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欧牙疼喷雾说明:胡锦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涵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02:21:41

吴国发是江西南昌人,毕业于清华大学;20世纪80年代到美国学习和工作。善良厚道,诚信正直;知识渊博,信仰坚定;经验丰富,阅历广泛;意志坚强,精力充沛。在中国、美国和国际上获得三十多次奖励,拥有30多个名誉职务和荣誉称号;是美国马魁斯名人录出版社和英国剑桥国际传记中心认定的世界名人。

胡锦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涵义 [ 2008/9/28 12:55:00 | By: 吴国发 ]



    内容提要:本文对胡锦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六个基本特征做了具体的论述,重点阐明了胡锦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涵义。作者的结论是:胡锦涛发展和阐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胡锦涛提出的新涵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
   
关键词:胡锦涛 中国 共产党社会主义 十七大 理论 制度 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所有制 分配制度 社会福利 意识形态 和谐社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出了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决策,这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这里,“旗帜”、“道路”和“理论体系”之前都有一个不可缺少的定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 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成就”。我们暂且把毛泽东创立并在毛泽东时代建立了的社会主义制度称为“毛泽东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概念最先是由邓小平同志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提出的。后来,江泽民同志坚持了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江泽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涵义是完全相同的。
    经过认真研究,我们发现,胡锦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邓小平和江泽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很大差别,有些差别是本质性的差别。为了区别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胡锦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暂且把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称为“邓小平社会主义”。实际上,胡锦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毛泽东社会主义”的相同之处比较多,而与“邓小平社会主义”的相同之处比较少。换句话说,与“邓小平社会主义”相比,胡锦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崭新的涵义。
    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一个社会制度的性质是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决定的。要判断一个社会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还是资本主义制度,主要是看(1)生产资料所有制;(2)社会产品分配制度;(3)社会福利制度;(4)基本政治制度;以及(5)主导意识形态。另外,在和平时期,社会是否和谐也是很重要的。在这诸多重要方面,胡锦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与邓小平社会主义有根本区别。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涵义和基本特征做了精辟的、具体的阐述,完整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

    下面,我们分六个部分,详细地阐述,与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即“邓小平社会主义”)相比,胡锦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具有的新涵义。

    在文字表达上,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邓小平社会主义和胡锦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完全相同,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但是。其真实的涵义却是不同的。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在邓小平社会主义实行期间,朱镕基总理在江泽民总书记的支持下,推行“国退民进”,把大量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转变成私营企业,美其名曰“民营企业”,使得公有制经济的产值占全国经济总量的比例大幅度下降,现在可能已经低于50%了。
    如果把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公司作为公有制企业,以企业给国家上缴的税收和利润来衡量,则公有制企业(包括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上缴的税收和利润超过全国财政收入的50%。因此,从这个角度看问题,中国的经济制度仍然是“公有制为主体”。
    胡锦涛在十七大的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这里,对公有制经济是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而对私有经济则是要“鼓励、支持、引导”,而不是发展。
    在1997年9月举行的党的十五大上,江泽民的报告中只说“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没有说“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江泽民在2002年11月举行的党的十六大上的报告中,除了说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和“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之外,还说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与上述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上的报告中关于所有制的主张相比,胡锦涛在十七大的报告中关于所有制的主张,确实涵义是不同的。这与“国退民进”、实行私有化的邓小平社会主义,是有本质区别的。
    为了实现、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胡锦涛在十七大的报告中提出了下列方针和政策:
    (1)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包括共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2)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对垄断行业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3)推进集体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
    (4)在农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
    (5)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6)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
    (7)发挥国家在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这里我们要着重说明一下关于中国农业和农村的经济制度。
    毛泽东认为,农业的根本出路,一是集体化,二是机械化。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期,中国农业实现了集体化,农村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农业的稳步发展和全体农民生活的逐步提高的实践证明,人民公社制度是成功的。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邓小平社会主义开始推行时,强行解散了人民公社,瓦解了全国绝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把国家所有的土地分给农民家庭承包。在全国,凡是经济发展快、农民生活好、实现了共同富裕的农村,都是实行集体经济制度的。江苏省的华西村和河南省的南街村就是中国农村集体化、现代化的光辉代表。
    现在,胡锦涛提出:在农村“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这里,胡锦涛的“集体经济”和“农业产业化”,与毛泽东的“集体化”和“机械化”,是一脉相承的。胡锦涛还在10月17日的十七大江苏组讨论会上,赞扬一直坚持走集体化道路的“天下第一村”华西村的经验:“好,我们为你鼓掌!”

    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科学社会主义,以及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建立了的社会主义制度,分配制度都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在社会产品分配制度方面,邓小平社会主义和胡锦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字表述是相同的,即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但是,其真实的涵义和目的是根本不同的。
    众所周知,邓小平主张“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个主张写入了党章:“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邓小平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的核心涵义和根本目的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江泽民也坚决实行了这个政策。结果导致中国的贫富差距急剧扩大。现在中国的贫富差距超过了任何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超过了欧洲所有国家,是亚洲贫富差距第二大(仅次于菲律宾)的国家。
    让我们用世界上公认的评价贫富差距的指标基尼系数来衡量一下我国的贫富差距。在毛泽东逝世不久的1978年,我国的基尼系数是0.16,这个数值在当时几乎是全世界最低的。1988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上升到0.38,1994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达到0.43,突破了国际警戒线0.40的标准, 也超过了美、英等西方国家的基尼系数(西方发达国家基尼系数平均为0.32)。1995年,我国的基尼系数进一步上升到0.45。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达到了0.47,超过了所有欧洲国家,在亚洲仅次于菲律宾。
    贫富差距相差悬殊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例如穷人和富人的矛盾,工人和企业主的矛盾,生活贫困的群众与政府的矛盾,社会治安的问题,等等。
    胡锦涛清楚地看到了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和由此带来的严重问题,在十七大的报告中旗帜鲜明地指出:要“走共同富裕道路”,要“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走共同富裕道路还是少数人先富起来,这是区别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标志之一。胡锦涛强调要走共同富裕道路,就是要走真正的社会主义道路。
    要实现共同富裕,最重要的是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对社会产品实行合理的分配制度。为了遏制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进而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下列政策和措施:
    (1)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2)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3)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4)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5)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6)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7)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
    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上的报告中指出:分配制度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际上,邓小平社会主义在初次分配中忽视公平,工资和奖金“上不封顶”。胡锦涛主张:在初次分配中也应该注重公平;再分配应该更加注重公平;要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这些分配原则非常重要,是缩小贫富差距的根本措施。

    由列宁开创而由斯大林建立、实现的苏联社会主义制度,或称为“斯大林社会主义”,以及由毛泽东建立、实现的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即毛泽东社会主义,涵盖了到毛泽东逝世为止的全世界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公费医疗、公费教育、普遍的社会福利是斯大林社会主义和毛泽东社会主义,即真正的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具备的社会福利。
    但是,毛泽东时代的城市公费医疗、农村合作医疗、公费教育和社会福利制度,在邓小平时代被当作“极左”的制度而“改革”掉了。这样就造成了多数人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因而“看病”、“上学”和“买房”被称为压在中国人民头上新的“三座大山”。对此情况胡锦涛总书记很清楚,并下决心要改变这种状况。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庄严地宣告:“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是胡锦涛要恢复社会主义福利制度的宣言和纲领。为了实现这“五有”,胡锦涛提出了如下政策和措施:
    (1)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做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2)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使中等收入者占多数,逐步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3)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形成终身教育体系。
    (4)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增加政府投入,以农村为重点,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做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5)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6)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7)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扶贫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这里,我们要对教育制度和医疗卫生制度做进一步的具体说明。
    关于教育制度。不仅毛泽东社会主义实行公费教育,而且有些资本主义国家也实行公费教育。在邓小平时代,中国从幼儿园、小学到大学,全部取消了公费教育,并且教育费用不断增加。根据2005年的统计,世界上高等教育开支最高的国家是日本。但是,从居民的支付能力看,中国现阶段大学学生必须支付的开支是日本的三倍以上!在2006年的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有的政协委员指出:从1986年以来,20年期间,大学的学费上涨了25倍!自费教育必然使教育对富人与穷人不公平。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的报告中说:“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从2006年起,国家大量增加了教育经费,党中央和国务院正在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贫困家庭的子女上学的问题。我们相信,在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的领导下,中国的教育将会恢复公费教育制度。
    在邓小平时代,不仅取消了公费教育,而且中央发布了关于搞教育产业化的文件,推行教育产业化。教育产业化对于教育界和全社会都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降低了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助长了“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加剧了教育腐败和社会腐败。现在胡锦涛说:要“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就是反对教育产业化。在10月16日十七大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教育部长周济明确表示:“我们坚决反对教育产业化。”
    关于医疗卫生制度。不仅毛泽东社会主义实行公费医疗,而且很多资本主义国家也实行公费医疗。在实行邓小平社会主义时,中国的公费医疗制度,除了国营企业和政府部门外,被取消了。即使在国营企业和政府部门,医疗公费的比例也下降了很多。到2005年,中国城市居民40%以上没有医疗保障,农村居民90%以上没有医疗保障。在毛泽东时代,对全体人民的医疗卫生条件中国是全世界最好的国家之一。而到2005年,中国成了全世界医疗卫生条件最差的国家之一。从2006年起,国家大量增加了医疗卫生投入,中国广大人民享受的医疗卫生条件逐渐好转。
    在毛泽东时代,对于中国农村的医疗卫生事业,毛泽东在1965年6月26日做出了重要指示:“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这个指示得到了很好的执行,在文革期间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得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有了根本的好转。但是,实行邓小平社会主义时,毛泽东的制度和政策被取消了。现在,胡锦涛重新强调医疗卫生要“以农村为重点”,并且正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关于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毛泽东社会主义、邓小平社会主义和胡锦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坚持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在邓小平时代,只说“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从2002年11月举行的党的十六大开始,党中央提出要建设“政治文明”。胡锦涛在十七大的报告中指出:要“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就是说,中国社会的政治制度应该是文明的制度。
    毛泽东时代制定的1975年《宪法》规定人民享有“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自由。《宪法》总纲中说:“大鸣、大放、在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国家保障人民群众运用这种形式”。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
    邓小平时代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人民的民主权利减少了。1982年,根据邓小平的指示,选法中“四大”自由和罢工自由的条款从宪法中取消了。1989年,对游行和示威的自由加了很多限制。
    在政治制度方面,与邓小平社会主义相比,胡锦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涵义主要在于:强调“人民当家作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不仅仅是政权代表人民、为了人民。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明确地指出:要“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要“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
    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胡锦涛提出了下列10条措施:
    (1)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
    (4)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5)在民主权益方面,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平等。“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对于胡锦涛的这个“建议”,我们要特别加以说明。现行《选举法》规定:在分配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时,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分配。有人把这一规定称之为“四分之一条款”。这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显然是相悖的。胡锦涛的主张是:在选举人大代表时必须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
    (6)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
    (7)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
    (8)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
    (9)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10)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在毛泽东时代,意识形态领域是毛泽东思想占主导地位,“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思想是整个社会的主流思想。
    邓小平推行改革开放以来,意识形态领域变成了社会思想日益多元化,多样化,多变化;实际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已经不占主导地位了。毋庸讳言,现在真正信仰马克思主义的人很少,多数人没有信仰;贪官与奸商勾结,党政官员的腐败现象严重;腐败向各个领域蔓延、扩大的趋势未能完全遏制住;社会风气江河日下,制造、销售伪劣产品屡禁不止,赌博和卖淫嫖娼猖獗,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思想行为盛行。邓小平晚年注意到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曾经指出了国家领导人抓物质文明建设的一手硬、抓精神文明的一手软的问题。胡锦涛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党政风气和社会风气的问题是很清楚的,并采取了很多措施来遏制腐败、扭转社会风气江河日下的趋势。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有一部分专门阐述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问题。胡锦涛指出:要“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从这一部分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胡锦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新涵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宣传部长刘云山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他说:“这4个方面既相互联系又各有侧重,鲜明回答了在社会思想日益多元、多样、多变的情况下,我们党用什么样的精神旗帜来团结和引领全国各族人民开拓前进。”
    胡锦涛指出:要“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主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既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又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
    (2)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说:“和谐文化是全体人民团结进步的重要精神支撑。”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
    (3)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胡锦涛说:“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
一谈到“弘扬中华文化”,有些人就以为要“弘扬传统文化”,要弘扬以孔子思想为主流的封建传统文化。其实,“中华文化”不等于“传统文化”,更不等于孔子思想。胡锦涛明确地指出:“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

    (4)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在这方面,胡锦涛针对二十多年来文化领域的问题,提出了三个新主张、新要求:
    其一,文化事业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胡锦涛指出:文化“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这对于许多文化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是严肃的告诫。
    其二,文化产品要反映人民主体地位。胡锦涛要求:“创作更多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二十多年来,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统治了文艺舞台。在大多数历史题材的文艺作品中,帝王将相是英雄,才子佳人是英才,而广大劳动人民则是奴才。胡锦涛关于“反映人民主体地位”的要求,是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批评。
    其三,要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胡锦涛提出:要“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
    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希望,通过宣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来确立、巩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真正主导地位,而不是名义上的主导地位。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精辟地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建设和谐社会是人类的共同理想。在中国,老子、孔子、洪秀全、康有为、孙中山和毛泽东等中华民族的杰出人物都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的设想。在外国,从古希腊的思想家柏拉图,到空想社会主义者莫尔、康帕内拉、傅立叶和欧文,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及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列宁和斯大林,都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的设想和方案。
    和谐与不和谐是相对的。在阶级社会里,没有绝对和谐的社会。广大劳动人民与剥削阶级和刑事犯罪分子不可能和谐相处。和谐社会未必是社会主义社会。例如,北欧几个国家(芬兰,瑞典,挪威等)的社会基本上是和谐社会,但是那些国家不是社会主义国家。然而,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是和谐社会。
    毛泽东不仅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设想和方案,而且付诸实践,取得了成功。在毛泽东时代,除了有几年搞大规模的政治运动之外,在大多数年份,整个社会是和谐社会,因为占人口95%以上的广大人民和谐相处,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和谐,工人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和谐,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和谐;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主流风尚。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不和谐的现象增多。正如胡锦涛在2005年2月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所说,“城乡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更加突出”,“社会上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以及各类严重犯罪活动等也给社会稳定与和谐带来了严重影响”。
    2002年中共十六大的报告第一次提出了“要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使“社会更加和谐”。
    胡锦涛于2005年2约9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全面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性、重要性、目标、任务和措施。胡锦涛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简明扼要地指出:我们要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根据以上论述,我们得出结论:胡锦涛发展和阐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胡锦涛提出的新涵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回到毛泽东社会主义道路上是不可能的,继续走邓小平社会主义道路是行不通的。只有胡锦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是正确的道路。
    从200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大举行起,中国社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十七大是“新的历史起点”。这个新时期的主要特征是:走具有胡锦涛提出的新涵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实行胡锦涛发展和阐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外国研究者把这个新时期称为“胡锦涛时代”。胡锦涛同志和党中央肯定不同意这个名称,所以我们在本文不用“胡锦涛时代”这个概念,而代之以“新时代”。从党的十六大到十七大是从邓小平时代向新时代的过渡时期。从1949年新中国诞生起到现在,中国人民已经走过了58年的艰难历程,经历了毛泽东时代和邓小平时代两个时代,现在进入了第三个时代——胡锦涛开创的新时代。让我们举起双手,热烈欢呼新时代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