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生日蛋糕祝福语:张东安同志在全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会议上的讲话(皖纪办通报第9期)蚌埠廉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22:29:14
张东安同志在全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会议上的讲话(皖纪办通报第9期)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进行培训和部署。通过培训部署,进一步把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落到实处,把全省“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引向深入。昨天下午,大家观摩了肥西县桃花镇古城村、包河区望湖街道王卫社区、肥东县撮镇镇大郭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刚才,合肥市、肥东县及有关乡镇、村的同志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作了辅导和发言,都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借鉴作用,希望同志们回去后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转化落实。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关于各地“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从4月下旬启动以来,虽有2个月时间,但各地工作进展比较快,取得了新的明显进展和成效。综合最近春良书记到安庆督查,我本人先后到淮南、巢湖督查调研,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同志分组到滁州、阜阳、宿州、蚌埠、黄山、池州、马鞍山等地督查的情况,以及平常工作掌握的情况看,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动员部署阶段各项工作扎实展开。“定远会议”结束后,全省各地采取召开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等形式,迅速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意见》、“定远会议”和“六安会议”精神,认真研究贯彻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分工安排,及时召开动员会、培训会进行部署。芜湖、池州、宿州等5个市和绝大多数县(市、区)党委书记出席本地动员大会并讲话。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机构,设立了办公地点。其中,有93%的县(市、区)和96%的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县(市、区)两级共抽调704人集中办公。各地还普遍建立了组织领导、工作推进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黄山等市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东至、青阳等地县委、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砀山县财政已拨付专项经费60万元、颍上县已拨付48万元、黄山市黄山区已拨付40万元,其它市、县(市、区)也作了专项经费安排,有力推动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展较快。按照“六安培训会议”的要求,各地分级分类抓紧抓好培训,迅速展开“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市级共举办“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培训班(会)23期,参训4344人(次);县(市、区)共举办业务培训515期,共培训5.2万余人(次)。编印培训资料123种,制成电教片205部。通过培训,推动了“三资”清理工作顺利展开。目前为止,全省已有36.2%的村(居)完成了“三资”清理。其中,六安、合肥已全部完成了“三资”清理;蚌埠市近半数的村(居)也已完成。“三资”委托代理和电算化管理工作也正逐步开展,目前全省已有526个乡镇(街道)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占全省乡镇(街道)总数的38.5%。

    ——分级督导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安庆、宣城、亳州等市建立了市和县(市、区)两级领导“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联系点制度,以及乡镇干部包村指导制度。阜阳市成立4个督查指导组,每个组负责两个县(市、区),每月督导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该市所辖各县(市、区)成立县级督导组27个,乡级督导组291个,派出驻村督导员2812人,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督导体系。池州市突出抓好“三资”清理这个重点,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从县(区)直机关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清查组驻村,对各城中村、园中村、土地征用较多的村、以及问题突出村进行重点清查和复查核实,保证了“三资”清理工作的效果。滁州市制定《“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督查表》,进行定期检查。滁州、池州、六安等地编印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问答》手册;休宁县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知识问答编成手机报不定期向全县手机客户发送;亳州、宣城、铜陵、安庆等市的一些县(市、区)编发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广泛进行宣传指导。

    ——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的特点比较突出。宿州、巢湖市委提出把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作为农村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第一战役来打,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成果来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效果。东至县尧渡镇根据目前农民采摘草莓、种植西瓜农忙的实际,实行村干部夜晚进行“三资”清理登记,雨天进行资源现场核实丈量的“雨夜工作制”。阜阳市颍州区、颍上县在清理中引进司法见证制度,对清理结果的公开、公正情况进行见证。六安市对“三资”代理服务工作验收采取“申请制”、“抽查制”、“追究制”。芜湖县面向社会招聘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专职会计人员进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资由财政承担。马鞍山市花山区在“三资”清查基本结束后,采取“三查三看”(查领导组织是否健全,看清产核资是否全面;查清理结果是否真实,看张榜公示是否及时;查台帐是否规范,看建章立制是否有效)的办法,进一步核准数据,健全台帐,补缺补漏,严格把关,受到了农民群众好评。

    ——在与各项工作的结合上有所创新。做好结合的文章是我们抓好“阳光村务工程” 建设工作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从深入各地调研和在合肥参观来看,主要有“四个结合”:一是把村监督委建设与“三资”清理工作结合起来。从合肥的经验看,该市通过监委会的工作来保证“三资”清理工作的深入。同时,又通过“三资”清理来促进监委会的建设,使监委会在农民当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使监委会的工作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在“三资”清理工作中得到进一步明确,两项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各市可在下一步工作中学习借鉴合肥市这一做法。二是把制度建设与科技监管结合起来。我们参观的王卫社区把“三资”清理的成果、财务收支情况、资产资源的处置以及与各项制度要求,都通过电脑显示屏展示出来,群众可以随时点击、及时了解各方面情况,进一步使公开规范化、常态化,监督长效化,发挥了电子监察的作用。制度加科技,是我们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中需要努力的方向。三是把“三资”清理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各地在“三资”清理过程中,不仅注重摸清家底,而且通过发包、招标和竞标的办法,使这些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价值实现最大化,进一步增加集体经济的收入,从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如肥东县燎原居委会13间门面房原来每间每月300元租金,通过竞价出租,租金涨到每间每月600元,居委会每年增加租金46800元。四是把“三资”清理工作与案件查办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三资”清理发现存在的问题,如白条支出多,村干部优亲厚友、贪污受贿造成村级资产的流失等等。各级纪委高度重视“三资”清理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工作,确保这次“三资”清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总的看,全省各地“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开局良好,进展有序,推进有力,整体上比省委、省政府《意见》要求的进度要快一些、比我们预期的情况要好一些。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特别是少数地方领导思想重视程度、工作力度还不够到位,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地方“三资”清理不够深入、清理程序不够严格、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尤其是核实、公示、确认等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村基层政权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前不久,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7月上中旬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后下发实施。这个《意见》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义务、职责、运行程序以及工作要求、工作目标、方法步骤等都有很明确的要求,是我省推行这项制度的一个指导性文件。关于这项工作实施,刚才,成瀚同志作了辅导讲话,加山同志进行了业务辅导,传才和章海同志分别介绍了做法和体会,合肥市还提供了“工作样板”和“制度蓝本”。他们讲得都很好、很全面,特别是对工作的任务与目标、思路与方法都讲得非常明确、清楚。这些,我都不再讲了。下面,我就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再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要着力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我们工作推进的力度。众所周知,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小到一个单位、一个行政村都要有监督,否则就会出现问题。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公共权力运行机制。这为我们解决权力的制衡问题指出了明确的方向。我们一定要把这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去。从现实中看,现行的村民自治条列虽然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内容和要求,但在民主监督方面,缺少有效监督的载体,村级组织体系在制度构架上存在一定的缺陷,致使村级监督组织发育不全,监督不到位问题明显。这也是导致多年来我们农村清财工作先清后乱年年清、村务公开效果不明显、有的地方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屡屡发生、村民自治变成村官自治、农民来信来访数量上升的重要原因。虽然目前各地都建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组织,也发挥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但总体上由于存在监督主体不到位、监督内容不全面、监督保障措施不健全等问题,很难对村务管理和村干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监督,与构建权力制衡体系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就是要着力构建和强化村级公共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公共权力制衡体系,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长治久安。近年来,我省合肥市等一些地方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在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弥补了村级权力运作的体制性缺陷。实践证明,合肥市等地建立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确实对村级事务的规范运行、公开透明、预防腐败现象、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面贯彻村民自治条例、发展基层民主、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把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第二,要着力解决好组织设置问题。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任务繁重、要求严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要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重要意义、职责作用、方法步骤等,争取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为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要精心谋划安排。要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当前本地农村村级监督组织成立的现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凡是没有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村,都要明确具体的时间表,可以专门推选产生,也可以结合今冬明春村“两委”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但总体要求是确保明年2月底前全省所有行政村、城市社区普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开展工作;已经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村,要按照省文件要求着力抓好规范、完善和提高。三要依法依规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治、自我监督的组织。各地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正)》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选举细则,并严格按照省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有效整合现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组织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一般设主任1人,成员2-4人,任期与村民委员会同届。需要强调的是,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按照“六有”要求进行设置,即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会议记录。这个“六有”要求将作为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乃至“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检查验收的一个重要标准。

    第三,要着力解决好制度完善问题。建立村务监督委从一开始就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做。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纪委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组建之后,就要抓紧指导和督促其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能够正确履职、发挥作用,促进村级民主监督工作规范、有效进行。一要健全工作机制。重点是要建立健全监委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接受其委托对村“两委”工作和村干部权力行使实施监督的各项制度,确保监委会在乡镇(街道)纪委指导和村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正确履职、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监委会能够独立行使监督权的各项制度,确保其能够按规定列席村“两委”有关会议、调查核实问题、提出批评建议以及向上级机关反映问题,特别是要支持和保证监委会监督村级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要及时指导和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健全监委会工作运转制度、议事规则、工作报告等相关工作和管理制度,细化内部分工,建立工作台帐,强化日常监管等。二要完善保障机制。保障制度应该分为三个方面,在政治上,监委会要有地位;工作上,监委会要有制度;经济上,监委会要有补贴。只有这样,才能使监委会委员珍惜这份工作,更好地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重点是要建立健全村“两委”工作和监委会工作双向通报制度、乡镇包村干部指导协调制度、乡镇纪委监督与协调处理制度等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妥善解决监委会与村“两委”及其他组织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当村务监督委员会无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可以向乡镇(街道)党委或县(市、区)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乡镇(街道)党委和有关部门应及时妥善处理和答复的机制。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制度,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依法依规开展监督。要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经费,将其成员的务工补贴纳入县(市、区)级财务预算,实行计时补贴,其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劳动力日均收入水平。三要建立监督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也要接受监督。重点是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接受村民代表评议和监督方面的制度,明确监委会在村民代表评议中信任票达不到村民代表人数50%的成员职务自动终止。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纪委对监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的制度机制,严格奖惩措施,促进村监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实际工作量大、履职尽责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村监委,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违法违纪的村监委成员,经查实,要按程序罢免其职务。罢免或终止后的不足职数可按有关程序进行补选。

    第四,要着力解决好监委会建设问题。这是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的前提和基础。监督委建立后,我们必须着眼于长效机制的建设,着眼于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着眼于工作的实际效果,真正使监委会建得起来、干得下去,使之与党支部、村委会一样,成为村级不可或缺的重要组织,使之在促进村级公共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决不能只是就建机构而建机构,选几个人,挂个牌子,交差了事。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纪委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大力支持和有效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村民意愿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尤其要在“干得下去”上下功夫,构建好长效工作机制。一要把人选好。候选对象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同时要实行回避制度。人员配备要注重精干高效。二要培训好。要注重建立对监委会成员进行长期培训、不断培训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委会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三要指导、支持好。尤其是乡镇(街道)纪委对监委会的工作能否正确履职、发挥作用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以说,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乡镇(街道)纪委在村(居)一级的“腿”和“眼”,是监督工作的最前沿,是乡镇(街道)纪委的得力助手。各乡镇(街道)纪委要自觉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纳入自身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重视、关心和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加大对他们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的力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监委会工作上的坚强后盾。四要履职好。要注意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使之能履职、履好职,真正做到有权、有威、有用、有效。上述“四好”缺一不可,只有做到了这“四好”,才能保证监委会建得起来、干得下去,才能更好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五,要着力解决好工作效果问题。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对我省大多数地方来说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有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积极稳妥推进工作,确保这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推行这项工作,各县(市、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村党组织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县(市、区)委书记要亲自过问;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要亲自抓,对每个行政村的监委会是否达到“六有”要求,要亲自检查;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要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好本村选举,并负责落实“六有”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监委会工作运行长态化问题,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工作中,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统筹推进,并注意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通过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使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二是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相结合,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更好落实;三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进一步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四是与信访稳定相结合,在监督中化解农村各种利益之间的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同志们,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事关“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深入推进,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促进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根据记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