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勒根定理怎么理解:结婚登记办理时间参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05:40:12
办理机关
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间(参考)
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2.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均无配偶;
4.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双方共同提交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办理程序
一、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二、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三、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收费标准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9元/对;
收费依据
1.《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
2.北京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关于婚姻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2]045号)。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条例》;
3.《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
备注
1、补办结婚登记按照结婚登记办理;
2、户口簿、身份证和照片的具体要求见《温馨提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