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 意思:解构中等职业教育扩招之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3:34:14
静谧的悉尼大学校园

经过连续三年的大扩招,2007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超过了800万人,在校生人数达到了2100万人。这一举措切实扭转了前几年中等职业教育持续滑坡的颓势,提前实现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的“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和目标,成为继上世纪末我国实现“普九”、“高校扩招”之后教育发展上又一次历史性跨越。三年中,党和国家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在招生工作、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出台了一整套措施和办法,不仅推动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也为今后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一、招生之策:把中职办成面向人人的教育

1.切实降低中等职业学校的升学门槛

上世纪末,中职招生连续下滑,2001年降到历史上的最低点390万,在高中阶段的比例下降到38%。这里的导火索是高校扩招,深层次根源在于传统的以学历教育为特征的中等职业教育,已经完全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此,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职业教育应该是面向人人的教育,使更多的人能够找到适合于自己学习和发展的空间,从而使教育事业关注人人成为可能。”这一论断揭示了现代职业教育的根本性质,也指明了当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中央采取果断措施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其关键就在于推动初中毕业生分流、降低中等职业学校门槛、拓宽中等职业教育生源渠道。一是重点发展面向农村的中等职业教育。据统计2007年面向农村的招生达550万人,占招生总规模的近70%。农村学生就业主要在城镇和非农产业,特别是每年上百万农村家庭贫困学生通过职业教育也在城镇实现了稳定就业。二是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国家规定,高中毕业生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其学习时间在一年以上,学习期满或者修满学分,学校发给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考核者,学校发给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并帮助他们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这一举措不仅为每年数百万高考“落榜生”求学与就业提供了机遇,也拓宽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渠道。三是发挥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的辐射作用。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东部地区、城市的骨干示范性中职学校,可以按照订单培养模式面向西部和农村跨地区单独招生,毕业生主要面向东部地区和城市就业;也可以以定向招生、定向培养方式,为西部地区培养急需的实用技术人才。通过联合招生,既发挥东部地区、中心城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及就业优势,也挖掘了西部和农村地区的生源潜力,推动了区域间职业教育的均衡发展。

2.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今年两会期间,我国政府郑重宣布了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的决定。5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6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两个文件,形成了配套的资助政策体系。这一体系既包括国家助学金制度,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制度,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也包括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还包括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是一个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其他多种资助方式为辅,具有普惠性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覆盖范围包括了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对象覆盖了所有在校一二年级农村户籍的学生、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的学生可达1600万人,占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9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连续资助两年,加起来共3000元,可以解决学生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新的资助政策体系通过扩大资助面、提高资助标准,引导社会转变职业教育观念,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

3.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

在我国,实施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多种形式,招生工作分属于不同部门管理和实施。为加强对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的指导,国务院于2004年批准建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当年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从2005年起,各地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实行统筹管理,建立统一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和措施,统筹协调和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督促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和招生学校落实招生政策,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检查评估年度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为加强宏观管理,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从行政业务中分离了出来,由招生工作专门机构负责。这项改革突破了高中阶段教育存在的体制性障碍,为中等职业教育扩招工作的顺利实施铺平了道路。

二、培养之策:中等职业学校教改项目推行工程化管理

1.以服务为宗旨,大力实施“四大工程”

中等职业教育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为推动这项工作,国家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关键性领域实行工程化、集约式推进,集中国家财政经费实行重点投入,确定工程建设标准实行规范化管理,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明确办学定位和服务方向。(1)推行“职业院校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从2003年到2007年,优先在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护理等四个专业领域培养毕业生100万人,提供短期技能提高培训300万人次。并通过职业学校培养、企业岗位培训、名师带徒、个人岗位提高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复合技能型人才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2)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东部对西部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强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做好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工作,并积极帮助农村和西部地区学生在城市和东部地区就业。(3)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全国农科技网联”和中央农 业广播电视学校、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燎原学校的力量,发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普通中小学以及其他培训机构的作用,面向农村劳动力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4)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动员组织职业院校和成人学校积极开展失业人员、转岗人员培训,加快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工作。

2.以强化基础能力建设为目标,着重推行“四个计划”

为增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能力,国家着重从实训基地、县级职教中心、示范性院校和师资队伍四个方面加强了建设力度。(1)推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2005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奖励评审试行标准》,要求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在全国范围内支持一批能够资源共享,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进而带动各职业院校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为培养、培训高质量技能型紧缺人才提供条件保障。(2)推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中央财政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建设300个左右县级职教中心,努力把它们建设成为当地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3)实施“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在全国遴选100所中等职业学校和10所高等职业院校,开展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的试点,使这些学校在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资源共享等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4)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为此,教育部、财政部于2006年印发了《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要求到2010年培训1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其中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培训3万名,省级培训12万名,为中等职业学校造就一大批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教学能力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双师型”优秀教师和一批高水平的职 业教育教学专家。

3.以就业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教学领域的“四项改革”

近年来,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推动下,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教学领域的“四项改革”。(1)推进职业教育的专业和课程改革。国家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500个精品专业点、推出1000门精品课程,评选1500种精品教材,编写100种量大面广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培训的文字和音像教材。(2)推进“双证制”的实行。教育部与劳动保障、人事及有关行业部门一起,在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让职业学校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3)推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积极推进“校企合一”,鼓励实行“前厂(店)后校”或“前校后厂(店)”的办学模式。积极推进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实现学生免费或低费接受职业教育。(4)推进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鼓励办学条件好、办学水平高的职业院校跨省招生,促进东西部地区职业院校对口支援计划的实施,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西部地区辐射。

三、就业之策:面向市场、贴近企业

1.高就业率确保中职扩招政策畅通无阻

自从1999年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摆脱了持续下滑的颓势,就业率一路攀升,从2002年开始基本保持在90%以上。2006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生数(不含技工学校毕业生)为364.25万人,就业学生数为348.25万人,就业率为95.6%。据教育部统计,在中等专业学校的13大类专业中,加工制造类专业就业情况最好,就业率为97.55%;土木水利工程、商贸旅游、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四类专业的就业率紧随其后,分别达到96.8%、96.44%、96.26%、96.1%;资源与环境、能源、财经、社会公共事物等专业的就业率均在95%以上,医药卫生和文化艺术体育类就业率也高于90%;农林类专业就业率最低,为89.75%。中等职业学校的较高就业率,既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的强劲需求,也是职业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必然结果。不少大学毕业生选择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回炉”,一度成为公众关注和乐道的社会现象,与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低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一现象从侧面说明,我国社会的劳动就业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鄙视劳动、鄙薄技术的传统正在受到强烈冲击。这些都为中等职业教育扩招政策的软着陆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环境。

2.半工半读模式架通学校通向企业的桥梁

半工半读是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种学习制度,其基本形式是学校与企业等用人单位合作培养学生,学生在工学交替中完成学业、实现就业。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一些地方和学校就对半工半读模式进行了探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近年来,许多职业院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半工半读的新形式、新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2005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在部分职业院校中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为落实这一要求,2006年10月24日,教育部在青岛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半工半读试点工作会议,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在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一百多所试点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试点任务包括:一是探索新形势下半工半读的实现形式。学生可以在学校集中学习一段时间,然后到企业实习;也可以在学校和企业实行工学多次交替的学习方式,学生边学习边工作,最终完成学业。二是探索半工半读的教学与管理制度。试点院校按照国家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共同研究制定试点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据此确定相应的教学内容和培养方式。三是探索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试点院校为企业发展提供高素质劳动者,企业为学校发展提供多方面支持,实现学校和企业合作互惠、共同发展。实践证明,实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更是帮助学生、特别是贫困家庭学生成才就业的需要。

3.劳动预备役制度与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对接

实行劳动预备役制度,是国际上提高就业人员素质、缓减就业压力的通行办法。我国于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和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都提出了对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要求。从1996年起,我国开始试行劳动预备制度,对城镇未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和农村进入城镇就业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至三年的就业前培训。2000年,劳动保障部颁发《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初步建立起就业准入制度框架。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大力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 种),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 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也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更进一步强调:“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最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还对没有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就业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劳动预备役制度的实施,对于推动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增强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尤其是增强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规定,职业学校所设专业的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相符合的,其毕业生申请参加中级及中级以下职业技能鉴定时,理论课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视为鉴定理论考核合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和部分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其毕业生参加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者,可视同为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发给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这些措施都有助于职业学校学生的全面发展,也有助于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同时有助于转变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观念,进一步增强就业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