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骑士计划:电信联通反垄断案:牵一发而动全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7:54:35
电信联通反垄断案:牵一发而动全身
报道中,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表示:“我们已经基本查明,在互联网接入这个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合在一起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
虽然这次反垄断案还未有最终结果,但李青的这一番话让人觉得结果似乎板上钉钉。报道中李青还表示:“……将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1%-10%的罚款。对于中国联通来讲(营业额)一年大概有不到300个亿,如果最后经过我们案审的话,如果事实成立定性准确,那么处罚大概在1%-10%罚款的范围内。”
按照李青的说法,中国联通可能面临3亿元至30亿元左右的罚款。中国联通今年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6亿元,就算是最低的罚款数额,都会让中国联通盈利受到极大的损害。而如果按最高数额来处罚,中国联通将面临巨大亏损。
市场对该报道迅速做出了反应,中国联通股价在当天下午应声暴跌,盘中最大跌幅超过6%,最终收跌2.84%,市场成交量也大幅放大。
然而,事实可能并非这样简单。《人民邮电》11月11日在头版头条刊登文章《混淆视听 误导公众──驳央视对电信、联通涉嫌价格垄断的报道》,指责央视报道不负责任。文章指出,央视混淆了“互联网接入”概念,“发改委此次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起的调查,是针对SP(服务提供商,Service Provider)接入市场而不是公众市场的”,“据了解,中国电信或中国联通每年从SP接入业务中获得的收入只有不足2亿元”。该文章还表示,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专线接入市场并不占有垄断地位。
根据《人民邮电》的说法,此次反垄断调查也有可能判定垄断事实不成立,而且就算判定事实成立,针对SP接入市场收入的罚款也可能只有百万或千万元,这和原先央视报道中李青的说法大相径庭。
《人民邮电》是中国工业和信息产业部直属的中国通信产业的权威主导媒体,该报道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工信部的姿态。
场面立刻变得混乱起来。如果按照《人民邮电》的说法,央视是犯了低级错误,但央视访问的是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这就有了为何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疑问。
其实,就SP接入市场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提起反垄断调查的举报,从常理来判断是难以理解的。因为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该行业,在中国并非是最具垄断性质的,而且就算是在该行业,SP接入市场也不是最具垄断性质的。
无论此事起因究竟如何,既然提出反垄断调查,那举报方的目的很可能是希望打破这一“垄断”格局,并从中获得更多利益。一个更充分竞争的市场,显然会给下游企业带来更多好处。
这种预期在市场中很自然地得到了反应。鹏博士在前两个交易日大幅上涨,其主要逻辑之一就是市场认为SP接入市场可能会形成有效竞争,从而降低租用价格。根据中信建投的测算,如果未来5年可以促使上网价格下调27%-38%,鹏博士向运营商等租用带宽150G左右,此项成本每年约2亿元,那么今后带宽租用价格下降可能为公司节约数千万元的成本,间接提高盈利能力。鹏博士是具有互联网接入牌照(ISP)的宽带运营商,公司宽带接入业务集中在北京,并逐渐开始向外地扩张。
按这种逻辑,如果主要面对用户市场的宽带运营商能够在这场纷争中减轻成本压力,意味着它们将有更多资金用于开拓市场,并加快新的通信设施建设,这又能给光纤等设备制造商创造更多需求。
而对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而言,一旦事实调查认定它们在SP接入市场具有垄断性质,则面临着罚款和市场格局变化的风险。就罚款而言,如果只是针对SP接入市场的收入,两家企业面临的罚款数额并不会太大,对公司的盈利影响相对有限,但罚款事小格局事大,一旦SP接入市场未来更具竞争,很可能会从价格和市场份额两方面挤压这两家企业。
当然,以上这些想法会否成真,还要看这起反垄断调查案的最终结果如何。但这次事件由于国家发改委官员的事先“定性”显得颇为意外,而调查结果又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因此未雨绸缪总是会不错的。
(本文作者傅峙峰是《华尔街日报》中文网专栏撰稿人。文中所述仅代表他的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Horatio.fu#dowjones.com与作者联系。)
傅峙峰
一石激起千层浪。11月9日中午,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的一则报道引发了中国通信行业和资本市场的汹涌波涛。该报道称,国家发改委已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并有可能对两家企业进行反垄断处罚。报道中,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表示:“我们已经基本查明,在互联网接入这个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合在一起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
虽然这次反垄断案还未有最终结果,但李青的这一番话让人觉得结果似乎板上钉钉。报道中李青还表示:“……将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1%-10%的罚款。对于中国联通来讲(营业额)一年大概有不到300个亿,如果最后经过我们案审的话,如果事实成立定性准确,那么处罚大概在1%-10%罚款的范围内。”
按照李青的说法,中国联通可能面临3亿元至30亿元左右的罚款。中国联通今年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6亿元,就算是最低的罚款数额,都会让中国联通盈利受到极大的损害。而如果按最高数额来处罚,中国联通将面临巨大亏损。
市场对该报道迅速做出了反应,中国联通股价在当天下午应声暴跌,盘中最大跌幅超过6%,最终收跌2.84%,市场成交量也大幅放大。
然而,事实可能并非这样简单。《人民邮电》11月11日在头版头条刊登文章《混淆视听 误导公众──驳央视对电信、联通涉嫌价格垄断的报道》,指责央视报道不负责任。文章指出,央视混淆了“互联网接入”概念,“发改委此次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起的调查,是针对SP(服务提供商,Service Provider)接入市场而不是公众市场的”,“据了解,中国电信或中国联通每年从SP接入业务中获得的收入只有不足2亿元”。该文章还表示,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专线接入市场并不占有垄断地位。
根据《人民邮电》的说法,此次反垄断调查也有可能判定垄断事实不成立,而且就算判定事实成立,针对SP接入市场收入的罚款也可能只有百万或千万元,这和原先央视报道中李青的说法大相径庭。
《人民邮电》是中国工业和信息产业部直属的中国通信产业的权威主导媒体,该报道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工信部的姿态。
场面立刻变得混乱起来。如果按照《人民邮电》的说法,央视是犯了低级错误,但央视访问的是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这就有了为何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疑问。
其实,就SP接入市场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提起反垄断调查的举报,从常理来判断是难以理解的。因为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该行业,在中国并非是最具垄断性质的,而且就算是在该行业,SP接入市场也不是最具垄断性质的。
无论此事起因究竟如何,既然提出反垄断调查,那举报方的目的很可能是希望打破这一“垄断”格局,并从中获得更多利益。一个更充分竞争的市场,显然会给下游企业带来更多好处。
这种预期在市场中很自然地得到了反应。鹏博士在前两个交易日大幅上涨,其主要逻辑之一就是市场认为SP接入市场可能会形成有效竞争,从而降低租用价格。根据中信建投的测算,如果未来5年可以促使上网价格下调27%-38%,鹏博士向运营商等租用带宽150G左右,此项成本每年约2亿元,那么今后带宽租用价格下降可能为公司节约数千万元的成本,间接提高盈利能力。鹏博士是具有互联网接入牌照(ISP)的宽带运营商,公司宽带接入业务集中在北京,并逐渐开始向外地扩张。
按这种逻辑,如果主要面对用户市场的宽带运营商能够在这场纷争中减轻成本压力,意味着它们将有更多资金用于开拓市场,并加快新的通信设施建设,这又能给光纤等设备制造商创造更多需求。
而对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而言,一旦事实调查认定它们在SP接入市场具有垄断性质,则面临着罚款和市场格局变化的风险。就罚款而言,如果只是针对SP接入市场的收入,两家企业面临的罚款数额并不会太大,对公司的盈利影响相对有限,但罚款事小格局事大,一旦SP接入市场未来更具竞争,很可能会从价格和市场份额两方面挤压这两家企业。
当然,以上这些想法会否成真,还要看这起反垄断调查案的最终结果如何。但这次事件由于国家发改委官员的事先“定性”显得颇为意外,而调查结果又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因此未雨绸缪总是会不错的。
(本文作者傅峙峰是《华尔街日报》中文网专栏撰稿人。文中所述仅代表他的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Horatio.fu#dowjones.com与作者联系。)
牵一发而动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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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规制原则
电信垄断何时休
关于电信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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