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诗黎护肤品效果怎样:民国總統蒋介石也没办法的旧中国钉子户(图) - 顶顶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1 23:51:15
民国總統蒋介石也没办法的旧中国钉子户(图)

  时间: 2009-12-10 14:37:53 (北京时间: 2009-12-11 3: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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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也没办法的旧中国“钉子户     中华民国總統蒋介石     重庆出了一个“史上最牛的钉子户”,蛮有意思的。能成就“最牛”两字,一是离不开钉子户的钉子精神,第二,也需要重庆政府和开发商的配合,毕竟,他们已经走完了法律的程序。这实在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如果换作新中国,恐怕早就被强行铲倒了,或者,叫流氓放火给烧了。

  年前,中央电视台《走进中国》有一期节目说到宁波,讲到了民国期间,一个连蒋介石都拿他没办法的钉子户。也很有意思.
     大概是1930年,蒋介石衣锦还乡,回到奉化溪口,大兴土木,扩建蒋氏祖产“丰镐房”。当时原计划动迁周围26家邻居,而实际上只动了25家,有一家就是不肯搬,门面房,卖千层饼的,并放话出去,皇帝又怎样?消息传到蒋介石那里,老蒋也没办法,只能叹道,迁不迁由他去吧。

   这家饼店便是“周顺房”,70多年了,到今天还钉在那里,丰镐房也因此被逼凹进去了一只角。有人称它为“民国第一钉子户”,当之无愧。
  蒋氏邻居周顺房饼店片瓦未动保存至今      ~~~~~~~~~~~~~~~~~~~~~~~~~~~~~~~~~~~~~~~~~~~~~~~~~~~~~~~~~~~~~~~   同样是“钉子户”,差别咋这么大捏?   来源:索菲亚大教堂的博客 http://blog.cctv.com/html/14/944214-738224.html      日本大阪市北区的阪神高速公路11号池田线,从池田方向出发从梅田出口下高速的话,就要贯穿这座名叫GateTowerBuilding的办公大楼。大楼地下2层,地上16层。

电梯、楼梯、厕所等都设置在大楼的两侧,电梯在5-7层不停----―那里是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本身与建筑并不相连,而是完全地独立。因此就算楼倒了,路也没事。大楼贯通部分加装了防噪防震设备,里面的人基本不会受到影响.

很多网友都猜测大楼业主是一个钉子户,还真让网友们猜中了。

以前这块土地的所有者,想1983年建大楼,但当时的城市规划已经确定高速公路会从这儿过,所以他们拿不到建筑许可。土地所有者和高速公路一方交涉了5年,最后达成的协议就是让高速路贯穿大楼。大楼最终于1992年竣工,5-7楼租给了高速公路。

当时为了解决法律障碍,日本还专门在1989年修改了一系列法律,制定了建筑可以与道路一体的“立体道路制度”,让高速道路可以合法贯穿大楼。GateTowerBuild-ing也就成了日本第一栋利用“立体道路制度”建设的大楼。

看来对待钉子户也不需要拔钉子啊,人的智慧是无穷的,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哈. ——————————————————————————————————————————

 成田机场钉子户迫使首相谢罪

世界上最牛的“钉子户”或许在日本。因为居民不肯搬迁,日本东京成田国际机场1号跑道拖延十几年才完成,2号跑道无法修到规定长度屡发起降险情,3号跑道至今还在图纸上不能动工。

日前,大陆网友“太空人之翼”在论坛贴出《用Google Earth看成田机场的“钉子户”》,得到迅速转载,有人感叹这才是,世界头一号的,“最牛钉子户”。

成田机场位于东京东北的成田市三里镇,是日本最重要的国际机场。1966年,日本政府在新东京国际机场的几个选址都遭到强烈反对后,忽然决定建在这里,当地居民强烈抗议,发起“一坪地主运动”,很多业主将自己家的土地以一坪(约3.3平方米)为单位出售,以大量增加土地拥有者,让政府谈判对像剧增,收地艰难。

后来剩下的“钉子户”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起很高的铁塔,妨碍飞机起降,当局只好继续谈判,成田机场1978年3月30日终于启用。

1999年,迫于2002世界杯在日本举办的压力,当局必须修建2号跑道,于是放弃谈不下来的地皮,避开“钉子户”地皮,转而向北修建跑道,并于2002年完工。但这条原定2500米的跑道也就只能修到2018米,一些大型客机无法起降。

2005年1月11日,当局和2号跑道南端的7户人家重新开始谈判,希望能买到他们的地以便把跑道延长到足够的长度。居民拒绝做出妥协。7 月15日当局最终决定放弃谈判,跑道向北延伸。预计2010年可以完成。

2006年11月24日,在日本内阁经济财政会议上,首相安倍晋三表示希望机场可以24小时运作,夜间也能起降。因为根据和机场内几户居民的协议,夜间禁止起降,以免影响到这几个“钉子户”的休息。成田机场至今无法提供夜间起降服务。(图片来源:网络图片)

华盛顿钉子户翻十倍也不卖楼(组图)

在美国华盛顿的马塞诸塞大街上,有一片机器轰鸣的繁忙建筑工地,大批工人在那里忙碌,地基已经有四五层楼深,建成后的大楼的宣传画就张贴在工地周围,一幢现代化的大厦正在拔地而起。

但在建筑工地的中央却有一栋陈旧的小楼,与即将建设的大楼极不协调,小楼的三面都被建筑工地包围,深深的建筑地基使小楼看上去像空中楼阁一样摇摇欲坠。过路的行人常常都会住脚观看这一奇景,且窃窃议论。

  小楼前,几乎每天都会开来一辆小白车,车里走出的正是这栋小楼的主人斯普瑞格思先生,一个默默无闻的建筑设计师,小楼就是他的事务所,斯普瑞格思先生按时到小楼里上下班,任凭周围的喧哗,斯普瑞格思先生稳坐钓鱼台。
斯普瑞格思先生到底要钓什么大鱼?却无人知晓。
斯普瑞格思夫妇在1980年花十三万美元买下了这栋小楼,到2003年,小楼的市场价格升到了三十万美元。建筑商一口气成片买下了斯普瑞格思小楼周围的房子,但在斯普瑞格思先生那里却碰了钉子,最后建筑商提出了三百万美元的高价,斯普瑞格思先生仍然不为所动,说了一个三千万的天价就把建筑商们拒在了门外,弄得当时的邻居惶恐不安,生怕建筑商连他们的房子也不买了,坏了他们发财的好事。   后来,斯普瑞格思先生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把他纳入新建筑的备案设计师。放着白花花的银子不要,看来斯普瑞格思先生的事业高于金钱。但斯普瑞格思先生的设计思路实在不入流,最终遭到了挽拒:“我们感谢你的帮助,但我们不想成为你的人质”。

到了建筑要开工了,斯普瑞格思先生的小楼还是一个钉子户。建筑商最终放弃了与斯普瑞格思先生交涉,重新规划了设计,在斯普瑞格思先生小楼的三面和上面建筑开工,唯一要小心的是要保驾好斯普瑞格思先生小楼的地基,建筑商在斯普瑞格思先生小楼的下面安了密密麻麻的支架,不能让它倒了,否则麻烦就大了。斯普瑞格思先生不图钱,也没有捞到名,斯普瑞格思先生还在等什么大鱼呢?多少年来,斯普瑞格思先生拒绝了所有的采访,真实想法仍然无人知晓。但最近一家匹萨饼连锁店透露,他们即将与斯普瑞格思先生签订合同,把斯普瑞格思先生的小楼改造成匹萨饼店。但建筑商表示,不管他卖多少匹萨饼,也不可能赚到三百万的价钱。建筑商仍然表示有意买斯普瑞格思先生的小楼,但不再出三百万的价钱了,“合理的市场价加上一点补偿费”而已。
没有赚到钱没有关系,不要忘了斯普瑞格思先生是个建筑设计师,在一个豪华的现代建筑里镶上一个百年的旧楼,也许这正是斯普瑞格思先生想要的。
去年五月份时候的小楼


去年六月的时候,小楼四周也被挖空了
最后妥协的是开发商,他们的大楼绕开了奥斯汀的小楼,今年三月份的工程进程图。
  —————————————————————————————————————————— 印度贫民窟住户 个个都是钉子户

 

    印度那些住在贫民窟的人,很多时候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悲惨……

    外地朋友聚会,房价成了提升地区自信心的最主要指标,哪个地方房价高,哪个地方的人身板儿都高了一截,特别是来自中西部地区或者浙江江苏农村的朋友聚到一起,一个说:“我们那儿房价也上5000了。”那个就会接上:“这算什么,咱那儿都上6000了。”言下之意,别以为就上海北京牛逼,看谁还敢小瞧咱,那口气跟赫鲁晓夫和尼克松著名的厨房辩论一样。  

 不过前一段时间,一个印度孟买的朋友把北京上海的威风都给灭了。聊到房价问题,她说孟买像样点的高档公寓楼平均得4000美金一平方米,说得举座皆惊,要知道人均GDP印度可远远没有赶上中国啊。去年年底我去了一趟印度,发现此言非虚,孟买的房价水平足以灭了上海北京经济崛起的优越感。
  能在孟买买一套体面公寓的,在印度社会中绝对属于上层社会,这样的公寓通常有不错的社区环境,穿着制服的保安,小区里甚至有网球场和游泳池。要买这样一套公寓即使对于政府公务员或者教师一类的中产阶级来说,也是极为吃力的。而且印度不像中国一样有房价双轨制,干部可以买到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房子,很多印度的军人、公务员、大学教授虽然可以享受不错的住房,不过一旦离职就要搬出去。

在中国,房价的上升已经给大量尚未买房的人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惟恐以后无立锥之地,哪怕背上巨额贷款也要买房,没有房子的人和咬紧牙关买了房子但转而成为“房奴”的人,与地产开发商之间已经产生了某种对立情绪。那么,在印度这种矛盾岂不是要更加尖锐? 

    在孟买贫富差距是如此明显,由于法律对迁徙权和乞讨权的保护,孟买涌入了大量寻求生计的人,让很多中国人到印度会感到得意的是,孟买和上海相比从外观看一点都不像国际化大都市的样子,可以用脏乱差来形容,乞讨者随处可见,高楼大厦边上就挨着贫民窟。不知道这些住在贫民窟里的人看着高楼大厦会是什么心情,他们大概一辈子也买不起这样的公寓。
  
 和那些公寓相比,贫民窟简直是地狱,成片低矮的小房子和20年前上海的棚户区差不多,拥挤不堪,一个不到10平方米的小屋子,可以住上一家5口人,甚至更多,环境也极不敢恭维,杂乱无章,没有绿化,没有运动场所,孩子们只能在街道上打板球。

    但奇怪的是,这些住在贫民窟里的人似乎很有些悠然自得,大概也和印度人乐天知命的民族性格有关系。作为外国人,如果你路过表示一点点好奇,他们就会主动邀请你进他们的“寒舍”坐坐,这些住在贫民窟中的人丝毫没有扭捏、不好意思的表示,还会给你端上特别甜腻的印度茶,大方给你展示他们在哪里,哪里洗衣裳,哪里做饭,还会给你打开家里的电视机,指给你看他养了一缸金鱼……  

    尽管这些住在贫民窟里的人通常教育程度不高,还会主动用口音很重的英语有一句没一句地和你聊天,“你是日本人么?”“噢,中国,太好了,我喜欢中国。”无论大人孩子眼中都分明有一种自豪感,既有为自己的房子的自豪,也在邻里面前为家里来了一个外国客人而自豪。在这里我听到一个词让我诧异不已,这些住在贫民窟的人被称作“贫民窟主”(slum-owner),这个词简直充满了幽默感——我们住在贫民窟,但我们是业主(owner)。
  
他们怎么能叫业主(owner)呢?这些房子按照我们的标准都是不折不扣的违章建筑,十几年前一些无家可归者和外来移民选择在无人关注的铁道边、垃圾场边落脚。印度的宪法规定,印度公民有迁徙的自由,你愿意在哪里登记,就可以在哪里投票;同时宪法还规定“印度公民有选择在哪里居住的权利”,这条规定看上去有点滑稽,我问印度朋友:难道想在哪里住都可以?那跑到新德里在总理府门前搭个帐篷,跟总理作邻居行不行?或者把帐篷扎在人家私人花园里行不行?他们告诉我理论上是没有问题的,不过操作上比较难,因为主人会把你赶走,这是人家的地盘。不过如果你成功地在一块地上住了一段时间,比如一年,别人没有赶你,以后就再也不能赶你了,这倒挺符合卢梭的契约理论,默认也可以视为一种契约。后来我发现果然不假,印度很多富人的宅第和花园都会竖一块牌子:“私人财产,禁搭帐篷”。
 
今天住在孟买贫民窟的几百万人就是这样获得产权的,他们的理由是当年这块地儿没人要,我们才住在这里,今天土地升值了就想把我们赶走,没门儿。今天大片的贫民窟占据了孟买市区的黄金地段,孟买的地价比上海和北京要高出很多,前面提到4000美金/平方的房价中,往往超过百分之八十都是地价,所以假如能把那些贫民窟的居民迁走,安置在远郊哪怕面积大上十倍的房子里,对政府以及开发商都是非常划算的买卖,而且很容易找到类似危房改造的理由。  

但在印度强制拆迁是行不通的。特别是这样集中的大片贫民窟,个个都是钉子户,牵一发而动全身,随时可以引发示威乃至骚乱;而且政治家得罪了这些“贫民窟主”就会丧失选票,所以不让这些“贫民窟主”得到心满意足的补偿,让他们搬家是不可能的,这使得印度拆迁成本巨大,这也是孟买房价如此之高的主要原因。但尽管房价如此之高,房地产却并不是畸形的暴利产业,底层的群众成了土地升值的最大受益者。笔者吃惊地从一个搞IT的商人口中得知,2006年某媒体排出印度的500个最有钱的人中,只有6个是地产开发商。

  
这样一来,高昂的公寓价格对“贫民窟主”来说倒是件好事,他们非但不嫉妒反而有些幸灾乐祸,我听见不止一个人说:“这些有钱人就该让他们多花点儿钱。”而那些住在贫民窟的人,很多时候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悲惨,贫民窟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一些“贫民窟主”在经济条件改善了以后,也会修整自己的房子,不少贫民窟房子也装上了在印度算是奢侈品的空调,甚至不少公务员、教师为了省钱,也租贫民窟的房子来住。在贫民窟区域,政府也建了实用的医院、学校之类的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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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苏格兰钉子户让20亿美元工程无法动工

一张英国钉子户的照片,是google的卫星图,俯瞰下去,M62高速公路被一户农居劈开成两条,钉子户的出行要穿过高速公路路基下的涵洞。农居离高速公路最近的地方只有十几米。这个农居在英国Yorkshire特别有名,有个歌手还专门创作了一首歌:The Man Who Lives On The M62 


我还从flickr上找了另外一张地面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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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钉子户"与政府扯皮30多年 烂房卖500万

   多伦多非繁华地区的一套老旧独立屋要卖多少钱?

  如今是经济萧条期,该地区的房价下跌了差不多一成多,一套2000多平方英尺、已建成30多年的单层独立屋,政府的法定估价不过60多万加元。如果拿到市场上挂卖,估计挂上半年都未必有人问津。可就是这样一幢破烂房屋,居然有人花了78.5万加元买下。很多人大约要问,究竟是哪个冤大头,做了如此赔本的买卖?

  这个冤大头不是别人,正是多伦多市政府。

  原来,这里早就被规划为一座公园,自上世纪60年代起,市政府就不断试图动员公园规划地的8户人家卖房迁走,其中7户都已成交。惟独这最后的一户,硬是扯了30多年的皮,最终市政府不得不花83.5万加元(约折合人民币495万元)——还要再掏出5万加元把房子拆了——拔掉这颗昂贵的钉子。

  经济本来就不景气,还要花80多万税款去买一座房子来拆,由此引起的争议和不满可想而知。不少反对者指出,这座房屋的主人原本就是个老谋深算的房地产经纪人,他对政府的公园计划早就心知肚明,这才抢先收购,待价而沽。如今政府花钱买房拆,等于变相鼓励这种投机取巧的不正当行为。可支持这项计划的人却反问:还能有更好的办法么?

  按照加拿大的法律,独立屋的房权、地权都归业主所有,政府无权在业主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征用房屋所占土地,并改作其它用途。如欲征地,只能在你情我愿的前提下跟业主好言协商,并满足业主所提出的条件。

  固然,这座“钉子户”房屋实在不值这么多钱,业主也的确有牟利的嫌疑,但问题是牟利本身并不违法,房子值多少钱也只能是双方协商。市政府觉得不值,可以选择搁置公园计划(事实上就搁置了几十年),或干脆拿公园把“钉子户”楼围起来(很多当地公路就因此建得七拐八弯,以绕过那些“钉子”),却不能以“服从市政建设需要”为由强买硬拆。

  事实上,即使最激烈反对花钱买房拆的人,所提出的替代方案也不外搁置、绕道两项,绝没有人会提议,使用公权力“拔钉子”。道理很简单:尊重住宅区、居住权,是对公民基本权益的维护,是“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如果图一时之便加以变通,开一个危险的范例,有朝一日,“公家”铲车以“市政大局需要”为由,理直气壮推倒的,也许就是您自家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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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重庆钉子户与18世纪德国磨坊主   

 

多次看到这张图,每次看都为之震憾.在我的眼里,它的造型,绝对是一具最真实地记录了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纪念碑,一部对中国居民私产保护意义深远的纪念碑.

前几天的新闻说,当地法院判决这家钉子户于3月22日搬迁,另据相关消息,到现在,这颗"钉子"依然矗立在原地.

如果我是法官,我一定要从现有法律体系中找到足以让这颗"钉子"永远地保留下来的理由,因为它将是一座最为鲜活的纪念碑.如果我是拿下这个地块的开发商,我也一定要坚持新建筑的设计与施工要因这颗"钉子"而更改,因为这颗钉子,是中国经济社会变迁中,像上天恩赐一样给予这个商人的成功机遇.如果认识到这颗钉子的价值,即使天底下最笨的开发商,即使是为了营销而炒做,也会将这个新楼盘炒得天下闻名.

2007年的两会,最为瞩目的当属<物权法>草案获得通过.继私产保护入宪以后,新中国第一次,以实体法的形式宣布,私人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重庆的钉子户口,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发展与房地产建设过程中千千万万动迁户一个最集中的代表和象征.在全国人大通过<物权法>草案的日子,这颗钉子,应该受到全体中国人的关注.

如果这个照片上的钉子户,像德国十八世纪那个磨房主的小磨坊一样被保留下来,那么,我们就有足够的信心,对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充满希望.

但是21世纪的重庆钉子户,它的命运和18世纪德国的小磨坊的命运,有什么不同呢?

十八世纪德国皇帝与一个平民磨坊主的官司,被法学界的人广泛援引.我的朋友崔克亮的一篇旧作,写得非常全了,附后,供大家参考.

想起了“德国皇帝和磨房主”

 崔克亮 

    我并无缘亲临据说是由森林和湖泊环抱的德国小城波茨坦,但一座古老的磨房和它所负载的一段世界法治史上的著名传说却使我时时神往于那座如田园诗般美丽的小城。 

 

  这个故事发生在已有些久远的十八世纪。当时,号称“军人国王”的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在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宫。一日,威廉一世入住行宫,兴致勃勃地登高远眺,却发现宫墙外不远处耸立着一座古老的磨房,遮挡视线影响观景,遂令身边的大臣去问磨房的主人愿意不愿意出卖磨房,他打算买下这座磨房并把它拆掉。大臣找到磨房主交涉,不料磨房主坚决不卖:“这磨房是我祖上传下来的产业,乃无价之宝,我必须把它一代一代传下去。”大臣只得如实回禀。威廉一世执意要买磨房,开出了高价,可磨房主还是不卖。威廉一世大怒,命令卫队强行拆掉了磨房。拆除磨房时,磨房主站在一边冷眼旁观,口中念念有词:“为帝王者或可为此事,然吾德国尚有法律在。此不平事我必诉之法庭。”不久,磨房主就此事一纸诉状将威廉一世告到法院,结果法院判决皇帝恢复原状重建磨房,还判决皇帝赔偿磨房主人的损失。威廉一世看了判决书后苦笑着说:“我做皇帝有时也会不冷静,以至认为自己可以无所不为,幸亏我国有这样的好法官,如此公正办案,乃吾国可喜之事也。”于是令人又将磨房在原地重新建了起来。  

 

  数年后,威廉一世去世了,威廉二世登基;老磨房主也去世了,小磨房主继承了磨房。  

 

  后来,小磨房主手头拮据又急需用钱,想卖掉磨房。卖给谁呢?他想起了父亲和威廉一世的那段往事,于是他给威廉二世写了一封信,在信中委婉地陈述了那段往事,表明现在急需用钱想把磨房卖给威廉二世。很快,威廉二世给他回了信。信中说:“亲爱的邻居,你说要把磨房卖给我,这可事关国家大事,我以为万万不可,因为这座磨房已成为我国司法独立和裁判公正的象征。我怎么能忍心让你丢掉这份产业呢?你应当竭力保住这份产业并传之子孙,使其世世代代保留在你家名下。你现在经济困难,我十分同情,派人送去3000马克,以解燃眉之急。”信末署名是:“你的邻居威廉。”小磨房主收到威廉二世的信以后,打消了出售磨房的念头,并且教育其子孙要珍惜这份祖传遗产。直到现在,这座象征司法独立和裁判公正的古老磨房还屹立在波茨坦的土地上。  

 

  在波茨坦这个地方,远在十八世纪就发生这样被人传为美谈的故事,虽属人治基础上的封建法制,仍可见德国法制传统之一斑。 

       无独有偶,十八世纪中叶英国的一位首相——老威廉·皮特在一次演讲中也曾这样形容过财产权对穷苦人的重要性和神圣性: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房子甚至会在风雨中飘摇,但是英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不敢迈进这间门槛已经破损了的破房子。   

       皮特作为政治家对穷苦人财产权的格外尊重表明他认识到了财产权对穷苦人的极端重要性。穷人虽穷,但他头上的片瓦与脚下的立锥之地却是堂堂国王也不能任意剥夺的。 

 

        威廉二世的“觉悟”和老皮特的箴言之所以在世界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象征意义,是因为其对“磨房”和“穷人寒舍”的理解暗合了自然法中关于财产权的观念。财产权的观念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自然史而形成的。财产权是人的天赋权利,而不是动物的天赋权利。换言之,享受财产权是人之生存的一个重要特征。失去了这个特征,人就有可能被贬到动物的地步,人的自由和生命就岌岌可危。享受财产的权利是人成为人的要件之一,是确保人被当人对待的基本权利。从这个意义上,完全有理由把财产权看作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利,或者说,天赋的权利。文明社会的最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在“你的”(财产、权利、自由等)与“我的”(财产、权利、自由等)之间有一道明确的、由法律和习俗所规定的界限。取消了这条界限,在很大程度上就等于取消了人类文明自身。“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这显然不是文明的正义逻辑,而是野蛮的强盗逻辑。没有财产权,抢劫与掠夺就是英雄的壮举。所以,财产权是道德与善行的催化剂,是野蛮与文明的分水岭。   

    “哪里没有财产权,哪里就没有正义”,哈耶克认为这句话所反映的真理像欧几里德的几何定律一样确凿无疑。哈耶克正是从上述自然法的意义上来说这句话的。失去了正义的政治显然不能称之为宪政,因此,财产权也便成为宪政民主的基石之一。   

        私权神圣(包括物权即财产权)也被认为是与契约自由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并列的现代民法三大基石之一。这是因为, 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无非是要创造更多的财富。公民若是没有从事经济活动和支配自己财产的广泛自由,也就没有创造财富的自由,因而也就创造不出大量的财富。所以,创造财富的自由落实在社会制度上必然表现为以财产权为基石的自由市场经济。可见,财产权是市场经济得以运转的最重要的条件。财产权是人权、经济活动和法律活动的核心,因为它是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前提,它为人们创造财富提供了最强大的动力。围绕着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冲突是人类事物中最基本的冲突。财产权不仅攸关生存的质量和生活的改善,而且给经济增长提供了最强大的推动力,是民富国强的法门、市场经济的核心。 

 

        以科斯和诺思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派证明,英国、荷兰、西班牙等西欧国家在近代的崛起得益于财产权制度的建立以及财产权对政府权力规程的巨大约束。 

        原因在于,明晰的财产权是有效激励机制(效率)和交易的基础,是经济繁荣的关键。市场经济的好处来自自由贸易,这种贸易使买卖双方增加了利益,从而是双赢的。自由贸易实质是产权的转让。人们能出卖的只能是属于自己的东西(拥有这种东西的产权),人们买到的是某种东西的完整产权。财产正是在这种交易之中增值、并带来财富的。经济生活中有一条简单而重要的规律,这就是,除非有特殊的情形,花自己的钱比花别人的钱更谨慎。所以保障个人的财产权比废除个人的财产权带来了更高的效率、更高的收益、更低的成本。财产权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没有财产权,拿谁的财产去做交易?从这种意义上讲,财产权比市场更重要。有人常常发出这样的诘难:财产权被用来满足私利。但是利己的行为多半是利他的。自利的本性鼓励每个人尽量用最低的成本生产出最高质量的产品到市场上交易,结果个人受益、大家受益。但交易的前提是个人拥有排他地支配交易物的权利。正当地对待一个人就需要尊重他获得一块包括土地在内的私人空间的权利。在这块空间里,他有权利用、支配属于他的东西以实现他的目的。没有这一领域,个人就将不可能有理性的、道德的行为。每个个人的财产权是一个文明、正义、自由与繁荣的社会最为关键的组成部分。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在这里所说的财产权利的神圣性是就实体正义而言,若没有程序正义作保障,这个“实体正义”其实是并无正义性可言的。 

 

        对上述学理的追索是基于我们对目前现状的深切感触。当前,一方面,在城市土地开发和农田征用中存在着大量违法违规行为,使部分失去居所的城市平民和失地农民流离失所,甚至引发了群体性上访事件;另一方面,有一些经济学者针对人们的“仇富”心态公开为“富人”辩护。他们认为,与其耗费精力喋喋不休地追究其财富来源是否正当,不如积极追逐财富、创造财富,这样,才能早日使民强国富。更有甚者,认为只要产权明晰了就会产生效率,而不问由谁来明晰产权,如何明晰产权。这种不管程序正义只顾“一分了之”的明晰财产权利的方法被秦晖先生称之为“卖方缺位”的“看守者交易”与“界定式私有化”。  

      1999年11月30日,长沙市委、市政府曾出台加快国企改革的意见,要求“界定产权”,实行“两个置换”——通过产权转让,“置换”企业的国有性质;通过一次性补偿,“置换”职工的全民身份,让职工走向市场。但是,“长沙案例”最基本的机制既不是“卖”也不是“分”——“国有”的资产并没有分给国民,而是“界定”!所谓“界定”,说穿了就是行政划拨。由于国有资本存量太大难以卖掉,就干脆采用划拨方式径自将其从“国民所有”“界定”为内部人所有,在内部人中又指定老板拿大头。这种类型的改革堪称“界定”式的改革。   

        秦晖认为,这就是产权改革中的一个悖论即“卖方缺位”:产权改革不管是“卖”还是“分”,形式上都可以说是交易行为。但产权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使产权可交易,如果产权已经可交易,何必还要改革?如果产权不可交易,又怎样改革呢?从逻辑上讲,要交易必先有“卖方”,而卖方就是原所有者。国有资产法理上属于“国民”,政府只是看守这些资产。但如今条件下产权改革却是一场国民无法参与的“看守者交易”,其目的就是要产生“卖方”。然而“卖方”既尚未产生,“交易”又从何进行?在逻辑上解决这个悖论无非只有两种途径,一是把国有资产公平量化给国民以产生初始“卖方”,然后由他们来交易;二是建立以公共选择—监督机制(即民主机制)为基础的委托代理关系,使“看守者交易”成为合法的“代理交易”。 

 

        由此可见,明晰并确保公民的财产权利是现代自由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而要做到这一点,则须完善的法治作保障。换言之,界定并严格保护一切自然人和法人的合法财产是实现效率和民强国富的基础,而主持界定财产权利的权力来源和界定的方法、程序、过程则必须是合法和正当的。否则,这样的界定便与劫掠和盗窃无异。正如,民主和自由是包括优秀共产党人在内的仁人志士共同追求的实体目标,但民主和自由若没有固化为制度的必要的法律程序作保障,便只能如仙山琼阁一般美丽却遥不可及。 

 

        波茨坦小城的风光的确旖旎,老皮特的箴言也不可不谓优美,但更吸引和打动我们的无疑应该是闪烁于破败的磨房和农舍之间的理性和法治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