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印顺法师怎么死的:深入推进专业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所得税管理质量和效率—在2010年全国所得税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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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专业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所得税管理质量和效率(2010年第25期)

 

 

 

       发布日期:    2011-01-05     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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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期

 

 

国家税务总局                                    20101230

 

 

深入推进专业化管理

进一步提高所得税管理质量和效率

—在2010年全国所得税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129

 

同志们:

  2010年全国所得税管理工作会议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座谈会精神,回顾总结“十一五”及2010年所得税工作,研究今后一个时期所得税管理工作要求,部署2011年所得税工作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与会同志讨论。

  一、“十一五”及2010年所得税工作回顾

  “十一五”时期,各级税务机关在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所得税制改革和完善所得税政策为重点,以强化所得税管理为核心,以加快推进信息化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所得税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所得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十一五”共入库所得税税款约75000亿元,年均增长19.7%,占税收总收入26.3%,比“十五”时期提高3.1个百分点,所得税作为主体税种的地位进一步巩固。

  所得税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内外资统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法先后两次修订,为企业平等竞争、公平收入分配、缓解个人收入分配差距营造了良好的税制环境。

  所得税政策不断完善。支持科技创新、促进节能环保、扶持就业再就业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一系列所得税政策及时出台,所得税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有效发挥。

  所得税管理切实加强。总局研究提出企业所得税管理“二十四字”总体要求和个人所得税管理“四一三”工作思路,大力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适时调整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所得税管理质量和效率稳步提高。

所得税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CTAIS企业所得税功能不断完善,汇总纳税管理信息系统全面上线运行,电子化申报全面推进。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范围不断扩大,自然人数据库建设开局良好,所得税信息化建设有了新的进展。

  所得税组织管理和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在省级税务机关全面建立所得税处基础上,一些地市恢复建立或新设所得税专门管理机构。与此同时,大范围、多渠道、分层次开展所得税专业培训和人才培养,所得税管理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2010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各级税务机关根据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按照去年全国所得税工作视频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克服金融危机影响,所得税收入快速回升

  去年,全国企业所得税共组织入库12156.8亿元、减收38.9亿元、下降0.3%;全国个人所得税共组织入库3943.6亿元、增收221.3亿元、增长5.9%。在去年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全面影响,以及实施企业所得税法等政策性减收等特殊困难的情况下,所得税组织收入工作取得如此成果,来之不易。今年以来,各级税务机关紧紧抓住经济企稳回升的良好机遇,狠抓预缴和汇算清缴税款入库,重点加强高收入者管理,全面落实所得税增收堵漏措施,所得税收入快速回升。今年前11个月,全国企业所得税共组织入库14356.8亿元,增收2177.9亿元,增长17.9%;全国个人所得税共组织入库4430.0亿元,增收804.4亿元,增长22.2%。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可超额完成年度收入计划,所得税组织收入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为全面完成税收工作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不断完善企业所得税法配套政策,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

  继续抓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定了非营利性组织、境外所得抵免、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等企业所得税法配套政策。总局及时明确了收入确认标准、电信企业坏账损失等所得税政策。山西、云南、甘肃、深圳、青岛等国税局和安徽、宁夏、深圳等地税局深入开展企业所得税法跟踪问效,积极向总局反映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完善建议。

  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不断研究完善改革方案,深入开展测算论证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总局会同财政部明确了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个人所得税政策。出台了转让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确立了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请清算的征收机制。前十个月,全国1172家证券机构预扣税款24.54亿元,7407位纳税人提出清算申请,办理审核退税5.07亿元,社会各界反应良好。研究修订个体工商户等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和外籍人员股息红利等个人所得税政策,更好地发挥了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积极作用。

  (三)深入落实“二十四字”要求,企业所得税管理明显加强

  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南京会议提出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二十四字”总体要求,着力推进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一是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起草完成《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规范》,行将出版石油天然气等第二批七个行业管理操作指南,制定下发建筑企业、企业重组和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等征管办法,为推进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打下良好基础。二是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有效运用银行业等七个行业管理指南,强化所得税行业管理。初步统计,20091月至20104月,应用行业指南组织入库企业所得税款43.97亿元,分行业管理取得明显成效。规范核定征收范围,上下联动加强限售股转让企业所得税管理等,有效堵塞征管漏洞。三是管理要求有效落实。各地积极探索,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管理“二十四字”总体要求。江苏、福建、贵州、深圳等国税和山东、广东等地税积极推进风险预警管理,大力实施所得税分规模、分行业、分项目管理,分类管理有了新突破。湖北、青岛国税和北京、山西地税集中开展信息比对、上下游双向联动核查,有效核实税基。山东、浙江、安徽、江西、四川、宁夏等国税和安徽、河南、青岛等地税建立纳税评估平台,实施三级联动、分级开展所得税纳税评估。辽宁、湖南、大连国税和江苏、宁夏、大连地税积极推行专家会诊、年报会审等汇缴后续管理,引入中介鉴证,成效明显。

  (四)以加强高收入者征管为重点,个人所得税管理得到强化

  各级税务机关大力落实个人所得税管理“四一三”工作思路,强化征管基础建设,狠抓征管措施落实,个人所得税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一是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全面推进。目前全国共有390多万户扣缴义务人实现了明细申报,涉及纳税人达1亿多人,北京、天津、大连、上海、江苏、浙江、厦门、广东、深圳、重庆等省市基本实现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二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稳步开展。2009年度,全国共受理自行纳税申报268.9万人,同比增加28.8万人,增长12%。申报已缴税额占2009年个人所得税收入35%,人均申报应纳税额5.24万元,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基本步入常态化。三是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明显加强。总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确定重点管理对象和重点所得项目,征管重点更加明确。四是股权转让所得征管措施有效落实,带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收入大幅增长。在去年财产转让所得收入增长77.1%基础上,今年前10个月仍保持49.2%增幅。江苏、浙江、山东、青岛等地税建立部门合作机制,积极推进股权转让所得征管,收到很好效果。五是工资薪金口径比对成效明显。初步统计,全国共对581369户企业实施比对,查出问题企业11079户,查补个人所得税4.9亿元,查补企业所得税5.2亿元。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结合本地税源特点,创新工作方法,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福建地税、黑龙江鹤岗地税对个人投资者分红所得实行核定征收,江西地税、陕西地税分别加强资源型独资合伙企业、煤炭行业个人所得税征管,山东地税加强民间借贷资本所得管理,天津地税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整体评估和实地核查,带动了收入大幅增加,实现了征管难题新突破。

  (五)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所得税纳税服务明显改进

  各级税务机关以实施企业所得税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开具完税证明等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重视改进和优化所得税纳税服务工作。一是重点强化所得税宣传辅导。各地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印发宣传材料、网上答疑、送法上门、举办汇缴培训等方式,全方位、大规模开展了企业所得税法和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宣传、辅导和培训工作。二是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研究取消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行政审批管理,简化纳税人办税程序,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三是创新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服务措施。继续完善和优化多种申报方式,特别是网上申报、预约申报、延时申报和上门受理申报在更多地方得到推广,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厦门市网上申报率达74%,实现了自行申报“同城通办”。四是加大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工作力度。今年前10个月,共开具完税证明6000余万份,开具数量比去年增长近20%。上海市开具1700多万份完税证明,并实现在次年2月底前送达纳税人,北京市实现纳税人在任一税务所打印完税证明,江苏、浙江省实现纳税人纳税情况网上查询和打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尊重。

  (六)“两个系统”加快推广应用,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汇总纳税管理信息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各地稳步开展总分机构征管数据上传、清分、比对,初步实现总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即时互通和共享。按照金税三期总体设计,适应“信息管税”的总体要求,研究金税三期框架下的企业所得税业务创新,推动所得税业务与技术的有机融合。结合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和管理需要,修订了汇算清缴汇总口径,升级完善了汇总软件,为全面掌握企业所得税税源状况提供了良好的支撑。一些地方在所得税信息化建设方面也有了新的突破,北京、河北、安徽、广东、河南、宁夏国税专门组织开发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以及税源监控预警分析系统,为强化企业所得税日常监管、预警监控、台账报表管理、综合查询、管理决策等提供技术支撑。

  进一步扩大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范围。目前,全国共有19个省市54万户扣缴义务人使用总局统一推广应用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涵盖2865万纳税人,用户和纳税人数量比去年均增加近一倍。天津、大连已全部推广到位,重庆、四川、福建、河南、云南、广西、深圳等省市进展明显。同时,根据系统推广应用中反映的问题和新增需求,对系统业务功能进行完善、调整和补充。积极推进自然人数据库建设。天津、河北、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宁夏等12省市已实现个人所得税涉税信息向总局集中,按月抽取。根据金税三期的总体规划,基本完成金税三期自然人税收(主要是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业务需求编写,进入采购和开发阶段,自然人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七)所得税机构和人员得到加强,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加强所得税机构建设。山东、云南、陕西等国税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在地市级建立了所得税科,重庆国税在绝大部分区(县)设立所得税管理部门,为切实加强所得税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充实所得税管理队伍。各地根据业务调整和机构设置需要,及时选拔了一批财会基础好、业务熟练的干部充实到所得税管理岗位。加大所得税人才培养力度。总局先后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大学举办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高级研修班,组织北京、辽宁、江苏、广东、云南、陕西国、地税开展所得税业务知识考试。各地也加快了所得税人才培养步伐,提高基层一线所得税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大力实施所得税管理培养和储备了专业人才队伍。

  所得税工作能够取得以上成绩,是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党组工作部署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关心重视和广大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支持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所得税战线广大干部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向辛勤工作在所得税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看到所得税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地方对所得税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特别在部分基层税务机关所得税征管不力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所得税专业化管理理念和工作要求落实不够,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一些管理制度在某些环节上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三是所得税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影响所得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四是所得税专业化管理人才还比较匮乏,人员素质和管理能力尚待提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正确把握“十二五”时期所得税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所得税管理水平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面深入分析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外环境,确立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明确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主要任务。特别强调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做到“五个坚持”。与此同时,十七届五中全会还明确提出,要继续完善税制,积极构建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循环经济等的财税政策支持,强化税收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所有这些都对财税改革和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全面做好“十二五”税收工作,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新变化和对税收工作的新要求,总局党组年中专门召开“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座谈会,研究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对推进税制改革、健全纳税服务体系、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税收内部监督等重大工作作了全面系统的部署。

  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总局“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座谈会的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南京会议精神,落实基本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两个建设,发挥职能作用,提高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水平。

  落实基本要求,就是要继续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管理“二十四字”总体要求和个人所得税管理“四一三”工作思路。企业所得税管理“二十四字”总体要求,即“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个人所得税管理“四一三”工作思路,即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和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为手段,逐步实现对个人收入的全员全额管理、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和对税源的源泉管理。“二十四字”总体要求和“四一三”工作思路,是对多年来所得税管理工作的经验总结,是对所得税管理规律的认识和深化,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各级税务机关要围绕落实基本要求,把握工作方向,突出管理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夯实管理基础,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所得税管理工作水平。

  突出工作重点,就是重点加强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和强化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分类管理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方法。要以科学分类为前提,以分规模、分行业和分事项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为基础,建立起分类管理的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模式。要根据纳税人涉及所得税风险发生规律和类型,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要突出管理重点,对分规模、分行业和分管理事项采取不同管理方法。要合理配置征管力量,积极探索成立专门管理团队统一管理,切实增强专业化管理能力。

  高收入者是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重点。要通过全面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积极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摸清高收入者税源分布状况,做好对高收入者的全方位监控。要以重点落实非劳动所得各项征管措施为抓手,加大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建立多元化申报方式,加大开具完税证明工作力度,促进和引导高收入者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税法遵从度。

  强化科技支撑,就是要全面落实“信息管税”思路,推进所得税信息化建设。要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加强部门协作和纳税人财务数据采集,拓宽信息获取渠道,为所得税管理提供基础信息。要按照金税三期建设统一要求,逐步建立起覆盖基础信息、税源管理、申报征收管理、审批备案、风险预警、纳税评估等日常管理和决策分析等功能齐备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覆盖信息登记、申报、征收、统计、查询、交叉稽核、纳税评估、外部信息共享等功能、全国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平台,实现所得税管理的信息化。

  加强两个建设,就是要加强所得税制度建设和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所得税制度是所得税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法律依据。要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政策,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和加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政策体系。要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政策,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要进一步完善所得税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所得税管理工作的法律化、制度化。

  专业化人才队伍,是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没有人才保障,所得税管理的各项要求和任务都无法实现。要通过建立分级所得税人才培养机制,拓宽所得税人才队伍培训渠道,配备必要数量和相对稳定的高素质所得税专业人才,分级建立所得税人才库,坚持培养和使用有机结合,为全面加强所得税管理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保障。

  发挥所得税职能作用,就是要充分发挥所得税组织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积极作用。要大力组织所得税收入,为国家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奠定财力保障。要以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各项配套规定和制度为重点,调整和完善企业所得税政策,充分发挥企业所得税调控经济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支持节能减排,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和政策完善,重点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管理,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作用。

  提高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水平,就是要在继续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基础上,大力实施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总局南京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应在继续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前提下,全面推行专业化管理。就是要根据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的不同特点,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掌握的企业所得税专业技能,探索实施以分行业管理和分规模管理为重点的分类管理,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和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

  专业化是税收管理工作的新理念,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大力推进所得税专业化管理,要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各地所得税税源状况、征管手段、征管力量和人员素质差别不一,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模式的选择,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二是统筹兼顾。专业化管理必须在现有的属地征管、机构设置、管理员制度的大框架下,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对所得税管理职能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要合理配置征管力量,逐步建立并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团队的作用,以实现所得税的集约管理。三是循序渐进。专业化管理,还处于积极探索阶段,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立足当前,分步实施,循序渐进。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既是税务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远性基础工作,也是提升所得税管理质效的有效途径,各级税务机关务必把握所得税专业化管理各项要求,不断探索总结,扎实抓出成效。

  三、2011年所得税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2011年所得税工作,要认真落实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按照加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十二五”税收发展及所得税规划编制工作

  为实现税收工作科学发展,总局将根据“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全面部署税收各项工作。制定好“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作,既是全面推进“十二五”时期税收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为“十二五”时期所得税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各级所得税管理部门要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参与“规划”制定,贯彻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提高所得税管理水平。

  根据总局的统一要求,所得税司将制定“十二五”所得税发展规划,这对明确今后五年所得税部门服务税收工作大局、理清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所得税司要根据总局党组的要求和“十二五”税收发展规划,借鉴国外经验和做法,在认真研究所得税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十二五”所得税工作总体思路、基本框架、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各地所得税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认真总结管理经验,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通过各级所得税管理部门上下联动、群策群力,切实将“十二五”所得税发展规划编制好,确保该规划既具有指导性和前瞻性,又符合所得税工作实际,使之成为引领所得税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落实所得税组织收入各项措施

  组织收入是各级税务机关的中心工作。今年所得税收入情况良好,但要充分看到明年所得税收入面临的复杂形势。国内外经济环境尚有许多不确定因素,政策性因素也将带来减收,加大了所得税组织收入难度。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第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科学制定组织收入措施,确保所得税收入平稳较快增长。第二,根据所得税税源总量、结构、分布,综合考虑明年经济前景、往年所得税税负等因素,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和调度,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第三,积极开展分地区所得税税负分析,切实做好低税负地区督导工作。第四,继续抓好预缴和汇缴税款入库管理,不折不扣落实好预缴税款比例不低于70%的要求,切实抓好2010年汇缴甩尾税款入库工作。第五,根据所得税收入预测情况和收入计划,围绕可能出现的所得税收入“缺口”,重点抓好总局提出的各项所得税增收堵漏措施。

  (三)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和政策完善

     科学的税制和完善的政策,是充分发挥所得税职能、实施所得税管理的重要保证。要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企业所得税政策及实施办法。继续落实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抓紧研究明确各地反映较多的非营利性组织、技术转让、采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等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

  要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深入开展调查论证,完善改革方案。要根据调节收入分配的要求,进一步研究出台调节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政策,研究改进个体工商户等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等。

  要加强督促检查,各地每年选取部分重大所得税政策和行业政策进行专项检查。要积极开展所得税政策效应分析评估,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所得税政策提供依据。要规范总分机构企业、建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执行,按照规定做好汇总纳税信息上传、分配表分发工作,重点抓好建筑企业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发放管理。

  (四)深化企业所得税专业化管理

  专业化管理是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强化专业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

大力推进分类管理。第一,加强分规模管理。针对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核定征收企业的规模特点,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对重点税源企业,要着眼于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组织结构、财务核算、内控制度、税源变化、税款缴纳等情况,建立省、市、县三级监控体系,明确各级监控范围,实施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对一般税源企业,要强化评查,部门互动。建立一般税源企业日常管理、分析评估和税务稽查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完善预警分析、纳税评估指标,发现疑点问题,及时开展评估、检查,以评查促管理;对核定征收企业,要规范核定标准,实施动态监控。注重核定征收工作质量,对同区域、同行业、同类型企业,按照其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以及行业贡献率,合理制定核定定额参考标准,确保核定工作公平公正。同时,强化跟踪监控与动态管理,及时做好定额调整,对达到规定标准的要及时转为查账征收。第二,强化分行业管理。各地要针对金融、保险、电力、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特点,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经营模式,掌握业务流程,熟悉核算方式,把握行业管理主动权。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总局下发的《企业所得税行业管理操作指南》,研究制定本地主导行业的管理措施,切实抓好行业管理操作指南的应用,逐步建立起涵盖各个重点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体系。第三,抓好分事项管理。各地要加强对企业兼并、债务重组、股权收购等企业重组业务,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汇总纳税、清算所得等特殊事项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上述事项出现的新问题,有效堵塞税收管理漏洞。

  全面加强税源与税基管理。第一,加强税源基础管理。完善税务登记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对外投资、关联关系等相关信息。加强国地税部门之间、国地税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定期交流户籍信息。第二,加强收入项目管理,积极开展所得税申报与增值税申报比对,加强企业集团低价销售、转移利润的监管,严格对企业的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审核。第三,以企业上下游经营链条专项分析为突破口,利用汇总纳税信息系统、发票协查等方式,强化上下游企业收入和扣除的联动管理。第四,切实把好审核备案关口。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所得税优惠、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和备案,对大额资产损失严格进行实地核查。

  不断深化纳税评估。第一,夯实分析评估工作基础。各地要积极拓宽信息来源,充分依托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和银行、电力等外部门提供的第三方涉税信息,全面完整准确掌握企业的年度纳税申报、财务会计报表及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数据,利用数据分析手段,通过日常管理、季度申报、汇缴数据等综合比对分析,科学确定评估对象,提高所得税分析评估的针对性和准确性。第二,继续健全分析评估机制。要加强所得税信息传递和监控预警分析,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动,构建重点评估、专项评估、日常评估相结合的所得税分析评估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对税负明显偏低行业的管理。第三,不断完善纳税评估体系。要下大力气建立健全所得税纳税评估数据库,继续做好指标体系建设工作。分级测算并公布分行业的主要指标均值、峰值、预警值、利润率、所得税负担率等指标参数。继续细化行业分析评估模板,着重选择重点行业和管理相对薄弱的行业,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科学实用的分析评估模版,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分行业分析评估体系。第四,重点抓好专项评估工作。要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为切入点,着重实施专项分析评估,不断总结评估经验,定期进行经验交流与评估讲评,形成典型评估案例,并相应补充完善企业所得税行业管理操作指南。

  切实做好汇算清缴管理。第一,进一步规范预缴申报工作。要依法确定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和方法,确保预缴税款比例不少于70%要求。第二,切实加强汇缴全程管理。要及时做好汇算清缴宣传辅导及培训工作,抓好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后续审核工作,将日常管理中掌握的企业纳税信息,充分运用到汇算清缴受理审核中,提高汇缴汇审质量,增加汇算清缴的真实性。第三,着力加强汇缴数据增值应用。要通过对企业申报资料的横向和纵向分析比对,发现企业疑点和异常情况,有针对性的实施纳税评估。对企业汇缴申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移送稽查部门处理。

  (五)抓好个人所得税重点工作

  以高收入者管理为重点,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和信息化建设为基础,是加强个人所得税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落实这一工作要求,努力实现各项征管措施新突破。

  继续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第一,摸清高收入者分布。当前高收入者相对集中在金融、电信等传统高收入行业,此外教育培训、私募基金、投资理财、律师、会计、资产评估等咨询服务行业和中介机构也涌现大量新兴高收入者。高收入者所得主要来源于财产转让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高收入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等。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经济总体水平、产业发展趋势和居民收入来源特点,确定本地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行业和人群,摸清高收入行业的收入分布规律,掌握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所得来源,建立高收入者所得来源信息库,有针对性地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第二,加强财产转让、股息红利等非劳动性所得征管。要主动加强与证券、工商部门协作,做好转让限售股所得征税工作,探索建立个人股权变更登记税收前置措施或以其他方式获取股权转让信息,对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的,依法实施核定。要继续做好二手房转让、古玩字画等拍卖品征管工作。要重点加强企业分配股息红利扣缴税款管理,严格执行境外上市的境内公司分配股息、企业转增注册资本或股本的征免税规定,以及投资者及其家庭成员消费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征税规定。第三,加强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外籍人员管理。要督导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建立账簿,加强财务核算,据实申报纳税;不能建账的,要按照规定核定其应税所得率。要严格区分个人消费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支出,严格执行企业资金用于投资者本人、家庭成员支出部分的征税规定。要及时掌握外籍人员出入境及就业信息,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审核扣缴单位或外籍人申报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出差补贴、子女教育费等免税项目,防止利用优惠政策逃避或少缴税款;掌握国际薪酬标准,强化来源于境内、由境外支付所得的税收管理。

  夯实个人所得税管理基础。第一,全面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强化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是专业化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下一步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必要条件。今年10月份,总局组织对全国8个省市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明细申报率仅为36.3%,总体情况不容乐观。反映出部分地区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也与部分地区没有充分运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提供相应技术支持是分不开的。各地要按照总局的要求,加快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步伐,尽快把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覆盖到全部扣缴单位。要充分运用明细申报数据信息,总结归纳各所得项目和行业征管特点,掌握税源分布,查找薄弱环节,开展纳税评估,全面加强个人所得税日常税源监控和管理。要结合本地区税源特点,抓住重点税源,找准主要问题,强化征管,争取每年突破一、二个所得项目或行业。第二,加强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管理。要通过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数据和自行申报数据比对,以及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和信息共享,掌握高收入者税源分布状况,将高收入群体纳入重点税源监控和管理。要进一步健全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优化申报流程,创新服务和宣传措施,强化考核监督,实现工作常态化。在扩面的基础上,要注重提高申报数据质量,促使纳税人申报其不同形式的所有来源所得,特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以外项目,不断提高申报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要重点抓好自行申报补税,通过宣传、服务、约谈、检查、典型案例曝光等措施,促使纳税人主动补缴税款。对纳税人应申报未申报、申报不实少缴税款的,要严格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加大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工作力度。开具完税证明既体现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尊重,也是优化纳税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肖捷局长多次指示,要加大开具完税证明工作的力度,确保每个纳税人能如期取得完税证明,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开具工作的通知》,切实提高对完税凭证开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纳入年度考核,认真部署落实。要按照“明确目标、全力推进、多措并举、逐步到位”的原则,坚定不移地推进该项工作,各地要确保每年开具完税证明的数量保持一定增长。要积极创新开具方式,通过实现纳税人网络查询和打印,或者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告知纳税人纳税情况。对扣缴单位已实行明细申报、信息化条件较好、具备开具条件的地区,力争为所有纳税人直接开具完税证明;对扣缴单位未实行全员明细申报的地区,要努力创造条件,尽快实现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要督促扣缴单位履行代扣代缴税款告知义务,代扣代缴支付凭证上要注明扣缴税款金额。

  (六)提高所得税纳税服务水平

  纳税服务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也是税法赋予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深入开展所得税纳税服务,是融洽税收征纳关系、促进税法遵从的有效途径。第一,牢固树立大服务的工作理念。各级所得税部门要切实树立需求导向理念、全员服务理念、科学发展理念、服务与管理并重等大服务理念,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优化纳税服务的现实意义和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第二,不断完善所得税服务措施和内容。要按照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规划,根据所得税管理特点和工作流程,积极配合纳税服务部门,充实完善各项服务措施和服务方式。着力抓好所得税纳税诉求收集和解答工作,对日常征管、纳税人请示、纳税服务热线等反映的所得税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公布问题答案;对政策明确、纳税人普遍反映的问题,要在年度汇缴前公布处理意见;对政策不明确的,要及时逐级向上请示,上级要尽快研究答复。第三,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要按照工作要求,改善服务质量,优化办税流程,减少办税环节,缩短办税时间,避免重复报送,提高工作效率。要研究改进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方式,由审批管理改为备案管理。要明确各级管理权限,逐步将减免税等事项下放到基层税务机关。要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电子化申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七)加强所得税信息化建设

  以“信息管税”为方向、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是实施所得税专业化管理的重要依托。第一,要按照“信息管税”的总体要求和“金税三期”总体规划,根据所得税管理需要,继续完善“金税三期”框架下企业所得税业务需求,不断优化CTAIS所得税部分的相关功能,逐步建立起覆盖基础信息、税源管理、申报征收管理、审批备案、风险预警、纳税评估等日常管理和决策分析等功能齐备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第二,要全面推行并不断完善所得税电子申报,优化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系统,逐步建立涵盖所得税征管全过程的信息管理体系。积极推行总局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征管数据及时上传、清分和比对,充分发挥系统功能,提高汇总纳税企业管理水平。在此基础上,各地要着手研究开发省内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省内汇总纳税企业管理质量。第三,要加快个人所得税信息化建设步伐。没有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和推广面较小的地区,省级税务机关要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推广步伐,尽快将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到所有实行明细申报的扣缴单位。已经全面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地区,要切实提高数据采集的质量,深度挖掘系统的功能,加强数据信息的分析利用,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事实依据,为强化征管提供数据支持。要按照自然人数据库建设的要求和全国地税系统信息化工作座谈会的工作部署,加快实现个人所得税明细数据向税务总局集中。

  (八)重视所得税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队伍,是深入推进所得税专业化管理的重要保障。第一,充实所得税管理力量。各地要根据机构设置总体要求和所得税管理任务,配备足够数量的高素质所得税管理人员。所得税工作任务重的县级税务机关,要配备专职所得税管理人员。第二,继续抓好所得税业务培训。要根据业务岗位、素质基础的不同,坚持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养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岗位练兵相结合,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实施梯次推进,促进全员业务素质的稳步提高。第三,科学培养和使用所得税人才。要建立健全总局、省局、地市局三级所得税专业人才库,完善所得税专业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激励机制。总局从明年开始选派所得税人才去税务中介机构和大型企业集团实习锻炼。各地要研究制定所得税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规划,加强所得税专业人才库,保持所得税专业人才队伍的稳步增长。对重大管理和检查项目实施、重点课题研究等,要抽调所得税专业人才参与,充分发挥所得税专业人才的骨干作用。

  同志们,全面加强所得税管理意义重大,任务繁重。我们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深入推进专业化管理,全面提高所得税管理水平,为实现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