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lab蔡氏方程:于都县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做法与成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1 20:21:25
创新执纪执法理念  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于都县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做法与成效

卓邦友

    2009年,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全会精神,主动服从服务于大局,创新执纪执法理念,发挥保驾护航作用,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有新作为。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中央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二是认真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出台了《实施方案》,加强了对行业主管部门“三个阶段、八个环节”履职情况的再监督。三是对执收执罚单位收费和罚款情况开展了专项执法监察,清查出违纪金额315万余元,追缴违纪款51.6万元;发现违纪线索3起,立案调查2件。四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了督促整改。五是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督促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到位。

    (二)在干部教育和作风建设上有新推进。协助县委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党性教育年”活动,加强了领导干部党风党纪教育。一是严格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县委修订了决策议事规则,县委、政府下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规定,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领导干部的要求。二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县委、政府出台了《关于明确县内公务接待工作原则和纪律的通知》,对县内公务接待工作明确了“四定五不准”接待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制止党政干部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工作,全县新增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暂停一年政策落实较好。三是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县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0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4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137人、函询2个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9人次,通过“三谈两述一函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增强。

    (三)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上有新突破。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几个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决定》等反腐倡廉制度,在县直单位全面实行惩防体系行业构建。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政府投资制度、干部人事制度等改革。县成立了三大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推进投融资平台机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统一津补贴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面推行。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的专项清理与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清理纠正3个单位私设的“小金库”,清理违规资金69万余元,处理相关责任人2人。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县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等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有效推进了公共资源入市阳光交易。加强对市场经济活动“四项制度”的监督检查,2009年,对118个建设项目招标投标、14宗经营性土地成交、581次政府集中采购、3起国有资产交易、18宗采矿权出让进行有效监督。三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完善权力规范运行的“双线”监督模式,牵头完成了全县乡镇农民服务中心建设,建成了一批高质量的示范点。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构建党风廉政预警机制。

    (四)在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上有新举措。开展全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及回头看活动。开展了党群部门清理评比表彰治理活动,共撤消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253项,节约评比表彰活动费用170余万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清理行业协会18家,有3家在清理过程中进行了注销登记,其余15家基本上落实了职能、机构、人员、财务四分开,清退26名公务员在协会兼职。加强了对县污水处理工程等县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管,参与了征地拆迁、矿业监察、“两房”建设、高考中考、事业单位人员招考等民生工程的监督。牵头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的申领条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立案处理了3起村干部以权谋保问题。

    (五)在推进全县机关效能建设上有新建树。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效突出,我县被评为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先进县。完成行政审批“3个30%”精减任务,建立了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制定实施了九项提高机关效能制度,出台了《于都县机关效能“扣分处罚制”实施办法》、《于都县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强全县干部职工效能督查,严厉追究违反效能规定的人和事。2009年受理群众投诉32件,全部办结。按照全市统一布置,于2009年8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3起影响机关效能破坏发展环境典型案件。

    (六)在查办案件上有新成效。创新办案机制,制定出台《于都县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暂行规定》、《署实名举报违纪违法线索奖励办法(试行)》等规定,提高了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2009年,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件348件,全部办结;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查核实违纪线索168件;立案67件(其中乡科级立案8件),结案6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人(其中乡科级6人)。集中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坚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对一般性自律不严和轻微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澄清是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了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较好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上有新提升。狠抓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省纪委“十个严禁”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纪检干部下农村,群众贴心人送清风”活动。立足长远打基础,集中力量办大事,县经济“110”办公、办案基地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基地“三位一体”大楼全面竣工。基本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在县直单位新设置了4个纪检派驻机构和9个监察派驻机构,分口设置了五个派驻机构工作协作组,负责实施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和交叉督查。有效整合了资源,推进了县直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