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求职宝典 百度网盘:公安副局长带百人抢尸,必有隐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8:42:51

河南省汝阳县上店镇农民丁天宇在嵩县九店乡做生意。4月28日下午,因和同行发生纠纷而去派出所处理却一去无回。其女儿经过多方寻找,于当晚21时半左右在九店乡派出所厨房和院墙的夹道内发现了身体已冰凉的丁天宇。

事件的发展确实令人生疑,丁天宇死亡的次日,受害者亲属感觉死者死得蹊跷,要求进行尸检,嵩县公安局29日凌晨对丁天宇尸体初步作了尸检,但没有说结果,只是对丁天宇家人说,天太黑,天亮后再详细检查。可29日天亮后,嵩县公安局仍然没有进行尸检。据死者家属描述,由于是白天,可以看到丁天宇口、鼻及耳朵均有血迹。由于天太热,温度高。丁天宇家人要求对尸体采取保护措施,并要求尽快进行尸检。嵩县公安局对丁天宇家人的要求没有理睬。

就在29日晚上,更加不可思议的现象发生了。19点多,嵩县政法委一姓白(音)的副书记和公安局副局长路国旗带了100多名警察、协警及保安,出动了30多辆警车及非警用车辆,对丁天宇家人拳打脚踢,用暴力将丁天宇家人及围观的群众赶走,将丁天宇的尸体强行拉走,并将丁天宇家人拍照取证的数码相机抢走。直到现在过去了7天,丁天宇家人也不知道丁天宇尸体存放何处,数码相机至今未予归还。

这一来自《大河网讯》的消息,迅速被各大门户网站转载。纵观这一事件的整个过程,河南省嵩县政法委、公安局出动这么大的警力抢尸,一定有着难以告人的隐情。我们不禁要问:一、嵩县政法委、公安局撇开受害人家属,有权处置受害人的遗体吗?二、嵩县政法委、公安局作为执法部门,你们有权对受害者家人拳打脚踢吗?三、嵩县政法委、公安局有权没收受害者家人用于拍照取证的数码相机吗?

你们肯定也知道没有以上的权力,可在你们管辖的一亩三分地上,你们可以无视小民的基本权力,你们也可以无视法律的尊严,但你们还能标榜自己“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吗?还能标榜自己是“权为民所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