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姑娘可以直接吃吗:储蓄理财六大“破财”行为应该规避(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8:05:30
储蓄理财六大“破财”行为应该规避(一)现在不少人还是习惯于把多余的钱存在银行里,但在储蓄的过程中,由于有些行为不当,会使自己的利息受损甚至使存款"消失"。为了防患于未然,储蓄理财六种"破财"行为应该规避。 "破财"行为一 种类期限不注意 在银行存款,不同的储种有不同的特点,不同的存期会获得不同的利息。活期存款灵活方便,适应性强;定期存款期限越长,利率越高,计划性较强;零存整取储蓄存款,积累性较强。如果不注意合理选择储种,就会使利息受损。不少人认为,现在存款利率虽增长了一些,但毕竟还很低,存定期存款和存活期存款都得不到多少利息。这种认识其实是很片面的,虽说现在存款利率不算高,但定期存款的利息明显要高于活期存款。在选择存款种类、期限时应根据自己的消费水平和用款情况来确定,能够存3个月定期存款的绝不存活期存款,能够存半年定期存款的绝不存3个月。  "破财"行为二 密码选择"特殊"数 现在,为存款加注密码已成为普通人防范存款被他人冒领的一种手段,但笔者在工作中发现,不少人在为存款加密时未能很好地选择密码,有的人喜欢用自己的生日作为密码,但这样做不会有很高的保密性,生日通过身份证、户口簿、履历表等很容易被他人知晓;有的人喜欢选择一些吉祥数字,如666、888、999等,这些数字也容易被破译。选择密码一定要注重保密性,最好选择不容易被他人知晓的数字,千万不要把自己家中的电话号码或身份证号码、工作证号码等作为预留的密码。 "破财"行为 三大额现金一张单 笔者发现,不少人喜欢把到期日相差时间很近的几张定期存单到期后转存,合并成一张大额存单,虽说这样便于保管,但这样做有所不妥,有时也会让自己无形中损失"利息"。 我国新的《储蓄管理条例》除规定定期存款逾期支取,逾期部分按当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算利息之外,还规定定期存款提前支取,不管时间存了多长也全部按当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如果定期存单未到期,一旦需要使用少量现金,也得动用"大"存单,就会有很大的损失。虽说目前银行可以办理部分提前支取,其余存款还可以按原利率计息,但只允许办理一次。正确的方法是,假如有10000元存储,可分开4张存单,分别按金额大小排列,如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各一张,这样一旦遇到急用钱时,利息损失才会减小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