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雕侠侣侠客传林朝英:老子哲学的现代解说(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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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章
孔德之容,唯道是从。道之物,唯恍唯惚。惚兮恍兮,中有象兮!恍兮惚兮,中有物兮!窈兮冥兮,中有精兮!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顺众父。吾何以知众父之然? 以此。
【大意】
深通之“德”的法度,是只要有“道”就服从它。道这种东西,恍恍惚惚。这恍惚中所有的是映像;反之,那当中有实物。在这种幽冥的状态中有选择而得到的精粹!这精粹相当纯,其中有 信符载着的消息(信息)。自现今以至古远,这种“名”都不能废弃,以便用来顺从众名物的本源。我何以知道众名物的本源是那样的呢?就是用这个。
【解读】
德者得也,“神”得自无名状态也。《庄子?天地》曰:“通於天地者德也。”其意思相近。“德”和“道”同属于“名”,“道”是整体映成的名,“德”是零散映成的名。局部从属于整体 ,于是说“德”有“道”必从,不可能违反它。道是虚的观念性的东西,所以说它恍恍惚惚。名者实之宾,从惚兮到恍兮,产生的是道与德者两种称为“名”的映像。反之,从恍兮到惚兮, 反归的是实物。作为观念性的道和德,又是从无名之朴散发之信息精择而得到的,两者间有密切的联系,老子用“真”来加以形容:真,仙人变形而登天也。从无名之朴散发的信息精择而得 到道和德这种“名”,恰似仙人弃其凡体而升华其灵魂,这样精择的结果深刻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真,不杂而淳也。淳即纯。信,符契也。名与实如符契之可以相合。因而人们可以依靠道 与德这种 “名”来察知无名状态的情状。领导者、治理者也同样,可以用治理之道和德,也就是能经受实践检验的治理知识或信息来察知社会或企业发展的情状。
【附注】
孔,通也。深貌。《淮南子?精神》:“孔乎莫知其所终”是其谊。容,法也。见诸《广雅》。精,择也。见诸《说文》。“道之物”句,它本或作“道之为物”。但帛书甲、乙本均作“道之 物”,从之,其义与上下文顺。“众父”诸本作“众甫”。甫与父义通。帛书作“众父”,众名物之父,其义明晰,从之。
二十二章
曲则全,枉则正;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执一,以为天下牧。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 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大意】
委曲则能求全,枉屈则能申正直;低洼则能充盈,敝旧则能新成;少取则能有所得,贪多则被迷惑。所以圣人执着“一”的方式,用做认识天下的法则。不固执己见,所以事理能明晰;不自 以为是,所以事理能显现;不自己夸耀,所以有功绩;不自己骄慢,所以能充当领导人。正是因为不硬争,所以天下没人能与他抗争。古人所谓的“曲则全”的格言,难道只是空话?实实在 在将全部归属于他们。
【解读】
“一”的方式,是老子认识事物的根本法则。三十九章又有“得一”之论,要害是“其至之也”,即整体映像之谊。整体映像而有道,当然他人难以与他抗争。本章之“执一”,三十九章之 “得一”的“一”,其含义与它章“抱一”、“混而为一”的“一”,含义有别。惠施曰:“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老子的“一”的概念,也有类似的区别。或指“ 其至之也”,即整体映像,整体把握事物,类似“大一”。或“不可至诘,故混而为一”归入无物之映像的“一”,类似“小一”。因此,除了用“载营魄抱一”来映像无名状态之外,“执 一,以为天下牧”也是映像无名状态的另一种方式:整体认识事物。因此,治理者也应当注重整体认识事物,而防止以偏概全的认识方法,避免被片面性所累。譬如只知直不知曲,只知盈不 知洼,知新不知敝,知多不知少,因而不能全面、全过程地认识事物的规律,达不到“全而归之”的最高境界。
【附注】
“是以圣人执一,以为天下牧”句,它本或作“是以圣人抱一,以为天下式”。今据帛书写正。牧,养牛人也。见诸《说文》。又引申为法。《周礼?周况》:“为天下者用牧”是其谊。
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於人乎?故从事而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同於道者,道亦乐得之;同於德者,德亦乐得 之;同於失者,失亦乐得之。
【大意】
无言是原本如此的。强风难以整日地刮,暴雨难以整日地下。谁这样做呢?是大自然。大自然尚且不可能持久地这样做,何况是人?所以做事遵循道的,等同于找到走得通的路;遵从德的, 等同于有所得;丢失道与德的,等同于失误。同于道的人,道也乐于助他成功;同于德的人,德也乐于帮他有所得;同于失道失德的人,失误也就乐于缠身。
【解读】
十四章曰:“听之不闻名曰希”,希解为静。希言是无言。“希言自然”指天地依规律运行,而无言无语是原本如此的。它们也只能依照原本的样子运行,不可能任意作为。因此老子把人的 行为分成三类:遵照道行事的,遵照德行事的,违背道与德行事的。认定前两者能获得成功,后者必然要失败。治理者应当成为遵照道与德行事而获取成功的人。
【附注】
“故从事而道者”句,它本或作“故从事於道者”,义难通。今据帛书写正,其义顺。另,它本有“信不足焉有不信焉”句,帛书无此句,据删。
二十四章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馀食赘形,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大意】
举踵不能长立,跨步不能久行。固执己见难以明白事理,自以为是难以显现规律,自己夸耀难以建立功业,自高自大难以担任领导者。这类行为对道来说都是些多余有害的东西,众人都厌恶 它,所以有道的人不应当自处于这种状态。
【解读】
这些众人都厌恶它的行为,与二十二章指出的“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的正确态度相反,有道者不应当自处于这些违反道的状态。治理者更应关注 自己是否自处于这种会导致失败的不良状态。
【附注】
物,众人也。有如“物议”,即众议之谊。《广雅?释言》:“或,有也。”
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 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大意】
有实物混沌而生,先于天地而出现。它孤独无双而又空阔,独自存在而又运行有常,可以作为生成天地的母源。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就用道来称呼它,用“大”勉强来描述它。大就是说往而 至远,往而至远就是说能达到极境,达到极境就是说至境而返回到了整个混沌之物。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空间里有四大,而王就占据其一。人像地,地像天,天像道,道像它 所指称之物那样。
【解读】
对混沌而生的实物,老子勉强用“道”来描述它的依照规律独立运行的特性,有用“大”,即“至大无外”来描述它涵盖一切的特性。连同前面提到的“一”,这三者:“道”、“大”、“ 一”也就成为老子常用以描述、指称混沌而生的本源,或所谓的“无名之朴”的初始状态的名词。但这些名词都不是混沌而生的本源本身。法,像也。《吕览?情欲》:“古之治身与天下者, 必法天地也”是其谊。法,合也。见诸《广雅?释诂》。而《说文》曰:“像,似也。”是以法有相像、相似、像符合之谊。人与地,地与天相像、相似、规律相符是自明的,而天与道呢?本 章已经指明,道是所指称的混沌生成之物的描述,天与它相似也就自明。最难解的是“道法自然”。“自然”就是“自己那样”的意思,道像自己那样,说自己像自己,似乎有点多余。其实 不然,道只不过是名,而不是自己所指称的实,名与实相符才是它的本意:道像它自己所指的实那样,含义也就清楚了。这就明确了一个问题,即老子的“道”并不像许多人所误解的那样, 是世界本原,道只不过是本源的一种“名”而已,道无论用来指称本源,用来指称整体规律,用来指称可以走得通的路,都只是“名”,而不是“实”。老子严格区分名实,这一点很值得治 理者借鉴。千万不要把理论说教,把理念性的东西和实践以及实践结果本身等同起来,陷入唯理主义的陷阱里。
【附注】
诸本在“独立而不改”句之后有“周行而不殆”句。此句与上下文不协调,帛书甲、乙本均无此句,据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