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 模拟登陆:北海裴金德案庭审旁听流水帐之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01:31:46

         以下内容为本博主庭审记录稿中,公诉方对辩护方所发表的辩护词的答复和说明。如记录不全,则以公诉方的观点为主。其内容不代表本博主的观点,也没有替公诉方解释的义务和能力。辩护方的观点在杨陈博客里,这里不再转载。

       1、案发时间为2.33分。之后的十多分钟里,嫌犯没打过一个电话。辩方的周泽说做案需要五十分钟,李金星说需要四十七分钟。来回路程就四公里左右,覃永沛律师却说有十几公里,不知其数字从何而来?

做案时间共计:16分钟。

       案件从2.59开始:前进路——洪记大排档。距离约210米,当时是追打逃跑状态,最多用二分钟(辩方认为四分钟)3.02有出租车经过,上车后进入运行状态。1.2公里路,夜间无车,一分半钟足够(辩方认为要四分多钟)。水产码头大门——冰架,距离200米用一分钟。殴打的时间约四分钟(辩方认为需11分钟,嫌犯早先认罪时供述为2—3分、1—2分等,取最高值)。法医鉴定为迅速死亡。前边共计十一分半钟。离开时四分钟。因为急于离开现场,实测1900米距离,实际二至三分钟就可回到明都大酒店。到达时应为3.15分。中间会有小的差异,但有所有电话印证。(检方在中间插念了所有的通话记录推理印证,本博主未记下)。

        2、相关问题的说明(综合了1、2、3号公诉人的先后答复)

        问:为什么第一次认罪是说用刀杀?

        答:辩方没注意到,第一次并不是全都认罪,嫌犯思想有重大差异。如果是刑逼,为什么不逼成一样呢?

        问:杨炳燕供词不穿鞋的问题?

        答:他是嫌犯杨炳棋的亲姐,其证词可信度低(这里边没记全)。

        问:覃永沛说手机机站信号只有五百米,为何不以此推理嫌犯所在位置?

        答:信号可以漂移,可去请教专家,哪里有手机信号只有五百米的说法?

        问:裴金德有没有做案时间?

        答:宋启玲没有供述过她2.55的电话是她打的,裴金德一直否认他打过2.55的电话。那十几分钟的通话是空档。

        问:嫌犯前边供述为什么都矛盾很多?后边翻供后的供述为什么较统一?

        答:前边因每个人的角度和时间,以及推托责任等因素才有差距,后来有串供者统一口径才显得统一。这也证明了没有刑逼,有的话为什么不逼成一样?

        问:李景和有没有做案嫌疑?

        答:谁认为有可以报警。公诉方认为他没有做案时间。其它几个嫌犯和裴金德是同村的都说了,与李景和又不同村为何不说?而且在公开的法庭上,对一个公民公开怀疑有杀人嫌疑,缺乏法律人的素养。

        问:为什么取证未尽?

        答:取证未尽客观存在。但包含两种意思,一是条件所限取不来,二是主观不愿意取。比如海角路等地段录像未取等问题,说明侦察机关办案粗糙等等这都是事实。主要是基层派出所干警没有办案经验,认为有口供就行了,但主观故意没有依据。

        问:关于所谓公检法联合做假案的问题。

        答:这样一个普通的刑案,破了没有任何人会立功。案子牵扯十多个不同系统和级别的单位以及五十多人,案卷材料几尺厚,还要刑逼这么多人,制造好多个现场,谁有这个能力造这样的假?辩方所举证的材料全来自侦察机关,如果造假为何要全部拿出来?可以怀疑个人,但对这么多国家的法定组织进行无端的怀疑和攻击,是缺乏法律人的理性和素养,也是不公平和不负责任的。现在几名嫌犯不认罪,为什么不把他们都逼得认了?这些问题辩方是解释不了的。我们检方的态度是:不因为嫌犯翻了供就认为侦察方搞刑逼,也不认为现在其它四人不认罪就认为你们律师从中教唆。

    问:为什么不按教科书来确定死亡时间?

       答:当晚嫌犯的进食时间无法确定。且喝了大量的酒,是否呕吐谁也说不清楚。基础材料没掌握,如何能按常规推算?

       问:为什么第一次尸检不全面?

       答:第一次鉴定进行的是常规的三腔检查(颅腔、胸腔、腹腔),因为是简单的外伤致死案,所以按常规不做毒物排除鉴定。现场做证时法医已经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

        问:衣服明显的造假问题。

        答:造假为什么不搞个假一些的,还花了好几万元打捞费。发亮的扣子可能只是个其它材料的标识牌。欢迎辩方联系鉴定单位搞清楚。一直找不上有这种专业能力的检验单位。

       问:做案后的行为正常和反常的问题

       答:案发后裴日红把交了五仟多元在南宁学修车的事情都放弃了,先逃钦州再逃深圳,用其弟的身份证找工作。裴日红让其弟裴日亮带其女朋友去开房。在法庭上见证人时,几个嫌犯都不敢开口问劳次水产码头的事情。这些都足以说明他们犯罪后的恐惧心理。

        问:为什么案子拖了近两年判不了?

        答:夜深人静没留下证据,侦察方办案人员能力差且工作粗糙,还有不良律师从中串供。

        问:为什么检方四次变更起诉书?

        答:四份中有两份起诉书和两份公诉书(张公诉人说杨金柱要好好学业务,因为他搞不懂起诉书和公诉书的区别)。

        问:为什么进入审判阶段了,检方还添加补充侦察材料?

        答:符合高检的相关规定,请律师们自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