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货币政策:粉碎"四人帮"三十五周年再反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21:27:47

粉碎四人帮”三十五周年再反思

作者:林明理

     今天是2011年10月6日,是“粉碎四人帮”三十五周年纪念日。在大多数国人对当年干脆利索解决“四人帮”的事件津津乐道、庆幸不已之时,笔者却仍感到心情非常沉重:我们当年“粉碎‘四人帮’”,采用的可是非正常的手段,假如能不用“抓捕”而通过正常的制度途径解决了“四人帮”,那才能说明我们的国家在真正进步,那才能值得我们真正欣慰。 
  “四人帮”借助毛有意无意的庇护,攫取炙热权势,颠倒黑白、陷害忠良、倒行逆施、人神共愤,遭到应有的惩罚确实让人拍手称快。但是,当年的这一行动在关键时刻却是采用军事抓捕(注意:不是司法逮捕)的方式完成的。不难想象,如果不采用这一非常的果敢手段,那么,江青等人也极有可能先行动手,而采用开会、辩论、宣传、竞选、弹劾、罢免等正常的现代政治制度手段能否赶“四人帮”下台,也因当时政治权力运行的极度封闭性而的确很难判断。这样一来,当时的“两派人马”鹿死谁手,中国历史到底接下来的走向如何,确实就难以预料了。这一方面固然说明华、叶等人的胆识,但同时也说明,我们的制度基础是多么的落后,多么的脆弱!后来的人们又知道,当时的外媒对中国中南海发生的这一事件就是使用“政变”一词来报道的。而80年代初公审“四人帮”时,江青等人也以“他们是在搞政变”为自己的失败辩护过。——江青们输得不愿,还不服!

  在历史的关键时刻,有代表正义的力量用军事手段解决问题,固然干净利落,效率奇高,体现出某种“优越性”,但同时也会留下很大的后遗症。其一是,政治制度、正义程序的建设被忽视或拖延,“非经法律程序不得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虽然当时的中国法律还没有这样的原则性规定,但历史证明这是一个普世性原则)这一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被伤害,公民法治意识的培养、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被拖延。其二是,政治权力的运行不能像法治国家一样只需要法律与制度做基础,而需要依赖军权的支持。在这一政治环境下,执政者往往需要把能否实际掌控军权当作自己的首要执政目标,而把效忠宪法法律,顺潮流、合民意倒放在次要地位,往往因需“韬光养晦”而耗费大量宝贵的执政精力和执政时光。其三是,社会的进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军权同样的也不会总是掌握在正义力量手中,如果不幸而由顽固落后势力掌握着最大军权,那么,历史将不得不在关键时刻拐弯或退步。古今中外,类似的历史教训太多太深刻了!

  所以,让军事力量、武装暴力远离国家政治权力的交替,建立政治权力交替的制度化平台,一直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主要努力方向——法治宪政国家军队只效忠于宪法法律,效忠于国家人民,意义即在于此。可惜,中国几千年历史一直没能好好的解决这个问题。而我的党自1921年建党以来,直到江胡交替之前,高层政治权力交替也一直离不了非正常的手段,整个国家局势也一直避免不了随之而震荡。

  历史已经反复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只有建立起政治权力交替的制度化平台,让社会各阶层各团体的利益诉求(这在任何社会都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通过开会辩论、“拉帮结派”、宣传竞选、弹劾罢免等正常的现代政治博弈手段公开化、合法化、制度化,让公平公开公正的规则大于“潜规则”,以让政治权力的交替对社会的负面作用化为最小,才能为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最可靠的制度保证。这,在我们仍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