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嘉公路港怎么样:贞节牌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22:00:41

贞节牌坊

 

收藏日期:2011年11月10日“贞节牌坊”,通常是古时用来表彰一些或死了丈夫长年不改嫁,或自杀殉葬,而符合当时年代道德要求,流传特异事迹的女性,为其兴建的牌坊建筑。
  每一处牌坊下,不是埋葬了一个活泼泼的生命,至少也埋葬了一个女子数十年的青春。   

贞节牌坊

然时至现今,对于“贞节牌坊”的批判已经由过去对传统封建的否定变得理性化:   从道德上说,贞节,是对爱情的最终升华,长相斯守,不与他人。但是,从古至今,战争,灾难,人为不断。守寡妇女无数,而立贞节牌坊者可数。物以稀为贵,货币天然是金银。可见,正因为守节的妇女少,所以上层帝皇为其立牌坊!这并非君主无聊之作,   进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法不责众,自宋代开始,宋律已经有条件地允许妇女"休夫",如:夫外出三年不归者,妻可出...如同今天我们的婚姻法,分居两年,宣告失踪,死亡都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一般...对于已婚妇女,我们从古到今都不会没有限制地保护,   可见,我们的先祖对于妇女是否保守自己的贞节并没有强加于其身,贞节牌坊只是从物质和形式的结合上将爱情的更高境界给予推崇,这是人类社会有别于兽类社会的表现之一。窃想,不论古今,人们对"风流寡妇"是褒是贬??现代的法律对婚外情是否定罪?举轻以明重,丧夫风流者只能在道德上被遣   

贞节牌坊

责...如果这样,对于丧夫者立牌坊是毒害,对于风流者是遣责...那么,是否丧夫者改嫁就是此类人的最完美结局...婚姻自由,是指人民有结婚的自由,也有不婚的自由,这叫才做"权利"。   贞节牌坊当然只能授予放弃再婚之人,如同我们现在考会计师要求大专学历,考医师要求医科出身,考律师要求本科以上学历。限制是应该的,不然“贞洁”就变得一文不值了。   何为贞节牌坊呢?所谓牌坊实际是一种古代形状似的高大建筑,一般是由封建帝王为表彰臣子功绩所建。贞节牌坊是特指为了表彰封建女性对自己的丈夫坚贞不渝,一生恪守贞节而建立的牌坊。牌坊这种东西到现在已经完全成为历史。偶尔你会在田间,或者有着古老历史的乡村中看到几座,它们已经成为文物部门保护的对象。  目的来源  牌坊的一种。牌坊是封建社会皇帝给有贡献的人立的一种碑,用来记载这个人的功绩。贞节牌坊是为了   

贞节牌坊

表扬妇女的贞洁而立,比如长期孀居并且为教育或社会有一定贡献的妇女。   中国在汉、唐时,妇女所受的压迫与剥削远较后世为轻,唐代妇女能成群结伙地骑马外出郊游,能穿半裸装,男女交往较为自由,有些女子追求爱情也比较大胆,女子离婚也不受歧视。但是,自宋代中期推行程、朱理学以后,妇女就越来越受压迫,被封建礼教压得不能翻身,从而成为男子发泄性欲的工具、生儿育女的工具和家务劳动的工具了。   在一夫一妻制建立以后,在女子沦为男子的附属品和工具以后,妻子要为丈夫尽许多义务,第一个义务是为丈夫生儿育女,第二个义务是为丈夫恪守贞操。当然还有其他许多义务,但是这两个义务是最重要的,又是互有联系的。   在原始时代群婚杂交的情况下,当然谈不上什么贞操。在私有财产和一夫一妻制出现以后,妻子变成丈夫的私有财产,既然是私有财产,当然不许别人来染指。但是更重要的是,丈夫为了能把自己的私有财产传给确是出自自己血统的子女,所以对妻子的贞操要求越来越严格了,否则,自己的财产岂不是落入“野种”、“他姓” 之手了?   自古以来,直至现代,贞操总是对女子而言的,这是男子作为统治者对女子的要求,而女子作为被统治者来要求的。男子拈花惹草,至多被认为是“失德”,这不叫“失贞”,甚至还被认为是风流韵事。而女子一旦“失身”,不论是出自什么原因,那就不得了,即使是被施暴,自己毫无过错,也永远是“不干净的女人”,“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贞操是个比较笼统的名词,其内涵大致可分为婚前、婚后两种,而婚后方面又区分为夫在、夫死两种情况。其含义即:一个女子,或是一辈子不和任何男子性交,或是一辈子只和丈夫一个人性交,这才叫保持了贞操,如果私通、再嫁、被施暴等,都叫“失贞”。女子在婚前要“守童贞”,婚后夫在时要“守贞”,夫死要“守节”。 中国古代对女子贞操的重视,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巡视各地,在一些地方立碑刻石,刻上一些自我歌颂和昭示天下的话,如泰山刻石、琅刻石、会稽刻石等,在这几处都提到了女子的贞节问题。例如会稽刻石云:   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洁诚。夫为寄,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见《史记·始皇本纪》三十七年事。 )   可是在汉、唐两代,社会风气比较开放,对女子的贞操要求并不严格,女子再嫁,社会上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好。   有唐一代,公主再嫁的有23人,有的甚至结婚三次,在社会生活中男女交往也比较自由。因此,后世的道学先生才骂这个时代是“脏唐烂汉”。   

贞节牌坊

可是,到了宋朝中期以后,情况就不同了。在统治者的支持和倡导下,程、朱理学兴起,在“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指导下,极力地提倡女子守节,寡妇不能再嫁。《近思录》有一段记载说:   或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如何?”伊川先生(即程颐)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又问:“人或有居孀贫穷无者,可再嫁否?” 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此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这一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就成了一句至理名言,为统治阶级大力提倡。   自宋代中期以来,直至明、清,性禁锢越来越严酷,对女子贞操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了。宋代中期以后有这样大的变化,是有其社会和历史的原因的。汉、唐两代,是中国封建社会上升、发展和全盛的时期,统治阶级强大而有信心,民众的生活相对地比较稳定,所以统治阶级对民众的控制相对地宽松,不太压制人们对自由、幸福的追求。宋朝中期以后,中国的封建社会已开始走下坡路,当时民变蜂起,民不聊生,徽、钦二帝被掳,更显露出统治阶级内部的虚弱。在这种情况下,统治者十分害怕民众为自由、幸福而斗争,所以千方百计地加以压制,因为当时千千万万的民众是不自由、不幸福的,如果允许他们追求自由、幸福,无异于鼓励他们造反。   因此,所谓“存天理,灭人欲”,就是要维护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这被称为“天理”),不要追求个人的自由、幸福(这被称为“人欲”);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说穿了就是宁可饿死,也不能破坏封建的伦常秩序。   封建的伦常秩序主要表现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如果妻子不为夫守节,就把“夫为妻纲”这一条重要内容破坏了。   正因为这个缘故,近七八百年来,统治阶级大力提倡女子为夫守节。他们采取的方法,一是叫人编许多“女子读物”以毒害女子的思想,如《内训》、《训女宝箴》、《古令列女传》、《闺范入》、《母训》等,在此以前还有《女四书》、《女诫》等;二是采《大明会典》卷七十八:《族表门·大明令》取许多奖励的形式,如立贞节牌坊、烈女祠,甚至以“诰命”褒奖“相夫教子”或“立节完孤”的女子。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曾下诏令,族表节妇,同时规定了“凡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为嘉奖贞节的特别命令。   在那种社会条件下,对于女子的贞节不仅是倡导的问题,而且对“失贞”的女子要严加惩罚,轻则赶出族门,重则施以沉河、火烧甚至凌迟处死等酷刑。清乾隆时,山西有个姓李的人,是个“隐宫”者,即无性功能,他的妻子陈氏不安于室,常常逃回娘家。有一天,她的父亲陈维善亲自把她送到婿家,然后回去,可是走到半路,女儿又跑口来了。陈维善气得不得了,就活活地把女儿缢死,自己也上吊死了。这类事在封建社会并不少见。   封建社会中的父亲为什么这样残酷呢?这是因为如果女儿丧失贞节,是奇耻大辱,全家都抬不起头来;相反,如果女儿恪守贞节,则光宗耀祖。清代学者方苞写过一篇《康列女传》,康烈女是个商人的女儿,许配给贫家之子张京,还没过门张京就死了,康烈女却以张氏媳自居,上吊自杀殉夫。   张家原来是个破落之家,张京的父亲品行又不好,本来人们是看不起他们的,但是由于康烈女这一死,张家马上身价百倍,在京师出了名。正因为这样,所以都要以女子做牺牲品。   

贞节牌坊

在这种社会风气下,所谓“烈女”、“节妇”越来越多,什么“以身殉夫”、“守节终身”的事比比皆是。   据《古令图书集成》记载,“烈女”、“节妇”唐代只有51人,宋代增至267人,明代竞达36000人,而到了清代,仅安徽省休宁县这一个县,就有2200多人。当时全国人口不多,加以还有不少女子未被记载,这个数宇是很惊人的。   寡妇守节是十分痛苦的。   寡妇守节,多数当然是思想受了毒害、麻痹后的“自愿”,但有很大的迫于环境、迫于形势、不得已而为之的成分在内。几十年的寡居,青灯荧荧,孤眠独宿,个中的矛盾和痛苦,实在是难以想象的,也是外人所难以知晓的。这正如鲁迅在《我之节烈观》中所说:“节烈难么?答道,很难。男子都知道极难,所以要表彰他。”“节烈苦么?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   清人沈起凤撰写的《谐锋》卷九有《节妇死时箴》一则,叙述:荆溪某氏,年十七,适仕族某,半载而寡,遗腹生一子,氏抚孤守节;年八十岁,孙曾林立。临终召孙曾辈媳妇,环侍床下,曰:“吾有一言,尔等敬听……尔等作我家妇,尽得偕老白头,因家门之福;倘不幸青年寡居,自量可守则守之,否则上告尊长,竟行改醮,亦是大方便事”。众愕然,以为昏髦之乱命。氏笑曰:“尔等以我言为非耶?守寡两字,唯言之矣;我是此中过来人,请为尔等达往事。……我居寡时,年十八;因生在名门,嫁于宦族,而又一块肉累腹中,不敢复萌他想;然晨风夜雨,冷壁孤灯,颇难禁受。翁有表甥某,自姑苏来访,下榻外馆;我于屏后觑其貌美,不觉心动;夜伺翁姑熟睡,欲往奔之。移灯出户,俯首肾惭。回身复入.而心猿难制,又移灯而出;终以此事可耻,长叹而回。如是者数次。后决然意去,闻灶下婢喃喃私语,屏气回房,置灯桌上。倦而假寤,梦入外馆,某正读书灯下,相见各道衷曲;已而携手入帏,一人趺坐帐中,首蓬面血,拍枕大哭,视之,亡夫也,大喊而醒。时桌上灯荧荧作青碧色,谯楼正交三鼓,儿索乳啼絮被中。始而骇,中而悲,继而大悔;一种儿女之情,不知销归何处。自此洗心涤虑,始为良家节妇。向使灶下不过人声,帐中绝无恶梦,能保得一身洁白,不贻地下人羞哉?因此知守寡之难,勿勉强而行之也。” 命其子书此,垂为家法。含笑而逝。 《谐铎》还说,这家人后来宗支蕃衍,代有节妇,间或也有改嫁的女子,但百余年来,家风都很好,没有伤风败俗的事发生。以上这段叙述说明了很多问题,把年轻守节妇女的性心理刻画得十分深刻。“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可是必须严加压抑,这几十年的守寡实在太痛苦了。许多人自身受了这种痛苦,到“十年媳妇熬成婆” 以后,却逼迫他人也走自己的老路;而这“荆溪某氏”可贵之处是“己所勿欲,勿施于人”,自身亲历这种痛苦,也不要后继者也经历同样的痛苦了,她那“勿勉强行之”的遗嘱既然是受害者经验之谈,也是人类性心理的真实写照。 

赤峰贞节牌坊

  清咸丰四年(1854年)为表彰贞洁妇杨某而建的碑坊,坐落在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打粮沟门乡,由正额和侧坊组成,通高4米,宽8.4米,砂岩凿制,保存完整。牌坊正面雕刻“门提沛相”,背面“遥波冰雪”。 明清统治者在许多地方修建表彰妇烈女的贞节牌坊,鼓励寡妇殉夫或守节。   

昭化贞节牌坊

广元昭化贞节牌坊

  位于四川广元市昭化镇昭化古城县衙街,街正中矗立着一座贞节牌坊。贞节牌坊为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皇帝亲自批准为昭化的贞节女子吴梅氏建立的石牌坊,现为复建。高7.8米,宽5.6米,两面分别雕刻有“孟母三迁”、“岳母刺字”和“涌泉跃鲤”、“唐氏乳姑”等与贞节和孝道相关的图案,两边的门楣上分别刻有“冰清、玉洁”和“竹香、兰馨”等文字,表示吴梅氏高尚品德的意思,上面的碑文记述了吴梅氏的感人事迹。她在三十二岁时丈夫身患重病,临终嘱咐她再嫁,她坚守贞节,曾用铁锥刺破自己的颈部抗拒了男人对她的非礼。她恭谨孝顺父母,赡养双亲,辛勤抚育儿子成才,活到古稀高龄。当时吏部知道她的事迹后,上奏皇帝诰封建坊,表彰她的品德,教化百姓。[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