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湖要门票吗:古代剩男剩女要罚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7:12:29
小编在微博上看到的一则历史趣闻,其实是很讨厌的历史,感觉很坑爹,幸亏改朝换代了,大家算一算自己该被罚多少钱了?不知道有米有假结婚的……

    【古代剩女要罚款】 宋仁宗时期让男子十五岁娶,女子十三岁嫁;明太祖规定男子十六岁而娶,女子十四岁而嫁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那是要罚款的,譬如,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有女儿十五岁以上至三十岁还没有嫁人,罚款600钱;唐代对于男子二十岁以上,女孩十五岁以上还没有配对结婚的也要处罚。

    资料链接:

    适龄男女的婚姻大事,在周代被列入官方议程,当时国家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职官。《周礼》中说:“媒氏,掌万民之判。”“判”就是“半”,媒氏主合其半,让男女成为夫妇。这也许真起了“示范”作用,不然到了三国时期,也不会把“媒官”设到交趾、九真等边疆地区。据史料记载,元朝的“媒互人”甚至由政府任命发放执照,俨然就像今天婚介所的老板。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历代以媒人牵线、家长包办促成男女成婚的方式是主流。但男女婚嫁既然是家国大事,政府也就往往会出些“奇招”进行干预。

    一是制定法令。越王勾践命令男子20岁而娶,女子15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让男子15岁而娶,女子13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按《大清通律》,男的16岁而娶,女的14岁而嫁。

    二是处罚。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是要被罚款的。譬如,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有女儿15岁以上至30岁还没有嫁人,罚款600钱;唐代对于男子20岁以上,女孩15岁以上还没有配对结婚的也要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