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灯灯光手绘:人有明珠,莫不贵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1:26:21

原文

人有明珠,莫不贵重,若以弹雀,岂非可惜?况人之性命甚於明珠,见金钱财帛不惧刑网,径即受纳,乃是不惜性命。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不可弹雀,何况性命之重,乃以博财物耶?群臣若能备尽忠直,益国利人,则官爵立至。皆不能以此道求荣,遂妄受财物,赃贿既露,其身亦殒,实可为笑。

贪人不解爱财也,至如内外官五品以上,禄秩优厚,一年所得,其数自多。若受人财贿,不过数万,一朝彰露,禄秩削夺,此岂是解爱财物?规小得而大失者也。昔公仪休性嗜鱼,而不受人鱼,其鱼长存。且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诗》云:“大风有隧,贪人败类。”固非谬言也。昔秦惠王欲伐蜀,不知其迳,乃刻五石牛,置金其后。蜀人见之,以为牛能便金,蜀王使五丁力士拖牛入蜀,道成,秦师随而伐之,蜀国遂亡。汉大司农田延年赃贿三千万,事觉自死。如此之流,何可胜记!

若能小心奉法,常如朕畏天地,非但百姓安宁,自身常得欢乐。古人云:“贤者多财损其志,愚者多财生其过。”此言可为深诫。若徇私贪浊非止坏公法损百姓纵事未发闻中心岂不常惧?恐惧既多,亦有因而致死。大丈夫岂得苟贪财物,以害及身命,使子孙每怀愧耻耶?

古人云:“鸟栖於林,犹恐其不高,复巢於木末;鱼藏於水,犹恐其不深,复穴於窟下。然而为人所获者,皆由贪饵故也。”今人臣受任,居高位,食厚禄,当须履忠正,蹈公清,则无灾害,长守富贵矣。古人云:“祸福无门,惟人所召。”然陷其身者,皆为贪冒财利,与夫鱼鸟何以异哉?

(节选自《贞观政要·贪鄙》)

【参考译文】

人有明珠,没有不视之为宝贵的,如果拿去弹射鸟雀,这难道不是很可惜吗?何况人的性命比明珠珍贵,见到金银钱帛不惧怕法律的惩罚,立即直接收受,这就是不爱惜性命。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且不能拿去弹射鸟雀,何况更加珍贵的性命,怎么能用它来换取财物呢?群臣如果能够全力竭尽忠诚正直,有益于国家,利于百姓,那么官职爵位立即就可以得到。一律不能用这种受贿的手段求取荣华富贵,随便就收受财物。赃物贿赂暴露以后,自身也将受到损害,确实是可笑的。

贪财的人并不真正懂得吝惜财物。例如内、外朝官五品以上的,俸禄优厚,一年所得到的收入,那数目本来就多。如果收受别人的财物贿赂,不过得到几万,一旦暴露出来,俸禄就会被削除,这难道是懂得吝惜财物吗?谋求小的收入却失掉了大的利益。从前公仪休生性喜欢吃鱼,但他不收别人送的鱼,他就能长久吃得上鱼。况且作为君,如果贪婪,一定会使他的国家灭亡;作为臣子,如果贪婪,一定会使他自身丧命。《诗经》说:“大风生成因为有隧道,贪财的人败坏同类。”这确实不是错误的话。过去秦惠王想征伐蜀国,不知道去蜀国的路径,就雕刻了五头石牛,在牛尾后放着黄金,蜀国人见了,以为石牛会拉出金子。蜀王派遣五个力士拉石牛进蜀。道路修成,秦军随后进攻,蜀国于是灭亡。汉朝大司农田延年贪赃三千万,事情败露后自杀身死。如此之类的事情,哪里能够记得完!

你们如果能小心遵守法令,总是像朕敬畏天地那样,这样不但百姓安宁,自己也可常得快乐。古人云:“贤者多财损其志,愚者多财生其过。”这话可以深以为戒。如果徇私贪污,不但是破坏国法,伤害百姓,即使事情没有败露,心中怎能不常怀恐惧呢?恐惧多了也有因此而导致死亡的。大丈夫怎么能为了贪求财物,而害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使子孙总是蒙受羞耻呢?”

古人说:“飞鸟栖息于树林,唯恐树木不高,所以在树木的顶端筑巢;鱼藏于水中,唯恐水不深,所以穴居于水底洞穴中。但是还是被人们捕获,都是因为贪吃食饵的缘故。”现在大臣接受任命,身居高位,领取厚禄,应当履行忠诚正直,遵循无私清廉,这样才能没有灾祸,长守富贵啊!古人云:“祸福无门,惟人所召。”然而使自身陷于灾祸的,都是为了贪求财利,和那鱼鸟有什么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