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之巅歌曲谁有:廉洁自律 强化责任 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7 01:47:52
    廉洁自律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对领导干部而言是最起码的要求,也是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民不畏我严而畏我廉”。只有清正廉洁,才能树立威信,凝聚民心,谋求发展。所以说,领导干部能否廉洁自律是端正党风政风的关键。强化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领导干部而言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如何做到廉洁自律、强化责任呢?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与大家交流,也是与大家共勉。    一、把握好“三慎”,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所谓“三慎”,即“慎始”、“慎欲”、“慎微”。    一是要慎始。世间万事始于初。在各种诱惑面前要把住“第一”这道关,这对我们每名领导干部来说都是一个考验。从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的悔过中,我们看到都是因“第一”关没把住而造成的,导致初之不慎后患无穷。    二是要慎欲。领导干部不能以“个人利益”为追求目标,紧紧盯着“荣誉”、“地位”等不放。当自己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不惜违纪违法。领导干部的“慎欲”主要要力戒五个方面的欲望,即权力欲、金钱欲、美色欲、占有欲、享受欲。    三是要慎微。在党性修养上,大事小事、大节小节本质上都是一样的,所以说我们领导干部都要在慎微上下功夫,从小事做起,从小事抓起,注意防微杜渐。领导干部要把“三慎”作为一种修养的境界,做到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    二、“戒除三种不良习气”,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和宗旨观念   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腐败者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其根本的原因是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因此,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努力“戒除三种不良习气”,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和宗旨观念。      一戒“惟我独尊”的不良习气,正确对待自己。一位哲人说得好,一个人最难认识的是自己,最难战胜的还是自己。人总是有优缺点的,关键是如何看待。慕绥新是“惟我独尊”的典型。慕绥新是在组织向他宣布处分决定后,才恍然大悟。他在《我的罪行》反思中,分析自己违法犯罪原因时说:“我低估了组织,高看了自己,像一个党内‘个体户’,我行我素” 。因此,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如何正确对待自己,需要我们坚持做到以下两点:一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要有这样的思想境界,有了成绩,那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与上级的支持,同志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不能因为有了一点成绩便自高自大,总以为自己最了不起,目无组织,胸无群众。更不能受不得半点委屈,稍不如意,便满腹牢骚,对组织不满,对领导不满。这样下去,最终是要栽跟头,犯错误的。二要保持一颗平常心。平常心就是平常人的心态,普通百姓的心理。老百姓有何心理?那就是不求非分之想,只求顺其自然,靠辛勤劳动致富,安份守纪做人,平平静静过日子,知足常乐不奢求。保持这种平静坦荡的心态,有利于我们正确对待自己。有了平常心,就能够意识到自己能够走上领导岗位,离不开组织上的关心、爱护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就会告诫自己丝毫不能在小小成绩面前骄傲自满,更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这样,就会坦然对待个人的名誉与地位,善待手中的权力。        二戒“见利忘义”的市井习气,正确对待金钱。现在是经济社会,办企业、做生意,要讲效益、讲利益。那么,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怎样才能既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不为金钱所腐蚀?一是谈钱不乱心。钱从来都是人们谈论的重要话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收入的逐渐增多,人们谈论金钱也就自然多了起来。有的人一谈到钱,就挖空心思、绞尽脑汁、不择手段想多捞钱,结果误入歧途,害人害已。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领导干部要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不为金钱所左右,不因别人赚钱发财而眼红心动,自乱方寸。二是有钱不奢侈。奢侈可以滋生多种“疾病”。有的因奢侈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有的因奢侈抵挡不住灯红酒绿的诱惑,追求腐朽糜烂的生活;有的因奢侈贪公肥私,损人利己,最终蜕化变质。因此,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以俭为本,把钱用到最该用的地方去,用到最需要用的地方去。三是挣钱不越轨。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面对挣钱机会,领导干部不能乱了阵脚,坏了规矩。即使职责所需,也必须坚持标准:决不能变应该做的工作为“有偿服务”;要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行事,不能闯红灯、钻空子;以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为准则,决不能唯利是图、金钱至上。      三戒“放任自流”的散漫习气,正确对待监督。我们经常说,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真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放任自流的结果往往是任意和专横。原黑龙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出事时曾这样说过:“如果有什么能对我实行点约束,我也不会有那么大的胆子、收那么多的钱,也就不会犯这么大的错误。”这话说得很深刻。因此,领导干部对监督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监督是对正确行使权力的一种保护,是对不正确行使权力的一种防范和矫正,也是对滥用权力的一种惩治;而不是对领导干部的不信任,也不是对工作的不支持,更不是有意“找岔子”、“挑毛病”、“无事生非”。领导干部必须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 如何接受监督呢?一要听得进,善于倾听不同意见。在工作中,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怕的是只有一种声音。因此,我们在工作中,重要的是要善于倾听不同意见,这对于我们的工作是大有好处的。一个人如果听不到上级的逆耳之言,应该反省一下自己能否承担更重的担子;如果听不到同级的逆耳之言,应该反省一下是否还有同志、朋友愿意帮助自己;如果听不到下级的逆耳之言,应该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合格的领头人,下级是否真正拥护自己。二要听得到,善于倾听群众呼声。领导干部要善于倾听群众呼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开言路,尊重民意。 三要听得明,善于把握正确意见。一般来说,多数人的意见是正确的,领导干部应当遵循多数人的意见。但是,少数人的意见也不能轻易否定,因为有时“真理会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自觉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帮助和批评。哪怕批评错了,只要是善意的,都要细心研究,这对事业、对自己都是有好处的。     三、落实“三做”,在行动上真正树立起廉政勤政的公仆形象         每个人在一生中都要用自己的行动回答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做事,一个是如何做人,而对于我们领导干部来说,还要回答好第三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做官。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回答好这三个问题。即: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     堂堂正正做人。这不仅是对每一个公民的起码要求,更是对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起码要求。做官是一时的事,做人才是一生一世的事。做人是做官的前提和基础。好人不一定能做好官,但要做好官首先必须做好人。很难设想,一个心术不正、品行不端的人能够成为一名好的领导干部,能够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做好事、干实事。因此,堂堂正正地做人,是对领导干部的最起码的要求。    清清白白做官。这是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应该深刻思考的问题。 一要做清官,不要做昏官。从传统的观点看来,为官只要不贪,即可称为“清官”了,然而,对我们的领导干部来说,要成为清官,在做到经济上不贪的同时还要做到政治上不昏,政治头脑要清醒。二要做廉官,不要做贪官。我们的领导干部在面对诱惑的时候要常思贪欲之害,算好“三笔账”。一是利益账。现在领导干部都有一份稳定的收入,组织上从工作考虑又给了必要的工作待遇,退休后还可以每月拿退休工资,享受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待遇。仔细算来,我们得到的不算少,应该珍惜。二是法纪账。每个领导干部都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特别是对待人、财、物问题,对待事关个人和家庭利益的问题,要自觉遵纪守法。在张口的时候要想想这句话该不该说,迈腿的时候要想想这个地方该不该去,伸手的时候要想想这些东西该不该拿。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不管是谁,违纪违法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三是良心账。组织上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把我们放到重要岗位,就是希望我们能够正确运用权力来为群众办事。如果我们以权谋私,自己把自己打倒,既对不起组织,对不起人民,也对不起家人,也违背了做人的良心。我们领导干部都应算好这“三笔账”。同时推荐一篇文章,大家可以看一下。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今年第3期刊登江苏省徐州市原建设局局长靖大荣的一篇忏悔文章——《细算腐败代价“七笔账”》,在普兰店纪检监察网站“警钟长鸣”专栏上可以看到。三要做善始善终之官,不做中途落马之官。作为领导干部,善始者易,善终者难。在一时一事上做一个好官并非难事,难的是自始至终做好官,不做坏官。现在有些领导干部,在没当官之前,各方面表现确实不错,走上领导岗位之后,就有些忘乎所以,高高在上,甚至做起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事情来。能够善始,但不能善终,对领导干部来说无疑是一场人生悲剧。    踏踏实实做事。党员领导干部为政不廉是一种腐败,为政不勤也是一种腐败。事实上,在我们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中,真正为政不廉、大贪大占的毕竟为数不多。而事业心不强、为政不勤者则为数不少。有些干部,虽不贪不占,不以权谋私,但就是不思进取,贪图安逸,拖拖拉拉,得过且过,工作低标准,精神不振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还有的干部,以玩代干,不但自己整天琢磨玩,还鼓动和带领身边的同志玩;不但利用业余时间玩,还经常在上班时间玩。我们说在繁重的工作之余,适当地娱乐,是一种调整,但不能过度,那种把玩看得比干还重要的做法,无论如何都是不可取的,如果再形成风气,养成习惯,就无疑是一种腐败。  那么如何做事呢? 一要坚持“为民”观念。我们领导干部,吃的是百姓饭,穿的是百姓衣。因此,我们要树立真心实意为人民负责的精神,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二要坚持“务实”作风。求真务实是领导干部做好本职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没有求真务实的作风,靠虚假过日子,虽然有的个别能骗取一时的荣誉或政绩,但终将要被历史淘汰,最终将一事无成。三要崇尚“科学”的发展观。要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努力实现动机和效果的统一。四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谋政绩、创政绩,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但我们所要的政绩,必须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必须有利于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有无政绩,政绩如何,必须用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的标准来衡量。    四、强化“三个意识”,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起责任,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所以说,对领导干部而言光能严格要求自己,还远远不够,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意识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尽管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比较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但违纪违法问题还时有发生,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有些领导干部至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把经济工作、业务工作视为“硬指标”,而把反腐倡廉工作视为“软任务”;有的领导干部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愿管、不敢管;有的领导干部则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执法部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由于存在这些错误认识和做法,一些单位和部门的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放松甚至放弃了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负的领导责任,放松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因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下去,必须从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入手,克服“一手硬、一手软”的错误倾向,努力实现全党动手、党政齐抓共管、共同实现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
     二是,党政一把手要不断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意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各级党政一把手。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党政一把手处于核心地位,既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又是落实责任制的组织者、领导者。因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责任必须率先到位,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抓两手。一是要强化政治意识。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各级党政一把手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不抓就是渎职,不认真抓就是没尽职,抓不好就是失职。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有重大的政治责任。因此,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能只是原则性领导,而是要出主意、作决策、抓落实。三是要强化宣传教育责任。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掌握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明确自己应担负的责任,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三是,班子其他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的共管意识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不仅要围绕中心抓好业务工作,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分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部门、分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本身就是我们本职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我们也要形成“一班人”齐抓共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