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糊精 英文: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产生与发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0:43:29

 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属于新兴行业。1989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规定》,这是我国首次提及资产评估问题的政府文件。1993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涉及行业越来越广,技术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建立起林业自己的市场运行机制。1996年颁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试行)》,2007年又颁布《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具体准则。但目前关于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文献很少,而且部分都是从森林资源或者森林生物多样性角度进行的,尚未对生物资产有较全面和系统的研究。随着林权制度改革深入发展,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市场需求,目前我国出现四种类型从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机构。

3.1财政部门审批资产评估机构:

 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7】第91号)和《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办法》(财政部令【2005】第22号),持有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3.2改革试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

 依据南方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的自身需要,南方的林业改革试点省市早在90年代初经国家林业局批复,成立了试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林改产物,很不规范。从业者没有取得《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他们只有林业部门的培训结业证书。是全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通病。

3.3林业主管部审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科研院所的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机构:

 依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企【2006】第529号)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审定办法》(林企【2007】第121号),持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3.4国家发改委颁依法成立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专业机构:

 依据《国家行政许可法》(国家主席令【2003】第7号)、《国务院对确保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第412号)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05】第32号)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05】第33号),持有颁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