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法家家具软件:《社会心理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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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类的社会行为
  人类的社会行为很多,但是如果根据后果来分的话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对社会或他人有益的行为,我们把这种行为叫亲社会行为(Prosocial behavior),如助人行为和利他行为;另一种是对社会有害的行为,我们称之为反社会行为(Antisocial behavior),在反社会行为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侵犯行为。下面我们在分析人类行为的基础上,对人类的这两种行为进行分析,同时我们还将讨论新闻媒体等因素对这些行为的影响。
         第一节  人类社会行为的基础
1、遗传与环境作用总述
  在人类行为的发展中,遗传与环境到底起什么样的作用一直是心理学家及其他行为科学家争论的问题。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时代起,有关人性及人类行为是由遗传或是由环境决定的争论就一直纠缠着人们。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的灵魂与动物不同,它有意识和自由意志。受亚里士多德观点的影响,遗传因素对人类行为的重要性被大大低估,人们过分地强调外界环境因素对行为的决定作用。表现在心理学上,就是行为主义占据美国心理学的主导地位达半个世纪之久。华生认为,人的行为除了少数简单的反射外,完全是由外界环境塑造的,只要控制环境事件,就可以塑造出不同的人。
  但与这种思路相反的是,在心理学产生的早期,人们却对先天遗传因素的作用更为看重。麦独孤在分析人类的社会行为时就强调了基于遗传的本能因素。他指出:人类的所有行为都可以用本能解释,本能加上一些经验的作用过程,就能构成人类的一切活动,并进一步形成个人品质与民族特性。弗洛伊德甚至把本能理论推向了极端,早期的精神分析理论认为:人的一切行为动机都和性本能冲动有关。尽管后来他自己及其后继者对这一理论在某些方面做了修改,但总体上讲依然是以内在动机和倾向解释行为的产生,环境的影响并没有体现在他的理论之中。
  随着心理学的进一步发展,人们认识到了环境与遗传共同决定着人类的心理系与行为。比如社会学习理论就认为:个人的行为不是由动机、本能、特质等内在因素决定,也不是由环境力量所决定,而是由个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决定的。班杜拉的观点被许多心理学家所接受,因为他的这种整和使得心理学家有可能去揭示人类心理与行为的本质。但是这种平衡很快就面临着新的挑战,七十年代末期出现的社会生物学以及九十年代认知神经科学的兴起都说明了这一点。社会生物学家通过对动物及人类某些行为的研究指出,人类的社会行为也可以通过遗传而获得(比如人类的利他行为),认知神经科学的研究者也想从脑与神经层次证明行为的客观基础,而我们知道,这种客观基础是来自遗传的。
也许从表面上人们并不认为这个问题有多重要,因为从事社会行为研究的科学家与从事基础性脑研究的科学家并没有为此争论。但是对“遗传和环境因素到底对行为有什么样的影响?”这个问题的回答却会对心理学发展的方向产生重大的影响,并且从根本上有助于我们认识人类行为的本质。本文就是以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为主线,通过分析相关的理论与实验证据,使当前的心理学家认识到对这个问题不可能有一个非此及彼的回答。
2、遗传因素在行为发展中的作用
(1)生物学理论的观点
任何一种行为都有它的遗传基础,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许多方面的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达尔文的进化论从自然选择的角度分析了生物遗传因素在有机体发展中的作用,他认为个体由于基因构成的不同而对环境的适应性不同,适应的生存,不适应的则被淘汰。这一理论成功地解释了人类情绪的发展,他发现人类通过面部表达情绪具有固定性的模式,这种模式是人类长期进化的结果。爱克曼(Ekmam)等人确实也发现了人类情绪表达的普遍性(不同国家、地区基本一致)、内在性(自然产生的过程)及一致性(儿童与成人一致)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支持了进化论对人类情绪发展的解释。
  但是,与低等动物不同,人类的许多社会行为如合作、父母为后代的献身及利他行为并不能用进化论加以解释。为了解释这些行为,汉米尔顿(Hamilton)用近亲选择进一步扩展了进化论的范围。他认为自然选择不仅给个体好处而存在,而且也通过给与个体基因类似的其他个体好处而起作用。这样,一个对个体不利的特征(如助人)会因为他有足够的近亲而被选择。汉米尔顿的观点后来被威尔森(Wilson)等人引入了社会生物学(Sociobiology)理论,按照这一理论,不论是通过直接或是间接的方式,基于遗传的动物与人类行为总是以以最大限度地产生后代为目的。汉米尔顿、威尔森等人所提出的这一理论很快受到了人们的追捧,在八十年代吃尽风头。但可惜的是,与其它源于生物学基础的理论一样,它所能解释的行为很有限,因而无法长久地对心理学发展方向产生影响。
(2)遗传与心理发展的关系
  任何一种心理特质与行为都受遗传因素的影响。但是在不同的心理特质与行为层面上,遗传影响的大小不一样。起初,人们认为遗传的影响在生活的早期较大,而环境的作用在以后的发展中更大。可惜没有证据支持这一观点。相反,霍恩(Horn)等人发现随着年龄的增加,基因的影响对智能发展越来越重要。比如基因差异可以解释婴儿在发展测验分数中15%的变异,而对儿童来说,基因对IQ的贡献超过50%。普劳明(Plomin 1987)在一篇综述文章里对有关这一方面的研究做了总结,他指出不论基因性影响的大小如何发生变化,它对人的心理与行为的影响都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加大。
  从特质上讲,基因对身体和智力特征的影响要大于它对社会与人格特质的影响。这样讲并不是否认基因对后者的作用,实际上基因对人格特质的影响已为许多研究者证实。爱维斯(Eaves 1983)通过研究个体儿童与成人期人格的关系后发现,不论是人格特质中的内 — 外向、神经质,还是个体差异,如社会赞许倾向、害羞等,在各个年龄阶段,很大程度上由遗传因素决定。
3、环境对人类社会行为的影响
    在心理学体系中,对环境在人类心理与行为发展中作用的强调是从行为主义开始的。早期的行为主义者用一种极端的形式突出了环境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环境的作用。现在,随着心理学的进一步发展与分化,人们从很多方面找到了后天环境因素对人类发展的重要性。
(1)家庭环境
  家庭是人们接受环境影响的主要场所,个体的人格成长与社会技能的掌握主要是在家庭之中完成的。不同的家庭教养方式对儿童的心理发展有着极为不同的影响,这一点已经被许多领域的心理学家所证实。即使在同样的家庭中,孩子也面临着不同的对待方式。正如阿德勒在分析出生顺序的时候所认为的,父母对待不同顺序孩子的方式不同,从而造成了孩子们在依赖感、成就行为等方面的差异。
  基于这种思路,现在的心理学家在研究家庭影响的时候不能再把一个家庭看成是对每一个孩子有同样影响的地方。实际上在成长的过程中,孩子们往往面临着两种家庭影响:共同性的与非共同性的影响,前者指在家庭内部所有儿童共同面对的环境,如社会阶层、教育水平、儿童养育哲学等;后者指家庭内部父母对不同孩子的区别对待方式。普劳明和丹尼斯(Daniels)指出,就对儿童成长的作用而言,后者的影响更大。比如收养的孩子即使与家庭当中其他孩子面临同样的家庭环境,由于父母对待他们的方式的不同,使得他们的人格发展与其他孩子不一样。因此在家庭内部,对孩子发展影响最大的是孩子所面临的特殊环境而不是一般性的家庭因素。也许正是这一原因,麦考比(Maccoby)提出家庭研究的方向应该由家庭间变量转到家庭内变量上来。
(2)文化环境
  环境影响行为的另一个重要层次是文化。与生物进化一样,文化也存在着进化的问题。文化进化是指文化特征由上一代向下一代传递的过程,它往往以文化与社会规范的形式表现出来。按照文化进化的观点,人的成长离不开社会与文化环境,文化不仅向个体的发展提供了目标与内容,而且社会化本身就是一个文化影响个体的过程。
  与生物进化不同,文化进化有自己的特色。第一,从速度上看,与生物进化相比,文化进化的速度要快得多。生物进化一般要经过成千上万年的时间,而文化进化则经过一代或几代人就能完成。文化进化的基础是知识在代与代之间的传递。第二,从结果上看,生物进化使人或动物拥有一些特质,文化进化则决定了它们如何使用这些由遗传得来的能力。
  文化差异对人的行为的不同影响可以说明文化的作用。墨瑞里(Morelli 1992)在中非的研究就发现,与一般社会不同,由于当地的习俗是父亲带孩子,所以父婴关系的影响对孩子成长显得更为重要。而在其他社会中母婴关系起这样的作用。艾姆伯(Ember)通过研究肯尼亚一些部落中男孩与女孩的性成熟原因,发现父母的关注是造成女性成熟早的根本原因。在成长的早期,如果给男孩子同样的关注,就没有成熟上的性别差异。
4、遗传与环境的相互作用
  在人类心理与行为的发展中,遗传与环境的作用从来都是不可分割的。遗传提供了生理上的基础,而环境提供了发展的空间。许多证据可以说明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
(1)斯卡尔(Scarr)遗传建构环境的观点
  斯卡尔提出的这一观点认为,孩子的遗传特征与他的养育环境有着紧密的联系,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表述为用遗传特征建构生活环境(Genotype →Environment)。这种建构有三种形式:被动型(Passive kind):父母向孩子提供遗传特质和经验,使遗传与环境不可避免地发生关系,如家里的藏书量和父母对读书的兴趣对孩子的影响;唤起型(Evocative kind):孩子在遗传基础上作出某种反应后,这些反应进一步强化了遗传特征,如爱笑的孩子受到的关注比消极的孩子多,而受到关注本身又会强化笑的行为;主动型(Active kind):人们基于遗传特征选择适合自己的环境。斯卡尔认为,个体的成长就是遗传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正如Lorenz所言:“人类的内在活动系统不仅受生理遗传的影响,而且也受环境与文化传统的影响。”
  另外,从社会文化与生理变化的关系上看,尽管它们是不同的过程,但它们总是一起进行。就象Stebbing所论述的那样,使用遗传努力越多的社会,所获得的资源也越多,进步也将越快,而这一切的实现要通过文化和社会化,教育与学习是这一过程的关键。遗传特征的进化通过生理过程,社会文化的进化则通过发展不同的规范。
(2)行为遗传学的证据
  遗传和环境影响行为,但它们的相对影响到底有多大一直是人们争论的问题,行为遗传学(Behavior Genetics)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种争论。为了区分二者的相对影响,行为遗传学提出了两个前提:一种心理或行为(智力分数),如果在不同的时间及情境下相一致,那它就可以归于遗传;一种心理或行为(攻击行为),如果可以通过持续强化而使之巩固下来并保持稳定,就认为它由环境决定。在这两个前提的基础上,行为遗传学一方面强调遗传因素对行为有决定性影响,但它同时认为遗传并不直接决定行为,它只是行为产生的生理基础,而行为的发展则受环境的影响。以身高为例,来自父母的遗传和环境中的营养因素同样重要。
   行为遗传学通过家系研究(Family study)双生子研究(Twin study)和收养研究(Adoption study)来区分二者的影响。Gottesman的家系研究就发现在亲属当中出现精神分裂症的概率是一般人群的9—13倍。霍恩在德克萨斯的一项收养研究也发现,从个体的角度看,孩子的智商与生母的智商相关更高,因此他认为智力的个体差异由遗传决定;同时也发现,从群体的平均智力来看,却与养父母的更相似。这个结果尤其适用于生身父母智商较低的孩子。从一个不好的家庭进入一个好的家庭,孩子的智力可以提高15—20分(IQ)。
    双生子研究通过对同卵双生子(Monzygotic)和异卵双生子(Dizygotic)的研究来区分二者的影响。由于前者所携带的遗传信息是后者的两倍,所以可以用定量的方法加以估计:H2=2(Rmz-Rdz),其中H 代表遗传可解释的变异,Rmz和Rdz分别代表同卵双生子和异卵双生子的智力相关系数。例如,同卵双生子之间智力相关为0.75,异卵双生子之间智力相关系数为0.50,则H2=2(0.75-0.50)=0.5=50%,也就是说,智商差异的50%源于遗传。对同卵双生子来说,环境可以解释另外25%。在此基础上,一些行为遗传学家用这种方法进一步估计了遗传和环境的相对影响,指出在人格特质上遗传的作用占50%,大于环境的影响。而在分裂症与情感异常上,环境的影响大一些(约为20—50%)。智力的50—80%基于遗传,15—25%与后天环境有关;酗酒则主要由遗传决定。
(3)概率渐成论
  高特利伯(Gottlieb 1998)在Psychological Review发表了一篇文章,从概率渐成论(Probabilistic Epigenesis)的角度分析了遗传与环境在生物学基础上如何对人起作用。他指出,分子生物学强调基因对蛋白质结构的作用是通过DNA—RNA—蛋白质合成。与此相反,概率渐成论则认为是来自机体内部与外部的环境信息激活了DNA,从而产生了适当的蛋白质。Tooby等人也同意这种观点,他们认为在有机体的发展中,基因起了一部分作用,环境则起着另一种作用,二者的协作是构成有机体的重要前提。
  弄清遗传与环境对人类行为的作用问题对心理学的发展有指导意义。它有助于我们对心理学的发展趋势有个清楚的认识。比如八十年代兴起的社会生物学和九十年代产生的认知神经科学强调了客观生理因素对人类的重要性,反映了人们对这个问题认识的深入,但似乎又有矫枉过重的危险。正如Eric Turkheimer(1998)所指出的,认知神经科学的发展与遗传技术的进步反映了生物遗传因素在心理学发展中的地位受到重视,人类的任何一种行为特征都与遗传有关,都有它的生理基础,也都在某种程度上与一定的脑功能相联系。但是,如果我们仅以此为基础去理解人类的行为,那将是可笑的,因为生理基础和行为不在同一个层次上,就好象生理特征是电脑的硬件,而行为是电脑的软件一样,那个有问题电脑都会出毛病。
  比如有两个人,一个是70岁的老人,他因大脑左半球Broca区中风,所以在脑像上看起来有阴影。另一个是25岁的年轻人,他加入了一个要求沉默与逃避现实的宗教组织。如果要我们对这两个人的沉默寡言归因的话,前者往往被认为是生理性的,而后者被认为是心理性的。这种归因意味着什么呢?因为前者的失语症在大脑中有表征,所以很容易认为是大脑的原因,而后者尽管也与大脑有关,只是没有表征,就被归到心理方面上。仅仅从脑功能变异去解释心理与行为显然是不够的。
从实践上看,区分这个问题对教育观念的转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素质教育是以承认个体差异为前提的,这种差异既有遗传的基础,又受环境的影响。因此,对具有不同能力水平的人,教育的目的与要求也应该有差异。否认这种差异就如同否认教育的作用一样是不可取的。所以,我们所倡导的素质教育应该是因人而异,而不是对不同爱好、不同能力的人采取千篇一律的做法。
        第二节  人类的侵犯行为
1、侵犯行为概述
(1)什么是侵犯行为?
  侵犯行为(Aggression)是指任何试图伤害或危害他人的行为,它是心理学家最为关注的人类社会行为之一。这种行为之所以受重视,主要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1964年发生在美国的一起暴力案件有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审判战犯的工作给人们出了一个不小的难题:那些在二战中杀人如麻的纳粹军官声称他们之所以杀人,是因为他们必须服从命令,所以他们辩解自己无罪。另外一件事是在1964年的一个晚上,当一名无助的妇女在遭受歹徒的袭击时,有几十户居民听到她的呼救,但却无人救助,甚至无人打电话报警。这两件事促使美国的心理学家开始关注人类的暴力和助人问题,从而使得在几十年之后,这两个问题成为我们分析人类行为的核心。
  对侵犯行为的界定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强调它必须是一种行为,而不是一种意图,尽管这种行为伴随有意图。
  二是从效果上看,这种行为可以是反社会行为,也可能是亲社会行为。大多侵犯行为不为社会所认可,但也有一些侵犯行为是社会所赞同的,我们称之为认可的侵犯行为(Sanctioned aggression),比如教练对不认真训练的球员加以惩罚,以及专栏3-1所讲的问题。
  三是侵犯行为必须伴有侵犯性情绪的(Aggression-feeling),比如愤怒。尽管外在行为不一定总能够反映一个人的内部情绪,但大部分情况下侵犯总是与愤怒联系在一起。
专栏3-1  谁是真正的刽子手?
     从表面上看,亲社会行为与社会规范的要求相一致,而反社会行为违背了法律和社会规范。因此人们常常认为反社会行为不好,但实际上正好相反。人类历史上大部分最残忍的暴行都是由与规范相一致的官方行为所铸成。二战中纳粹分子杀害600多万犹太人乃德国政府的官方行动命令。70年代中期波特政权控制下的柬埔寨,300多万高棉人被杀害也是政府命令。在斯大林时代的苏联,成千上万的人被清洗也是政府的合法运动。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中国,置他人于死地的人更是以革命者自居。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所有这些暴行都是由国家或团体的合法领导所铸成,并宣称是为整个国家着想。纳粹堂尔皇之地宣称:他们的目标是为“净化”德国人种,其它的政府则是以恢复“法律与秩序”为由。与这些暴行相比,任何年代中的个人谋杀事件均微不足道。因此,人们已经意识到:放纵的政府比放纵的个人更具危险性。
(2)愤怒与侵犯行为
   每个人都有“愤怒”的经验,愤怒常常是侵犯行为产生的根源,人们为什么愤怒?
* 遭到他人攻击或烦扰
  这是引起愤怒的最常见的原因,心理学家柏科维兹(Leonard Berkowitz 1983)在他的研究中发现,当人们闻到恶臭的气味、烦人的烟味、或看到令人恶心的景象时,侵犯性情绪上升。巴龙(Baron 1977)也指出,对于他人的攻击,人们常常采用“以牙还牙”的方式加以报复,而这又使侵犯行为因交互报复而扩大。史特劳斯(1981)在研究家庭暴力时就指出,这种交互报复使家庭暴力酝酿更多的家庭暴力。
* 遭受挫折
  挫折(Frustration)是指任何妨碍个体获得快乐或达到预期目的的外部条件,如果他人阻碍了我们做自己喜欢或想要做的事情,他人就是挫折。早期的挫折侵犯理论把挫折和侵犯看成是互为因果,既挫折必然导致侵犯,侵犯也必然有挫折为前提,并且认为宣泄(Catharsis)是减少侵犯的有效方法。多拉德(John Dollard 1939)、米勒(Miller)、杜博(Doob)和西尔斯(Sears)等人提出的挫折侵犯理论(The frustration-aggression hypothesis)就说明了挫折与侵犯之间的关系。
  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对挫折侵犯理论又提出了一些批判。比如米勒(1941)就发现挫折并不一定导致侵犯,其他研究者也证明了这一点(Averill 1983 ;Worchel 1974)。研究者发现,当我们感受到挫折是无意而不是有意的时候,我们并不会有侵犯行为;另外挫折侵犯理论对宣泄的看法也未必全对,Shahbaz Mallick 和 Boyd McCandless(1966)用小学三年级儿童进行了一项实验:小孩两两一组玩堆积木游戏,每组当中一个孩子实际上是实验者的助手,他的任务是或让被试完成堆积木的任务,或是阻碍其完成任务。之后一部分学生(包括受到挫折和没有受到挫折的学生)参加打靶,剩余的学生和老师聊天,老师告诉其中一部分学生在实验过程中他们的同伴累了或是情绪不好,而对另一部分学生仅仅谈了一些中性的话题。在这些干预之后,让助手进入另一间屋子玩堆积木的游戏,让最初的被试有机会帮助或阻碍这些助手完成任务,被试可做的是按“伤害键”不让助手完成或不按该键使其完成任务。结果发现,除非告诉被试同伴是由于疲劳或情绪不好,否则挫折一般会引起侵犯行为。这一结论说明,当人们认为他人有意给我们造成挫折时,更可能以侵犯行为回应之。
  针对这些争论,柏科维兹(1989)修改了这一理论,他认为挫折只是引起侵犯的因素之一,这些因素还有疼痛、极端的温度、以及遇到讨厌的人等。挫折对人们的心理和行为有着很大的影响,史特劳斯在家庭暴力的研究中发现,在美国家庭中造成挫折的原因依次为:性生活、社交活动、金钱、儿童教养。在中国情况大致也差不多,只是顺序有一些不同,这四种因素正好倒过来。
* 归因的影响
  一个事件之所以能产生愤怒或侵犯行为,关键在于受害者必须知觉到这中侵犯或挫折是他人有意造成的伤害,因此人们对他人行为的归因会影响到自身会不会愤怒以及处理愤怒的方式。
     专栏3-2: 当人们感到愤怒时如何反应?
      反应类型                          侵犯冲动    实际侵犯
    直接的攻击行为:
    口头或象征性攻击                       82%         49%
    予以拒绝或收回某些利益                 59%         41%
    身体攻击                               40%         10%
    间接的攻击行为:
    向第三者说,诅咒                       42%         34%
    伤害对冒犯者有重要意义的东西           25%          9%
    替代性攻击:
    攻击无生命物体                         32%         28%
    攻击另一个人                           24%         25%
    非攻击性行为:
    平静活动                               60%         60%
    就此了事,不伤害无礼者                 59%         59%
(3)对侵犯行为的学习
     学习在侵犯行为产生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受攻击与挫折使人感到愤怒,这些愤怒情绪只是侵犯行为的一项重要因素。在有些情况下,人们并不表现攻击行为,主要与学习有关。正如学习理论所强调的,侵犯行为可经由学习而获得,强化(reinforcement)和模仿(imitation)对学习过程具有重要意义。班杜拉(Bandura1961)所做的观察学习的(observational learning)Bobo doll实验就很好地说明了学习对侵犯行为的影响。班杜拉认为,儿童侵犯行为的获得并不一定要以其亲身获得奖励或惩罚为前提,儿童可以通过观察他人从事此类行为之后受到奖励或惩罚而学会这类行为。在研究中,班杜拉把儿童带到一间屋子里完成一个艺术项目,在同一个屋子的另一头,一个大人正在悄悄地与一些玩具(Tinker Toys)玩,在它们的旁边有一个大木棰和一个假人(Bobo doll)。儿童被分为实验组和控制组:实验组的儿童看到大人叫喊着用大木棰击打假人,控制组的儿童看到的是大人只是悄悄地自己玩玩具。在孩子们看了约十分钟之后,把他们带到另一间放着各种各样孩子们喜欢的玩具的屋子,告诉他们说这些玩具是留给其他人玩的,以此激起他们的挫折感。之后把孩子们带到第三间屋子,屋子里有一些玩具,包括Bobo doll。结果正如人们所预料的:实验组的儿童比控制组的儿童表现出了更多的侵犯行为。
(4)温度与侵犯行为
   早在十九世纪初,一些社会哲学家就发现天气变化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而近二十年来,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更多。比如罗特姆(Rottom 1985)的一项档案研究发现空气污染与暴力犯罪有关。在巴龙(1978)的研究也发现犯罪与温度有关,他通过研究发生在夏天的城市暴乱与气温的关系,发现其呈现出倒U曲线,在华氏81—85度时,暴乱的数量最多,当温度较低或很高时,暴乱发生的数量较少。但是由于他们没有考虑不同温度的持续时间,使得这个结论受到卡尔斯密斯和安德森等人的批评,其中安德森用概率论对这一曲线加以修改,指出在特定的温度范围内,暴力事件的发生与温度呈现线性关系,也就是说,在摄氏38到41度以内,随着气温的升高,人们的暴力倾向增强,但是在超过这个温度之后,由于人们外出的机会下降,所以暴力行为产生的机会也较少。
(5)兴奋转移与侵犯行为
   由于敌意性的侵犯行为总是伴随着情绪的激起,所以心理学家想知道由于其他刺激所引发的生理上的激起是否会转移到侵犯性冲动之上。泽勒曼(Dolph Zillmann 1972 1994)等人在研究爱情行为的时候发现,由其他刺激诱发的情绪性激起会转移到爱的对象之上,他称这一心理过程为兴奋转移(Excitation transfer)。泽勒曼认为兴奋转移不仅发生于爱情中,也可以解释侵犯行为的发生,在他的一项研究中,泽勒曼让实验者的助手或者激怒男性被试,或者用中性的态度对待男性被试。然后再让其中一半的被试从事大运动量的锻炼,而另一半被试不锻炼。稍加休息后,给被试提供了一个电击助手的机会,正如泽勒曼所预料的,愤怒且锻炼的人比愤怒但没有锻炼的被试用更高的电压电击助手。除了锻炼,大的噪音、暴力与淫秽电影等引起的激起都会增加人们的侵犯性。
(6)侵犯性线索与侵犯行为
     侵犯性的线索也会引发侵犯行为。柏科维兹(1967 1979)发现,情境中与侵犯相关的一些线索,如刀、枪、棍等器械往往会成为侵犯行为产生的起因,他把这种现象称为武器效应(weapon effect)。除了刀、枪等明显的侵犯性线索,与死亡、邪恶等相联系的黑色也是引发侵犯的线索。比如,弗兰克(Frank 1988)等人就发现,在职业棒球和橄榄球比赛中,穿黑色服装的一方经常受到的惩罚比浅色一方的多。实验研究也证明,穿黑色衣服的赛马选手也表现出更高的侵犯性。卡尔森(Michael Carlson 1990)对23项研究所做的元分析发现,与侵犯有关的线索不仅可以引发侵犯,并且能够使已经愤怒的人的侵犯性加强。
(7)去个体化行为与侵犯
  去个体化(Deindividuation)是由心理学家津巴度(Zimbardo 1976)和费斯汀格等人提出来的。实际上早在19世纪90年代,法国社会学家黎朋(LeBon 1896)在研究群体行为的时候就发现,在群体中,个体的情绪会很快传给团体的其他成员,从而使得处在群众中的个人表现出一些独处时不敢表现的野蛮与毁灭性行为,并把这种现象叫做社会传染。
  后来津巴度和费斯汀格对这种现象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认为群体中的个体有时候会失去对自己行为的责任感,使自身自我控制系统的作用减弱上甚至丧失,从而做出平时不敢做的反社会行为,并称之为去个体化。
  津巴度认为这种行为与两方面的因素有关:一是个体从群众中所获得的不败感,即认为群体是战无不胜的;二是个体在群众中具有匿名性,即没有人可以认出自己,因而不必为这些破坏性的行为负责任。在津巴度的一项研究中,4名年轻妇女组成一个小组参加一项对陌生人实施电击的实验。实验中有些小组(实名组),被试彼此以真实姓名称呼,她们的胸前挂着写有自己姓名的牌子,很容易辨认谁是谁;另一些小组(匿名组)中的被试则穿着宽大的衣服,并且把头也包得严严实实。结果正如所预料的那样,匿名组的被试电击他人的概率大大增加,可见匿名性对个体的去个体化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
(7)饮酒与侵犯行为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酒精能使人变得易于被激怒及好斗,许多相关研究支持这种假设。比如布什曼(Bushman 1990)和古斯塔法森(Gustafson 1992)就用实验研究也证明,过量饮酒的人易于被激怒,从而表现出高的侵犯倾向。那么,为什么喝酒能使人们变得好斗呢?一些研究者认为是酒精给侵犯行为提供了直接的生化刺激,使得喝酒的人的激起增加,我们俗话说的“酒壮人胆”就是这个意思。而大多数的研究人员则认为酒精降低了人们对侵犯行为的控制,霍尔(Hull 1986)和斯蒂勒(Steele 1988)等人称之为“去抑制”(Disinhibition),强调这种抑制对暴力行为的影响。
2、减少侵犯行为的方法
  一个人在某种情境下是否表现侵犯行为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个体愤怒程度、个体表达愤怒的倾向以及个体是否为了他人才表现侵犯行为(工具性侵犯),与此有关,减少侵犯行为的方法包括下面几种:
(1)惩罚
  假如人们预期自己的行为可能遭受惩罚,则会避免表现侵犯行为,但事实上惩罚往往使受到惩罚的儿童比平常儿童表现出更多的侵犯行为。比如史特劳斯等人(1980)系统地研究了家庭暴力的社会影响,发现惩罚能使受惩罚者更具侵犯性,不论是因模仿还是由于受惩罚者愤怒的增加。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家庭中,这种侵犯性可由上一代传递给下一代。在一项研究中,史特劳斯等人发现,已婚而且曾看到过父母相互攻击的男性,有35%的人在过去一年中打过自己的妻子;而从未见过父母有暴力行为的人中只有10%的人在过去一年中打过自己的妻子。女性的比例也基本类似:(27%,9%)。因此,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儿童期曾受过惩罚的人,长大成人后更可能以暴力行为对待家人,父母可将其暴力倾向传给下一代,史特劳斯等称之为“家庭暴力的社会遗传”。
  心理学研究表明,惩罚只能抑制人们明显的侵犯行为,但同时可能导致更多隐蔽性的侵犯行为,而后者的危害性更大。心理学家常常把有侵犯倾向的人们分为两类:控制不足侵犯型和控制过分侵犯型。前者是指那些经常犯小错误的人,这类人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后者则是指那些平常把自己隐藏得很好,这些人一旦犯罪,就是罪大恶极。利用惩罚减少侵犯行为对前者有用,对后者作用不大。
(2)降低挫折与学习抑制自己的侵犯行为
  由于侵犯行为与挫折有着紧密的联系,所以通过降低挫折来减少侵犯行为也是一个较好的方式。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常常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成为他人的挫折制造者。同时,我们还要学习对自己的侵犯行为加以抑制或控制,我们可以设身处地地从对方的立场出发,看看自己的行为到底会给他人造成什么样的危害。体验一下他人的痛苦,并通过自我意识反省自己,都能够有效地减少自己的侵犯行为
(3)替代性攻击与宣泄
  人们经常受挫折或烦扰,但由于对方的权力太大等许多原因而不能加以报复,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可能以其他方式对另一目标表现出侵犯行为,这种现象被称为侵犯转移或替代性侵犯(Displacement)。替代性侵犯的基本原则为是,目标对象与挫折来源越相似,个体对该目标对象的侵犯性冲动越强烈。
  有时候人们也使用宣泄(Catharsis)的方法来减少自己进一步的侵犯。早在20世纪初,弗洛伊德在治疗神经症的时候就发现,当病人向自己诉说了积压在内心深处的一些欲望之后,病人的病情会得到好转,他把这种现象称为宣泄。后来,其他的心理学家把这个原则用在处理侵犯行为方面,他们认为人之所以表现出侵犯行为,是因为他们遭受挫折的缘故。所以只要提供场合或机会,让那些遭受挫折的人把自己的愤怒和挫折发泄出来,他们进一步侵犯的动机就会减弱。
3、传播媒体与暴力行为
  随着新闻媒体在生活中作用的越来越大,心理学家也开始关注它的影响问题。从事宣传的人常常会夸大媒体的影响,而大部分的人也常常同意这些人的观点,因此从70年代以来,许多与媒体影响有关的实验研究被心理学家拿出来作为媒体影响的证据。下面我们就从几个方面谈谈媒体的影响。
(1)影视暴力对孩子暴力行为的影响
  随着电影、电视在人们生活中影响的日益扩大,人们也开始注意到这些媒体中的暴力性与日常生活中人们表现暴力的关系。自70年代以来,随着彩色电影和彩色电视节目的普及,在电影和电视内容中暴力屠杀的次数也越来越多,并且形象也越来越逼真。最初人们认为传播媒体暴力能刺激人们表现出更高的侵犯行为,如60年代后期,基伯纳(George Geibner)等人参与了美国卫生署的一项研究,经过几年的研究,他们在研究报告中指出:观看电视暴力与侵犯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而这种因果关系只有在某些儿童身上才存在。这份报告马上就受到了来自各方的强烈批判,大多数批评者认为完成这项研究的委员会对影视暴力影响的评价过于保守。还有人指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研究者接受了来自媒体方面的资助,所以对研究的可靠性提出怀疑。
  为了得到更令人信服的结论,10年后美国卫生署再次请科学界评估电视暴力的影响。经过一系列的研究,莱弗(Leifer 1972)、班杜拉和艾让(Leonard Eron)等人向人们展示了一个许多人希望得到的结论:电视暴力确实能使观看节目的儿童产生更多的侵犯行为,电视暴力与侵犯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已是非常明显的事实(美国心理健康组织1982)。
  这一结论得到了该领域许多研究者的支持。许多实验和准实验研究发现刚刚看过暴力电视节目的儿童在解决社会冲突时表现出更高的暴力倾向(Liebert & Sprafkin 1988; Murray & Kippax 1979)。在一项非常著名的长期研究中,艾让和赫斯曼(Rowell Huesmann 1984 1972)收集了被试在8岁、19岁以及30岁时的一系列资料,结果发现儿童期对暴力片的偏好与他们成人后的暴力行为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如图3-1所示:
  
                        
  这项研究先是在美国和加拿大进行的,后来艾让和互斯曼在澳大利亚、芬兰、以色列,博萨(Botha 1990)在南非等国家的研究也支持这个结论。尽管这些研究有这样那样的局限,但结果却都表明影视暴力对孩子的行为没有什么好处,所以为了孩子的健康发展,我们还是应该在这一方面有所限制。
  但也有研究者人对这一结论表示怀疑。早在1961年,费什巴赫(Seymour Feshbach)的一项研究就表达了与此相反的观点。在研究中费什巴赫让愤怒及平静的被试观看暴力或非暴力影片,看完影片后测量每个被试的侵犯行为,结果表明观看暴力影片使原先愤怒的被试的攻击性降低,而不是加强了他们的暴力行为。
  到目前为止,对影视暴力与侵犯行为关系的争论还很多,到底是影视暴力导致侵犯行为,还是个体的侵犯倾向决定着他对影视暴力的偏好一直是研究者关心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史特劳斯提出了以家庭暴力为中介的理论思路。他认为影视暴力与侵犯行为之间不是谁决定谁的关系,他们同时受到家庭暴力的影响:是家庭暴力同时决定着一个人的暴力倾向和对暴力媒体的选择。
  为什么媒体暴力会度人们的行为产生影响呢?心理学家弗兰兹(Franzoi 1996)认为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有关:
* 去抑制(Disinhibition)
  班杜拉认为,看到他人的暴力行为会降低我们在类似情境中对自己暴力行为的抑制。去抑制现象的发生部分原因是我们对暴力行为的情绪变得迟钝或不敏感,不关心他人的感受与痛苦。Drabman(1974)等人在一项研究中就发现,看过大量凶杀节目的大学生在看暴力影片时所产生的生理激起要比他们观看科幻片时的生理激起水平低。因此研究者认定媒体暴力使得人们习惯于这些暴力,并对此产生去抑制。
* 形成侵犯剧本
  赫斯曼(1988)借鉴了认知心理学的概念,认为儿童在观看暴力片的时候,会发展出一套侵犯性的剧本(Aggressive scripts),这个剧本表明了侵犯事件发生的顺序,它存储于记忆之中,指导者一个人的行为。比如我们在前面讲过的班杜拉的Bobo doll研究就反映了这样的剧本。
* 认知启动(Cognitive priming)
  前面讲过的武器效应把一些侵犯性的线索和侵犯行为的产生联系在一起,并指出这些线索最终引发暴力行为。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刺激对侵犯行为具有诱发作用,我们把由这些刺激引发暴力行为的现象叫做认知启动。
(2)传播媒体中的性暴力
  人们非常关心色情题材对侵犯行为的影响,黄色书刊、色情暴力片是否会增加犯罪?传播媒体的色情内容对暴力行为的刺激到底有多大?一直是人们想要弄清楚的问题。60年代后期美国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来研究黄色书刊对人的反社会行为的影响。与大多数人的预期相反,该委员会的研究表明这些东西与反社会行为的上升并无关系,青少年犯所接触的黄色书刊并不比同伴多。他们在分析性暴力罪犯时发现,这些人早期的家庭背景,在性问题上很保守,而且被限制。
  其他心理学家在研究这个问题时还指出,年轻人在性犯罪问题上的行为主要受同伴的影响,而不是媒体的影响。但是这一结论受到了批评,尤其是女权主义者,她们宣称,某些黄色书刊贬低了女性的地位,从实际上鼓励了性暴力(Diamond 1980)。也有人发现,在媒体暴力与侵犯行为的关系中,性别因素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如马拉姆斯(Malamuth 1982)比较了观看暴力色情片,非色情暴力片,及中性影片对青少年侵犯行为的效果,发现暴力性色情片增加了男性而非女性对性暴力的态度,使男性被试产生更多的性幻想。
 第三节  人类的亲社会行为
  人类的亲社会行为是指任何自发性地帮助他人或者有意图地帮助他人的行为,人类的亲社会行为可以分为利他行为和助人行为,其中助人行为的涵盖范围要大于利他行为。利他行为(Altruism)是指在毫无回报的期待下,表现出志愿帮助他人的行为,而助人行为指一切有利于他人的行为,包括期待回报的行为。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这两种行为的区分并不多,这不仅是因为意图难以把握,还因为二者都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行为,对其加以鼓励要比区分更重要,所以心理学家常常把二者放在一起加以讨论。
1、对利他与助人行为的理论解释
(1)社会生物学(Sociobiology):
  这是由威尔逊(Edmund Wilson)提出的一种理论观点。威尔逊认为,任何遗传上具有高生存价值,即有助于个体持续生存的决定性特质,往往具有向下一代遗传的倾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具有该特质的个体比不具该特质的个体较易持续生存下去,并且产生较多的后代,而每一个后代也将具有该特质。依次类推,具有该特质基因的团体将在该物种中占多数,从而形成团体优势。比如,具有产生较长脖子基因的长颈鹿常常容易获得数量有限的食物,因而会比短脖子的长颈鹿产生更多的后代,经历数代以后,我们将看到脖子更长的长颈鹿。然而脖子过长会使动作变得笨拙,也会被淘汰。如此一来,只有脖子长度适中的长颈鹿能够成为该种族的优势团体。
  威尔逊把这一演化原则用到利他行为的解释中,指出帮助他人的倾向对团体的基因来说具有很高的持续生存价值,对个体来说则未必如此。以一对鸟饲养6只小鸟为例,每一只幼鸟有半数的基因来自其雄性亲代,6只小鸟的基因加起来的话就是其雄性亲代的3倍。假如这只雄鸟牺牲自己去保全他的幼鸟,它的基因库依然超于从前。Robert Trivers(1971)则从相互性的角度阐述了社会生物学的观点,他认为只有双向的或相互的利他行为(Mutual or reciprocal altruism)才可作为生物学上的基础。他认为个体利他行为的潜在成本,必须经由得到来自他人帮助的可能性所抵消。社会生物学对利他行为的预测较易验证,比如具有血缘关系的个体之间会有更多的利他行为。
(2)社会进化论
  尽管社会生物学观点很吸引人,在80年代风靡一时,但它也极容易招致批评,因为人们认为社会因素要比生物因素更为重要。肯贝尔(1975)提出的社会进化论就反映了人们对这个问题的共识,这种理论认为,在人类文化与文明的历史发展中,人类将选择性地进化本身的技能、信念和技术。因为助人与利他行为是遍布于整个社会的行为,因此它们也在进化中得到了提高,并已成为社会规范的一部分。
  社会进化论认为有三种规范对亲社会行为很重要:
* 社会责任规范(Social responsibility)
社会责任规范是指人们有责任和义务去帮助那些依赖我们并需要我们帮助的人,按照这种规范,家长有责任保证孩子的健康和安全,老师有责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这个规范主要是针对助人者而言的。
* 相互性规范(Reciprocity)
相互性规范也叫互惠规范,它是指人们之间的助人行为应该是互惠的,别人帮助了我,那么我也应该帮助别人,即帮助那些帮助过我的人。心理学家认为这种规范对维持人际关系的协调和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 社会公平规范(Social justice)
社会公平规范是指帮助那些值得帮助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候没有助人并非我们没有责任感或者是不遵循互惠规范,而是我们认为对方不值得帮助。
(3)学习理论的观点
  学习理论在看待人们的助人与利他行为时,认为儿童在成长的过程中有关助人行为的规范的掌握是学习的结果。在学习过程中强化和模仿很重要,儿童会模仿父母或他人的助人行为,并把它融入自己的生活中,而在这个过程中,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孩子助人行为也有较大的影响。
专栏3-3:  逃避帮助的人们
     要求帮助的行为常常唤起人们许多混杂的情绪感受,一方面人们乐于去帮助他人,因为那是一件善事;另一方面,人们又知道帮助他人必须付出某些成本——这些成本可能是他不愿付出的。Pancer(1979)等人的研究就证实,在一些情境下人们会主动逃避帮助他人。研究者在人行道上摆上一张桌子,有时候桌上有募捐箱,有时候则无任何东西。Pancer发现当桌子上有募捐箱时,行人似乎有远远就避开的倾向;另外当有人坐在桌子后面收集募捐物时,比没有人坐在桌子后面更容易使人产生逃避行为。
     除了逃避帮助他人,人们有时也逃避接受帮助,当事情自己能做时,人们不希望别人来帮助。心理学家Brehm(1966)用拒抗理论(Reactance theory)解释人们的这种逃避行为,按照这一理论,人们总是希望自己有选择的自由,而接受来自他人的帮助会威胁到自己的这种自由。当个体知觉到自己的自由受到威胁时,就会有不愉快的经验产生,从而促使他逃避帮助以保持独立性。交换理论(Exchange theory)则从接受恩惠的成本看待这一问题,指出接受他人的帮助会使自己欠他人的债,从而也要去帮助他人。归因理论(Attribution theory)从自尊受到威胁的角度看待人们的逃避行为,认为接受他人帮助暗示着自己的失败与无能,如果一个人把他人的帮助归于此,他必然会产生逃避行为。
2、影响助人行为的因素
  影响助人行为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情境因素
  对利他行为的研究发现,即使最具有利他行为倾向的人,在某些情境中也不会去帮助他人,所以情境因素对人们的利他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影响助人行为的情境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他人的存在
  1964年的一个晚上,纽约市的一个女青年在回家的路上遭到了歹徒的袭击,当时她的38位邻居听到了呼叫声,但是在长达30分钟的时间内,竟无人实施救援,有人甚至一直目睹了惨剧的全过程,却连报警电话也没有打。事件发生以后,许多社会评论家把这种现象看成是一种道德腐败。对此心理学家拉坦纳(Latane)和达利(Darley)认为,恰恰是旁观者的存在成了助人行为缺乏的原因。当有其他人存在时,人们不大可能去帮助他人,其他人越多,帮助的可能性越小,同时给予帮助前的时间延迟越长。拉坦纳和达利把这种现象叫旁观者效应(Bystander effect)。对这种效应的解释有三个:
  责任扩散(Diffusion of responsibility):既周围他人越多,每个人分担的责任越少,这种责任分担可以降低个体的助人行为。在一项现场研究中,拉坦纳策划了一个抢劫事件情境。情节很简单,当小商店的售货员到店铺后面核对商品时,俩个抢劫犯低声说“决不能错过这个大好机会!”,然后就拿了一箱啤酒跑了。这种事件都是在小店里只有一位或两位顾客时发生。正如研究者所预料到的,单独目击犯罪行为的人与那些尚有其他人在场的人相比,显然更有可能向店员报告偷窃行为。
  情境的不明确性(Ambiguity):从决策分析过程来看,人们有时无法确定某一情境是否真正处于紧急状态,这时,其他旁观者的行为就会自然而然地影响到该个体对情境的定义,进而影响到他的行为。假如其他人漠视该情境,或表现得好象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们也可能认为没有任何紧急事件发生。拉坦纳和达利(1970)设计了一个实验情境,在实验中让男性大学生填写一份调查问卷,几分钟后有烟雾透过气孔进入房间,在四分钟内烟会越来越多,使被试看东西与呼吸变得困难。结果发现,当被试是单独一人时,他们会到周围去查看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而且75%的人会向实验者报告这种情况;而当被试与两名实验助手一起填写问卷时(试验者的助手没有起来察看情况),只有10%的人这样做。很显然,其他人的沉默使得被试认为这个情境是没有危险的。
  对旁观者效应的第三种解释与人们的评价恐惧(Evaluation apprehension)有关。鲍姆斯特(Baumeister 1982)等人认为,如果人们知道别人正注视着自己,就会去做一些他人期待自己去做的事情,并以较受大家欢迎的方式表现自我。在某些情境中,比如烟雾充满屋子的例子中,被试会担心在他人都保持沉默时,如果自己表现出担心的话会使别人认为自己的胆子太小。也就是说,试图避免社会非难的心态抑制了人们的助人行为(Schwartz 1980)。
* 环境条件
  物理环境也会影响人们的助人意愿,象天气条件、社区大小以及环境中的噪音等都对人们的助人行为产生着影响,卡宁汉姆(Cunningham 1979)就用两项现场研究证明了天气在助人行为上的效果。在第一项研究中,研究者走向行人,让他们帮助填写调查问卷。结果发现在阳光明媚、气温适中的天气条件下,人们较为愿意去帮助他人。另一项研究是在一个与天气关系密切的露天餐厅进行的,卡宁汉姆也发现,在天气好时人们付的小费也较多。
  除了天气,人们所处的社区大小也影响人们的助人与利他行为。一般情况下人们有一个刻板印象,即大城市里的人不友善,也不乐于助人;而小城镇里的人则是既合作又乐于助人。欧尔(Houre 1978)、考特(Korte 1981)等许多研究者指出,在帮助处于困境中的陌生人时,城市大小确实有不同的影响。阿马图(Amato 1983)通过调查55个澳洲社区中人们的助人行为,发现在他所设计的五种情境下,小城镇的人帮助陌生人的比例显著地高于大城市的人。这些情境包括请求行人为慈善事业捐款、看到他人摔倒去扶起、看到他人掉东西告诉他人等。但这些结果只是针对陌生人而言的,对亲戚、朋友来说,大城市居民的助人行为未必比小城镇与农村的少。许多人用都市生活的匿名性、感觉神经负荷过重以及无生气的都市官僚制度所引发的无助感解释这种差别,但到目前为止,我们无法确定哪种解释较好。
  噪音也影响人们的助人行为。在一般情况下,人们总是认为噪音降低了人们对环境中全部事件的反应性。谢若德(Sherrod 1974)以此观念为基础进行研究,发现在噪音条件下,人们帮助困境中陌生人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马修(Mathew 1975)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在一项实验中,他把许多书和报告故意扔在地上,看进来的人有没有人帮着捡起来。结果发现当屋子的噪音处于正常水平时,72%的被试会帮着收拾散落的书籍;而当噪音很大时,这个比例只有37%。其他的研究者也发现,巨大的噪音使人们忽略了环境中的其它事物,并驱使人们尽快逃离该情境。
* 时间压力
  时间压力也影响人们的助人行为。假如你正在校园里散步,这时候有人忽然拦住你,让你提供一些帮助,你会不会帮他呢?同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你急着去上课,你又会如何对待呢?常识及一些研究均显示,在前一种情境下,我们更可能去帮助他人,人们经常是因为太忙而无法帮助他人。达利(Darley 1973)等人的实验为此提供了很好的证据。他们以神学院的学生为被试,要他们从一幢楼走到另一幢楼,以便和某个人讨论圣经中和善的撒马利亚人的故事。研究中把被试分成两组,告诉其中一组被试慢慢地走,不用赶时间;而告诉另外一组说对方在等他们,所以必须尽快赶去。在走过去的途中,被试碰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人,他不停地咳嗽并自言自语。研究者想知道,被试会不会停下来帮助他。结果匆匆而过的那一组被试只有10%的人提供帮助,而悠闲的那一组有63%的人提供了帮助。
(2)助人者的特点
  情境因素能增加或减少一个人表现出利他行为的可能性,但是有些研究也发现,一些人即使在不利的情境中也会帮助他人,而有些人即使在最有利的条件下也不去助人。可见助人者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们的助人倾向,从这个角度来看,与助人或利他行为有关的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助人者的人格因素
  虽然我们无法给“乐于助人的人”画出一个人格剖面图,然而,确实存在着一些人格特质,它能使得一个人在一些情境下表现出较大的助人与利他倾向。 萨陶(Satow 1975)发现,对社会赞许需求高的人,更可能给慈善机构捐款,但这种助人行为只有在其他人能看到时才出现。这些人只所以助人,是因为他们想受到表扬。另外一种人格因素是个体的爱心与道德感。在一项研究中,伦顿(London 1970)访问了那些在二战中冒死救助犹太人的基督徒,发现这些人都有很强的个人道德感,并且与自己的父亲或母亲在这一点上极为相似,父母是他们行为的道德指引者,可见父母的影响在孩子助人行为上的深刻影响。
* 助人者的心情
  心情也会影响人们的助人行为。不少证据显示,当一个人心情很好时,他较乐于帮助他人。比如艾森(Isen 1972 1978)就发现,在图书馆得到一份免费的午餐,在电话厅里捡到一枚硬币,在实验室里工作表现好或听到好听的音乐,都能使一个人助人的可能性增加。如果没有这些令人心情愉快的事情发生,个体的助人倾向便要大打折扣。很显然这些正性情绪增加了人们助人的意愿。
  然而正性情绪所产生的效果有时候要受到限制。首先,由好心情引发的助人效果一般很短暂,大约为20分钟,之后便不起作用。其次,假如向他人提供帮助会损及一个人的愉快心情,则愉快情绪将降低一个人的助人行为(Isen & Simmonds 1978),因为心情很好的人希望自己的良好情绪能得以保持。悲伤或沮丧的心情对助人行为的影响则要复杂得多:有些情况下不好的情绪使得人们只注意自己的需求,从而降低了助人的可能性(Thompson 1980);但在另外的情形下,帮助他人又能使一个人感到愉快,并因而减轻其不良的情绪(Cialdini 1981)。
* 助人者的内疚感
  与亲社会行为有特殊关系的另一种心理是人们的内疚感(guilt)。内疚感是指当人们做了一件自己认为是错误的事时所唤起的一种不愉快情绪。为了降低这种情绪,人们常常会选择去帮助他人。在弗瑞德曼(Freedman 1967)等人的一项研究中,被试坐在一张桌子边上等待实验开始。在有些情境中,桌子极易被打翻,所造成的结果是桌子上的卡片散落了一地。实验者告诉被试这些卡片是某个人写论文急需的资料,当被试打翻桌子时,他会因搅混了这些卡片而产生内疚感。在另外一种情境里,桌子很稳固,卡片也没有被弄乱。结果与预期一样,诱发内疚感的情境使人们产生了更多的助人行为。对于内疚感的效果,一些研究者认为可能与人的两种动机有关:一方面,有内疚感的人希望通过做善事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另一方面,他们也希望能避免直接面对受害者,以免尴尬。
  在内疚感与助人行为的关系中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这就是忏悔(confession)的效果。忏悔能使一个人的心理感到好受,使个体的内疚感降低。卡尔斯密斯(1968)的研究支持了这种观点。在一项研究中,实验者要让被试相信,由于被试使用了不好的信息而破坏了实验的结果。之后一部分被试有机会向实验者忏悔自己的错误,而另一些被试则没有这样的机会。同时还有一个控制组,该组被试并不认为自己破坏了实验结果,随后测量被试愿意继续参加实验的时间。结果如下图所示:内疚感增加了人们的助人行为,忏悔降低了罪恶感,也减少了助人行为。
           表3-1: 内疚感、忏悔与助人行为
    情境
  自愿参与进一步实验的时间
   内疚组
   忏悔组
   控制组
       4.33
       2.67
       1.92
                      引自Carlsmith等人(1968)
* 个人困扰与同情性关怀
  个人困扰(Personal distress)是指当我们面对他人受难时所产生的个人反应,如恐惧、无助或任何类似的情绪。同情性关怀(Empathic concern)指同情心及对他人关心等情绪,尤其是指替代性的或间接地分担他人的苦难。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将焦点集中于自己,而后者把焦点集中在受害者身上。个人困扰促使一个人设法去降低自己不舒服的感觉,人们既可以通过帮助他人达到这一目的,也可以通过逃避或忽略苦难事件而达到此目的。而同情性关怀只能通过帮助处于困境中的他人而降低。许多研究证明了同情心能增加人们的亲社会行为(Hoffman 1981)。在一项研究中主试告诉被试一个名叫卡罗的大学生在车祸中双腿骨折,这使得他的功课拉下了很多,然后再让被试听一盒与卡罗谈话的录音带,问每个被试是否愿意帮助卡罗?实验者利用被试听录音时的指导语操纵同情心:在高同情心组里,被试被告知想象卡罗对受伤的感受以及这次意外对她的生活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在低同情心组里,实验者让被试尽量采取客观的观点去听谈话的内容,不用关心感受。结果与预期的一样,高同情心组有71%的人自愿去帮助卡罗,而低同情心组帮助的比例只有33%( Toi & Batson 1982)。心理学家戴维斯(Davis 1994)针对人们的这两种特性还编制了一个测量工具,如专栏3-4中所述。
             专栏3-4:个人困扰与同情性关怀的测量
     仔细阅读下面的题目,并在每个题目前边的横线上写上符合你自己情况的分数。
           其中:0 = 完全不象我
                 1 = 有点不象我
                 2 = 说不清楚
                 3 = 有点象我
                 4 = 非常象我
        同情性关怀量表:
                       1.看到别人有危险,我常常有一种要保护他们的愿望。
                       2.看到别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我有时不觉得他们可怜。*
                       3.对那些比我不幸的人,我常常很关心他们。
                       4.我认为我是一个相当心软的人。
                       5.有时看到别人有麻烦,我并不感到抱歉。*
                       6.他人的不幸并不经常使我不安。*
                       7.我常常受到发生在我周围事情的影响。
        个人困扰量表:
                       1.在紧急情况下,当我看到别人急需帮助,我会提供援助。
                       2.在一个非常情绪化的情境中,我常常感到很无助。
                       3.在紧急情况下,我感到恐惧和不舒服。
                       4.在常常能够相当迅速地处理危难事件。*
                       5.处于紧张情境中的时候,我很害怕。
                       6.看见别人受到伤害,我也能够镇定自如。*
                       7.紧急情况常常使我有一种不能控制自己的感觉。
         做做看,你是一个关心他人的人吗?
         同情性关怀:男 = 19.04    女 = 21.67
         个人困扰:  男 = 9.46     女 = 12.28
         注:打“*”的题目反向计分
(3)求助者的特点
  人们的助人行为也受求助者特点的影响。斯洛科沃(Slochower 1980)发现人们对慈善事业捐款的行为就与接受捐款的人有关,如果募捐者是一个非残疾人的话,大学生不大会捐款。影响助人行为的求助者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是否受他人喜爱?
  人们经常会帮助自己喜欢的人,而人们对他人的喜欢与否一开始便会受到像外貌与相似性等因素的影响。在许多情况下,长相漂亮的人更可能获得他人的帮助。在本森(Benson 1976)等人的一项现场研究中,研究者把一份填好的入学申请表放在机场的公用电话厅里,申请表上面已经贴好了邮票,只等寄出。研究同时操纵了外貌特征这一变量:有时申请表上贴上很漂亮的照片,有时则贴上不漂亮的照片。结果证明,照片上的人无论是男是女,只要漂亮,人们更可能帮他或她寄出申请表。除了外貌的因素,求助者与助人者的相似性对助人行为的发生也很重要。艾姆斯威勒(Emswiller 1972)在一项研究中以嬉皮士为被试,研究他们的助人行为。研究中他把助手打扮成“嬉皮士”或“正直的人”,结果发现:77%的嬉皮士帮助了同类,而只有32%的嬉皮士帮助“正直的人”。来自同一国家,具有某些相似的态度等都能促进了助人行为的产生。
* 是否值得他人帮助?
一个人是否会得到帮助也部分取决于他是否值得帮助。比如在路上人们大多会去帮助一个因生病而晕倒的人,而不太会去帮助一个躺在地上的醉汉。维纳(1980)通过对大学生的研究发现,如果大学生认为自己的同学是由于某些不可控的因素,如教师讲得不清楚而借笔记,他们较为乐意把笔记借给同学;但如果是由于可控性的原因,如从不好好记笔记,则他不大乐意将笔记借给该同学。假如一个人能借自己的力量完成某项任务,人们便不会去帮助他。
* 性别的影响
  性别因素也影响助人行为的出现。 伊格列(Eagly 1986)等人发现在危险出现时,男性比女性表现出更高的助人倾向,但可惜的是这种行为只针对女性的求助者,尤其是漂亮的女性,而不是男性求助者。与男性的这种偏好不同,女性助人者的助人行为则不受求助者性别的影响,并且在特定情境下女性也会有较高的助人倾向。比如有人就指出,指出,他人所需要的帮助是同情等社会与情绪支持时,女性的助人倾向比男性更大(Shumaker 1991)。

本章推荐读物:
Chen, M.(1994). The smart parent’s guide to kid’s TV. San Francisco : KQED Books.
    这是一本简明易懂的书,它向家长传授了如何避免电视暴力、广告、刻板印象对孩子的影响,以及怎样利用电视媒体促进孩子的健康发展。
Plomin, R(1991)Human behavioral genetics , 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 . 42,161-190.
  这篇文章从几个方面介绍了行为遗传学的理论和证据,对行为基础感兴趣的人可以读。
Spacapan, S., & Oskamp, S.(eds)(1992)Helping and being helped : Naturalistic studies, Newbury Park, CA: Sage. 这本书收集了对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助人行为研究,包括向他人捐助器官以及家庭内部的助人行为。
Wilson, E. O.(1975)Sociobiology.  Cambridge, 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威尔逊的这本书是有关社会生物学方面最权威的书,它用社会生物学的观点系统地研究了人类的利他行为,是一本值得读的书。
本章复习题:
1、结合有关的理论,说明遗传和环境因素在人类行为发展中起着怎样的作用?
2、人们为什么会愤怒?挫折侵犯理论是怎样解释人类的侵犯行为的?
3、试述温度、线索、去个体化和饮酒等对侵犯行为的影响。
4、减少侵犯行为的方法有哪些?
5、结合有关研究,谈谈媒体暴力对儿童侵犯行为的影响。
6、社会生物学和社会进化论是怎样解释人类的利他行为的?
7、影响助人行为的因素有哪些?
本章课外读物:
  减少侵犯行为,增加利他与助人行为,一直是社会工作者的责任,下面所选的两篇文章就论述了这方面的问题。希望作者的弗兰兹的方法能够对我们有所帮助。
  
  
  
  
  
  
  
  
         第四章  态度问题
    态度问题是社会心理学的核心问题,正如心理史学家 墨菲(Murphy)所言:“在社会心理学的全部领域中,也许没有一个概念所处的位置比态度更接近中心。”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心理学家对态度问题进行了深入而又细致的研究,得到了许多对我们生活有指导意义的结论。我们下面就从态度的形成、态度的改变、以及态度与偏见几个方面对态度加以分析。
           第一节 态度概述
1、态度的定义
(1)什么是态度?
  态度是社会心理学中定义最多的一个概念,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定义。但是有代表性的概念包括以下三种:
  奥尔波特(G. Allport 1935)受行为主义影响,认为态度是一种心理和神经的准备状态,它通过经验组织起来,影响着个人对情境的反应。他的定义强调经验在态度形成中的作用。
  克瑞奇(Krech 1948)则认为态度是个体对自己所生活世界中某些现象的动机过程、情感过程、知觉过程的持久组织。他的定义忽略过去经验,强调现在的主观经验,把人当成会思考并主动将事物加以建构的个体,反映了认知派的理论主张。
  弗里德曼(Freedman)认为态度是个体对某一特定事物、观念或他人稳固的,由认知、情感和行为倾向三个成分组成的心理倾向。他的定义强调了态度的组成及特性,是目前被大家公认的较好的解释。
(2)态度的心理成分及关系
  弗里德曼的态度定义中包含三个成分:
  一是认知成分,它是指人们对外界对象的心理印象,包含有关的事实、知识和信念,认知成分是态度其余部分的基础。
  二是情感成分,它指人们对态度对象肯定或否定的评价以及由此引发的情绪情感,情感成分是态度的核心与关键,情感既影响认知成分,也影响行为倾向成分。
  三是行为倾向成分是指人们对态度对象所预备采取的反应,它具有准备性质。行为倾向成分会影响到人们将来对态度对象的反应,但它不等于外显行为。它们之间的关系可用图4-1表示:


                                                    
                                                                 

                                                    

                     
            图4-1:态度的成分及其关系

2、态度与行为
  人们的态度与行为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我们经常从他人的态度来预测其行为。比如张三对李四持有消极的态度,我们就很容易预测在选三好学生的时候,张三不会投李四的票。但是,态度与行为之间并非一对一的关系,态度只体现了一种行为倾向,它并不等于行为。拉皮尔(LaPiere 1934)的研究就想说明用态度预测行为到底有多大的准确性。30年代初,绝大部分美国人对亚洲人持有负性种族偏见。为了研究这种偏见的影响,拉皮尔教授邀请了一对来自亚洲的年轻夫妻驾车做环美国旅行。他的研究想要发现,他们所经过的旅馆和饭店的老板会不会以他们对亚洲人的偏见而拒绝接待这对夫妻?结果在3个月的旅行中,他们经过的66家旅馆只有1家拒绝让他们住宿,而184家饭店没有一家拒绝他们用餐。后来拉皮尔教授又给他们经过的旅馆与饭店写了一封信,问他们是否愿意接待亚洲人。结果在128封回复的信中,90%说他们不会接待。很显然,他们的态度与行为发生了矛盾。几十年之后,其他的心理学家对拉皮尔的研究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认为通过态度预测行为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态度的特殊性水平
    在通过态度预测行为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看看态度是指向一般群体还是特殊个体。比如在拉皮尔的研究中,美国人对亚洲人的态度与对某一个亚洲人的态度在特殊性上不同,因此用态度预测行为时,后者更准确一些。许多研究者(Newcomb 1992,Weigel 1974)发现,态度的特殊性越高,用它预测行为越准确。
(2)时间因素
    时间因素也影响我们用态度预测行为的准确性。一般说来,在态度测量与行为发生之间的时间间隔越长,不可知事件改变态度与行为之间关系的可能性越大。比如菲什本(Fishbein 1974)发现在总统选举中,一周前的民意调查结果要比一月前的民意结果对预测谁能当选更为准确。
(3)自我意识
    内在自我的人较为关注自身的行为标准,因此用他们的态度预测行为有较高的效度;而公众自我意识高的人比较关注外在的行为标准,所以难以用他们的态度对其行为加以预测。弗如明(Froming(1982)等人就用实验证明了这一点。研究的开始时,弗如明测量了大学生对体罚的态度,然后从中挑选出那些对体罚持反对态度并且认为其他人也会反对的人,这样就保证了这些人是内在自我较强的人。几个星期以后,让最初对他人表现出负性态度的大学生电击他人,实验类似于米尔格拉姆的电击实验,以被试选择的平均电击强度作为因变量。
  实验设置了三种情形,第一种条件下在被试面前放了一面镜子(内在自我情景,放镜子是为了提高他们的自我认同),第二种条件下在被试的面前有少量的观众,这些人把被试评定为有效的“老师”(公众自我情景),第三组为控制组,既没有镜子,也没有观众评价。结果内在自我组比控制组的电击强度低,而公众自我组比控制组施与更高的电击。图4-2所示:

 

 

 

 


                         图4-2:自我意识与侵犯行为的关系
(1)态度强度                            
  与弱的态度相比,强烈的态度对行为的决定作用更大(Petty 1992)。但是怎样才能使态度变强呢?戴维森(Davidson 1982)发现,对态度对象仅仅要求更多的信息就足以使人们态度的强度增加。在一项研究中,卡尔格瑞恩(Kallgren 1986)先问了被试对一些环境问题的态度,然后让他们参加环境保护活动,结果发现对环境问题有丰富知识的被试的态度与行为的一致性较高。增加态度强度的另一个途径是让个人参与到态度对象中来,让人们参与某些事情是增强其态度的有效手段,反过来我们也用人们的参与来预测态度与行为的一致性。
(5)态度的可接近性
    态度的可接近性(Attitude accessibility)指态度被意识到的程度,越容易被意识到的态度,对我们来说它的可接近性就越大。一般说来,来自直接经验的态度对行为的影响大,就是因为这类态度的可接近性大。法继欧(Fazio) 和威廉姆斯(Williams)等人1984测量人们对里根总统的态度的可接近性,其所用的指标是被试回答与里根有关的问题时按键的反应时,反应越快,说明可接近性越大。三个月之后,当总统选举结束以后,再问这些被试选了谁,结果表明可接近性大的被试态度与选举行为之间的相关(r=.89)明显高于可接近性小的被试(r=.66)。
3、态度的心理功能
  态度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重要的意义,态度的功能有以下几个:
(1)效用功能(utilitarian):
    效用功能(Utilitarian)也叫适应功能,这种功能使得人们寻求酬赏与他人的赞许,形成那些与他人要求一致并与奖励联系在一起的态度,而避免那些与惩罚相联系的态度。如孩子们对父母的态度就是适应功能的最好表现。
(2)知识功能
    从认知心理学的观点出发,态度有助于我们组织有关的知识,从而使世界变得有意义。对有助于我们获得知识的态度对象,我们更可能给予积极的态度,这一点相当于认知图式的功能。
(3)自我保护功能
    态度除了有助于人们获得奖励和知识外,也有助于人们应付情绪冲突和保护自尊,这种观念来自于精神分析的原则。比如某个人工作能力低,但他却经常抱怨同事和领导,实际上他的这种负性态度让他可以掩盖真正的原因,即他的能力值得怀疑。
(4)价值表达功能
    态度还有助于人们表达自我概念中的核心价值,比如一个人青年人对志愿者的工作持有积极的态度,那是因为这些活动可以使他表达自己的社会责任感,而这种责任感恰恰是他自我概念的核心,表达这种态度能使他获得内在的满足。
4、态度的测量
    态度是一种稳定的内在心理倾向,但它也是可以测量的,我们经常用两种方法测量它:
(1)直接测量
  直接测量的方法包括自陈法(self-report)、行为观察法和问卷法等等。自陈法一般采用态度量表测量,而行为观察法通过行为观察推断,问卷法则是把我们要调查的问题编成问卷。     
* 利克特量表
  常用的态度量表有利克特量表(Likert Scales)它通常是5点或7点量表,让被试用1~5或者-3~+3反应。比如我们用来测量妇女对生育问题态度的一个五点量表如下:
请用1到5来表示你对下列陈述的同意或反对程度,其中1 = 很反对;5 = 很赞成。2、3、4、代表一定程度的反对或赞成。你的回答无所谓错与对,只要是你的真实想法即可。
1. 我养不起一个孩子。                     ①  ②  ③  ④  ⑤
2. 我想在自己年轻的时候生孩子。           ①  ②  ③  ④  ⑤
3. 生孩子太痛苦。                         ①  ②  ③  ④  ⑤
4. 有个孩子会限制我的自由。               ①  ②  ③  ④  ⑤
5. 有个孩子会使婚姻更美满。               ①  ②  ③  ④  ⑤
6. 有个孩子会使家庭生活更充实。           ①  ②  ③  ④  ⑤
7. 有个孩子增加了我的责任感。             ①  ②  ③  ④  ⑤
8. 有个孩子让我没有时间想我自己的事情。   ①  ②  ③  ④  ⑤
* 瑟斯顿量表
  瑟斯顿量表(Thurstone Scales)与利克特量表类似,唯一不同的是它是一个11点量表,被试在回答的时候用 1~11来反应。从结构上来看,瑟斯顿量表与利克特量表的差异仅仅在尺度的大小上不同,但是,它却可以很好地反映比较对象之间的细微区别。比如在对两种化妆品广告效果进行比较时,由于这两种产品的知名度都很高,所以一般的小尺度量表就难于反映出这种差异,这时候11点的瑟斯顿量表就能够看出差异。除非情况特殊,我们也很少使用瑟斯顿量表,用比11点的瑟斯顿量表尺度更大的量表就更不可能了。
* 语义区分量表
  与前面两种态度量表不同,奥斯古德的语义区分量表(Semantic Differential Scales)采用双极形容词,如好—坏、强—弱等。现在研究者常常对语义区分量表稍加修改,把双极形容词拆开,并用这种方法建构人格问卷。比如杨国枢、王登峰等人最近几年中就用这种方法发展出了中国人人格结构的大七(Big Seven)模型问卷。
  用上述几种直接测量方法测量被试的态度时,被试容易出现社会赞许性的反应偏差(social desirability response bias),所以,在测量人们对一些比较微妙的问题的态度时,我们在问问题的方式上要注意,避免引起这种偏差。
(2)间接测量
  除了直接测量人们对某些问题的态度,我们还可以通过一些间接的方式了解他人的态度。如法继欧在态度可接近性实验中用的反应时就是一种间接测量,间接测量包括:
* 投射技术
  投射技术是心理学研究中常用的一种技术,早在20世纪30年代,它就已经成为了心理学家了解他人内心世界的重要手段。在投射技术中最有代表性的当数主题统觉测验(Thematic Apperception Test,简称TAT),这种方法通过让人们用看过的画编故事的形式测量人们的欲求与内在心理状态,比如人们对成就动机的研究就经常使用这种方法。
* 生理指标测量
有时候我们还可以通过测量人们的一些生理指标来了解人们对他人或事物的态度。比如我们可以用皮电反应来看一个人的紧张程度,也可以用脑电P300来看一个人有没有说谎。现在很多测谎设备就是利用这些生理指标来认定被测者是否说谎。
* 反应时测量
正如在法继欧的研究中可以用反应时衡量人们对某个候选人的态度那样,我们可以用反应时指标测量人们的许多态度。比如格林瓦尔德(Greenwald et al, 1998, 2000)等人在文化心理学研究中使用的隐含相关测验(Implicit Association Test 简称IAT)就是以反应时为指标,衡量人们在做与自我一致或不一致的判断时的文化差异。
           第二节 态度的形成
  我们对任何事物都有一个态度: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的朋友、对自己的父母、以及对所有与我们有关的人或事物。在这里又一个问题:我们的态度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显然,我们对事物的态度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后天的环境中形成的。下面我们就从几个方面谈谈态度的形成问题。
1、态度形成与学习
  态度形成与学习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可以用学习利理论来说明。学习理论是由霍夫兰德(Carl Hovland)和他耶鲁大学的同事提出的,该理论假设人的态度和其它行为习惯一样,都是后天习得的。态度的学习有三种机制,一是联结,把特定的态度与某些事物联系在一起;二是强化,受到奖励也有助于我们形成对某些事物的态度;三是模仿,通过模仿榜样人物的态度而形成,如孩子经常模仿父母的政治与种族态度。
  与霍夫兰德的观点相似,凯尔曼(Kelman 1961)认为态度的形成与改变有三个不同的过程:一是服从:它是人们由于担心受到惩罚或想要得到预期的回报,而采取与他人要求相一致的行为;二是认同:即使自己的态度与榜样人物的一致;三是内化:当态度与个人的价值体系一致时,个体容易形成这样的态度。
  
     专栏4-1:与可口可乐相联系的文章好
  对联结机制在态度形成中起主要作用的直接证明来自Janis(1965)的报告。他让大学生读4篇不同主题的有说服力的文章,一部分学生在读文章的时候主试给他们可口可乐喝,另一部分的被试则没有这样的待遇,结果有可乐喝的学生受4篇报道的影响大,如下表4-1:                   
               表4-1:有可乐对态度改变的影响
                            主题      有可乐        无可乐
                          癌症治疗       81%        62%
                          军队规模       67%        43%
                          卫星计划       55%        30%
                          立体电影       67%        60%
                      (表4-1内数字是指:被试态度改变的方向与报道所的
相同者的比例减去态度改变方向与报道相反者的比例)
2、情感因素在态度形成中的作用
    也许你会发现,你和你的邻居从来没有说过话,但你对他的态度却很积极。心理学研究表明,有时候人们对他人的态度形成与情感有着紧密的关系。在与情感有关的态度形成之中,暴光效应(mere exposure)是最有力的证据,暴光效应是指人们对其他人或事物的态度随着接触次数的增加而变得更积极的一种现象。心理学家扎荣克(Zajonc 1968)最早提出了这个概念。在一项研究中,扎荣克让参加实验的大学生学习外语,他向被试以2秒一个的速度呈现10个汉字,其中两个字只出现1次,两个字出现2次,两个字出现5次,两个字出现10次,两个出现25次。看完10个汉字后,告诉被试这10个汉字是中文形容词,让被试在一个7点量表上判断这些词所代表的意思的好坏。结果发现,这些词中出现次数多的词,人们对它的评价越高,如图4-3所示。后来扎荣克用脸部照片和和无意义音节证明了这一点。
           
  鲍恩斯坦(Bornstein 1989)在一项元分析的研究中发现,约有200项以上的研究支持这一结论。但是由于曝光效应的基本假设是情感反应先于信念,而这一假设恰恰与认知论的观点相反。在持认知观点的人看来,认知先于情感,即我们是先知道,然后才有情感!那么哪个理论更符合实际呢?实际上,正如伊格列(Eagly 1993)所说的,许多心理学家发现,基于情感反应的态度只是一些简单的态度,我们绝大部分的态度都是认知与学习的结果。
3、态度形成中的认知理论                                   
  认知因素对态度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这是许多心理学家承认的事实。认知影响态度形成中最有代表性的当数有计划行为理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该理论是阿齐兹(Ajzen 1991)在的理性行为理论(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Martin Fishbein & Icek Ajzen 1975)之上发展出来的理论。按照这一理论的思路,人类有意识的行为取决于人们的态度、自身的主观规范以及人们所知觉到的控制感,如图4-4所示:
    在有计划的行为理论中,指向行为的态度由两方面的因素决定,一是人们对行为结果的信念,二是对这些信念的评价。费什本(Fishbein 1979)通过研究妇女对生孩子的问题,发现她们的态度确实基于信念和对这些信念的评价。主观规范(subjective norms)是指一个人对来自他人的社会压力的知觉,即该不该做出这样的行为的考虑。它也由两个方面决定:

                         

 

 

           图4-4 :有计划行为理论的理论模型
一是感受到的重要他人的期望,二是遵从这些期望的动机。以生孩子的问题为例,她们在此问题上的主观规范取决于重要他人如丈夫的期望(如我丈夫想等我们有房子后再要孩子)以及她对此期望的遵从动机(我想取悦我的丈夫)。知觉到的控制感是指人们对完成行为是困难或容易的知觉。阿齐兹指出,只有在人们对完成行为有控制感的时候,态度才有可能影响行为。比如张三想要戒掉30多年的烟瘾(对戒烟持正性态度),同时他也知道家人和医生期望他戒烟,而他也想取悦他们(主观规范),然而在以后戒烟的过程中,考虑到改变习惯的难度之后,他可能对自己失去信心(知觉到对行为低的控制感)。这样不论态度与主观规范如何,张三也戒不了烟。
    有计划的行为理论也受到一些批评,对它的批评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些心理学家认为,人类的行为有时候是自发、无意识的;另一些心理学家则提出了习惯的问题,习惯性的行为不受上述因素的影响。
          第三节 态度的改变
    与研究态度形成相比,研究态度改变的意义更大,因为在社会生活中,如何改变他人的态度对政府宣传、商业广告以及日常的生活都有现实意义。
1、有关态度改变的理论
    与态度改变有关的理论主要有两个:海德的平衡理论(Balance theory)和费斯廷格提出的认知失调理论(Cognitive dissonance theory),这两个理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与态度改变有关的问题。
(1)海德的平衡理论
  海德(Heider 1958)从人际关系的协调性出发,认为在一个简单的认知系统里,存在着使这一系统达到一致性的情绪压力,这种趋向平衡的压力促使不平衡状况向平衡过渡。海德用P—O—X模型说明这一理论,其中P代表一个人(如张三),O代表另一个人(他的女友),X代表另一事物(一部电影)。从人际关系的适应性来看,P、O、X之间的关系有8中组合,如图4-5:张三(P)和他的女朋友(O)对一部电影(X)的态度就符合这样一个系统。张三喜欢这部电影,他的女友也喜欢这部电影,而且张三喜欢自己的女友,如果这样的话就是一个平衡的系统,谁也没有必要改变态度;但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他的女友不喜欢这部电影,这时候的系统就不平衡了,就必须有人产生态度改变。而态度改变遵循最少付出原则,即为了恢复平衡状态,那个方向的态度改变最少,就改变那里的态度。按照海德的观点,与自己喜欢的人态度一致,或者与自己不喜欢的人态度不一致,我们的生活关系就是一个平衡的系统。
  

                          p          p           p         p

         平衡状况:
                       o     x   o      x    o      x   o     x
                          p          p           p           p
 
         不平衡状况:
                        o    x    o     x     o     x     o     x  
                                     图4-5:平衡理论的理论模型:
(2)认知失调理论:
    认知失调理论是认知一致性理论的一种,它最早由费斯廷格(Leon Festinger 1957)提出来的一种理论。在费斯廷格看来,所谓的认知失调是指由于做了一项与态度不一致的行为而引发的不舒服的感觉,比如你本来想帮助你的朋友,实际上却帮了倒忙。费斯廷格认为,在一般情况下,人们的态度与行为是一致的,如你和你喜欢的人一起郊游或不理睬与你有过节的另一个人。但有时候态度与行为也会出现不一致,如尽管你很不喜欢你的上司夸夸其谈,但为了怕他报复你而恭维他。在态度与行为产生不一致的时候,常常会引起个体的心理紧张。为了克服这种由认知失调引起的紧张,人们需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方法,以减少自己的认知失调。以戒烟为例,你很想戒掉你的烟瘾,但当你的好朋友给你香烟的时候你又抽了一支烟,这时候你戒烟的态度和你抽烟的行为产生了矛盾,引起了认知失调。我们大概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减少由于戒烟而引起的认知失调:
* 改变态度
  改变自己对戒烟的态度,使其与以前的行为一致(我喜欢吸烟,我不想真正戒掉)。
* 增加认知
如果两个认知不一致,可以通过增加更多一致性的认知来减少失调(吸烟让我放松和保持体型,有利于我的健康)。
* 改变认知的重要性
让一致性的认知变得重要,不一致性的认知变得不重要(放松和保持体型比担心30年后患癌更重要)。
* 减少选择感
让自己相信自己只所以做出与态度相矛盾的行为是因为自己没有选择(生活中有如此多的压力,我只能靠吸烟来缓解,别无他法)。
* 改变行为
  使自己的行为不再与态度有冲突(我将再次戒烟,即使别人给也不再抽烟)。
2、与认知失调有关的现象
    费斯汀格的认知失调理论在解释许多领域的态度问题上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其中有两个主要的领域:一是从事与态度相矛盾的行为;二是决策后失调。
(1) 从事与态度相矛盾的行为
    人们的认知失调大多是由从事与态度相矛盾的行为引起的,由此引起的失调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有联系:
* 不当理由与认知失调
    假想让你完成一项非常无聊的工作,在完成之后给了你极高的报酬,你对此项工作的态度会改变吗?为了弄清这个问题,费斯廷格和卡尔斯密斯(1959)做了一个非常有名的实验。他们让被试做两项极为无聊的工作:第一项工作是解开或绕线,第二项工作在木板上摆弄48根小木棍,每项进行30分钟。之后告诉被试说这项研究的真正目的是想验证完成该工作的绩效如何受他人预先对此工作评价的影响。实验者还给被试说由于人手不够,希望被试能够提供帮助,具体任务就是告诉下一个进来的人这项工作很有意思(撒谎)。被试被分成三种情况,一是没有任何报酬,二是给1美元的报酬,三是给20美元的报酬。实验结束后主试询问了被试对这些任务的喜欢程度,结果如图4-6:                     
                                 

 

 

 

 

             
               图4-6:报酬对态度改变效果
从事无聊工作时,Festinger 和Carlsmith 预测不当理由组(给1美元而撒谎)将经历最大的认知失调,并产生最大的态度改变;而正当理由组(给20美元而撒谎)没有产生认知失调,所以态度发生最小的改变。预测得到了的支持。(资料来源:Festinger和Carlsmith(1959):Journal ofAbnormal and Social Psychology,47:382-389                                              
  在这项研究中,费斯廷格和卡尔斯密斯认为撒谎的被试可以通过两种方法减少认知失调:一是增加第三个认知以使态度与行为之间的不一致性减少;二是改变他们对工作的态度。给1美元的被试之所以态度改变大,是因为他们感受到的认知失调高,而给20美元的被试用高的报酬来解释自己的撒谎行为,高的报酬成了解释反态度行为的正当理由(sufficient justification),相当与增加了一个新的认知用来解释态度与行为之间的不一致性,因此不太需要改变态度。1美元太少,不能成为反态度行为的正当理由,而是不当理由(insuficient justification)。
  与小的奖励可以引发人们对不喜欢工作的兴趣类似,较轻的惩罚也会成为人们不做某项自己喜欢的事情的不当理由。Aronson 和Carlsmith(1963)在研究儿童游戏行为的实验中证明了这一点。在研究中,试验者给了儿童一堆玩具,其中有一个玩具不许他们玩,如果孩子玩了的话就会受到轻或重的惩罚。在这种情境下,如果孩子顺从了试验者的要求不玩那个玩具,就会引起失调。如果把这种失调与受到的惩罚联系在一起,较重的惩罚可以减少由于玩了那个玩具而产生的失调,并进而不发生态度的改变,而较轻的惩罚不足以解释儿童的行为,所以他们产生了最大的态度改变,从而不再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 自由选择与认知失调
    另外一个与认知失调有关的因素是人们做了与态度不一致的行为时的自由选择性。有选择时认知失调高,态度改变也大;而无选择时人们经验到的失调少,态度也不会有大的改变。林德(Linder 1967) 及其同事就证明了这一点。在研究中他们让大学生写一篇文章,支持禁止有反社会倾向的人在校园发表言论。实际上正在州议会讨论的这项法案遭到了大部分人的反对。实验采用2×2(报酬×选择)的因子式设计:报酬有0.5美元和2.5美元;选择分有选择和无选择。在有选择情况下,向被试强调他们有拒绝写文章的自由;在无选择情况下,没有提到被试有拒绝的权利,只是让他们写这样的文章。结果正如认知失调理论所预期的,在有自由选择时,报酬为0.5美元的被试发生了最大的态度改变,而报酬为2.5美元的一组则没有发生态度改变。在没有选择情况下,认知失调理论不适用,但符合行为主义的强化原理:行为的结果受到的强化越大,人们对行为的态度也越积极。如图4-7所示:可见,只有在有自由选择的时候,人们才能体验到认知失调。

 

 

 

 


                               图4-7:自由选择下产生的认知失调
                         (此图是椐Linder、Cooper 和Jones1967年的实验结果作出的)
* 努力与认知失调
  努力与认知失调的关系用阿克苏姆(Axsom 1989)的话来说就是:你为某件事情的付出越多,你将会越喜欢它。实际上早在1959年,心理学家阿伦森等人就用实验证明了这一点。在研究中他们让自愿参加实验的女大学生讨论有关性的话题(这个问题在50年代是人们忌讳的一个话题),同时把被试分为高嘲笑组(被试在公共场合大声念一些淫秽的词)、中等嘲笑组(被试在他人面前读一些与性关联的词)、以及控制组。在实验开始之前,研究者告诉被试说为了保证他们讲的是自己的心里话,他们需要参加一个“尴尬测验”(Embarrassment),实际上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上面的分组 。参加完测验之后,他们让被试戴上耳机,加入一个团体,一起谈论有关性问题。讨论完之后,研究者让被试用0~100分评价自己对讨论和小组其他成员的喜欢程度。结果发现:高嘲笑组(97)的被试对小组讨论的评价要远远高于低嘲笑组(82)和控制组。阿伦森指出,努力做一件不好的事情,必然带来较高的认知失调,而为了减少失调,人们只能改变自己对这些事情的态度,从不喜欢变得喜欢。
(2)决策后失调
    人们在任何一个决策做出之后均会产生失调,这种失调就叫做决策后失调(postdecision dissonance),它可以通过改变对最终选择的评估来减少。布瑞姆(Brehm 1965)用实验证了这种现象。在实验中他先让女性被试看八种东西,如闹钟、收音机、电热水瓶等,然后请她们写出对每件东西的喜欢程度。接着再从其中拿两样东西让被试看,并向她们说她可以拿走任何一件她所想要的,最后再请她们对每件产品重新评定一次。结果发现,在第二次评定时,被试强烈地倾向于增加对她所选择的物品的评估,而降低对放弃物品的评估。如表4-2:
               
               表4-2 :决策后失调的减少                 
               情境         所选物品   放弃物品   失调降低总数 
                高失调         +0.32       -0.53         +0.85
                低失调         +0.25       -0.12         +0.37
                无失调          0.00        无           0.00      
               注:表中高失调是指对两件物品最初评定很接近,低失调指两件
                   物品最初评定差别很大,无失调是指没有选择权。
* 对认知失调理论的批评
  认知失调理论也有它的局限,自我知觉理论(Self-perception theory)和自我确认理论(Self-affirmation theory)就提出了对它的意见。
  贝姆提出的自我知觉理论认为,当人们的态度与行为不一致时,人们首先会从外部去找行为的原因,在没有这样的因素时,才把它归于态度上。而这一过程并不一定有认知失调的产生,而是由理性决定的。有人对这两种理论做了对比之后指出:在认知失调理论中,态度是直接观察到的,失调团体中的态度往往被歪曲,并且会产生令人不愉快的感受促使态度改变;而在自我知觉理论中,态度是通过行为来推断的,失调团体中的态度是通过理性分析来处理的,并且没有不愉快的感受促使人们去改变态度。
  那么到底哪个理论对呢?法继欧在分析了有关这方面的研究之后认为,这两个理论可能都对,只是他们解释的情境不一样。认知失调理论在解释与自我密切关联的态度时是成功的,而自我知觉理论最有可能发生在态度与行为的不一致性较低的时候。阿伦森也指出,当一个人自由选择的行为与自我概念中的核心内容发生不一致的时候,用认知失调理论去预测更准确,而当问题与自我关系不大,或者态度与行为之间的差距较小的时候,自我知觉理论更好。
  斯蒂勒(Claude Steele)的自我确认理论则从自我同一性的角度出发,认为人们有时候无须在想法等方面保持一致,而是存在着一种动机,使其保持自我的一致性。当一个人做了与态度不一致的行为时,他会重新检查自己的自我概念,在保持自我一致性的条件下才改变态度或行为。
3、说服与态度改变
     人们经常通过说服来改变他人的态度,说服成了改变他人态度的最有效的方法。心理学家霍夫兰德(Hovland)和他的耶鲁大学的同事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在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了一个说服模型,该模型涵盖了所有与说服效果有关的因素。
(1) 说服模型
     我们在此所列的模型是一个以霍夫兰德模型为基础,由西尔斯加以简化的一个说服模型(如图4-8)。在这个模型中,外部刺激由说服者、说服信息和说服情境组成,其中说服者的影响力取决于他的专业程度、可靠性和他是否受欢迎。说服对象的特点包括其投入或承诺、是否对说服有免疫力以及人格特征。在态度改变的作用过程中,被说服者首先要学习信息的内容,在学习的基础上发生情感转移,把对一个事物的感情转移到与该事物有关的其它事物之上。当接收到的信息与原有的态度不一致时,便会产生心理上的紧张,一致性机制便开始起作用,一致性理论认为有许多种方式可用来减轻这种紧张。有时候人们还采用反驳的方式对待说服信息,按照认知反应论(Cognitive response theory)的观点,人们在接收到来自他人的信息后,会产生一系列的主动思考,这些反应进而决定个体对信息的整体反应。但态度的改变主要取决于这些信息所引发的反驳的数量及性质,如果这种反驳过程受到干扰,则产生说服作用。说服结果有两个:一是态度改变,二是对抗说服,包括贬低信息来源、故意扭曲说服信息和对信息加以拒绝掩盖。


       外部刺激            说服对象           作用过程              结   果
                                                             
            说服者                                                        态度改变
                                                                                          或
                 信  息

              情  境

                             图4-8: 基于Hovland观点的说服模型                                                  
(2)影响说服效果的因素
  从说服模型可以看出,说服效果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这些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说服者方面的因素 
  与说服者有关的因素有两个:一是说服者的可信度(Credibility),二是说服者的吸引力(Attractiveness)。其中可信度主要取决于专家资格(Expertise)和可靠性(Trustworthiness)。
  专家资格:
  在某些方面具有专长的人在说服他人的时候比较有效,阿伦森等人(1963)的研究证明了这一点。在研究中阿伦森告诉被试他们正在参加一项美学研究,并要求被试评价来自一些较无名气的现代诗里的九节诗句,然后读另外一个人对被试所不喜欢的一节的评价,这个人认为这首诗比被试评价的要好。有的人读到的文章是由一位著名诗人所写,有些人读到的文章则由一位不知名的大学生所写。结果正如人们所预料的,高可信度的说服者造成了更多的态度改变。
专栏4-2:可信度与睡眠效应
    可信度对说服效果的影响在睡眠效应(the sleeper effect)表现的最为显著。Kelman 和 Hovland 发现,态度改变的持续时间并不依赖于对该论点细节的记忆,而与说服者的可信度有很大的相关。在一项实验中他们操纵说服者的可信度,事后立即测量态度改变量,发现可信度高的说服者引起较多的态度改变。但是三个星期之后这种差异消失了,此时可信度低的说服者的影响力与可信度高的说服者的影响力相当。Kelman 和 Hovland把这种低可信度的说服者的影响力随时间推移而提高的现象叫做睡眠效应。但三周时如果提醒被试有关说服者可信度的信息,则由可信度所引起的差异将恢复。

 

 

 

 

                          图4-9:睡眠效应的证据
  Cook 等人进一步研究了睡眠效应在什么情况下最易发生,指出当可信度这一线索一开始便与说服信息相联系时,该效应最可能发生。而如果这些线索在说服信息呈现之后出现,由于被说服者已经听完信息并加以认真考虑,这种效应不易出现。如果被试先听到这些线索再去听内容,他可能对内容完全不加注意,因而在忘掉说服者之后对信息内容毫无记忆。
  由可信度引起的态度改变还有存在着一个有趣的争论:某一领域的专家能否把他的专业知识的影响转移到其它领域,如果可以,其影响到底有多大?比如一个诗人在文学领域颇受尊敬,他同时还有自己的教育与政治观点,他的意见会不会比其他在这一领域知名度较低的人更有分量?比他们更易让人产生态度改变?到目前为止,人们仍然在寻找答案。
  可靠性:
  说服者是否值得他人信任也对说服效果产生影响。如果人们认为说服者能从自己倡导的观点中获益,人们便会怀疑说服者的可靠性,此时即使他的观点很客观,人们也不大会相信。就象“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一样,她的瓜未必不好,但人们因为其意图而不买她的瓜。沃尔斯特(Walster 1966)等人就证明了可靠性的效果。在实验中他们让罪犯和地方检查官支持增加或减少执法人员的权利,并且假设当他们支持的观点对自己不利时,说服效果最好。结果确实证明了这一点(图4-10):检察官的说服力在要求增加执法人员的权利时有所下降,而罪犯在这方面的影响力远远大于要求减少执法人员的权利时的说服力。

 

 

 

 


             
                  图4-10:可靠性与说服效果
          (当说服者反对与自身利益相同的立场时,说服效果最大)
     影响说服者说服效果的另一个因素是说服者的受欢迎程度,人们经常会改变自己的态度,使其与自己喜欢的人的一致。而说服者是否受人欢迎却由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说服者的外表(Physical appearance)、是否可爱(Likability)以及与被说服者的相似性(Similarity)。
     一般说来,外表漂亮的人在说服方面更有优势(Dion & Stein 1978; Chaiken & Eagly 1983),其中在差肯(Chaiken)的研究中,研究者让漂亮的人和一般人去说服大学生参加一个请愿活动,结果前者说服了43%的人,而后者说服了32%的人。其他的人甚至发现漂亮的说服者可以掩盖其讲话方式的不足。除了漂亮,一个人是否可爱以及乐观也会影响他的说服效果,因为一个可爱的人往往是吸引人的,而吸引人的特征可以提高他的说服力。相似性也是喜欢的重要基础,所以它也有助于态度改变,参照群体(Reference group)与此有着紧密的关系。参照群体是个人认同的为其树立和维持判断标准、并提供比较框架的群体。如果人们重视自己所属的团体,它就是一个可信度极高的信息来源,成员信任它,并且相信信息的内容。人们常常改变自己的态度,以与自己相似的人一致。
* 说服信息方面的因素
  我们想要说服别人,不仅取决于我们自身的特性,而且也与我们说的话里所包含的信息有关,与此关联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说服信息所倡导的态度与被说服者原有态度之间的差距。一般说来,差距越大促使态度改变的潜在压力越大,实际的态度改变也较大。但是它们之间的关系并非如此简单,差异越大的确会产生很大的压力,但不一定会产生很大的态度改变。有两项因素对这种关系有影响:第一,当差距过分大时,被说服者会发现自己的态度不可能改变到消除这种差异的地步,第二,差异太大会使人产生怀疑,从而贬低信息,而不是改变态度。弗里德曼等人对此的看法是:在某一限度内,态度改变随着差异的增加而增加,超过这个水平后,如果差异继续增加,态度改变开始减少。但是如果说服者的可信度高,他能产生最大态度改变的差异水平也就越大。
  与说服信息有关的第二个因素是信息唤起的恐惧感,它的影响方式与第一种差距相类似。也就是说,随着信息唤起的恐惧感的增加,人们改变态度的可能性也增加;但是当信息唤起的恐惧感超过某一个界限之后,人们的态度反而不发生改变。所以当我们利用恐惧性的
  与说服信息有关的第三个因素是信息的呈现方式,包括说服所使用的媒体和单面与双面说服。从媒体的角度来看,大众传播加上面对面的交谈(mass media & face to face)的效果要好与单独的大众媒体。在说服信息非常复杂的时候,不生动的媒介(书面的信息)的效果较好,而当信息简单的时候,效果的顺序为视觉最好,听觉次之,书面语最差。从单面与双面呈现信息来看,当被说服者已经处于争论之中时双面说服的效果要比单面说服好,当人们最初同意该信息时单面说服的效果好。图4-11就体现了这一点:  

 

 

 


              
                图4-11:单面与双面说服
   二战中德国战败以后,接受并承认日本很强大并相信太平洋战争将持续较长时间的美国士兵易被单面信息说服,而怀疑这些信息的士兵易被双面信息说服。(Hovland 1949)
  
* 被说服者方面的因素
    一是被说服者的人格,它包括个体的可说服性、智力和自尊。有些人能被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信息所说服,霍夫兰德等把这种人格称为可说服性的人格;而有些人则是任何信息都难以说服的,这样的人不具备可说服性。智力对说服的影响并不象人们想象的智力越高越难以说服,而是智商高的人与低的人一样可以被说服,只是在论点很难的时候,智商才起作用。自尊心较弱的人往往对自己的不足之处很敏感,不太相信自己,因而易被说服。
    二是被说服者的心情,贾尼斯和他的同事(1965)通过研究指出,心情好的人更易于接受他人的说服性观点。在一项实验中,他们让有些被试在读说服性信息的时候有东西吃(可以让其心情好),而另一些被试则无,结果前一组发生了更大的态度改变。Gorn (1982)、Milliman (1986)发现同样的效果也发生在有美妙的音乐听的时候。Bohner(1992)与Schwarz 1990)用认知反应论的观点说明了心情的这种效应,他们认为心情好的人在争论出现时卷入较少,不愿去进行较深入的考虑,所以易被说服。心情对说服效果的影响最明显地体现在幽默的作用上,幽默的说服者常常会使他人心情愉快,为了保持自己愉快的心情,人们不太愿意去追究事情的真正原因,经常容易接受他人的观点。
    三是被说服者的卷入(involvement)程度,约翰逊等人(Johnson、Eagly 1989)认为,卷入是一种动机状态,它指向与自我概念相联系的态度,卷入越深,态度改变越难。Petty等人把卷入分成两种类型:与问题相关的卷入(Issue involvement)和与印象相关的卷入(Impression-relevant involvement)。前者主要强调态度所考虑的问题与自我概念中重要方面的关联,后者则主要强调个体的态度反应受到他人赞成或反对的影响。被试卷入对说服效果的影响也体现在角色扮演对改变人们某些顽固态度的作用上。以吸烟为例,相信没有人不知道吸烟的危害,可是依旧有很多人戒不了烟。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一些心理学家提出利用角色扮演可以有效地改变人们对吸烟的态度。Janis(1965)在一项有关戒烟的研究中,让被试扮演成一位肺癌患者。被试对自己的角色特别投入,他们看着X光片,假装自己正在与医生谈话,并想象自己正在手术室外面等待做手术,最后经历了由手术带来的痛苦。对这些人而言,这是一次激烈的情绪体验过程。结果很令人振奋:有这种经历的被试更成功地戒掉了抽烟。六个月后的追踪研究发现,经历这种经验的被试比没有此经历的被试戒烟更成功。
    四是被说服者自身的免疫情况,正如人体对疾病的抵抗一样,过多的预先说服会使被说服者产生免疫力,从而使态度改变变得困难。父母在批评与责备孩子的时候尤其要注意这个问题,因为频繁的责备会使孩子产生免疫力,从而使得以后的说服工作变得很困难。
  五是个体差异,包括认知需求(Need for cognition)、自我检控和年龄。认知需求是个体参与认知活动的意愿,高认知需求(NFC)的人喜欢从事复杂的认知任务,他们会分析情境,对认知活动作出细微的区分。Cacioppo 和Petty(1982 1992)指出高NFC的人对说服往往采取深层(central route)的处理方式,他们仔细分析说服情境中的信息,并尽量确定论点的好坏。而低NFC的人往往采取浅层(peripheral route)的加工方式,他们只考虑并依赖于偶然的线索和简单的规则,如说服者的吸引力或信息的长度。被说服者的自我检控程度也影响说服的效果。高自我检控的人对外界的线索敏感,而低自我检控的人对自己内在的要求更为关注。Snyder(1985)等人把自我检控与两种广告技巧联系在一起,其一叫做软销售(soft sell),它强调产品在广告中的视觉效果,如包装是否精美等,而不注意产品本身的成分。另一种策略叫硬销售(hard sell),它强调产品的质量、价值和用途,而不太强调外在的包装等线索。结果正如他们所预料到的,高自我检控的人易受软销售策略的影响,而低自我检控的人易受硬销售策略的左右,如图4-12所示。年龄差异也影响说服效果。Schuman 和Scott
  
  
  
  
  
  
  
  
              
             
              
              
              图4-12:自我监控与说服效果
      (不同自我检控倾向的个体对两类广告的反映:以被试对产品的出价为效标)
  (1989)提出的敏感期假设(impressionable years hypothesis)认为,从青少年时期到成人早期,由于这一时期的经历对自我概念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处在这一阶段的人对他人的说服敏感,并且易接受他人的观点。Krosnick和Alwin(1989)对自1956到1980年有关这一领域的研究分析支持了这一假设,这些资料来自对2500选民的调查结果。结果表明在所有的年龄段中,18到25岁的人在4年内态度改变最大。
* 情境因素
  这方面的因素包括两个:一是预先警告,如果预先告诉或暗示被说服者他将收到与他立场相矛盾的信息,此时这个人的态度将难以改变,预先的警告会使人产生拒抗,但这仅限于讨厌的信息。Apsler(1968)的观点代表了人们对这个问题的一般看法:当个体对问题了解得很多时,预先警告会引起拒抗,而当人们对该问题了解较少时,预先警告反而有助于态度改变。二是分散注意,分散注意力能减少抗拒,因而对改变态度有利。
(3)自我在说服中的角色
  尽管我们罗列了一系列与说服有关的因素,比如可信的说服者、有说服力的信息、以及充分的论据等,但Simons(1971)认为人们是不可能说服他人的,除非他人愿意改变自己的态度。在他看来,说服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说服者创造适当情境,以使他人愿意改变态度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自我起着主要的作用。
  早在1947年,心理学家勒温就研究了自我与说服的问题,发现人们自己寻找说服原因要比由说服者提供原因更有效。在这项研究中,勒温的任务是要说服美国人吃动物的内脏。他把参加研究的家庭主妇分成两组:一组先让她们看一段45分钟的演讲,演讲者强调吃动物内脏可以支援前线的将士,另外也讲了动物内脏含有大量的微量元素,对人体有利;另一组的家庭主妇则没有看演讲,而是问她们“是否认为自己的家庭应该吃动物内脏?”并给她们45分钟的时间讨论这个问题。结果第一组只有3%的家庭吃动物内脏,而第二组有32%的家庭开始吃动物内脏,可见自己产生的说服更能使人们改变态度。
  为什么自己产生的论据更有说服力?最重要的原因在于自我说服使得人们的参与感加强,从而更倾向于自己所支持的态度;另外,当我们觉得他人想要说服我们时,我们往往以消极的态度对待之。所以,最有可能的是我们常常采用自己的论据,因为它来源于可靠的信息源 — 我们自己。
          第四节 偏见问题
  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人们就注意到了偏见的影响:纳粹分子对犹太人的偏见、西方人对东方人的偏见、以及形形色色的种族偏见在很大程度上是战争的根源。了解偏见,并克服它的影响对社会的稳定和促进不同文化的交流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一节我们所讨论的偏见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种族偏见和性别偏见。
1、偏见问题概述
(1)什么是偏见?
  偏见是人们以不正确或不充分的信息为根据而形成的对其他人或群体的片面甚至错误的看法与影响。偏见与态度有关,但偏见又不同与态度。我们知道态度包含三个成分:认知、情感和行为倾向。与态度的认知成分相对应的是刻板印象(stereotype),它代表着人们对其他团体的成员所持的共有信念。偏见(prejudice)则是与情感要素相联系的倾向性,它对他人的评价建立在其所属的团体之上,而不是认识上。从这一点来看,偏见即不和逻辑,也不和情理。行为成分体现在歧视(discrimination)上,如招工时排除女性或其他少数民族的人。
(2)人们为什么会有偏见?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同的理论有不同的观点,下面我们罗列几种相关的理论:
* 团体冲突理论
    团体冲突(group conflict)理论认为为了争得稀有资源,如工作或石油等,团体之间会有偏见的产生,从这一点上来看,偏见实际上是团体冲突的表现。团体冲突理论还用相对剥夺的观点解释偏见何时产生,当人们认为自己有权获得某些利益却没有得到,这时他们若把自己与获得这种利益的团体相比较时,便会产生相对剥夺感,这种相对剥夺感最可能引发对立与偏见。
* 社会学习理论
  Ashmore (1980)提出的社会学习理论则认为偏见是偏见持有者的学习经验,在偏见的学习过程中,父母的榜样作用和新闻媒体宣传效果最为重要,儿童的种族偏见与政治倾向大部分来自父母,儿童所接受的新闻媒体的影响使得儿童学习到了对其他人(比如少数民族和妇女)的偏见。
* 认知理论
    认知理论用分类、图式与认知建构等解释偏见的产生,认为人们对陌生人的恐惧(贬低对他们的认识)、对内团体与外团体的不同对待方式(喜欢内团体的人,排斥外团体的人)以及基于歧视的许多假相关(多数人与少数人不良行为的比率相同,但少数人的不良行为被过分估计)等都助长了我们对他人的偏见。
* 心理动力理论
    心理动力理论(Psychodynamic theory)用个人内部的因素解释偏见,认为偏见是由个体内部发生、发展的动机性紧张状态引起的。心理动力理论有几种不同的形式:一种形式把偏见看成是一种替代性的攻击,另一种形式则将偏见视为一种人格反常,偏见是一种人格病变。其中最为有名的当数Adorno(1950)对“权威性人格”(Authoritarian personality)的研究。他发现30年代德国人的反犹太情绪是由权威性人格中发展起来的,这一人格的特征包括:对传统价值观与行为模式的绝对固执;认同并夸大权威;将对某些人的敌意扩大到一般人身上;具有神秘及迷信的心理倾向。
2、偏见的影响与克服
(1)偏见的影响
* 对知觉的影响
  偏见会影响到人们对他人的知觉,以性别偏见为例,尽管照片上男性与女性的身高一样,但人们的实际判断依然有很大的差异。如图4-13:

 

                                                       男性照片

                                                       女性照片


                      控制组         告知组         激起组
              图4-13:性别偏见的表现
  在控制组条件下不告诉被试任何东西;在告知条件下,告诉被试之所以选择这两张相片是因为照片上的男女一样高;而激起条件下,告诉被试他们如果判断准的话有一笔奖金,同时还告知他们照片上的男女一样高。这种知觉还表现在许多其他的领域,比如白人评判者认为黑人儿童画的画比白人儿童的更危险。
    Spencer和 Steele(1995)在研究针对女性数学能力的刻板印象时发现,男性与女性数学能力的差异受测验指导语的影响,在测验之前如果告诉参加测验的男女生这个测验会有性别差异(男性成绩优于女性),则实际测验能发现这种差异;如果测验前告诉被试该测验不会有性别差异,则这种差异也确实消失。
* 对他人行为的影响                              
    我们对他人的偏见也影响他人实际的行为表现,这一点最明显地表现在自证预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中。偏见不仅影响偏见持有者自己的行为,而且也影响对方的行为,偏见持有者对对方的预期会使对方按照自己的预期去表现行为,Rosenthal(1978)把这种个体使得目标对象产生符合预期行为的现象叫做自证预言,也叫做自我实现的预言。
(2)消除偏见的方法
  消除偏见的方法很多,主要包括:
* 社会化
    儿童青少年的偏见主要通过社会化过程形成,因而通过对这一过程的控制可以减少或消除偏见,而在社会化过程中尤其要注意父母与周围环境以及媒体的的影响。
* 受教育水平
    接受的教育越多,人们的偏见将越少。有时候人们的偏见更多地来源于自己的无知和狭隘,所以通过让人们接受更多的教育来减少偏见是一种很有效的方法。
* 直接接触
    Amir(1969)、Brewer与 Miller(1984)提出的接触假设(Contact hypothesis)认为在某些条件下,对立团体之间的直接接触能够减少他们之间存在的偏见。这里所指的条件包括:地位平等(Pettigrew,1969);有亲密的接触(Cook 1964 ,Herek 1993);团体内部有合作,并有成功的机会(Aronson 1978);团体内部有支持平等的规范(Blanchard 1991)。基于这一假设,举办国际性的学术会议、奥运会等都可以克服人们之间的偏见。
(4)自我检控
  由于偏见本身也与认知过程有关,所以通过对认知过程的检控也可以减少偏见。当人们意识到自己有偏见时,通过静下心来想、抑制自己的偏见反应等减少之。在此过程中,内疚感、自我批评、搜寻引发偏见反应的情境线索都有助于偏见的消除或减少。
本章推荐读物:
Ajizen, I.(1988).Attitude ,Personality, and behavior. Chicago: Dorsey.这本书是对有计划行为理论及其发展陈述最完整的一本书。
Alwin, D. F., Cohen, R. L., & Newcomb, T. N.(1991).Personality and social change: Attitude persistence and changes over the lifespan. Madison: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这本书是Newcomb50年有关态度研究的总结,它包含了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有关政治和社会态度研究的成果。
Eagly, A. H., & Chaiken, S.(1993)The psychology of attitudes. San Diego: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这本书对有关态度的研究和理论做了较为完整的陈述。
Perloff, R.. M.(1993).The dynamic of persuasion. Hillsdale, NJ: Lawrence Erlbaum. 这本书提供了全面而系统的有关说服的研究。
Petty, R. E. & Cacioppo, J. T.(1986)Communication and persuasion: Central and peripheral routes to attitude change . New York: Springer. 该书的作者系统地分析了浅层和深层说服的问题。
本章复习题:
1.什么是态度?它包含哪些心理成分?
2.通过态度预测行为时我们应该注意哪些因素?
3.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方法测量人们的态度?
4.简述有计划行为理论的观点。
5.海德的平衡理论和费斯廷格的认知失调理论是怎样解释态度改变的?
6.不当理由、自由选择以及努力因素与认知失调有什么样的关系?
7.从说服模型论述影响说服效果的因素。
8.什么是偏见?人们为什么会有偏见?怎样克服人们的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