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招聘范文:高血压防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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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防治指南

一、高血压的现状与流行趋势

      高血压是最常见的心血管病,是全球范围内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我国1991年对15岁以上94万人群抽样普查,高血压标化患病率为11.26%,与1979-1980年相比,10年间患病率增加25%。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至2020年,非传染性疾病将占我国死亡原因的79%,其中心血管病将占首位。

      为了遏制这一心血管病高峰的到来,保证人民健康,保证下一世纪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开展高血压病的防治,积极治疗高血压病患者,同时控制整个人群的血压水平,已刻不容缓。

      为了迎接这一严峻挑战,更新知识,进一步提高高血压防治的科技含量,卫生部、中国高血压联盟组织国内行政管理、预防医学、心血管、肾脏、内分泌和妇产科专家,共同讨论、总结、分析近年来国际、国内高血压病的防治经验及流行病学、大规模临床试验的科研成果,参考《1999 WHO/ISH 高血压处理指南》和《美国预防、检测、评估与治疗高血压全国联合委员会第六次报告》,撰写《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对我国的高血压病诊断、治疗标准进行自1959年以来的第五次全面修改。目的是根据我国当前的条件和国际上的共识,指导内科及心血管病专业医生防治高血压病。

      治疗高血压的目的不仅在于降低血压本身,还在于全面降低心血管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高血压患者的心血管病危险是多因素的,因此,高血压的治疗还应包括影响高血压患者的其它危险因素的治疗。虽然严重高血压造成的死亡率和罹患率最高,但人群中轻、中度高血压的影响面最广,故防治应以此为重点。在高血压的诊断和分层方面,本指南采纳了《1999年 WHO/ISH指南》的标准,使我国的高血压防治既根据自己的条件和经验又与国际接轨。

      高血压是多因素疾病,临床治疗中应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遗传、社会和个性背景,因人而异地作最佳选择。本指南仅供原则性指导,非指令性规定。

    1.1 国外高血压病的流行趋势

      回顾国外高血压流行病学的演变历程,分析其规律,有助于我国制定防治方针。

     1.1.1发达国家高血压及心血管病学的演变历程

      发达国家中,高血压及心血管病的流行情况随其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而变化,大约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1期 又称瘟疫期。在工业化发展之前,生产、生活水平不高,人群中的主要问题是传染病、饥荒和营养缺乏,心血管病仅占5-10%,主要为风湿性心脏病。

      第2期 随着发展人们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传染病认识的深入和治疗的改进,上述疾病发病率下降。人口平均年龄增长,饮食结构改变,盐摄入量增高,以致高血压、高血压性心脏损害和出血性脑卒中患病率增加。因高血压病未能有效控制,人群中10-30%死于上述心血管病,如目前的非洲、北亚和部分南美地区。

      第3期 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个人收入增加,生活逐渐富裕,食物中脂肪和热量增辐,交通发达,体力活动减少,冠心病和缺血性脑卒中提早出现于55-60岁的人群,动脉粥样硬化的死亡占35-65%,人群平均寿命下降,如东欧。

      第4期 由于认识到动脉粥样硬化和高血压等心血管病是公共卫生问题,号召全社会防治其危险因素,随着医疗技术和药品不断进步,动脉粥样硬化的死亡降至50%以下,且多发生于65岁以上人群,目前北美、西欧和澳、新等地区和国家正处于此一阶段。

     1.1.2 发展中国家面临心血管病大流行

      多数发展中国家亦基本上按上述四阶段发展。经济较不发达的地区,人口迅速增长和老龄化使出生率与平均寿命同步增长:加之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收入增加,足以购买各种食物,但平衡膳食,预防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的知识不够普及,摄食高脂肪和高胆固醇食物过多,体力活动减少,生活节奏紧张,吸烟、饮酒无节制,遂使心血管病成为目前发展中国家的一个主要死亡原因。预测心血管病将在亚洲、拉美、中东和非洲的某些地区大规模流行。印度1990年非传染性疾病占总死因的29%,据预测至2020年将升至57%。中国将由58%升至2020年的79%,其中心血管病占首位。20年后,心血管病将在发展中国家流行,其中主要是脑卒中和冠心病。

    1.2 我国高血压防治的基础、策略和任务

     1.2.1 1959、1979、1991年我国卫生部、医科院组织了三次全国性血压普查,了解我国不同时期的高血压流行趋势,为不同时期制定防治方针提供了依据。 

     1969年阜外医院在首钢建立了第一个人群防治基地。70年代各地陆续建立了一批能够长期、动态监测高血压、脑卒中、冠心病的防治基地,为我国心血管病危险因素研究、流行趋势的监测和适合我国国情的防治方案的探索建立了良好基础。其后在改革开放之初中美合作心血管病危险因素对比研究和中国MONICA研究,受到了国际上的重视。

      80年代至90年代初,作为国家“七五”、“八五”攻关课题,国内20个单位协作,对南、北不同地区的10余个人群进行心血管病发病、死亡和危险因素监测,发现近10年间多数队列人群平均血压、血清胆固醇和体重指数上升,认定影响我国高血压的发病因素是:基线血压偏高、超重和饮酒;血清胆固醇偏低为脑出血发病危险因素之一;肯定了钠与血压的正向相关关系,还证明血压升高是我国心血管病最重要的危险因素。在此期间,还在7个城市开展了控制高血压、吸烟、高脂血症和增加运动等危险因素的干预。5年后,干预队列人群脑卒中发病率下降约50%,死亡率下降约45%。在儿童时期开始预防成人高血压的战略研究当时已提上日程,经北京、上海的8个地区共2万余名儿童、青少年人群的调查,初步提出小儿高血压的主要危险因素为高血压病家族史、高盐摄入量和肥胖,并对近二万名易患儿童及青少年进行了历时5年的早期干预和一级预防研究。

      90年代初作为国家“八五”攻关课题,在北京、上海、长沙和北京房山区家村和首都钢铁公司的二个分厂进一步开展了以社区为基础的人群防治。4年后,研究证明以控制高血压为主要手段,以及经常性强化健康教育,可以改变社区人群行为危险因素水平,从而降低心脑血管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作为“九五”攻关课题“我国心血管病发病趋势预测及21世纪预防策略研究”,继续监测我国不同地区1991年以后的变化趋势。此研究尚在进行中。

      值此我国经济转型时期,这些反映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疾病谱变迁的宝贵资料,不但丰富了心血管病随社会的经济、科学、文化发展而变化的规律,而且我国的流行病学研究成果及据此制定的防治策略和措施,更为发展中国家的心血管病的控制提供了借鉴。

      90年代,我国更加重视高血压的群体防治工作,制定了《全国心脑血管病社区人群防治1996-2012年规划》,1997年起在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以高血压防治为重要内容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示范点,1998年卫生部正式确定每年的10月8日为“全国高血压日”,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防治高血压宣传活动的高潮。

      在科研方面,60年代初提出的中西医结合高血压的快速综合治疗,已充分认识到高血压是身心疾病,是医学领域内实行医学模式从单纯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成功范例。

      80年代起,我国围绕高血压的防治,组织了“上海硝苯地平降压治疗临床试验”(STONE)、“中国老年单纯性收缩期高血压临床试验”(Syst-China),“卒中后降压治疗临床试验”(PATS)等多项大型临床试验,与新西兰和日本合作完成了“血压、胆固醇与东亚的脑卒中”研究,为我国心血管学的循证医学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经过20余年建立的高血压防治基地和队伍,将为下世纪我国的高血压防治提供有力的保证。

     1.2.2 目前的严峻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1998年我国脑血管病居城市居民死亡原因第二位,在农村居首位。按年死亡率每10万人口分别为138和113,全国每年死亡超过100万,存活的患者500-600万,其中75%以上留有不同程度的残疾,造成个人、家庭、社会的沉重负担。国内外大量研究已证明,脑卒中的主要危险因素为高血压。如前所述,80年代初至90年代初的10年间,人群的体重指数、血压、血清总胆固醇水平等心血管病危险因素全面上升,冠心病死亡率已呈现上升趋势。1991年普查显示,我国高血压患病率已达11.26%,较1979-1980年10年间增高25%,即90年代初,我国已有高血压患者9500万。据1996年调查,这种升高的势头仍在持续。

      1991年的普查显示,高血压的知晓率城市36.3%,农村13.7%;治疗率城市17.4%,农村5.4%;控制率(经治疗收缩压<140,舒张压<90mmHg)仅2.9%(城市4.2%,农村0.9%)。

      1980年与1994年两次全国成人糖尿病及糖耐量减退普查,后一次患病率为前一次的2.6倍(两次年龄范围不完全相同)。1984年及1996年两次普查的成人吸烟率亦明显增高。从1982-1992年城市人口超重率增高53.6%,农村人口增高40.0%。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加速,如不加以有效干预,预计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的高血压、脑卒中、冠心病的发病率、死亡率仍将继续增高。

     1.2.3 我们的对策

      防治高血压是防治心血管病的关键。在积极治疗高血压病人的同时大力开展一级预防,因地制宜地进行群众宣教,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自觉改变行为危险因素,努力提高高血压的知晓率、治疗率及控制率、降低全人群的血压水平。我们要避免重蹈西方发达国家的覆辙,努力在下一世纪我国经济腾飞的同时,降低心血管病的威胁,遏制心血管病的上升趋势。根据国外的经验和我国的国情,完成这一任务的最有效的方法是社区防治。

    二、血压与心血管病危险

      血压水平与心血管病发病率呈连续性相关,因此,高血压的定义是人为的。许多与高血压有关的疾病发生于通常认为的“正常血压”者。因此,高血压患者的心血管病危险不仅取决于血压水平,还取决于同时存在的其他危险因素的数量和程度;患者的心血管病危险常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他危险因素而不仅取决于血压水平。

      例如,两名男性患者,血压水平同为145/90mmHg,一名65岁,同时患糖尿病,有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史;另一名40岁,但无糖尿病或其他心血管病史,前者一年中发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险大于后者20倍。与此相反,另二名男子年龄相同,其他危险因素数量与程度相似,一名血压水平170/105mmHg,另一名145/90mmHg,前者发生主要心血管病危险高于后者2-3倍。因此,在临床高血压病人的处理中,危险因素的识别和干预至为重要。

    2.1 高血压发病的危险因素

      国际上已经研究确定的高血压发病危险因素是:体重超重、膳食高盐和中度以上饮酒。我国的流行病学研究也证明这三大因素和高血压发病显著相关,但又各有其特点。

     2.1.1 体重超重和肥胖:中国人群平均体重指数(kg/m2)中年男性约21-24.5,中年女性约21-25,人群体重指数的差别对人群的血压水平和高血压患病率有显著影响。例如,我国人群的血压水平和高血压患病率北方高南方低,地区差异很大,与人群体重指数的差异相平行。我国10组人群的前瞻性研究表明,基线时体重指数每增加1,5年内发生确定的高血压(SBP≥160mmHg/或DBP≥95mmHg)的危险增高9%。中美心血管病流行病学合作研究显示,基线时体重指数每增加3,4年内发生高血压(SBP≥140mmHg或DBP≥90mmHg,或服用降压药)的危险女性增加57%,男性增加50%。表明中国人群的体重指数虽然低于西方人群,但超重和肥胖仍然是高血压发病的危险因素,且近10年来人群的体重指数均值及超重率有增高趋势。

     2.1.2 饮酒:如以每周至少饮酒一次为饮酒,则我国中年男性人群的饮酒率约为30-66%,女性饮酒率约为2-7%。中症状心血管病流行病学合作研究表明男性持续饮酒与不饮酒者比较,4年内发生高血压的危险增高40%。

     2.1.3 膳食高盐、低钾、低钙、低动物蛋白质:中国人群食盐摄入量高于西方国家,北方约为每天12g-18g,南方约为每天7g-8g。膳食钠的摄入量与血压水平有显著相关性,在控制了总热量后,膳食钠与收缩压及舒张压的相关系数分别达到0.63及0.58。14组人群研究表明人群膳食中平均每人每日摄入食盐增加2g,收缩压和舒张压均值分别增高2.0mmHg及1.2mmHg。天津居民的研究和我国三组人群研究均显示个体每日钠摄入量或24小时尿钠排泄量均与其血压呈显著正相关。

      INTERSALT研究对中国3个(北京,天津,广西)人群数据的分析表明:中国人群尿钠/钾比值高于其他研究人群,收缩压随年龄而上升的斜率比其他人群大45%,从而导致25-55岁间血压上升较其他人群为快,提示中国人群暴露于高钠摄入量对血压影响的程度大于其他人群。我国3组人群研究显示:在膳食钙摄入量低于中位数的人群中,膳食钠/钾比值对血压呈显著正关联,而在膳食钙摄入量高于中位数的人群中,则此种关联不显著,说明我国膳食低钙可能促进钠的升血压作用。14组人群研究表明人群平均每人每天摄入的动物蛋白质热量百分比增加1个百分点,收缩压及舒张压力均值分别降低0.9mmHg及0.7mmHg。这些研究证据表明膳食高盐是中国人群高血压发病的重要危险因素,而低钾、低钙、低动物蛋白质的膳食结构又加重了钠对血压的不良影响。

    2.2 血压升高是心血管病发病的危险因素

      根据流行病学研究标准判断,血压升高是脑卒中和冠心病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中国人群的流行病学研究和一些临床试验也为此提供了证据。

     2.2.1 血压升高是中国人群脑卒中发病的最重要的危险因素 中国是脑卒中高发的国家,1997年,WHO-MONICA研究报告显示,在多国17个监测人群中,北京(1985-1990年)男性(35-64岁)年均脑卒中事件发生率为247/100000,居第5位,女性年均发生率为175/100000,居第2位。在6年监测期间年发病率变化不大,而同期多数其他国家监测人群脑卒中事件发生率呈下降趋势。我国10组人群前瞻性研究表明:血压水平和脑卒中发病的相对危险呈对数线性关系,即在控制了其他危险因素之后,基线收缩压每升高10mmHg,脑卒中发病的相对危险增高49%(缺血性卒中增高47%,出血性卒中增高54%);舒张压每增加5mmHg,脑卒中发病危险增高46%。东亚人群汇总分析结果显示,在中国和日本等东亚人群中,血压升高对脑卒中发病的作用强度约为西方人群的1.5倍。中国老年收缩期高血压临床试验(Syst-China)在60岁以上老年收缩期高血压患者中进行随机化的临床对照试验,随访4年,降压治疗组比安慰剂对照组脑卒中死亡率降低58%,差异达到统计学显著性水平,表明有效地降低血压确能降低致死性脑卒中的发生。以上证据说明血压升高是中国人群中脑卒中发病的最重要危险因素。

     2.2.2 血压升高是中国人群冠心病发病的危险因素 高血压是西方人群冠心病的独立危险因素,已由Framingham研究及以后的多项前瞻性研究所证明,这些研究表明血压升高,不论是稳定的或不稳定的,收缩期的或舒张期的,在任何年龄,任何性别,都是冠心病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之一。研究表明,血压水平与冠心病发病呈现连续的、逐步升高的、强的关联,MRFIT研究显示,在34万35-57岁男性白人中随访15年后,因血压升高而造成冠心病额外死亡的总数中,收缩压在120mmHg-139mmHg的占31.6%,在140mmHg-159mmHg的占42.9,在≥160mmHg者只占24.1%,这是由于人群中血压水平在前两组范围的居多,而收缩压≥160mmHg者,固然冠心病发病的相对危险很高,但在人群中居少数。由此可见血压“正常偏高”及I级高血压对冠心病发病的重要意义。我国首都钢铁公司男工冠心病危险因素的前瞻性研究显示,收缩压在120mmHg-139mmHg,冠心病发病的相对危险比<120mmHg者增高40%,在140mmHg-159mmHg者增高1.3倍,同样说明血压升高在中国人群中对冠心病发病的作用。

      以上研究结果表明,血压水平对心血管病发病危险的影响是连续的,因此任何对高血压的定义都是人为的,许多与血压升高有关的疾病可以发生在通常被认为是“正常”血压的人群之中。由于在中国人群中血压升高对心血管病发病的作用强度大于西方人群,如采取全人群和高危人群相结合的策略,加强高血压的一级预防和人群防治,以降低整个人群的血压水平,同时加强对高血压患者的管理和治疗,必将对预防心血管病产生更大的效果。

     2.2.3 血压升高增加心力衰竭和肾脏疾病的危险 有高血压病史的人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比没有高血压病史者高6倍,而舒张压每降低5mmHg,可能使发生终末期肾脏病的危险减少1/4。

     2.2.4 脉压对老年人心血管病发病的影响 脉压大是反映动脉弹性差的指标。中国老年收缩期高血压临床试验(Syst-China),欧洲老年收缩期高血压临床试验(Syst-Eur)和欧洲老年高血压临床试验(EWPHE)结果的汇总分析显示,60岁以上老年人在调整了性别、年龄、心血管病史,吸烟和积极治疗等因素之后,基线脉压(收缩压和舒张压之差)与总死亡、心血管病死亡、脑卒中和冠心病发病均呈显著正相关。虽然现在尚不能肯定脉压与心血管病的关联独立于收缩压和舒张压,但对于脉压问题应引起重视。

    2.3 心血管病发病的其他危险因素

      近年的研究显示,心血管病发病是多种危险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几种危险因素中度升高时心血管病发病的绝对危险可以超过单独一种危险因素高度升高造成的危险。例如,轻型高血压者,心血管病发病的危险不仅取决于血压水平,同时决定于其他危险因素的水平。高血压病人发生心血管病的绝对危险,除血压水平外,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由其他危险因素来决定,因此在我们考虑高血压病人的治疗方针和力度时,不仅应根据其血压水平,还应同时考虑其他危险因素的状况,这是新的高血压防治指南与过去相比不同的特点。以下简述影响心血管病发病的其他危险因素:

     2.3.1 年龄:心血管病的发病随年龄而升高,例如北京居民,从35-74岁,每10年,冠心病发病率增高3到1倍,脑卒中发病率增高4到1倍。这是由于多数心血管病的危险因素水平均随年龄的增长而增高,虽然年龄越大增高的速度有所减慢,但由于老年发病率高,故有关因素导致发病的绝对危险仍然很高。

     2.3.2 性别:男性心血管病发病率高于女性,我国14人群监测5年的结果显示,25-74岁男性冠心病发病率为女性的1.1-6.2倍,男性脑卒中发病率为女性的1.2-3.1倍。因此对男性病人更应加强干预。

     2.3.3 吸烟:我国人群吸烟率很高,在男性达到60-70%,女性较低,但也达7%左右。我国10组队列人群的前瞻性研究表明,吸烟者与不吸烟者,冠心病发病的相对危险增高约2倍,缺血性脑卒中发病的相对危险增高约1倍,癌症死亡的危险增高45%,总死亡的危险增高21%。据北京心血管病人群监测配对研究表明:吸烟对急性心肌梗塞的危害与吸烟总量的平方成正比,吸烟总量每增加1倍危害增加4倍,北京监测区人群吸烟对急性心肌梗塞的归因危险度为43%。吸烟不仅是心血管病的危险因素,也是呼吸系统疾病和癌症的危险因素。

     2.3.4 血脂异常:血清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升高是冠心病和缺血性脑卒中的危险因素,虽然我国人群的总胆固醇水平目前尚低于西方人群,但首钢男工的前瞻性研究表明,血清总胆固醇水平200-239mg/cl者,冠心病的发病危险为低于200mg/dl者的2倍,超过240mg/cl者为低于200mg/cl者的3倍,说明血清胆固醇升高仍然是我国人群冠心病发病的危险因素。上海一组工厂职工前瞻性研究的结果显示,虽然该人群的血清总胆固醇水平远低于西方人群,但其与冠心病死亡的相对危险仍呈对数线性关系,表明血清胆固醇作为冠心病发病的危险因素,其作用没有最低阈值。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已有研究资料显示血清总胆固醇过低,例如低于140mg/cl,有可能增加出血性脑卒中的发病危险。我国是脑卒中高发的国家,应强调将血清总胆固醇控制在适宜水平。

      我国14组人群危险因素水平和冠心病发病率关系的生态学研究结果显示,人群的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均值与人群的冠心病发病率呈显著负相关,其作用方向与总胆固醇相反,但作用力度与总胆固醇相似。因此对高血压病人血脂的测定与评价除总胆固醇外,还应包括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2.3.5 超重和肥胖:超重和肥胖是高血压发病的危险因素,同时也是冠心病和脑卒中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我国人群的体重指数水平虽然还低于多数西方人群,但它与心血管病其他危险因素水平,高危率(如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空腹血糖,高血清总胆固醇)以及高危险因素在个体的聚集率均呈显著相关。10组人群前瞻性研究结果显示,基线时体重指数每增高1kg/m2,冠心病发病的相对危险增高12%,缺血性脑卒中的发病危险增高6%,均达到统计学显著性水平。提示超重和肥胖是我国人群冠心病和缺血性脑卒中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保持正常体重是防治高血压,冠心病和脑卒中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于高血压病人必须关注其是否超重,并对其进行减轻体重和控制体重的生活方式指导。

     2.3.6 缺少体力活动:体力活动减少是造成超重肥胖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北京和广州郊区农民的随访研究表明,农民从田间劳动转向乡镇企业或非农业劳动者与持续田间劳动者相比,体重指数显著增高,心血管病其他危险因素也显著增高。近10余年来随着现代化的进程,我国城市和郊区人群的体力活动显著减轻,缺少体力活动的比例显著增加,这是心血管病重要的危险因素之一,缺少体力活动可增加高血压病人发生心血管病的危险。

     2.3.7 糖尿病和胰岛素抵抗:糖尿病是动脉粥样化性疾病的已确定的危险因素。1994年我国19个省和地区、共计20余万人的调查表明,在25-64岁人口中按照世界卫生组织1985年的诊断标准,糖尿病和糖耐量异常的患病率分别为2.5%和3.2%,比10年前增长约3倍,糖尿病者体重指数、腰臀围比例、收缩压和舒张压均较非糖尿病者为高。他们与糖耐量正常者相比,体力活动较少,受教育程度较低。我国的人群研究还显示,血清胰岛素水平与心血管病的许多危险因素显著相关,如高甘油三酯、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超重和肥胖,高血压、高血清总胆固醇,高尿酸等。随胰岛素水平的升高,脂质异常性高血压的危险增高。在一般人群和有高血压家族史的人群内血清胰岛素升高及其有关的代谢异常常发生在超重和肥胖与血压升高之前,提示胰岛素抵抗在中国人群内对心血管病危险因素的聚集性起重要作用。研究还显示胰岛素抵抗与超重和肥胖,尤其是腹部肥胖有密切关系。1986年在我国大庆10万余人的糖尿病调查中新发现630例糖尿病患者,对其中35-74岁600例与410例年龄相似的糖耐量正常者进行病例对照分析显示,根据明尼苏达心电图编码诊断的冠心病在糖尿病组为糖耐量正常组的10倍以上,多因素回归分析显示,在调整了年龄、性别、体重指数、吸烟和血压后,餐后2小时血糖浓度与冠心病呈显著正关联,表明在中国人群中糖尿病是冠心病的危险因素,有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的高血压病人,发生心血管病的危险大大增高。

     2.3.8. 血浆纤维蛋白原:纤维蛋白原是凝血因素中唯一确定的冠心病和脑卒中的发病危险因素。在西方数组人群研究显示,纤维蛋白原最高3分位组冠心病的相对危险是最低3分位组的2倍。血浆纤维蛋白原水平在吸烟者显著高于不吸者,戒烟后纤维蛋白原水平很快降低。由于冠心病和缺血性脑卒中事件的发生和凝血因素有密切关系,中国人群吸烟率又很高,对于这一危险因素应予重视。

     2.3.9 地区因素:我国高血压的患病率有显著的地区差别,多次调查者反映北方高于南方的趋势,冠心病和脑卒中发病率也呈现同样的差别,我国脑卒中发病率高于冠心病,这些特点可能和不同危险因素的水平以及环境因素有关,在高血压防治中应该加以注意。

     2.3.10 其他危险因素:上述各种与心血管病发病有关的因素都是在评定高血压病人发生心血管病的危险时应该考虑的因素。此外,有心血管病家族史,本人有心血管病史(例如,心衰,脑卒中或小卒中,心肌梗塞或不稳定性心绞痛,左室功能不全等)或肾脏疾病史,均可增加心血管病的发病危险,在决定高血压病人的治疗方针和强度时应加以考虑。

    三、高血压的临床评价

    对高血压患者的临床评价及实验室检查要求达到下述四个目的:

    •证实患者的血压确系长期增高,并查明其血压水平;

    •排除继发性高血压,或找出其病因;

    •明确患者有无靶器官损伤及定量估计其程度;

    询问及检查患者有无可能影响预后及治疗的其他心血管病危险因素。  

    3.1病史

    全面的病史采集极为重要,应包括:

    •家族史:询问患者有无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冠心病、脑卒中或肾脏病的家族史;

    •病程:患高血压的时间、血压水平、曾接受过的抗高血压治疗及其疗效、副作用;

    •症状及过去史:目前及过去有无冠心病、心力衰竭、脑血管病、外周血管病、糖尿病、痛风、血脂异常、支气管痉挛、性功能异常、肾脏疾病等症状或病史及其治疗情况;

    •有无提示继发性高血压的症状;

    •生活方式:仔细了解膳食中的脂肪、盐、酒摄入量,吸烟支数、体力活动量;询问成年后体重增加情况;

    •药物致高血压:详细询问曾否服用可能升高血压的药物如口服避孕药、非固醇类抗炎药、甘草等;

    •心理社会因素:详细了解可能影响高血压病程及疗效的个人、心理社会和环境因素,包括家庭情况、工作环境及文化程度。

    3.2体格检查

    全身的体格检查非常重要,除按下述方法仔细测量血压外,还应检查下述诸项内容:

    •测量身高和体重,计算体重指数(BMI):BIM=体重(公斤)/身高(米)的平方;

    •心血管系统检查:特别注意心脏大小、颈动脉、肾动脉、外周动脉病及主动脉缩窄表现及心力衰竭等表现;

    •肺部检查:注意有无罗音和支气管痉挛;

    •腹部检查:注意有无血管杂音、肾脏增长率大和其他肿块;

    •眼底和神经系统检查:注意有无神经系统损伤。

    3.3血压测量

      测量血压是高血压诊断及评价其严重程度的主要手段。临床上通常采用间接方法在上臂肱动脉部位测得血压值。如果在其它部位测量血压,需要加以注明。

      由于血压的特点是有明显波动性,需要于非同日的多次反复测量才可判断血压升高是否为持续性。目前使用以下三种方法评价血压水平。

     3.3.1诊所偶测血压

      诊所偶测血压是目前临床诊断高血压和分级的标准方法,由医护人员在标准条件下按统一的规范进行测量。具体的要求如下:

    1.1. 被测量者至少安静休息5分钟,在测量前30分钟内禁止吸烟和饮咖啡,排空膀胱。

    2.2. 被测量者取坐位,最好坐靠背椅;裸露右上臂,肘部置于与心脏同一水平。若疑有外周血管病,首次就诊时应测双臂血压。特殊情况下测量血压时可以取卧位或站立位,老人、糖尿病人及常出现体位性低血压情况者,应测立位血压。立位血压测量应在卧位改为站立位2分钟后。不论被测者体位如何,血压计应放在心脏水平。

    3.3. 使用大小合适的袖带,袖带内气囊至少应包裹80%上臂 。大多数人的臂围25-35cm,宜使用宽13-15cm、长30-35cm规格的气囊袖带,肥胖者或臂围大者应使用大规格袖带,儿童用较小袖带。

    4.4. 将袖带紧贴缚在被测者上臂,袖带下缘应在肘弯上2.5 cm。将听诊器的胸件置于肘窝肱动脉处。

    5.5. 最好选择符合计量标准的水银柱式血压计进行测量。若使用机械式气压表或符合国际标准(BHS和AAMI)的电子血压计,需与水银柱式血压计同时测值校正。

    6.6. 测量时快速充气,气囊内压力应达到桡动脉搏动消失并再升高30mmHg(4.0kPa),然后以恒定速率(2-6mmHg/秒)缓慢放气。心率较慢时放气速率也较慢。获取舒张压读数后快速放气至零。

    7.7. 在放气过程中仔细听取柯氏音,观察柯氏音第Ⅰ时相与第Ⅴ时相水银柱凸面的垂直高度。收缩压读数取柯氏音第Ⅰ时相,舒张压读数取柯氏音第Ⅴ时相(消失音)。儿童、妊娠妇女、严重贫血、主动脉瓣关闭不全或柯氏音不消失者,以柯氏音第Ⅳ时相(变音)定为舒张压。

    8.8. 血压单位用毫米汞柱(mmHg),在正式出版物中注明毫米汞柱与千帕斯卡(kPa)的换算关系,1mmHg=0.133kPa。

    9.9. 应相隔2分钟重复测量,取2次读数的平均值记录。如果2次测量的收缩压或舒张压读数相差>5mmHg,则相隔2分钟后再次测量,然后取3次读数的平均值。

    3.3.2自我测量血压

      自我测量血压是受测者在家中或其它环境里给自己测量血压,简称自测血压。自测血压可以提供日常生活状态下有价值的血压信息,在提示单纯性诊所高血压(即白大衣性高血压)、评价降压效应、改善治疗依从性以及增强诊治的主动参与性方面具有独特优点。自测血压在评价血压水平和指导降压治疗上已成为诊所偶测血压的重要补充。

      自测血压的具体方法与诊所偶测血压基本上相同。可以采用水银柱血压计,但必须培训柯氏音听诊法。一般推荐使用符合国际标准(BHS和AAMI)的上臂式全自动或半自动电子血压计。不推荐使用手腕式和指套式电子血压计。自测血压时,也以2次读数的平均值记录,同时记录测量日期、时间、地点和活动情况。一般而言,自测血压值低于诊所血压值。目前尚无统一的自测血压正常值,推荐135/85mmHg为正常上限参考值。

    3.3.3动态血压监测

      动态血压监测应使用符合国际标准(BHS和AAMI)的监测仪。受测者处在日常生活状态下。测压间隔时间15-30分钟,白昼与夜间的测压间隔时间尽量相同。一般监测24小时,如果仅作诊断评价,可以只监测白昼血压。推荐以下正常值参考标准:24小时<130/80mmHg,白昼<135/85mmHg,夜间<125/75mmHg。正常情况下,夜间血压均值比白昼血压均值低10%-20%。

      动态血压监测提供24小时、白昼与夜间各时间段血压的平均值和离散度,能较敏感、客观地反映实际的血压水平、血压变异性和血压昼夜节律,与靶器官损害以及预后比诊所偶测血压有更密切的关系。因此,动态血压监测具有潜在的应用前景。临床上可用于诊断评价单纯性诊所高血压、顽固性高血压、发作性高血压或低血压、血压波动异常大(同次或不同次)等患者。并为临床科学研究(如正常及异常心血管调节机制、血压波动及夜间低血压的临床意义、新抗高血压药或合并治疗的降压时程及稳定性等)提供有用的手段。

      自测血压和动态血压监测虽有上述优点,但其预后价值是否优于常规的血压测量方法,还未经前瞻性、设对照、样本大小适当和以病残率或死亡率为绺的临床试验评价过。因此目前它们不能取代常规测量方法,只宜作为后者的补充。所用的血压计应定期按标准化方案检测其性能及准确性。

    3.4实验室检查

      全血细胞计数

      尿常规:肉眼血、蛋白、糖,镜检,比重、Ph值。

      血生化:钾、肌酐、空腹血糖、总胆固醇。

      心电图

      其他:根据病史、体检及常规实验室检查结果,需要时(据患者的需要和可能)可进一步选择下列检查: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甘油三酯、尿酸、血浆肾素活性、血浆醛固酮、尿儿茶酚胺、胸片。若临床疑及有靶器官损伤,提示左室肥厚或其他心血管病者,应做超声心动图,因为左室肥厚者心血管病危险增高。掌握这方面情况有助于治疗决策。同样,若疑及主动脉、颈动脉及外周动脉病,应检查血管超声图。若疑及肾脏疾病,应做肾超声图。

    四、高血压的定义与分类

    4.1按病人的血压水平分类

      血压水平与心血管病危险呈连续性相关,高血压的定义是人为的。我国四次修订高血压定义,与目前国际上两个主要的高血压治疗指南的血压分类基本一致。1999年2月出版的WHO/ISH高血压治疗指南亦将高血压定义为:未服抗高血压药情况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与JNC-VI指南相一致。WHO/ISH指南委员会的专家认为“期”有指病程进展阶段的涵义,而目前仅按血压水平分类,不反映病程,故用“级”而不用“期”。除以1、2、3级(与前一版WHO/ISH指南中的轻、中、重相对应)取代JNC-VI中的1、2、3期;将临界高血压列为1级亚组,将收缩压≥140mmHg和舒张压<90mmHg单独列为单纯性收缩期高血压,将收缩压140-149mmHg,舒张压<90mmHg列为临界性单纯性收缩期高血压外,两个指南的分类标准相同。其中WHO/ISH指南强调,患者血压增高,决定应否给予降压治疗时,不仅要根据其血压水平,还要根据其危险因素的数量与程度;“轻度高血压”只是与重度血压升高相对而言,并不意味着预后必然良性。患者收缩压与舒张压属不同级别时,应按两者中较高的级别分类;患者既往有高血压史,目前正服抗高血压药,血压虽已低于140/90mmHg,亦应诊断为高血压。

    4.2按病人的心血管危险绝对水平分层

      高血压患者的治疗决策不仅根据其血压水平,还要根据下列诸方面:1、其他危险因素的存在情况;2、并存的临床情况如糖尿病、心、脑、肾血管病;3、靶器官损害;4、患者的个人、医疗等情况。为了便于将危险性分层,WHO/ISH指南委员会根据“弗明汉心脏研究”观察对象(年龄45-80岁,平均60岁)的10年心血管病死亡、非致死性脑卒中和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资料,计算出年龄、性别、吸烟、糖尿病、胆固醇、早发性心血管病、靶器官损伤及心血管病和肾脏病史中某几项合并存在的对日后心血管事件绝对危险的影响。 危险因素、靶器官损伤及并存临床情况的合并作用将危险量化为低危、中危、高危、很高危四档。每一档既反映疾病的绝对危险。各档内又因患者的危险因素的数量与严重性还有程度的不同。

     4.2.1低危组

      男性年龄<55岁、女性年龄<65岁,高血压1级、无其他危险因素者,属低危组。典型情况下,10年随访中患者发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险<15%。临界高血压患者的危险尤低。

     4.2.2中危组

      高血压2级或1-2级同时有1-2个危险因素,病人应否给予药物治疗,开始药物治疗前应经多长时间的观察,医生需予十分缜密的判断。典型情况下,该组患者随后10年内发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险约15-20%,若患者属高血压1级,兼有一种危险因素,10年内发生心血管事件危险约15%。

     4.2.3高危组

      高血压水平属1级或2级,兼有3种或更多危险因素、兼患糖尿病或靶器官损伤患者或高血压水平属3组,无其他危险因素患者属高危组。典型情况下,他们随后10年间发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险约20-30%。

     4.2.4很高危组

      高血压3级同时有1种以上危险因素或TOD,或高血压1-3级并有临床相关疾病,典型情况下,随后10年间发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险最高,达≥30%,应迅速开始最积极的治疗。

    五、高血压的治疗

     5.1 治疗目标

      治疗高血压病人的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心血管病的死亡和病残的总危险。这就要求医生在治疗高血压的同时,干预患者检查出来的所有可逆性危险因素(如吸烟、高胆固醇血症或糖尿病),并适当处理病人同时存在的各种临床情况。危险因素越多,其程度越严重,若还兼有临床情况,主要心血管病的绝对危险就更高(如表3所示),治疗这些危险因素的力度越大。

      心血管危险与血压之间的相关呈连续性,在正常血压范围并无最低阈。因此抗高血压治疗的目标是将血压恢复至表1所示的“正常”或“理想”水平。大量研究说明,经降压治疗后,血压降得越低,危险亦降低得越多。HOT研究中随机分入降压达舒张压≤90、85或80mmHg,三组间心血管病危险的降低虽未见明显差异,但分入该组的糖尿病人的心血管病危险明显降低。故青年、中年人或糖尿病人降压至理想或正常血压(<130/85mmHg),老年人至少降压至正常高值(140/90mmHg)最妥。自测血压日间收缩压较门诊低10-15mmHg,舒张压低5-10mmHg。

      高危的病人,血压降至目标水平及对于其他危险因素的治疗尤其重要,故表3按心血管总危险将病人分层,不但有利于决定什么样的病人应开始给予抗高血压治疗,还有助于确定病人的降压目标及达到此目标所要求的治疗力度。

     5.2 治疗策略

      5.2.1 检查病人及全面评估其总危险谱后,判断病人属低危、中危、高危或很高危。

      高危及很高危病人:无论经济条件如何,必须立即开始对高血压及并存的危险因素和临床情况进行药物治疗;

      中危病人:先观察患者的血压及其他危险因素数周,进一步了解情况,然后决定是否开始药物治疗。

      低危病人:观察患者相当一段时间,然后决定是否开始药物治疗。

      治疗方针既定,医生应为各例病人制定具体的全面治疗方针:

      监测病人的血压和各种危险因素。

      改变生活方式:所有病人,包括需予药物治疗的病人均应改变生活方式。

      药物治疗:降低血压,控制其他危险因素和临床情况。(见图)

      5.2.2 如何评估降压治疗的效果?

      5.2.2.1 治疗的绝对与相对效益

      定义:治疗的相对效益是指临床试验的组间疾病事件发生率的比例差异(如Syst-China中治疗组与安慰剂组相比,收缩压下降9.1,舒张压下降3.2mmHg,卒中相对危险为0.62,危险降低38%),而治疗的绝对效益是指用某药物治疗多少病人方能防止1例主要事件的发生(如Syst-China中卒中的绝对效益是每治疗1000个病人5年可减少39例卒中)。

      意义:根据随机化临床试验结果的相对效益可用以指导其他人群采用此种治疗时进行相对效益的估算。但降低血压临床试验估计出的绝对效益则无此可能,因为病人的危险分层不同。临床试验一般选入的病人平均危险较低,不同于日常临床实践中治疗的病人有各种的危险分层。

      较合理的估计绝对效益的方法:一方面根据临床试验所反映的相对危险降低程度,同时根据具体病人的疾病绝对危险降低程度进行估计(见表4)。

     5.2.2.2 抗高血压治疗对心血管病危险的绝对效益

    •据西方大量随机化对照的临床试验结果,收缩压每降低10-14mmHg和舒张压每降低5-6mmHg,脑卒中减少2/5,冠心病减少1/6,人群总的主要心血管事件减少1/3。据我国4项临床试验的综合分析收缩压每降低9mmHg和舒张压每降低4mmHg,脑卒中减少36%,冠心病减少3%,人群总的主要心血管事件减少34%。

    •现有的抗高血压药物,单独用其中之一治疗1级高血压,多数能降低收缩压约10mmHg,舒张压约5mmHg。2,3级高血压病人,可能使血压持续降低20/10mmHg或更多,尤其是药物合并治疗时。

    •这样的血压降低对心血管病(CVD)危险(致命及不致命脑卒中或心肌梗死)的绝对效益,估计如下:

    •病人的危险分层高低不同,治疗的绝对益处亦大小不一。越高危者受惠于治疗越大。低危组病人获益最少,每治疗1000病人一年仅防止5例以下事件。很高危组病人获益最大,每治疗1000病人一年防止至少17事件。

    •治疗对脑卒中及冠心病的绝对效益因心衰及肾脏疾病的绝对效益较小而显得更为突出。

    •上述效益是基于一些临床试验的相对危险的降低。

     5.2.2.3 文献报道的许多临床试验的结果,一般地都对治疗效果估计得偏于保守,没有充分估计治疗的潜在效果。因为:

    •临床试验过程中常有组间交叉,治疗组中有一定比例病人停止了治疗,而对照组中又有一定比例的病人开始该种药物治疗,这样的交叉,常使治疗组与对照组舒张压之差别平均减少1-2mmHg,因而许多临床试验所估计的降压治疗对脑卒中及冠心病危险的减少往往小于实际。

    •临床实践中,高血压病人接受的是多年的长期治疗,而临床试验的治疗平均仅5年,后者反映治疗后危险的相对减少可能小于前者。

    •许多临床试验选入低危病人,而在真实的日常医疗实践中所治疗的病人有低危,亦有中危、高危及很高危。典型情况下,危险分层较高危的病人的治疗绝对效果很可能大于临床试验的结果。

    5.3 非药物治疗

      非药物治疗包括改善生活方式,消除不利于心理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和习惯,达到减少高血压以及其他心血管病的发病危险,具体内容包括:

     5.3.1 减重 建议体重指数(kg/M2)应控制在24以下。减重对健康的利益是巨大的,如在人群中平均体重下降5公斤,高血压患者体重减少10%,则可使胰岛素低抗、糖尿病、高脂血症和左心室肥厚改善。减重的方法一方面是减少总热量的摄入,强调少脂肪并限制过多碳水化合物的摄入,另一方面则需增加体育锻炼如跑步、太极拳、健美操等。在减重过程中还需积极控制其它危险因素,饮酒的超重者要戒酒,老年高血压则需严格限盐等。减重的速度可因人而异,但首次减重最好达到减轻5公斤以增强减重信心,以后再根据自觉的症状和有关指标决定进一步的减重的速度和目标。

     5.3.2 采用合理膳食 根据我国情况对改善膳食结构预防高血压提出以下建议:

     5.3.2.1 减少钠盐 WHO建议每人每日食量不超过6g。我国膳食中约80%的钠来自烹调或含盐高的腌制品,因此限盐首先要减少烹调用盐及含盐高的调料,少食各种咸菜及盐腌食品。

     5.3.2.2 减少膳食脂肪 补充适量蛋白质 有的流行病学资料显示,即使不减少膳食中的钠和不减重,如能将膳食脂肪控制在总热量25%以下,P/S比值维持在1,连续40天可使男性SBP和DBP下降12%,女性下降5%。中国一组北京与广州流行病学的资料对比,广州男女工人血压均值、患病率、发病率明显低于北京,除北京摄取高钠高脂肪外,可能与广州多食蛋白质特别是鱼蛋白有关,建议改善动物性食物结构,减少含脂肪高的猪肉,增加含蛋白质较高而脂肪较少的禽类及鱼类。蛋白质占总热量15%左右,动物蛋白占总蛋白质20%。   

    5.3.2.3 注意补充钾和钙 MRFIT(Multiple risk factor intervention trial) 资料表明钾与血压呈明显负相关,这一相关在INTERSALT研究中被证实。但在近期TOHP(Trials of hypertension prevention)第一阶段只发现很少作用,中国膳食低钾、低钙,应增加含钾多含钙高的食物,如绿叶菜,鲜奶,豆类制品等。

     5.3.2.4 多吃蔬菜和水果 研究证明增加蔬菜或水果摄入,减少脂肪摄入可使SBP和DBP有所下降。素食者比肉食者有较低的血压,其降压的作用可能基于水果、蔬菜、食物纤维和低脂肪的综合作用。

     5.3.2.5 限制饮酒 尽管有证据表明非常少量饮酒可能减少冠心病发病的危险,但是饮酒和血压水平以及高血压患病率之间却呈线性关系,因此不提倡用少量饮酒预防冠心病,提倡高血压患者应戒酒,因饮酒可增加服用降压药物的抗性。建议男性如饮酒每日饮酒的酒精量应少于20-30g,女性则应少于10-15g。

     5.3.3 增加体力活动 每个参加运动特别是中老年人和高血压患者在运动前最好了解一下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决定自己的运动种类、强度、频度和持续运动时间。对中老年人应包括有氧、伸展及增强肌力练习三类,具体项目可选择步行、慢跑、太极拳、门球、气功、迪斯科等。运动强度须因人而异,按科学锻炼的要求,常用运动强度指标可用运动时最大心率达到180(或170)减去平时心率,如要求精确则采用最大心率的60-85%作为运动适宜心率,需在医师指导下进行。运动频度一般要求每周3-5次,每次持续20-60分钟即可,可根据运动者身体状况和所选择的运动种类以及气候条件等而定。

    5.3.4 减轻精神压力 保持平衡心理 长期精神压力和心情抑郁是引起高血压和其它一些慢性病重要原因之一,对于高血压患者,这种精神状态常使他们较少采用健康的生活方式,如酗酒、吸烟等,并降低对抗高血压治疗的顺应性,对有精神压力和心理不平衡的人,改变他们的精神面貌需做长期细致的工作,一方面靠政府与政策的力量改善大环境,另一方面则靠家属与社区医师做耐心劝导,帮助这些人参与社交活动,如参加体育锻炼、绘画等,在社团活动中倾诉心中的困惑,得到同龄人的劝导和理解。

     5.3.5 其它方面 对高血压患者来说戒烟也是重要的,虽然尼古丁只使血压一过性地升高,但它降低服药的顺应性并增加降压药物的剂量。 

    5.4 高血压的药物治疗

      药物治疗的效益:

    •各种抗高血压药物对某些特殊病人均各有其有利及不利作用。

    •迄今完成的大量随机化临床试验亦还不足以说明产生同等降压效益的药物会有不同效果。但证明治疗高血压取得的效益是某种药物的特殊作用不仅是血压降低本身的证据正在积累。

    高血压药物治疗取得的效益,除降低血压外,某些药物是否还另有作用?资料在积累中。据最近会议报道,HOPE研究似提示有此可能,尚待研究报告的正式发表。  

    5.4.1 降压药物治疗原则

      药物治疗降低血压可以有效地降低心血管并发症的发病率和死亡率,防止脑卒中、冠心病、心力衰竭和肾病的发生和发展。目前用于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品种繁多,作用各异,但其治疗高血压时的共同指标为降低血压。

    根据目前的认识,药物治疗高血压应采取以下原则:

    1.1. 采用最小的有效剂量以获得可能有的疗效而使不良反应减至最小。如有效,可以根据年龄和反应逐步递增剂量以获得最佳的疗效。

    2.2. 为了有效地防止靶器官损害,要求一天24小时内稳定降压,并能防止从夜间较低血压到清晨血压突然升高而导致猝死、脑卒中和心脏病发作,要达到此目的,最好使用一天一次给药而有持续24小时降压作用的药物。其标志之一是降压谷峰比值>50%,即给药后24小时仍保持50%的最大降压效应,此种药物还可增加治疗的依从性。

    3.为使降压效果增大而不增加不良反应,用低剂量单药治疗疗效不够时可以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联合治疗。  

    5.4.2 降压药物种类

      当前用于降压的药物主要为以下六类,即利尿药、β-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钙拮抗剂、和α-阻滞剂。

     5.4.3 降压药的选用

      降压治疗药物的选用应根据治疗对象的个体状况,药物的作用、代谢、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参考以下各点做出决定:

    1.1. 治疗对象是否存在心血管危险因素。

    2.2. 治疗对象是否已有靶器官损害,心血管疾病(尤其冠心病)、肾病、糖尿病的表现;

    3.3. 治疗对象是否合并有受降压药影响的其他疾病。

    4.4. 与治疗合并疾病所使用的药物之间有无可能发生相互作用;

    5.5. 选用的药物是否已有减少心血管病发病率与死亡率的证据及其力度;

    6.6. 所在地区降压药物品种供应与价格状况及治疗对象的支付能力。

      由于治疗对象存在对药物反应的个体差异,除对其临床状况可以作出分析外,对疗效和不良反应在用药前颇难预料。因此,可先用一类药物,如达到疗效而不良反应少,可继续应用;如疗效不满意,则改用另一类药物,或按合并用药原则加用另一类药物;如出现不良反应而不能耐受,则改用另一类药物。在考虑一类药物的取舍时,应在应用达到充分剂量之后。

     5.4.4 一线用药

      降压药的选择主要取决于药物对患者的降压效应和不良反应。对每个具体患者来说,能有效控制血压并适宜长期治疗的药物就是合理的选择。在选择过程中,还应该考虑患者靶器官受损情况和有无糖尿病、血脂、尿酸等代谢异常,以及降压药与其它使用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另一个影响降压药选择的重要因素是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和药物供应状况。就目前我国的医疗经济现状和较低的治疗率而言,尽可能在一般高血压患者中推荐使用价廉的降压药物。首先提高治疗率,然后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控制率。

      根据已有的国内外临床试验和有关研究证据,从提高降压疗效、减少并发症、改善生命质量的角度,在我国通过降压治疗尤其大幅度地降低脑卒中的发病率与死亡率,临床医师可以根据具体患者的病情首先选择利尿剂、β阻滞剂、钙拮抗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拮抗剂,或者由上述药物组成的固定剂量复方降压制剂。

     5.4.4.1 利尿剂 利尿剂主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尤其在老年人高血压或并发心力衰竭时。痛风患者禁用,糖尿病和高脂血症患者慎用。小剂量可以避免低血钾、糖耐量降低和心律失常等不良反应。可选择使用双氢氯噻嗪(Hydrochlorothizide)12.5mg, 每日1-2次;吲哒帕胺(Indapamide)1.25-2.5mg,每日1次。呋噻米 (Furosemide)仅用于并发肾功能衰竭时。

     5.4.4.2 β-阻滞剂 β阻滞剂主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尤其在静息时心率较快(>80次/分)的中青年患者或合并心绞痛时。心脏传导阻滞、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与周围血管病患者禁用。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慎用。可选择使用美托洛尔(Metoprolol) 50mg,每日1-2次;阿替洛尔(Atenolol)25mg,每日1-2次;比索洛尔(Bisoprolol) 2.5- 5mg,每日1次;倍他洛尔(Betaxolol) 5-10mg,每日1次。β-阻滞剂可用于心衰,但用法与降压完全不同,应加注意。

     5.4.4.3 钙拮抗剂 钙拮抗剂可用于各种程度高血压,尤其在老年人高血压或合并稳定型心绞痛时。心脏传导阻滞和心力衰竭患者禁用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不稳定性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塞时禁用速效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优先选择使用长效制剂,例如非洛地平(Felodipine)缓释片5-10mg,每日1次;硝苯地平(Nifedipine)控释片30mg,每日1次;氨氯地平(Amlodipine)5-10mg,每日1次;拉西地平(Lacidipine)4-6mg,每日1次;维拉帕米(Verapamil)缓释片120-240mg,每日1次。一般情况下也可使用硝苯地平或尼群地平普通片10mg,每日2-3次。慎用硝苯地平速效胶囊。

     5.4.4.4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主要用于高血压合并糖尿病 ,或者并发心脏功能不全、肾脏损害有蛋白尿的患者。妊娠和肾动脉狭窄、肾功能衰竭(血肌酐>265m mol/L或3mg/dL)患者禁用。可以选择使用以下制剂:卡托普利(Captopril)12.5-25mg ,每日2-3次;依那普利(Enalapril)10-20mg,每日1-2次;培哚普利(Perindopril)4-8mg,每日1次;西拉普利(Cilazapril)2.5-5mg,每日1次;苯那普利(Benazapril)10-20mg,每日1次;雷米普利(Ramipril)2.5-5mg,每日1次;赖诺普利(Lisinopril)20-40mg,每日1次。

     5.4.4.5 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 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拮抗剂,例如氯沙坦(Losartan)50-100mg,每日1次,缬沙坦(Valsartan)80-160mg,每日一次。适用和禁用对象与ACE-I同,目前主要用于ACE-I治疗后发生干咳的患者。  

    5.4.5 降压药的联合应用

      近年来研究认为最大程度取得治疗高血压的疗效要求更大程度地降低血压,而做到这一点单药治疗常力不能及,或是剂量增大而易出现不良反应。国际大规模临床试验证明合并用药有其需要和价值。合并用药可以用两种或多种降压药,每种药物的剂量不大,药物的治疗作用应有协同或至少相加的作用,其不良作用可以相互抵消或至少不重叠或相加。合并用药时所用的药物种数不宜过多,过多则可有复杂的药物相互作用。因此,药物的配伍应有其药理学基础。现今认为比较合理的配伍为:1、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与利尿药;2、钙拮抗剂与β-阻滞剂;3、ACE-I与钙拮抗剂;4、利尿药与β-阻滞剂;5、α-阻滞剂与β阻滞剂。合理的配方还应考虑到各药作用时间的一致性。合并用药可以采用各药的按需剂量配比,其优点是易根据临床调整品种和剂量,另一种是采用固定配比的复方,其优点是方便,有利于提高病人的顺从性。1959年以来我国自行研制生产了多种复方制剂,如复方降压片、降压静、降压0号等等,多采纳六七十年代阶梯治疗药物,以利血平、血压达静、双氢克尿噻为核心。因其降压有一定效果,服用方便价格低廉,在各医疗单位,尤其人群防治中已广泛应用多年,面对八十年代以来新药的不断涌现,我国对新的复方降压药亟待加以研究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5.4.6 其他药物治疗

      治疗的目标是减少总的心血管病危险性。治疗高血压病人的其他危险因素和存在的临床疾病也同样重要。因此,如有糖尿病,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脑血管病或肾脏疾病合并存在时,经治医师应请有关专科检查,或者对上述疾病制订适宜的生活方式措施和药物治疗。

     5.4.6.1 抗血小板治疗

      阿斯匹林或其他抗血小板药物的应用已被证明可减少冠心病和脑血管病人的致死性和非致死性冠心病事件、脑卒中和心血管病死亡的危险。根据HOT研究,如果血压已得到严格的控制,或者是高危冠心病的高血压病人,且没有胃肠道和其他部位出血危险,可推荐较小剂量的阿斯匹林治疗。  

    5.4.6.2 伴脂质代谢紊乱,调理血脂质

      脂质代谢紊乱常与高血压伴随,并使高血压危险性增加,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增加,伴随冠心病和缺血性脑卒中的危险。对伴脂质代谢紊乱患者,应加以重视并积极治疗。

      改善生活方式应是首要者:减少饱和脂肪酸、胆固醇、食盐、酒精摄入、减轻体重、加强身体锻炼。避免使用可影响血脂的降压药;大剂量的利尿剂(噻嗪类和绊性)至少在短期内可升高血清胆固醇,甘油三酯;小剂量的利尿剂则可避免这类影响。β-阻滞剂能一过性增高甘油三酯,并降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但仍显示出能减少猝死和总死亡率,及防止心肌梗塞再发的作用。影响血脂比较小者有:钙拮抗剂、ACEI、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α-受体阻滞剂,咪唑啉受体激动剂等。

      经饮食调控后,胆固醇仍增高者,首选HMG-C0A还原酶抑制剂(他汀类)治疗,随着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降低,有防治冠心病的作用。血甘油三酯增高者,可首选贝特类药物治疗,也可选用其他种类的调血脂药物。

    5.5 治疗随诊

      5.5.1 随诊的目的及内容:病人开始治疗后的一段时间,为了评估治疗反应,使血压稳定地维持于目标水平须加强随诊,诊视的相隔时间须较短。

      随诊中除密切监测血压及病人的其他危险因素和临床情况的改变以及观察疗效外,还要与病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向病人进行宣教:

    •让病人了解自己的病情,包括高血压、危险因素及同时存在的临床情况,了解控制血压的重要性,了解终生治疗的必要性。

    •为争取药物治疗取得满意疗效,随诊时应强调按时服药,让病人了解该种药物治疗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后者一旦出现,应及早报告。

    •深入浅出地耐心向病人解释改变生活方式的重要性,使之理解其治疗意义,自觉地付诸实践,长期坚持。

      若病人血压升高仅属正常高值或1级,危险分层属低危(表3),仅服一种药物治疗,可安排每6个月随诊一次;较复杂病例随诊的间隔应较短,经治疗后,血压降低达到目标,其他危险因素得到控制,可以减少随诊次数。若治疗6个月,血压仍未达目标,应考虑将病人转至高血压专科门诊。

      应特别强调的是:暂时决定不予药物治疗的病人应同样定期随诊和监测,并按随诊结果考虑是否给予抗高血压药物,以免延误。

      减药:高血压病人一般须终生治疗。病人经确诊为高血压后若自行停药,其血压(或迟或早)终将回复到治疗前水平。但病人的血压若已长期控制,可以试图小心、逐步地减少服药数或剂量。尤其是认真地进行着非药物治疗,密切地观察着改进生活方式进度和效果的病人。病人在试行这种“逐步减药“时,应十分仔细地监测血压。

      记录:一般高血压病人的治疗时间长达数十年,治疗方案很可能多次变换,包括药物的选择。最好建议病人详细记录其用过的治疗及疗效。医生则更应为经手治疗的病人保存充分的记录,随时备用。

     5.5.2 剂量的调整

      对大多数非重症或急症高血压,要寻找其最小有效耐受剂量药物,也不宜降压太快,故开始给小剂量药物,经一月后,如疗效不够而不良反应少或可耐受,可增加剂量;如出现不良反应不能耐受,则改用另一类药物。随访期间血压的测定应在每天的同一时间,对重症高血压,须及早控制其血压,可以较早递增剂量和合并用药。随访时除病人主观感觉外,还要作必要的化验检查,以了解靶器官状况和有无药物不良反应。对于非重症或急症高血压,经治疗血压长期稳定达一年以上,可以考虑减小剂量,目的为减小药物的可能副作用,但以不影响疗效为前提。

    六、特殊人群

    6.1 老年人高血压

      欧美国家一般以65岁为老年的界限。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学会于1982年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会议所定而提出的老年界限为>60岁。

      大量随机化临床试验均反映老年人高血压治疗是有益的,即使是单纯收缩期高血压也应治疗,据SHEP、Syst-Eur,Syst-China等单纯收缩期高血压临床试验的综合分析,降压治疗可使脑卒中事件下降33%,冠心病事件下降23%。  

    6.1.1 老年人降压治疗的用药:

      大量随机化临床试验均已明确,各年龄段(<80)高血压病人均受益于利尿剂、钙拮抗剂、β阻滞剂、ACE-I等抗高血压治疗。STONE研究应用的是国产的硝苯地平,Syst-China研究则应用国产的尼群地平,这些药都有效且不昂贵。  

    6.1.2 关于高龄老人的降压治疗

      大量随机临床试验所观察的老年病人,高龄病人并不多。STOP-I和STOP-II选入病人的年龄为70至84岁,但80岁以上者不多。HYVET所研究者为≥80岁,应用的药物为ACE-I及利尿剂,目前研究正在进行。尚乏直接资料说明降低血压对高龄老人的影响,不同的血压水平对他们的预后意义亦未明了,高龄老人进行降压治疗是否同样得益?抗高血压治疗对高龄老人的意义如何?尚有待研究。

    6.2 妊娠高血压

     6.2.1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Pregnancy lnduced Hypertension, PIH)

     6.2.1.1 定义:妊娠20周后,孕妇发生高血压,蛋白尿及水肿的情况称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高血压:血压升高达≥140/90 mmHg,或血压较孕前或孕早期血压升高≥25/15 mmHg, 至少二次,间隔6小时。

      蛋白尿:单次尿蛋白检查≥30 mg,至少二次,间隔6小时,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3克。

      水肿:体重增加>0.5kg/周为隐性水肿。按水肿的严重程度可分为(+):局限踝部及小腿,(++):水肿延及大腿,(+++):水肿延及会阴部及腹部。

      妊娠高血压:仅有高血压,伴或不伴有水肿,不伴有蛋白尿。

      先兆子痫是多系统受累的情况,主要的母体异常发生于肾、肝、脑及凝血系统,由于胎盘血流减少可引起胎儿生长迟缓或胎死宫内。

      轻度先兆子癎:有高血压并伴有蛋白尿的存在。

      重度先兆子癎:血压≥160/110 mmHg;蛋白尿≥3克/24小时;伴有头痛,视物不清, 恶心,呕吐,右上腹疼痛;眼底不仅有痉挛还有渗出,或出血;肝,肾功能异常,或有凝血机制的异常;伴有心衰或/及肺水肿的存在。

      子痫: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孕产妇发生抽搐。

     6.2.1.2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处理:

      (1)加强母儿监测:

      母:血压,体重,尿量,尿蛋白,红细胞压积,血小板,肝、肾功能,凝血功能,眼底

      胎儿:子宫底高度,腹围;B超声测量胎儿双顶径,腹围,股骨长度及羊水量; 胎心监护无激惹试验;前者阴性时做催产素激惹试验。

      (2)治疗:三项原则:

      1)镇静防抽、止抽:常用的药物有:

      硫酸镁:用者剂量取决于体重及尿量。尿量<600ml/24小时;呼吸<16次/分;腱反射消失,需及时停药。

      镇静剂:常用有冬眠I号1/3量肌肉注射,6小时一次;或安定10mg肌肉注射, 或静脉缓慢推注,6小时一次。

      2)积极降压:见下。

      3)终止妊娠:

      轻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在严密的母、儿监测下,至妊娠37周,若病情仍不好转,可根据产科情况决定终止妊娠的方法。

      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胎龄>37周,及时终止妊娠,胎龄<35周促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

      终止妊娠的方式取决于产科的情况。

      6.2.2 降压药的应用:

      当血压升高>170/110mmH时,积极降压,以防中风及子痫发生。究竟血压降至多低合适,目前尚无一致的意见。

      6.2.2.1 常用于紧急降压的药物:

      硝苯地平(Nifedipine):10mg口服,60分钟后必要时再给药。

      拉贝洛尔(Labetolol):25-100mg50%葡萄糖20-24ml,静脉推注。15分钟后可重复。

      肼苯达嗪(Hydralazing):5mg加5%葡萄糖20ml静脉缓慢推注,每5分钟测血压一次,20分钟,若血压仍>160/110mmHg,可重复给药5-10mg。若舒张压达90mmHg或以下停药。

      6.2.2.2 常用缓慢降压的药物:

      氧烯洛尔(Oxprenolol)

      品多洛尔(Pindolol)

      阿替洛尔(Atenolol):100mg,1次/日。长期使用β-受体阻断剂,有引起胎儿生长迟缓的可能。

      甲基多巴(Methyldopa):0.25-0.5,3次/日

      哌唑嗪(Prazosin)

      肼苯达嗪(Hydralazine):口服25-50mg,3次/日

      伊拉地平(Isradipine):2.5mg,2次/日

      6.2.2.3 孕期不宜使用的降压药:

      ACE-I:可能引起胎儿生长迟缓,羊水过少,或新生儿肾衰,亦可能引起胎儿畸形。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T1受体拮抗剂):副作用同于上。

      利尿剂:可进一步减少血容量,使胎儿缺氧加重。

      6.2.2.4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预后:

      胎儿可发生宫内生长迟缓,胎死宫内,出生时发生新生儿窒息;孕产妇可发生胎盘早期剥离导致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及/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心衰、肺水肿;HELLP综合征(溶血性贫血,肝酶升高,血小板减少,肝包膜下出血,肝破裂),子痫抽搐后发生脑水肿,脑出血及脑疝,甚至引起孕产妇死亡。

      6.3 同时患脑血管病或心脏病

      6.3.1 脑血管病

      我国PATS研究表明发生过脑卒中或TIA的病人,脑血管事件复发率为每年4%,发生冠心事件的危险也高,与血压水平有直接关系,即使中度降压,危险亦有相当的降低。因此,曾发生过脑卒中的高血压患者应接受认真的降压治疗。有几项临床试验结果反映,该类病人接受降压治疗,脑卒中危险的减少与未发生过脑卒中者近似。因该类病人按危险分层,属很高危,故治疗的绝对裨益更大。至于血压不高的脑卒中或TIA后病人能否受益于降压治疗,PATS亚组分析和PROGRESS研究(培哚普利防止复发性卒中研究)结果可望解答上述问题。

      6.3.2 冠心病

      冠心病人再次发生事件的危险极高。发生过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心绞痛的病人发生冠心病猝死或不致命心肌梗死的危险高达每年5%以上。它们均与血压有直接关系。兼患冠心病与高血压的患者接受降压治疗的资料虽不多,但β阻滞剂、钙拮抗剂等许多较常用的降压药都曾广泛应用于各种不同情况的冠心病人,虽然并非用于降低血压。临床试验反映β阻滞剂减少急性心肌梗死病人再梗死及心血管死亡约1/4;几项大规模的临床试验反映,ACE-I用于心衰或左室功能不良病人,心肌梗死或猝死危险减少约1/5。分别用这两种药的多项临床试验均反映它们对冠心事件的减少似不仅是由于血压的降低,可能还有其他的一些心脏保护作用。

      国外研究曾提示异搏定和地尔硫卓减少心肌梗死危险,但立即释放的硝苯地平增加危险。钙通道拮抗剂作为药物的一类,总的看来能否减少复发性冠心事件,尚未明确。目前已有几项进行中的研究观察异搏定、地尔硫卓和长效双氢吡啶类钙通道拮抗剂用于高血压合并冠心病者,它们的结果可望对此问题有较明确的答案。至于无心衰或左室功能不良的高危病人,服ACE抑制,是否亦能减少事件,HOPE研究(Heart Outcome Prevention Evaluation)结果的正式发表,可望对此有所阐明。

    6.4 高血压合并心力衰竭的治疗

      长期的高血压使左室负荷过重,左室肥厚,导致左室衰竭,这在合并有冠心病的患者更易发生。左室衰竭后肺循环的高压使右室负荷加重,终于使全心衰竭。

      在早期,左室收缩功能尚好,但由于心室肥厚和/或合并的冠心病,使左室舒张功能减退,即舒张期左心衰。此期间左室EF值尚好,超声心动图可见E/A比值降低,心电图可见左室肥厚,病人可无明显的症状。治疗措施应积极降低血压。控制体重及限制盐量也有助于减少左室肥厚,研究反映降压药物中ACE-I更有助于逆转左室肥厚或阻止肥厚加重。

      左室功能减退进一步发展则出现收缩期心衰,即充血性心力衰竭,先为左心,继为全心衰。EF值低于正常,病人有左、右心衰的病状及体征。治疗措施宜合并使用利尿剂及ACE-I,利尿剂有效地改善临床症状,剂量充足的ACE-I和β阻滞剂已在大规模的临床试验中证明能降低心衰的死亡率和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最近研究反映,在常规心衰治疗基础上,加用β阻滞剂,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达治疗剂量,有助于降低心衰病人的死亡率及再住院需要。充血性心衰发生后降压药物需按心衰治疗,对药物种类和剂量加以调整。临床试验反映,钙拮抗剂对心衰病人无益,如必需继续使用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断剂,可选用氨氯地平或非洛地平。如ACE-I副反应过大,则可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替代之。  

    6.5 高血压合并糖尿病

      糖尿病患者发生高血压1.5-2倍于非糖尿病者,约50%合并高血压,二者常并存。大血管与微血管均累及是冠心病、脑卒中和肾功能衰竭、心力衰竭的重要危险因素。

      不兼患高血压的糖尿病患者,可望长期存活。1型糖尿病(WHO建议取消胰岛素依赖型及非胰岛素依赖型的提法)较少,2型糖尿病较多(占90%以上),二者合并高血压的机制不同。1型糖尿病早期血压多正常,多年后合并微血管病变可发生糖尿病肾病使血压升高,属肾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也可发生肾病,但是高血压往往发生在糖尿病之前,属原发性高血压,在患肾病以后血压可进一步升高。糖尿病合并自主神经功能紊乱时血压波动较大,应多次测量血压或动态血压监测有利于明确诊断。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多发生在老年人,单纯收缩期高血压较多见,可致体位性低血压,应注意测卧位、坐位、立位血压。

      己有临床试验证明及早发现和控制病人的血糖和血压有利于防治或延缓冠心病、脑卒中和糖尿病肾病的发生和发展。1型糖尿病患者经长期应用胰岛素严格控制血糖能明显减少或延缓微血管合并征(如肾病、视网膜和周围神经病)。2型糖尿病患者经荟萃分析也有类似效果。无论1型或2型糖尿病患者经长期严格控制血糖可改善血脂(降低LDL-C),减少大中血管动脉粥样硬化的发病率。虽然多数2型糖尿病患者在早期可以通过控制饮食增加体育运动来控制血糖,最终往往需要口服降糖药,如后者仍不能有效的控制血糖或在应激状态时,应考虑胰岛素治疗。

      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的目标:

      空腹血糖:5.1-6.1mmol/L(91-110 mg/d1);

      餐后血糖:7.0-7.8mmol/L(126-140mg/d1):

      糖化血红蛋白(HbAic),6.0-7.0%。

      降压治疗:最近研究反映,兼患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血压降至更低目标水平(DBP<80mmHg),有利于降低心血管事件危险。

      临床医师近年来认识到糖尿病常与高血压、异常脂蛋白血症、肥胖和血小板凝血机制异常等并存,因果关系不详,共同的病理生理基础可能是胰岛素抵抗,综合性防治上述代谢异常及戒烟尤为重要。

      血压超过140/90 mmHg在非药物治疗的基础上给予药物治疗,希望能下降到130/85 mmHg以下,否则应选用降压药物治疗。

      糖尿病患者常合并性功能不全、血脂异常、位置性低血压、肾功能不全。冠心病和胰岛素抵抗。选择降压药时应兼顾或至少不加重这些异常而与非糖尿病人有所不同。首选的有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钙拮制剂、需要时可用小剂量利尿剂和α-受体阻滞剂。一般认为这些药物不引起胰岛素敏感性、血糖和血脂的代谢异常。己有临床试验证明ACE-I能防止或改善糖尿病肾病的发生和发展。如患者不能耐受ACE-I可选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阻滞剂。对β-受体阻滞剂的应用尚有争论,有人认为它可使糖尿病人的运动耐力减退、性功能差、影响血糖、脂质代谢和胰岛素敏感性,接受胰岛素治疗的患者如出现低血糖时可掩盖临床症状,除非合并心肌梗死,一般应慎用。

      *HOT试验和UKPDS试验

    6.5 肾脏损害

      肾脏是高血压损害的主要靶器官之一,同时又是血压调节的重要器官。若高血压一旦对肾脏造成损害,又可以因肾脏对体液平衡调节以及血管活性物质等代谢障碍,加剧了高血压的严重程度。在各种原发或继发性肾实质性疾病中,包括各种肾小球肾炎,糖尿病肾病,梗阻性肾病等,合并高血压者可达80-90%。无论何种病因所致的肾脏损害,控制高血压对于防止肾脏病变的持续进展都起十分关键作用。通常使用的肾功能检查包括血尿素氮,肌酐水平的测定,一般只能在肾脏损害较严重时方得到反映,尿常规检查中蛋白尿的出现往往早期能显示肾脏损害的存在,尿微量白蛋白测定则可检查出更早期的肾脏损害。

      伴有肾脏损害或有蛋白尿的患者(24小时尿蛋白>1克),控制血压宜更严格,有研究建议血压应控制到125/75mmHg;但应避免使血压过急的下降,同时注意观察在血压下降时肾功能的变化。在同等降低血压的前提下各种不同降压药物对延缓肾脏病变的进展影响可能完全一致。有一些研究提示使用ACE-I对蛋白尿的减少以及延缓肾脏病变的进展有利。

    七、高血压的社区防治

      高血压流行是一个群体现象,群体的疾病应该用群体的方法来防治。国内外经验表明控制高血压最有效的方法是社区防治。社区防治应采用“高危人群策略”(只对高血压病人进行检出、治疗减少并发症)和“全人群策略”(对全体人群进行预防,减少发病)相结合的方法。社区高血压防治计划的根本目的是:在社区人群中实施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为主导,以高血压防治为重点的干预措施,提高整个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其主要目标是在一般人群中预防高血压的发生;在高危人群中降低血压水平,提高高血压病人的管理率、服药率和控制率,最后减少并发症的发生。社区控制计划成功的三个关键因素是:公众教育、专业人员教育和高血压病人教育。

      社区防治组织形式和实施

      根据我国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及过去的经验,社区防治通常的组织形式是由当地政府(区、县、乡政府)领导、主管部门(卫生局、医院等)领导和专业人员以及基层社区组织(街道、村)和卫生人员组成三结合的防治网。社区防治计划应当融入到本社区的社会生活中去,并使各种防治活动成为当地常规卫生工作的一部分。全社区和个人的参与是防治计划成功的关键。防治网主要工作范围包括:

    7.1 健康教育:主要方法是面对面的教育(常用于高危人群)和利用媒体(常用于全人群)进行教育。对高血压病人进行面对面咨询可提高他们的健康知识、技能、自信心和配合治疗的顺从性。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使用电话作为咨询工具。优良的健康教育材料是基础,要求文字简练,短小精悍,通俗易懂,深入浅出,主题突出,标题醒目,形式多样。

      广播和电视等现代传媒是开展健康教育的有力手段。有闭路电视设备的社区应充分利用。内容要适合当地情况和群众接受能力。力求通俗,科学,形式多样,寓教于乐。争取收视率高的时间播放,同一信息可反复强化。

      健康教育的经费主要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也可以取得药品和食品生产厂商、社会团体、协会和私人的支持和帮助。宣教材料也可以成本销售以补充防治计划的经费。   

    7.2 人员培训:专业人员的培训主要通过举办高血压防治最新进展学习班和研讨会,使专业人员能不断更新知识,及时掌握最新的研究进展和治疗方法。一项社区控制计划的领导人(高级研究人员)还应掌握更全面的防治技能,这包括:1、对社区基本情况和人口、疾病以及危险因素的了解;2、制定防治计划,内容包括背景、目标、策略、干预活动、评估和经费预算等;3、宣教材料的设计和制作;4、调查统计方法;5、计划效果评价。

      对非专业人员要重点讲述防治计划的目的和意义及教给他们血压测量的标准方法。高血压病人的家属应该了解更多的关于高血压病的知识。

    7.3 改变不良环境

      不良环境是指对人们健康有害的物理环境(如污染)和社会环境(主要是不良生活方式,如吸烟、过度饮酒、暴饮暴食、脂肪和盐摄入过多、缺少运动和精神压力过大等等)。改变环境要靠政府行为和个人行为两方面结合起来。政府行为包括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个人行为主要通过健康教育提高卫生知识,改变不良个人生活习惯和行为以及培养良好的自我保健行为和方法。应鼓励食品工业开发低脂食品和实用的低钠盐,生产无酒精饮料以及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取消烟草和香烟生产目前还为时过早,但也要采取措施逐步加以限制。

    7.4 高血压病人的检出、治疗和随访

      高血压病人检出的主要方法有三种:1、基层医疗单位病人登记;2、医院首诊病人测血压制度;3、人群筛查。各地可根据条件采用。为预防高血压对社区中的成年人(主要是35岁以上)进行血压筛查效果肯定,如组织得当花费有限。其优点是通过它可以进行大范围的健康教育,但不提倡单纯为取得患病率而进行筛查。要使高血压患者得到恰当有效的治疗并详细做好随访记录。原则上用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病人应长期服药,但根据情况可调整用药。

    7.5 疾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对防治区进行疾病(主要是心、脑、肾并发症)监测和危险因素水平监测。具体方法因地而宜,有条件的地方应尽量采用国际标准方法(如WHO-MONICA方案)。

    7.6 社区防治计划的评估

      一项社区防治计划的评估就是对干预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所需信息和评估指标如下:

      信息:主要有1、基线资料,包括人口数和分布,干预前后危险因素水平,政策环境情况,干预实施的有利和不利因素;2、进行各种活动的记录,包括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和结果等;3、疾病和行为监测资料;4、病人管理前后随访资料。

      常用评价指标:主要有1、政策环境改变实施情况的指标;2、干预执行的次数、范围和质量;3、干预活动参与率和覆盖率;4、人群对高血压防治的知识、态度和行为改变率;5、高血压病人的随访管理率、治疗率、服药率和控制率;6、疾病(重点是冠心病和脑卒中)发病和死亡监测结果;7、危险因素(主要是血脂、吸烟、体重和运动等)监测结果;8、病人医疗费用的增减。

      社区防治计划的具体方法比较复杂,以下重点讨论生活的指导。

    7.7 生活方式的指导

      7.7.1 生活方式指导的科学依据:据近30余年的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药物实验以及大量实验研究,人类逐渐认识到一些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高血压、脑卒中的发病除遗传原因外更重要的与生活方式有关。这些与生活方式有关的一些危险因素,直接影响高血压的发病和预后。目前在若干致高血压的危险因素中除遗传、年龄和种族等因子尚无法改变外,其它一些因素是可以通过改变生活方式而改变的,国内首钢人群综合干预20年来脑卒中发病率由1974年137.9/10万下降至1994年89.8/10万,下降34.9%,死亡率则由69.3/10万降至18.4/10万,降低73.4%。近期国家“八五”攻关心脑血管病高发区社区人群综合性预防研究得出,在干预区脑卒中发病率下降21.4%,死亡率下降33.2%,冠心病死亡率干预区4年平均为32.8/10万,对照社区则为44.8/10万,两组比较也有显著性差异。表明通过生活指导加上必要的药物治疗,不仅可以使高血压的患者血压控制、改善预后,同时可减缓人群平均血压随年龄而增长的速度,达到减少高血压、脑卒中与冠心病发病的目的。如芬兰北卡莱利亚计划,斯坦福五城市试验以及德国心血管病预防研究规划等,都说明综合干预的结果可获得人群高血压控制率升高,血压均值下降达到脑卒中、冠心病发病和死亡率降低的良好效果。

      7.7.2 生活方式指导的策略

      对人群生活方式的指导,既可用于已患高血压或还伴有其它致心血管病危险因素的高危对象,同时也可用于广大健康人群。通过采用健康的生活方式如减重、限盐、限酒等不仅使部分高血压患者不必采用或减少药物剂量而血压得到控制,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广大群众普遍改变不良生活习惯,采用心血管病的一级预防,若干年后,心血管病发病和死亡率且定可降低,人民身体素质必然会增强,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则是非常巨大的。当然对某些轻中度危险的及以上的高血压患者,在生活指导的基础上还是需要采用降压药物治疗。总之评价生活方式的指导是否成功,若干年后可依据:1、人群对高血压的知晓率、测压率、服药率、控制率是否升高,2、目标人群中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水平是否下降,3、高血压患者是否减少药物剂量或种类,4、致心血管病的其它危险因素的水平是否有下降,5、人群中与高血压有关的心血管病如脑卒中、冠心病等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是否有降低。

      7.7.3 生活方式指导的具体内容

      生活方式的指导内容应包括(1)健康教育与卫生促进。(2)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采用健康的生活习惯。(3)注意对高血压患者的检出。(4)加强随访与复查。

      7.7.3.1 健康教育与卫生促进 通过各种途径的健康教育和宣传以提高各级领导、医疗卫生人员和广大群众对高血压的认识,包括:什么叫高血压和测血压的重要性;不论有无自觉症状,血压增高对健康都有害,易引起脑卒中和心脏病,但经过适当治疗常能得到控制;大多数患者需要长期坚持治疗;高血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预防。促使政府部门,机关团体等组织出台一些制度和法规如公共场所不许吸烟,食品工业需标明某些食物的盐和脂肪的含量等。总之宣传的目的要达到从中央到基层都认识防治高血压的重要性,在措施上体现“预防为主”是国策,教育医务人员除重视临床诊治外,也要学会在社区人群防病治病的本领;广大群众了解高血压、脑卒中和冠心病的发病因素、危害以及如何预防,宣传方式可采取广播、电视、小册子、宣传画、传单等多种传播媒介,争取专门宣传机构参与领导和策划以达到减少制作费用并提高宣传效果的目的。

    八、指南的实施

      8.1 政府和卫生部门在控制高血压疾病中的作用

      政府对高血压的预防控制起关键作用,卫生部门应将高血压的防治列入工作议程,并积极地支持和推动高血压防治工作。在以下方面起主导作用:

    1、制定预防和控制我国高血压的全国性策略

    2、制定及发展有益于高血压控制的公共卫生政策

      制定政策的原则:

    •防止儿童和青年中出现高血压危险:健康教育应包括儿童及家长

    •提倡有益于预防高血压的饮食习惯:

    •促进食品工业生产低盐、低脂肪的食品

    •食品营养标签政策(食品要注明脂肪和盐的含量)

    •农业政策(如促销新鲜水果和蔬菜,改变动物性食品结构等)

    •促进开展有规律的体育锻炼:提供体育活动的场所和条件

    •控烟政策

    •促进高血压早期检出政策:医院门诊为各科病人常规测量血压制度,将早期诊断和治疗高血压融入卫生服务中

    •药物政策:鼓励生产廉价有效的抗高血压药物

    3、保证高血压防治的经费

    4、支持各领域对高血压预防和治疗的研究

    5、督促全国各省市推广实施《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

    8.2 学术团体在推广指南实施中的作用

      组织一些专题调查对指南的需求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价,用各种传播方式宣传中国高血压预防、检出、评价和治疗指南;确定高血压的防治战略;在全国建立信息联络网,收集和传播高血压防治的信息;促进高血压领域的学术交流。

      在各地区培训本团体成员,以促进对指南的理解和实施,开展有关指南实施的需求评估和实施评价的调查,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并提供各地高血压防治的活动信息,在地方杂志上发表有关指南的信息以及指南实施方面的文献。

    8.3 开展全国性的高血压防治健康教育

      目标:预防高血压,减少与高血压有关的疾病的发生和死亡。

      战略:通过高血压防治健康教育计划和以科研证据为基础的健康教育材料的制作与传播,达到预防高血压,减少与高血压有关的疾病的发生和死亡。

      组织:通过政府部门、健康教育的专业机构、非政府的学术组织团体、和各种社区高血压防治计划开展高血压及与高血压有关的健康教育。

      内容:

    1、医务人员的教育

    •《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

    •向全国的医务人员(内科医生、高血压防治的基层医务人员)提供指南单行本

    •有关学术团体负责地方医生的培训工作

    •全国三次高血压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包括高血压的流行趋势、年龄性别分布、地理分布、高血压危险因素、高血压病人服药情况等

    •对高血压病人的简短干预要点:强调高血压病人生活方式指导作为治疗的基础,促进高血压病人的随诊和坚持治疗

    •高血压的药物治疗

    2、公众教育

    •传播渠道:小册子、宣传画、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介,讲座,面对面的人际传播

    •讯息:高血压是常见的,但可控制的疾病;成年人每年至少测量血压一次;肥胖和盐摄入过多是发生高血压的重要危险因素;高血压的诊断标准。

    •内容:如何预防高血压;脑卒中的预防和治疗,高血压的二级预防。

    3、病人教育

    •高血压病人如何改变生活方式

    •合理膳食、适当运动、解除精神紧张、控制体重

    •患高血压后怎么办?

    •长期以至终生治疗

    8.4 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以贯彻实施指南

      为了指南的贯彻实施,要发挥各界的力量,争取经费上、政策上和环境上的支持。

    8.5 建立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协作关系,以提供技术和经济支持

    8.6 评价《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的实施

      利用已有的信息系统或通过特殊的调查,以监控高血压及其危险因素,促成这些危险因素增长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情况,以及《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九、今后的研究

      通过40年的努力,我们的高血压防治虽已初具规模,但全国发展极不平衡,需要我们努力工作。高血压的病理生理、诊断和治疗中,尚待解答的问题也还很多。

      在国际化的社会,吸收全人类的智慧和成果的同时,在科研上,还须遵循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方针,选择高血压研究前沿中,切合我国防治需要又具有一定优势的课题。例如,由于种族、生活方式、膳食、环境、遗传背景等的不同,有些问题又为我国所特有,必须由我们自己解答而不能等待“拿来”或国际共享;我国的人群较稳定,组织良好,有利于社区防治、临床试验和干预效果的远期随访。我国的许多城、乡正处于经济、生活的转型期,尤应抓住时机,扬我之长,运筹各方,倾其心力于创新,为全人类的高血压防治作出贡献。

      9.1 为了更有针对性地做好一级预防,更好的危险分层,我们需要探索新的危险因子,探明它们在我国人群心、脑血管病发病中的意义。

      9.2 为了城、乡广大人群的治疗,我们迫切需要有效、安全、价廉的抗高血压制剂。除了制药工业部门的创新研制外,需组织临床验证,严格评估我国广泛采用的价廉、有效抗高血压药对远期预后的影响;需要设计、评估、研制、推广更为合理的复方抗高血压制剂。

      9.3 高血压的发病和维持及抗高血压制剂的疗效机制是复杂的。需要我们组织多临床基础学科合作,观察降血压治疗能否改善(高血压及血压正常的)糖尿病、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冠心病、心力衰竭等患者的预后。

      9.4 寻找更为理想的高血压临床试验中间终点

      降血压治疗既以降低心血管病危险为目的,临床试验的硬指标理应为心血管病死亡率、非致命性心肌梗死和脑卒中。但一般临床试验的时间短,观察的危险度相对地低,难以采用这些终点评估干预效果。且各型高血压的治疗效果既已肯定,今后的临床试验已不宜继续用安慰剂作对照,替代终点的需要更为迫切。目前研究结果反映,只有血压是唯一经核实的心血管预后的替代标志(动态血压监测与靶器官关联似优于偶测血压),其他诸如左室肥厚、内皮功能、血管影像、B超、动脉顺应性、脉波特征等均各有局限性,作为替代终点应进一步进行研究。

      为了节省临床试验的时间和经费,加速高血压研究的进程,我们迫切需要协同实验室研究及社防治工作者,在寻找更加理想的高血压临床试验中间终点方面,锐意创新,有较大的突破。

      9.5

    •我国高血压患病率北方高、南方低,除摄盐量的差别外是否还有其他原因?

    •我国四川某处彝族人群高血压患病率极低,除膳食差别外是否还有其他原因?

    •我国和日本等亚洲人群的脑卒中死亡高于冠心病,西方许多人群则反之,是否仅由于人群膳食差异?

    •胆固醇高是冠心病的主要危险因素,低胆固醇水平又是我国出血性脑卒中的危险因素,什么样的饮食结构更利于我国人群心、脑血管病、肿瘤、糖尿病的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