,是更大的“福利腐败”。“福利腐败”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困难就在这里。

  既然权力制衡的法治社会还比较遥远,那么退而求其次,我们希望能够给舆论监督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这也是当前舆论关注“福利腐败”问题的积极意义。(作者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垄断福利”危害不可小觑

黄铁苗


  最近,“垄断福利”一词成为了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垄断福利”是指一些垄断性行业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和优势,以福利的名义将掌握的行业资源无偿或者廉价地向本行业的职工和家属提供。这种现象有全国性的,也有地方性的。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职工的平均年工资为14040元;其中,非垄断行业的农林牧渔业职工工资为6969元,电力、煤气、水等垄断行业是18752元。在一些地方,行业收入差距幅度更大,一项来自福州市的统计数字表明,2005年,福州市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的职工年平均工资达28092元,比2004年增加了5332元,在19个行业中增幅最大,接近20%;而一般行业的工资增幅不足10%。

 加大了行业运行成本,影响行业竞争力

  “垄断福利”现象带来严重的社会危害。一是加大了行业运行成本,影响行业竞争力。许多垄断行业“垄断福利”数额惊人,据《东南快报》的消息称,厦门市公交总公司停用家属卡、职工卡等3类公交优惠卡后,每年至少可为公司挽回高达700多万元的经营性损失。“垄断福利”数额庞大,必然加大企业运行成本,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投资额就会减少,行业的竞争力也将受到严重削弱。

  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公共福利

  二是损害了公共福利,影响了行业形象和服务质量。“垄断福利”说到底,是少数既得利益者占有的“福利”,这种垄断企业的高福利,实质是把较高的生产成本转嫁给社会,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公共福利。“垄断福利”无偿地任意使用了公共资源,不可能为公众提供更合理、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必然严重影响垄断行业的企业形象和服务质量 加剧收入分配不公,影响社会稳定

  三是加剧收入分配不公,影响社会稳定。垄断行业借助垄断地位,享有不应该拥有的“福利”,扩大了行业间的收入差距,破坏了社会整体公平。相同劳动量与劳动复杂程度,在不同行业收入差距如此之大,必然会在广大劳动者队伍中产生强烈的不平衡心理和不满情绪。收入差距拉大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原因。我国当前存在的社会不稳定问题与社会分配不公有着密切关系,而“垄断福利”对社会分配不公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导致腐败,妨碍社会进步

  最后,“垄断福利”导致腐败,影响社会进步。垄断行业凭借其垄断地位就能获得“垄断福利”,其进步的动因也就消失了。同时,一些非垄断行业的人员,特别是政府部门及一些掌握一定权力的人,不仅他们自己,而且会将其子女、配偶以及各种有亲缘关系的人都往垄断行业里塞,使垄断行业人员的素质下降。另一方面,为了维护垄断行业的垄断地位,一些垄断行业的领导也会不惜慷国家之慨,尽力制造关系网,加固与政府的利益纽带关系,以达到既为行业职工谋取和保持“垄断福利”的目的,也为个人谋取私利的目的。所以,垄断必然产生腐败,妨碍社会进步。

  切断垄断行业与政府部门的利益纽带,使政府部门成为市场监管者而非参与者

  因此,务必尽快消除“垄断福利”。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是竞争。竞争与垄断是一对对立的范畴,消除“垄断福利”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只有在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才能打破现有的垄断经营的格局。“垄断福利”的根源在于垄断,要消除“垄断福利”,就必须通过市场的力量来瓦解产生垄断的机制。因此,要努力降低垄断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让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参与竞争。其次,要规范政府行为。具体来说,就是要切断垄断行业与政府部门的利益纽带,使政府部门成为市场的监管者,而不是市场的参与者。要严防垄断企业借行政之力搞垄断和腐败。再次,要完善法规。在目前市场经济不是很完善的环境下,要尽快消除垄断福利,就必须建立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监督制度。实行规范的听证制度、制定与完善相关法律、对垄断行业的各种税收、价格等方面加强调控措施。最后,要加强对“垄断福利”危害性教育。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导地位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的所有制形式,对于公有生产资料,全体人民都拥有所有权,垄断行业的经营者不能因其垄断地位而多获利益。另外,还要看到,“垄断福利”造成的分配不公,由此导致的社会不稳定会给全社会造成危害,一旦如此,垄断行业的“垄断福利”也将失去。因此,人们要正确对待“垄断福利”,尤其是在垄断行业工作的人员。(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教授)

行业收入悬殊的深层原因

罗必良


  收入差距问题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行业收入差距问题令人担忧,使人们心理不平衡的是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

  行业收入悬殊,说到底是因为垄断

  应该说,作为价格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工资差别具有诱导劳动资源配置的功能。它会激励劳动者和其他生产资源从低生产率的工作岗位、企业、行业或产业部门向高生产率的地方转移,从而优化劳动资源的配置效率。不过,工资差别发挥其价格导向作用需要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存在较为完善的劳动市场,劳动力能够实现自由流动;二是工资作为劳动的价格,是生产效率的函数,高工资与高效率成正比,高工资水平应该是社会对该部门高水平劳动价值的认可。然而,目前我国上述两个条件尚不完全具备。一方面,由于我国不存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的流动受到一定限制。另一方面,对垄断行业的保护还非常严重,这使得劳动力价格不能得到正确反映,同质劳动力由于市场的分割将得到不同的工资。而且,垄断部门的高工资并非代表该部门生产效率的高水平,与这些垄断部门较高的收入水平相对应的,却是他们服务与经营的低效率。

  垄断部门的高工资成本通过垄断价格转移出去,其劳动的低效率为垄断价格所掩盖

  垄断部门高工资水平能够在低效率条件下实现,缘于其远远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的垄断价格。中国特有的垄断经济生成背景并非是市场发展的结果,而是凭借行政权力人为形成的。总体上,我们还未形成充分的、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垄断部门由于身处行业不同,能够享受政府给予的行政性特权而得以垄断市场,因而工资成本可以通过垄断价格转移出去。最为典型的是我国金融、通信、电力、煤气、航空等行业,离谱的价格成为其高工资水平的支撑基础。因此,在劳动力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在国家行政性垄断保护下,我国的垄断部门难以进入市场竞争,其劳动的低效率为垄断价格所掩盖,价格的市场导向作用被扭曲,劳动的价值无法接受市场的鉴别,整个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由此而降低。

  因此,行业收入悬殊,其深层次的原因,说到底就是垄断。行业垄断分为自然垄断、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三种情形,但不管属于哪种垄断,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这些行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都是依靠特殊的行业地位,或者借助行政权力的介入来占有社会资源,或者排除其他竞争者来获取超出一般行业的利润。

  在提高行业效率的同时改善公平

  行业收入的巨大差距,不仅反映了社会分配的不公平问题,同时也说明业已进行多年改革的垄断问题依然滞后于现实需要,市场化的改革任重而道远。由于行业垄断都带有一定程度的公共性质以及相当程度的权力背景,因此政府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何建立公平而又有效率的产业管制体系、财政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体制,这同样对政府的改革决心和执政能力提出了考验。

  第一,继续推进电信、电力、民航、金融、铁道、邮政和公用事业等行业改革,实现行政性垄断行业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实现垄断性行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降低垄断程度,逐步构建垄断行业的有效竞争格局。

  第二,结合垄断行业的改革和重组,完善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收入分配的产权约束。加快垄断行业内部用人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使垄断行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逐步与劳动力市场价格接轨。采取规范办法,将垄断收益的大部分收归国家财政,对留归企业的垄断收益,政府要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强化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对工资增长的约束作用,改进工效挂钩的办法。完善对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外部监督机制。

  第三,在处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规范分配秩序,实行统一的收入税制和收入申报制度,逐步统一城乡税制,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收入分配。 第四,完善的劳动保障制度是保证收入分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扩大劳动保障覆盖面,将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使社会保障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作者系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重建管制结构 破除垄断格局

刘志铭


  只有依靠行政权力创造的垄断租金进而垄断福利才是有悖于社会利益的

  “垄断福利”来源于垄断租金。对“垄断福利”的讨论,首先要对垄断和垄断租金的成因有理性的认识。

  简单地说,垄断是在一个产品市场上只有一个买家或卖家。在市场经济下,企业总是尽可能寻求独占或接近独占一个市场,以求得高额利润,即垄断租金。但是达到这独占地位的成因却是各种各样的。一种情况是,在竞争性的市场过程中,企业通过独特的资源禀赋、技术创新和发明以获得产品的独特性或降低成本,从而达到排挤竞争对手并获得独占地位的目的。这种因企业家行为而引起的垄断给企业带来的高额利润是一种垄断租金。第二种情况是,由于生产技术上的规模经济,一些产业需要巨大的一次性投资才能形成供给能力,而这些投资一旦发生,就成为“沉淀成本”,在此情况下,独家垄断经营被认为是有效且稳定的产业组织形式。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自然垄断”。此外,还有一种形式的垄断,是依靠政府制定的法令或行政规章等制度性安排,限制市场进入,获得对市场的排他性独占,这被称为“法定垄断”或行政垄断。

  垄断的成因决定了垄断租金的可持续性和社会合意性。在所有垄断的类型当中,只有依靠行政权力限制市场准入的垄断,才会真正妨碍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率,只有依靠行政权力创造的垄断租金进而垄断福利才是有悖于社会利益的。相反,在可竞争的环境中,即使一些企业具有垄断性的市场地位,只要这种市场地位是依靠自身的经济力量获得的,其给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不管有多高,都会构成其经营成本的一部分,竞争性市场过程会对它形成内生的硬约束,因此它并不会侵害社会福利。

  我国自然垄断企业政企合一的体制特点使企业具有明显的利益刚性

  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几乎垄断了所有的行业,政府对行业的垄断显然不是根据市场经济下的自然垄断理论来进行的。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以及现代经济学的引入,自然垄断理论便成为行政垄断的重要根据。但是在我国,甚至竞争性行业也不是在市场竞争中自然演进的,因此要将竞争性行业与自然垄断行业区分开来存在着更大的困难。这便为现实中一些行业以自然垄断为借口行行政垄断之实提供了更好的条件。更为甚者,一旦某一行业划定为非竞争性行业,其利益相关者便会利用人们认识的模糊性来获得更大的垄断租金。虽然自改革以来,我国就提倡实行政企分开,但由于政府几乎仍然完全拥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公用企业,并禁止竞争者进入,大部分公用企业长期实行的是事业化管理体制,即企业的市场经营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有着双重的法律地位。一方面,作为供应自来水、煤气、电力,提供运输、邮电和电话服务等具体业务的实际经营者,它们是民事主体,另一方面,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上,又处于行业管理地位,是管制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执行者,因此是行政主体。这些公用企业具有明显的“政企合一”甚至“政企同盟”的特点,使得我国的公用企业具有明显的利益刚性。而且,在政府控制进入的条件下,由于没有“可竞争市场”下的竞争标杆,公用企业的成本核算和业绩考核很难有一个客观的标准,这样它们就可以轻易地将“垄断福利”转换为成本并转嫁给消费者。于是,我们经常看到:一方面,一部分公用事业的员工享受非常高的福利,另一方面又称行业经营亏损。

  破除行政垄断格局,重建管制结构

  显然,由于存在上述的利益同盟和利益刚性现象,在现有的体制结构下,寄希望于管制部门或垄断行业自身来治理或禁止“垄断福利”是不现实的。要根除不合理的“垄断福利”,根本在于破除行政垄断格局以及行政垄断下的既得利益格局。政府首先应开放市场,取消市场禁入政策,以各种形式扩大市场准入。这要求改变传统上形成的关于自然垄断必须限制市场进入的观念,并对行政性垄断产业部门进行重组,根据不同产业的特性吸引非国有经济成分进入,形成竞争性的市场过程,从而对原有垄断企业的成本核算形成市场内生的硬约束。

  在开放市场的同时还要重建管制结构。以统一立法(而不是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界定公用企业的产权,防止对公共产权的侵害,确立管制机构的职能和管制范围;为保持管制者的中立角色,防止管制权力的滥用和管制者被被管制者俘虏,应该扩大司法部门对于市场管制的介入。除了政府的管制机构外,要培育和构建多种非政府的控制机制,充分发挥第三部门包括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舆论监督等在行业管理、产业协调和维护竞争秩序方面的作用。对短期内无法打破垄断格局的公用企业,应该增加其经营的透明度,强化成本核算和严格审计,监控其成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