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降低敏感度:从“白宫”举报人遭打击报复看“司法腐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1 03:20:46
从“白宫”举报人遭打击报复看“司法腐败”

今天看到一篇报道,题为“安徽阜阳市“白宫”举报人遭打击陷害案件以侦结”。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伟两会期间接受中国青年报专访称,党政领导干部首先要强化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张治安作为区委书记,确实是宪法、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可以说,他是把公权当成了私权,而不是为民所用。”
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一个区委书记怎么可能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到如此地步?他是堂而皇之地把公权当成了私权,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崔检察长的说法有避重就轻之嫌,我以为此案的发生应以“司法腐败”为主要原因。原区委书记张治安和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滥用职权打击报复、陷害举报人李国福。李国福多次到北京举报张治安违法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等问题。2007年8月26日,他返回阜阳市的当天,被颍泉区检察院带走,随后被拘留、逮捕。2008年3月13日凌晨4时55分,李国福在安徽省第一监狱医院死亡。一个要通过司法机关举报某领导的犯罪事实的举报人,在经过两年的上访之路,最终被司法机关迫害致死。这还不能暴露出我们“司法腐败”的严重性吗?一开始,汪成不太赞成张治安的做法,但“张对其施加了压力,不查我就撤你”。这正是造成司法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上面领导的压力,就可以让一名“深谙法律”的检察长“违法”办案,你能说这是法律意识淡薄吗?这种“违法”的勾当,在形形色色的“压力和利益”驱使下,他们不知干了多少回。
多少案件通过他们的“办理”,失去了司法公正。
再看看案件被揭露和关注的起始时间:1、人民网2007年01月19日发表文章《阜阳市颍泉区太无耻,推了学校建“白宫”!》评论1631条; 2、农村农业农民杂志社2007年01月18日发表《安徽阜阳耗资千万建白宫式政府办公楼》,评论2193条; 3、南方网发表2007年11月06日《日方援建安徽阜阳小学 质疑当地豪华办公楼》。2007年初就暴露出来了,时隔一年,我们暂且不说举报人和亲人们这一年过着如何的非人的压迫生活的,只看政府对这件事的漠然处理方式,一年有多少事情不能查清,一个小小地级市还查不出是非曲直吗?不是查不清,是有人在妨碍或操纵司法部门拖着不查,给违法犯罪者销毁证据和“沟通感情”创造时机,这又是“司法腐败”的一种具体表现。
近年以来不断有举报人被迫害的事件出现,从被劳动教养的李文娟;到险遭砍杀的花锦平;至被砍断脚筋的龚远明,再到被迫害致死的李国福。最高检资料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每年发生的对证人、举报人报复致残致死案件由每年不足500件上升到现在的每年1200多件。为维护社会正义,群众向司法机关举报违法犯罪;为维护个人利益,某些司法人员把举报情况隐匿下来,并泄露给被举报人。致使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甚至是迫害追杀。这都是由“司法腐败”所引起。
两会后司法部门更加重视提高司法能力、确保司法廉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在最高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大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必须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人民法院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广大干警为党和人民掌好用好司法权。对“五个严禁”的落实,重点在于抓案件查处。凡有报不查、查实不究以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