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能之复活师by轩霄:党史文献:批陈整风期间毛泽东的重要批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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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文献:

批陈整风期间毛泽东的重要批语

 

 

 

关于党的高级干部读书问题的批语〔1〕


  (一九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九本略多,第一次宜少,大本书宜选读(如反杜林〔2〕)。

                                        九月廿七日

  注 释
  〔1〕 周恩来等一九七○年九月十八日给毛泽东写报告说,“现送上主席在一九六四年关于选读马、恩、列、斯著作的三十二本书的批示和目录。我们从中选了九本,又在毛主席著作中选了五本”,“请予审批”。周恩来等挑选的九本马、恩、列著作是:一、《共产党宣言》;二、《哥达纲领批判》;三、《反杜林论》;四、《费尔巴哈也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五、《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六、《国家与革命》;七、《无产阶级革命与叛徒考茨基》;八、《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九、《论马克思、恩格斯及马克思主义》,挑选的五本毛泽东著作是:一、《实践论》;二、《矛盾论》;三、《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四、《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五、《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毛泽东的评语,写在周恩来等的送审报告上。一九七○年十一月六日,中共中央下发了经毛泽东审阅的关于高级干部学习问题的通知,通知中引用了毛泽东的这个批语,并指出,“最近,毛主席在党的九届二中全会上,又一次指示:党的高级干部,不管工作多忙,都要挤时间,读一些马、列的书,区别真假马列主义”。
  〔2〕 指恩格斯的《反杜林论》。

 

对吴法宪检讨信的批语和批注〔1〕

  (一九七○年十月十四日)





  此件〔2〕已阅。我愿意看见其他宣讲员的意见。

                                 毛 泽 东

                                      十月十四日



  作为一个共产党人,为什么这样缺乏正大光明的气概。

  由几个人发难,企图欺骗200多个中央委员,有党以来,没有见过。〔3〕



  这些话似乎不真实。〔4〕



  是个可疑分子。我在政治局会议上揭发过。又同个别同志打过招呼。〔5〕



  办事组〔6〕各同志(除个别同志如李德生〔7〕外)忘记了九大通过的党章、林彪同志的报告〔8〕,又找什么天才问题,不过是一个借口。〔9〕



  无非是想再骗你们一次,企图挽救他自己。〔10〕

 

    什么伟大谦虚,在原则性问题上,从来没有客气过。要敢于反潮流。反潮流是马列主义的一个原则。在庐山,我的态度就是一次反潮流。〔11〕



  这句话并没有错,中央委员会有严重的斗争。有斗争是正常生活。〔12〕



  这样对。〔13〕



  林、周、康〔14〕及其他有关同志阅。阅后存中央办公厅。

  注 释
  〔1〕 吴法宪,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办事组副组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空军司令员。一九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他给毛泽东写信,对他在此前召开的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的言行进行检讨。本篇一、十是毛泽东对吴法宪这封检讨信的批语;本篇二至九是毛泽东在这封检讨信上写的批注。吴法宪在“文化大革命”中,积极参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发动政变的阴谋活动。一九七三年八月,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吴法宪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一九八一年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吴法宪为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2〕 指吴法宪一九七○年九月二十九日写给毛泽东的检讨信。信中说:“在党的九届二中全会上,我犯了严重的错误,干扰了主席,干扰了主席亲自主持的二中全会”,“破坏了主席教导的要把全会开成团结的会,胜利的会的方针”。“主席的《我的一点意见》是一篇最精辟的马列主义的光辉文献”,“一针见血,深刻地揭露了陈伯达的反动本质,学习后,我受到了极大的教育,使我猛醒过来,认清了陈伯达这个野心家、阴谋家、伪君子、假马克思主义者的真面目和他采取突然袭击、煽风点火,妄图分裂党,夺毛主席、党中央的权的罪恶阴谋”,“明白自己上了大坏蛋陈伯达的当”。信中补充揭发了陈伯达在庐山的一些反党活动。陈伯达,见本册第115页注〔2〕。
  〔3〕 吴法宪的信中讲到,他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的发言中引用的论天才的材料,“没有查证核实,没有同对方正式商量交谈,又没有准备稿子,由于我有错误的认识和错误的情绪,话匣子打开后,越讲越多,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并说:“在庄严的二中全会上,讲这样关系全局的原则性的大问题,事先没有请示政治局的同志,更未向主席、林副主席请示报告,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毛泽东在后一句话下面划了杠,并写了这个批注。
  〔4〕 吴法宪的信中讲到,他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的发言,“不从全局考虑,不顾影响,不考虑后果,这是极不严肃、极不慎重的不负责任的态度”。毛泽东在这些话下面划了杠,并写了这个批注。
  〔5〕 吴法宪的信中讲到,“这次党的九届二中全会,揪出了大野心家、大阴谋家、反党分子陈伯达”。毛泽东在其中的“大野心家、大阴谋家、反党分子”下面划了杠,并写了这个批注。批注中所说的“个别同志”,指林彪。
  〔6〕 指中共中央军委办事组,当时由黄永胜任组长、吴法宪任副组长。
  〔7〕 李德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军委委员、中央军委办事组成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
  〔8〕 指林彪一九六九年四月一日在中共九大的政治报告。
  〔9〕 吴法宪的信中讲到,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他将陈伯达在电话中告诉他的七条恩格斯、列宁、毛泽东“关于天才方面的论述”,“打印了几份,给了办事组几个同志”。毛泽东在这些话下面划了杠,并写了这个批注。
  〔10〕 吴法宪的信中讲到,陈伯达一九七○年八月二十六日打电话给他,说主席要陈伯达找他和李作鹏、邱会作谈谈。谈话中陈伯达说到主席批评了他,还说“主席也批评了你们”。“我们问他主席批评了什么,他不肯说。”“当时陈伯达神态异常,说话支支吾吾。”在这些话下面,毛泽东划了杠,并在旁边打了一个问号,写了这个批注。
  〔11〕 吴法宪的信中讲到,陈伯达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期间曾问他讲过“有人利用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伟大谦虚,贬低毛泽东思想”
  这句话没有。毛泽东在其中的“伟大谦虚”四个字下面划了杠,并写了这个批注。
  〔12〕 吴法宪的信中讲到,他在一九七○年八月二十七日晚上看到陈伯达的发言稿上“造谣说,中央委员会也有斗争’”。毛泽东在这句话下面划了杠,并写了这个批注。
  〔13〕 吴法宪的信中讲到,陈伯达一九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晚上打电话找他,要他的秘书转告:陈伯达“想把他对宪法的修改意见划一份出来送呈主席看”。吴法宪告诉秘书“不要答复他”。毛泽东在“不要答复他”几个字下面划了杠,并写了这个批注。
  〔14〕 林,指林彪。周,指周恩来。康,指康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对叶群检讨信的批语和批注〔1〕

  (一九七○年十月十五日)





  此件已阅。

           毛 泽 东

           一九七○年十月十五日



  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2〕



    爱吹不爱批,爱听小道消息,经不起风浪。〔3〕



    这是马克思的话,我不过复述一遍而已。〔4〕



    一个倾向掩盖着另一个倾向。九大胜利,当上了中央委员,不得了了,要上天了,把九大路线抛到九霄云外,反九大的陈伯达〔5〕路线在一些同志中占了上风了。请同志们研究一下,是不是这样的呢?〔6〕




  多年来不赞成读马、列的同志们,为何这时又向马、列求救,题目又是所谓论天才。不是在九大论过了吗,为何健忘若此?〔7〕



    直接地利用材料,所以不必加以分析。材料是一种,无论谁搞的都是一样。难道别人搞的就不算上当吗?〔8〕



    斗争过吗?在思想上政治上听他的话,怎么会去同他斗争?〔9〕



   不上当是不会转过来的,所以上当是好事。陈伯达是一个十分可疑的人
。〔10



  这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共产党人不读一点马、列,怎么行呢?我指的主要是担负高级职务的人。〔11〕

十一

    不提九大,不提党章。也不听我的话。陈伯达一吹,就上劲了。军委办事组好些同志〔12〕都是如此。
    党的政策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除了陈伯达待审查外,凡上当者都适用。

十二

  林、周、康〔13〕及其他有关同志阅。阅后退中办存。

  注 释
  〔1〕 叶群,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办事组成员、林彪办公室主任。一九七○年十月十三日,叶群给毛泽东写信,检讨她在此前召开的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支持陈伯达鼓吹“天才论”、设国家主席等活动。本篇一、十一、十二是毛泽东对叶群这封检讨信的批语;本篇二至十是他在这封检讨信上写的批注。“文化大革命”期间,叶群积极参加林彪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发动反革命政变的阴谋活动,是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一九七一年九月随林彪叛逃时机毁毙命。一九七三年八月,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叶群的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2〕 叶群的信中说:“我这次犯的错误是严重的,是路线性的。”毛泽东在“是路线性的”几个字下面划了杠,并写了这个批注。
  〔3〕 叶群的信中讲到黄永胜、吴法宪一九七○年八月中旬给林彪和她打电话,反映中央修改宪法小组会上关于“天才”问题的争论情况时说:“在北戴河时连续接了几个这方面的电话,他们当时是出于热爱主席向林彪同志反映。”毛泽东在“连续接了几个这方面的电话”下面划了杠,并写了这个批注。
  〔4〕 叶群的信中写道:“主席讲过:‘研究问题,忌带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一切结论产生于调查情况的末尾,而不是在它的先头。”毛泽东在“一切结论产生于调查情况的末尾,而不是在它的先头”下面划了杠,并写了这个批注。
  〔5〕 陈伯达,见本册第115页注〔2〕。
  〔6〕 叶群的信中写道:“主席讲过‘矛盾,以揭露为好。要揭露矛盾,解决矛盾’。掩盖矛盾是不符合辩证法的。由于自己没有提到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来认识这个问题,总以浮浅之见劝林彪同志不生气,和稀泥,力求息事宁人,结果帮了倒忙。”毛泽东在其中的引文和“结果帮了倒忙”一句下面划了杠,并写了这个批注。
  〔7〕 叶群的信中讲到一九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晚她参加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中南组的讨论时说,“在那天到会时,刚好接到办事组同志寄给我的一份论天才的语录”。“在发言时为了省事,部分地引用了几句”。“讲完回家后才从办事组同志的电话中知道是陈伯达连夜搞的”。毛泽东在第一句话和“才从办事组同志的电话中知道”下面划了杠,并写了这个批注。
  〔8〕 叶群的信中写道,“自己虽然没有参与搞那个语录”,“但由于自己嗅觉不灵,不加分析地部分引用了它,这就间接地被坏人陈伯达利用了,上了他这个反革命假理论家的当”。毛泽东在文中“不加分析地”和“间接地”几个字下面划了杠,在“间接地”三个字旁边打了一个问号,并写了这个批注。
  〔9〕 叶群的信中写道,“由于自己路线觉悟政治水平低,对陈伯达的反动本质认识不足,警惕不够,因而过去对他的斗争是不够有力的”。毛泽东在“过去对他的斗争是不够有力的”下面划了杠,并写了这个批注。
  〔10〕 叶群的信中写道,“据最近揭发材料,陈伯达可能是个叛徒,内奸,里通外国分子”;他一九七○年八月二十三日未打招呼就来见林彪,“现在看来他这次闯来是别有用心的,是想趁机搞阴谋的”;陈伯达的老婆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就坚决拒绝参加严慰冰专案组的工作,这件事也是很可疑的”。毛泽东在这几句话下面划了杠,并写了这个批注。
  〔11〕 叶群的信中写道,“今后我一定要努力活学活用主席著作(尤其是主席的哲学著作),并按主席教导认真读几本马、恩、列、斯著作”。毛泽东在“认真读几本马、恩、列、斯著作”下面划了杠,并写了这个批注。
  〔12〕 指中共中央军委办事组组长黄永胜,副组长吴法宪,成员叶群、李作鹏、邱会作。他们都是林彪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
  〔13〕 林,指林彪,当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周,指周恩来。康,指康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同意印发《我的一点意见》〔1〕的批语〔2〕

(一九七○年十一月)



  略宽为好,如地级、师级。中央应有一指示〔3〕下达。



  请林〔4〕再阅后,退周恩来、康生〔5〕。



  照发。

  注 释

  〔1〕 见本册第114—115页。
  〔2〕 周恩来等一九七○年十一月七日给毛泽东等写报告说,在办理陈伯达专案工作中,我们发现如不使更多负责同志和办专案的同志知道主席的《我的一点意见》一文,就不容易得到多的真实的揭发和检举材料,而现在党内外和国外舆论都已渐渐觉察到陈伯达从九届二中全会后即不再出面,可能出了问题。因此,我们提议将主席的《我的一点意见》“印发给各省、市、自治区党的核心小组,各大军区、省军区、各军、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常委,中央党和政府的各部委领导小组或党的核心小组各一份,并将陈伯达反党反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修正主义和个人野心家的阴谋活动传达到上述各单位的领导同志中,以便得到对这一可疑之人的更多揭发”。本篇一写在周恩来等的这个报告上;本篇二写在这个报告的信封上;本篇三写在周恩来等十一月十四日送审的中央关于传达陈伯达反党问题的指示稿上。陈伯达,见本册第115页注〔2〕。
  〔3〕 根据毛泽东的批示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传达陈伯达反党问题的指示稿指出,在党的九届二中全会上,陈伯达采取突然袭击、煽风点火、制造谣言、欺骗同志的恶劣手段,进行分裂党的阴谋活动。毛主席洞察一切,立即写了《我的一点意见》一文,粉碎了陈伯达的反党阴谋,拨正了全会的航向。九届二中全会以后,在一部分党的高级干部中口头传达过陈伯达反党的问题。为了教育干部,让较多的同志了解这个问题,中央决定印发《我的一点意见》,请立即向党的地区级核心小组成员、部队师级党委委员和同级党员负责干部以及中央各专案组人员宣读和传达。传达内容主要以《我的一点意见》一文为准。指示稿还指出,陈伯达历史复杂,是一个可疑分子,中央正在审查他的问题。各单位在传达时要号召了解他的情况和问题的同志,进行检举和揭发。十一月十六日,中共中央发出了这个指示。
  〔4〕 林,指林彪,当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
  〔5〕 康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组织宣传组组长。

 

 

在三十八军检举陈伯达〔1〕反党罪行报告上的批语

(一九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林、周、康〔2〕及中央、军委各同志:

  此件〔3〕请你们讨论一次,建议北京军区党委开会讨论一次,各师要有人到会,时间要多一些,讨论为何听任陈伯达乱跑乱说,他在北京军区没有职务,中央也没有委任他解决北京军区所属的军政问题,是何原因陈伯达成了北京军区及华北地区的太上皇?林彪同志对我说,他都不便找三十八军的人谈话了。北京军区对陈伯达问题没有集中开过会,只在各省各军传达,因此没有很好打通思想,全军更好团结起来。以上建议,是否可行,请酌定。

                                 毛 泽 东

                                 十二月十六日

  注 释
  〔1〕 陈伯达,见本册第115页注〔2〕。
  〔2〕 林,指林彪,当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周,指周恩来。康,指康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组织宣传组组长。
  〔3〕 指中共第三十八军委员会一九七○年十二月十日关于检举揭发陈伯达反党罪行给中央军委办事组并报中共中央的报告。

关于开好华北会议〔1〕的批语〔2〕

(一九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照办。

  要有认真的批评,从批评达到团结的目的。建议李德生、纪登奎〔3〕二同志参加会议。永胜、作鹏〔4〕应同德生、登奎一道参加华北会议。

  这次会议在全军应起重大作用,使我军作风某些不正之处转为正规化。同时对两个包袱〔5〕和骄傲自满的歪风邪气有所改正。

                        一九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注 释
  〔1〕 指即将召开的北京军区党委扩大会议。
  〔2〕 周恩来一九七○年十二月十九日给毛泽东等写报告说,昨晚政治局会议传达和讨论主席对三十八军报告的批示(见本册第161页),参加会议的还有华北地区和北京卫戍区的一些负责同志。
  会上,大家一致拥护主席要北京军区党委召开扩大会议的建议,认为这次会议应集中讨论北京军区和华北地区对陈伯达问题的认识和揭发,人要多一些,时间要长一些。为开好这个会,打通思想,更好团结,政治局同意在人到齐、开大会之前,先以三天时间开北京军区党委常委会议,初步统一认识,利于接受大家批判;同时,由黄永胜、李作鹏找三十八军到会同志谈话,指出他们的报告是好的,起了推动作用。在会上,要通过揭发批判来达到团结。毛泽东阅后,写了这个批语。
  〔3〕 李德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一九七一年一月兼任北京军区司令员。纪登奎,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一九七一年一月兼任北京军区第二政委。
  〔4〕 永胜,即黄永胜,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办事组组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作鹏,即李作鹏,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办事组成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海军第一政委。
  〔5〕 指当时所说的在战争年代立下的“战功”和在文化大革命中立下的“新功”两个包袱。

 



 

对江青在华北会议〔1〕上的讲话的批语〔2〕

(一九七一年一月)





  照办。江青录音是否放听,请先将文字送我看过再定。



  不要放听,也不要印发,可作内部材料保存。

  注 释
  〔1〕 这次会议一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至一九七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在北京召开。到会的有北京军区、华北各省军区、北京卫戍区、天津警备区及华北地区有关单位负责人共四百四十九人。从一九七一年一月九日起,出席中央军委座谈会的一百四十三人也参加会议。这次会议揭发、批判了陈伯达的反党罪行,但又说李雪峰、郑维山“参与”陈伯达的反党活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六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所谓“华北山头主义”平反的通知》,为李雪峰、郑维山平反。
  〔2〕 江青(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宣传组织员)在华北会议上,曾先后两次发表讲话,未经中央讨论,随意点名批评他人。一九七一年一月七日,周恩来在关于华北会议问题给毛泽东等的报告中,对落实毛泽东关于开好会议、团结全军的方针和有关指示,作了六项具体安排。其中第六项讲到,为集中大家注意力,拟印发毛主席、林副主席十二月十六日、十九日两次批示和有关报告,及中央有关文件,编印华北会议的材料七件。“另拟将江青同志两次讲话录音,加以删减,给大区同志放听”。毛泽东阅后,写了一个批语,即本篇一。一月十一日,周恩来将江青两次讲话录音整理稿报送毛泽东时写道,“七日晚得主席批示,于次日告江青同志”。昨晚商定“将整理原稿划有我们拟删节处送主席审阅。现送上,是否在会上放听,请主席审定”。毛泽东阅后,又写了一个批语,即本篇二。


对周恩来在华北会议〔1〕上的讲话提纲的批语〔2〕

(一九七一年一月)



  已看一遍,大体可用。明天可能谈一次。



  同意。



  完全同意。

  注 释
  〔1〕 华北会议,见本册第198页注〔1〕。
  〔2〕 本篇一是对周恩来一九七一年一月二十二日送审的讲话提纲初稿的批语。一月二十三日,毛泽东约周恩来等谈话,商议周恩来的讲话提纲。根据毛泽东意见对提纲作修改后,周恩来于当夜再送毛泽东审阅。毛泽东阅后在送审报告上写了一个批语,即本篇二;在信封上写了一个批语,即本篇三。一月二十四日,周恩来根据提纲,代表中共中央在华北会议全体大会上作总结讲话。这个讲话提纲后作为中共中央一九七一年第六号文件印发。

 


 

关于批陈〔1〕整风运动重点在批陈的批语〔2〕

(一九七一年二月十九日)



  都同意。请告各地同志,开展批陈整风运动时重点在批陈,其次才是整风。不要学军委座谈会〔3〕,开了一个月,还根本不批陈。更不要学华北〔4〕前期,批陈不痛不痒,如李、郑〔5〕主持时期那样。

  注 释
  〔1〕 陈,指陈伯达,见本册第115页注〔2〕。
  〔2〕 这个批语写在周恩来一九七一年二月十九日关于全国计划工作会议情况等问题给毛泽东的报告上。报告中讲到,为广泛深入地听取意见,今晚拟开政治局会议,约大区和各省、市、区主要负责人见面,征求他们对今年计划和各项工作的意见。同时,“还拟谈谈‘批陈整风’的传达问题,现在华北各地各军区按主席批准的北京军区党委建议的范围传达,效果甚好,全国亦拟在他们明后日回去后照华北传达范围办理。”周恩来在报告中还谈到了拟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讨论的其他几个问题。
  〔3〕 指一九七一年一月九日开始的中共中央军委座谈会。从九日起,出席这次座谈会的人员都参加了华北会议。
  〔4〕 指华北会议,见本册第198页注〔1〕。
  〔5〕 李,指李雪峰,原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第一政委。
          郑,指郑维山,原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司令员。华北会议前期由他们共同主持。会议的最后一天,即一九七一年一月二十四日,他们被宣布“调离原职,继续进行检查学习”。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六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所谓“华北山头主义”平反的通知》,为他们平反。

 

在军委办事组关于学习讨论毛主席“重点在批陈〔1〕”

指示情况报告上的批语〔2〕

(一九七一年二月)





  你们几个同志,在批陈问题上为什么老是被动,不推一下,就动不起来。这个问题,应该好好想一想,采取步骤,变被动为主动。



  为什么老是认识不足?三十八军的精神面貌与你们大不相同,原因何在?应当研究。



  这些话好。



  周、康〔3〕阅后,退军委。

  注 释
  〔1〕 陈,指陈伯达。见本册第115页注〔2〕。
  〔2〕 中共中央军委办事组一九七一年二月二十日给毛泽东写报告说:“二月十九日晚,周总理传达了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开展批陈整风运动时重点在批陈,其次才是整风。不要学军委座谈会,开了一个月,还根本不批陈’的批示,我们今天专门开会进行了学习和讨论,一敌认为,主席对我们的重要批评完全正确,这是主席对我们的亲切关怀和教育,表示坚决拥护,诚恳接受。”本篇一是毛泽东对这个报告写的批语。军委办事组的报告中写道:“这次军委座谈会,由于我们对‘批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在‘批陈整风’时,对‘批陈’没有作为重点来进行。这是个严重错误。”毛泽东在文中“由于我们对‘批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下面划了杠,并写了一条批语,即本篇二。军委办事组的报告中写道:“我们坚决执行主席的指示,搞好全军的‘批陈整风’。我们已将主席关于‘开展批陈整风运动时重点在批陈,其次才是整风’的重要指示,向正在开会的各总部、各军兵种作了传达,要求他们首先切实抓好‘批陈’,坚决把反党分子陈伯达从政治上、思想上、路线上、理论上批深搞臭,彻底肃清其流毒,提高全军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觉悟。”
  在这段话旁,毛泽东划了一条杠,并写了一个批语,即本篇三。本篇四写在中共中央军委报送军委办事组报告的信封上。当时中央军委办事组的组长是黄永胜,副组长是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是成员。他们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同陈伯达一起积极参加林彪反革命集团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是这个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
  〔3〕 周,指周恩来。康,指康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组织宣传组组长。

 

对军委办事组传达毛泽东批陈〔1〕整风指示报告〔2〕的批语

(一九七一年三月一日)


  已阅,很好。有了主动,力求贯彻。

                        一九七一年三月一日

  注 释
  〔1〕 陈,指陈伯达。见本册第115页注〔2〕。
  〔2〕 中共中央军委办事组一九七一年二月二十八日给毛泽东等的这个报告,汇报了二月二十二日晚召集各总部、各军兵种、国防科委、军委直属院校和北京卫戍区主要负责人开会传达、讨论毛泽东关于批陈整风“重点在批陈”指示的情况。报告说,从一月九日开始的军委座谈会,由于我们没有抓住批陈这个重点,结果会议开了一个月,还根本不批陈,这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错误,对全军的政治思想建设是一个重大的损失,教训是非常沉痛的。我们军委办事组有几个同志在九届二中全会上犯了方向、路线错误,本应在军委座谈会上联系自己的错误,通过批陈进行自我教育,清理思想,但没有这样做,结果造成被动,一错再错。“这几个同志在这次传达会上,对自己过去对反党分子陈伯达有迷信,上了他的当,受了骗,引用了他搞的语录等所犯的严重错误进行了自我批评,表示要在‘批陈整风’运动中认真检查自己。”当时中央军委办事组的组长是黄永胜,副组长是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是成员。他们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同陈伯达一起积极参加林彪反革命集团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是这个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

 

对黄永胜、邱会作、李作鹏〔1〕的检讨信的批语

(一九七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黄永胜、邱会作、李作鹏三同志的检讨都看了,我认为写得都好。以后是实践这些中明的问题。

                            毛 泽 东

                            一九七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注 释
  〔1〕 黄永胜,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办事组组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邱会作,当时任中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办事组成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总后勤部部长。
  李作鹏,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办事组成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海军政治委员。“文化大革命”期间,他们积极参加林彪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发动政变的阴谋活动。一九七三年八月,中共中央决定永远开除他们的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一九八一年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他们为林彪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并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十八年、十六年、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对召开批陈〔1〕整风汇报会议等问题的批语〔2〕

(一九七一年四月)




  照发。(时间暂定七天为好,实际上可能延长)



  同意。会议时间(原定七天)不够,应延长。



  同意。

      十九日廿时



  这样好。如不够,时间延长。

  注 释
  〔1〕 陈,指陈伯达。见本册第115页注〔2〕。
  〔2〕 本篇一写在周恩来一九七一年四月四日送审的中共中央关于召开批陈整风汇报会议的通知稿上。通知稿概述了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以来各地、各军和中央直属机关开展批陈整风运动的情况,提出为了总结和交流经验,以利于批陈整风运动的深入和向前发展,进一步认识陈伯达反动罪行的本质,“中央决定从四月十五日起召开一个全国性的批陈整风汇报会议”,“日期暂定五天”。毛泽东审阅时,将其中的“五天”改为“七天”。这次会议在一九七一年四月十五日开始,四月二十九日结束。本篇二写在周恩来一九七一年四月十八日晚给毛泽东的报告上。报告中说,批陈整风汇报会议“各小组会议除表态外,多数联系到自己在庐山会议上受骗上当的错误”。“这些发言只要属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拟一律登简报,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实现团结。如其中有别有用心的,也正好暴露;如属认识错误的,仍应进行教育。这样做法,妥否,请主席批示”。本篇三、四写在周恩来一九七一年四月十九日给毛泽东的报告上。报告中写道:“反党分子陈伯达罪行第二批初稿,已经多次修改,现拟作初稿印送政治局同志审阅。”“现分呈主席、林副主席各一份,请予亲阅,看是否可以在二十日晚先印发会议备用。”
  (在引号内的这句话旁,毛泽东写了一个批语,即本篇三。)“这两天(19、20两日)仍先集中揭发、讨论庐山会议及其前后问题,以加深认识和检讨,并利团结。妥否,请予批示。”在这段话旁,毛泽东写了一个批语,即本篇四。


 

关于黄、吴、叶、李、邱〔1〕的自我批评的批语

(一九七一年四月十一日)



恩来〔2〕同志:

  吴法宪、叶群二同志重写过的自我批评,我已看过,可以了。请连同黄、李、邱三同志的自我批评,向政治局会议报告,作适当处理。

                               毛 泽 东

                                一九七一年四月十一日

   注 释
  〔1〕 黄,指黄永胜,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办事组组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吴,指吴法宪,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办事组副组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空军司令员。叶,指叶群,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办事组成员。李,指李作鹏,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办事组成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海军政治委员。
  邱,指邱会作,当时任中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办事组成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总后勤部部长。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指出:“中央鉴于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四同志参加林、陈反党集团的宗派活动,陷入很深,实难继续现任工作,已令他们离职反省,彻底交待。”“军委日常工作,中央已决定由军委副主席叶剑英主持,并筹组军委办公会议,进行集体领导。”后经查明,“文化大革命”期间,黄、吴、叶、李、邱积极参加林彪反革命集团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一九七一年九月,叶群随林彪叛逃时毙命。一九七三年八月,中共中央决定永远开除他们的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一九八一年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他们为林彪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并分别判处黄、吴、李、邱有期徒刑十八年、十七年、十七年、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2〕 恩来,即周恩来。

 

对周恩来关于批陈整风汇报会议〔1〕请示报告的批语〔2〕

(一九七一年四月)





  已阅。基本同意。



  暂时似还不必向基层党员传达。



  我这几天不出门。



  可以不要谈了。

  注 释
  〔1〕 这次会议一九七一年四月十五日至二十九日在北京举行。中央、地方和部队的负责人共九十九人参加,正在参加军委座谈会的一百四十三人也出席了会议。会议交流了各地批陈整风的经验。陈,指陈伯达。见本册115页注〔2〕〔2〕 本篇一写在周恩来一九七一年四月二十四日给毛泽东等的报告上。报告中说,批陈整风汇报会议已开了九天,各组同志均已多次发言,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表示了在毛泽东思想原则基础上加强团结的愿望。军委办事组五位同志均有检讨。总的方面看,会议加深了认识和检讨。拟从今日起,各组进入批陈整风、自我教育的经验交流,并讨论回到各地,各方面如何深入向基层传达。在结束会上,拟由政治局出面讲一讲这次会议的收获,归纳几个问题,好向大军区党委常委、各省市区党委常委或党的核心小组以及中央直属的党政军相应组织传达,特别是向各地、各直属单位的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传达。同时,要商定“批陈整风如何向基层党员传达”(在引号内的文字下面,毛泽东划了横线,并写了一个批语,即本篇二)。“会议希望主席林副主席能见大家一次,如能给大家讲几句话更好。不过大家又说,不要因此要求,干扰主席、林副主席出席‘五一’纪念在天安门上观看焰火。”(在这段话旁,毛泽东划了一条竖线,并写了一个批语,即本篇三。)上述各项设想,不知妥否,请主席予以批示。“如主席还有新的设想,亦请批告,如能约我们一谈,更所盼望。”在这句话旁,毛泽东划了一条竖线,并写了一个批语,即本篇四。

 

对周恩来批陈整风汇报会议〔1〕讲话提纲的批语〔2〕

(一九七一年四月)



  看了一遍,觉得可以。先同六人小组〔3〕商酌,再同政治局各同志(包括各大组负责人及犯错误的五同志〔4〕)商酌,取得同意,或加修改,然后去讲。

  注 释
  〔1〕 批陈整风汇报会议,见本册第231页注〔1〕。
  〔2〕 这个批语写在周恩来一九七一年四月二十八日给毛泽东的送审报告上。报告中说,花了两天工夫,起草了代表政治局的发言提纲。“如主席能在今天上午翻阅一下,告我在批评的火候上大体可用,我即将在六人小组会上提出讨论;如措辞太重不宜提出,亦请告我,以便重写;如还不足,得示后当在讨论时加重。”四月二十九日,周恩来在批陈整风汇报会全体大会上,按照这个讲话提纲代表中央政治局作了总结讲话。
  〔3〕 一九七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在周恩来主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决定由周恩来、江青、张春桥、黄永胜、姚文元、纪登奎六人起草批陈整风汇报会议结束时的讲话大纲。这里所说的六人小组,即指由上述六人组成的会议总结大纲起草小组。
  〔4〕 指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五人。见本册第226页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