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代火影复活是哪集:为什么是乔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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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乔布斯?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4日16:30 南方人物周刊 微博 南方人物周刊201135期封面
2007年,乔布斯(左)和比尔·盖茨一起接受采访
  八叛逆在仙童半导体公司,左起: 戈登·摩尔、谢尔顿·罗伯茨、尤金·克莱尔、罗伯特·诺伊斯、维克多·格里尼克、朱利亚斯·布兰克、金·赫尔尼和杰·拉斯特
乔布斯年表1955-2011

为什么是乔布斯?

  曲终人散之际再回首,在所有的神化和贬低之外,

  我们试图探究乔布斯的内心世界,以此来回答一个问题:为什么是乔布斯?

  本刊记者 王大骐

  2011年6月7日,史蒂夫?乔布斯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那是一次苹果公司所在城市库比蒂诺的听证会,当地几个议员想了解乔布斯对于未来苹果新总部的构想。

  乔布斯的出场照例引起现场的一片欢呼,在场的每个人甚至包括议员都成了乔布斯的粉丝,他们似乎都完全忽略了他的身体状况。在介绍可容纳最多达1.3万人的类似UFO的新总部之时,病入膏肓的乔布斯举手投足间,依然表现出令人震惊的力量。他如一只螳螂般瘦削,却也像一只螳螂般昂首阔步,尽管羸弱,但当他回答议员们的问题时,依然带有极强的压迫性,一遍遍地高声宣告:新总部将成为未来建筑系学生们顶礼膜拜的地方。

  接受胰腺癌手术一年后,他为斯坦福大学毕业生做毕业演讲,认为自己已“完全康复”,并希望再活“几个十年”。与此同时,他像谈论一件苹果最新产品般谈论着死亡,认为死亡“极有可能是生活中最杰出的一项发明”。“我每天早晨对着镜子自问,如果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是否会继续做我原本打算做的事?”——乔布斯自称,从17岁开始,他就一直在这样问自己。

  精神原点

  17岁时,乔布斯正在里德大学读第一个学期。当时,那里是作家肯?凯西(Ken Kesey)、诗人艾伦?金斯堡(AllenGinsberg)和嬉皮士的精神导师蒂莫西?利里(Timothy Leary,他开出了“审视内心,关注社会,退出世俗”的药方)之类人物固定的歇脚点,他们轮番登场,在这里发表演说。

  在里德,1960年代末狂飙突进的政治激进主义渐渐缓和,变成了精神激进主义。那时候的美国大学生跟中国80年代的大学生几乎在思考着同样的问题,他们对纯哲学和不可知、无答案的问题兴趣浓厚,比如生命的意义和存在的真理:我们是谁?我们为何而生?我们所做为何?人的生命有何真正价值?他们在思考着如何建立起乌托邦,并能感觉到开启一个全新世界的钥匙已然在握。他们还大谈佛教和印度教中的“业”和远游,他们在精神上离经叛道,在生活中身体力行,纷纷拿饮食和毒品作实验。

  乔布斯是其中最为活跃的一员。杰克?达德曼(Jack Dudman)是里德大学的教务长,他常常跟乔布斯一辩论就是几个小时。在他眼里,乔布斯“爱思考,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这一点非常有吸引力。你不能用三言两语的大白话把他打发掉。他拒绝接受老生常谈的大道理,他要自己摸索”。

  除了与人辩论,乔布斯和好友看了书以后还经常互相切磋,不知不觉把那个时代的标准读物一网打尽:《一位瑜伽行者的自传》(Autobiography of a Yogi)、《宇宙意识》(Cosmic Consciousness)、《突破修行之物质观念》(CuttingThrough Spiritual Materialism)、《动中修行》(Meditation in Action)等。

  最为打动人心的还是《禅者的初心》(ZenMind,Beginner’s Mind),日本禅师铃木俊隆的这部英文著作,提出“一切唯心,万法唯识”,讲究发自内心的顿悟,这种思维方式正合乔布斯的心性。再回头看,乔布斯终其一生,都是在实践书中那句“做任何事,其实都是在展示我们内心的天性。这是我们存在的惟一目的”。

  不满足于日常的思考,乔布斯前往印度,参加了哈德瓦(Hardwar)每12年一次的大型宗教节日无遮大会。

  700万人聚集在一座小城镇里,他看见信徒们从河里伸出头来,看到葬礼上燃起熊熊的火堆,看到死尸在恒河中漂流而下。接下来的情形,乔布斯在1985年《花花公子》杂志对他的采访中描述过:

  “当时我在喜马拉雅山脉旅游,无意间参与到一个宗教节日中。一个被称为巴巴的人是节日的圣人,拥有众多追随者。我闻到了好吃的食物。我已经很久没吃过美食了。于是我走上前去,表达了自己的敬意,然后吃了顿午餐。

  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巴巴一看到我坐下来吃东西,就向我走来,坐下,突然大笑出声。他不大会说英语,我也不大会说印度语,但他努力与我交谈,并拉着我的胳膊,将我带到一条山道上。这有点儿滑稽,因为数以百计的印度人奔波数千英里,只为与他相处10秒钟;而我只不过想吃点儿东西,却被他拉着向山上爬去。

  半小时后,我们到达山顶。山顶上有一个小池塘,他把我的头浸到水中,然后拿出一支剃须刀,开始剃我的头发。我完全惊呆了。当时我只有19岁,身处异国他乡,却被一个印度巴巴拉到喜马拉雅山上剃头。直到现在,我仍不能确定他这么做的原因。”

  余下的日子,他在新德里目睹用破铁皮和包装箱做的贫民窟小房子,看到在垃圾堆上觅食的奶牛和睡在马路边的穷人。他和朋友长途跋涉几天,去拜访几位瑜伽导师。他们自带水壶,沿着干涸的河床长途步行,凉鞋把脚磨出了血。他们受到西藏的诱惑,来到喜马拉雅山脚下,后来却糊里糊涂地到达了古老的温泉小镇马纳里(Menali)。两个人睡在油渍渍的床单上,染上了疥疮。

  下一站是凯因奇(Kainchi)静修院,他和朋友在花哨的印度诸神偶像和塑料的克里希纳神(又称黑天神,印度三大神之一)中间闲逛,却发现一伙乐师败坏了这个静修地,他们演奏虔诚的乐曲是收钱的。虽然情况多变,两个人还是在凯因奇盘桓了近一个月。他们向一户经营土豆农场的人家租了一间简陋的水泥屋。生活很方便,两个人可以安静地看书,这么安排另有一个好处:屋子不远处有块大麻地,他们摘下大麻叶,烘干后吸食。土豆农场主的妻子还为他们提供基本的送餐服务,把印度水牛奶卖给他们喝。

  酷热难耐的夏天让乔布斯对他幻想中的印度产生了许多疑问。他发现印度比他想象的穷得多,印度的真实状况与它神圣的光辉之间存在触目惊心的差距。他透过瑜伽导师高深莫测的说教,透过黄色的保健符、印度教的功德、能量、隐士和礼拜桌,明白了一个重要道理:“我们找不到一个地方,能待上一个月,得到醍醐灌顶的顿悟。我平生第一次开始思考,也许托马斯?爱迪生对改变世界作出的贡献,比卡尔?马克思和尼姆?卡洛里?巴巴两个人加起来还要大。”

  1974年秋天,乔布斯重返美国,去了俄勒冈尤金镇一家旧宾馆,即由加利福尼亚精神科医生阿瑟?贾诺夫(ArthurJanov)的学生改造而成的“俄勒冈感觉中心”(Oregon Feeling Center),他还是没有放弃精神上的求索。

  乔布斯看过贾诺夫的畅销书《原始尖叫》(Primal Scream),他花1000美元参加了为期 12周的心理治疗,据说该疗程可以解开根深蒂固的症结。大概3个月后,他对贾诺夫的著作和方法的狂热痴迷渐渐消退,因为“他提供现成的、就事论事的答案,实在过于简单化。很显然,这样产生不了伟大的顿悟”。

  之后他又来到“大一统农场”(All One Farm),那里传播神秘主义,宣讲宇宙合一和存在的终极意义的观念。农场的地址刊登在“精神家园指南”(TheSpiritural Community Guide)里,引来不少无业游民、精神恍惚的乞丐、附近哈尔?克里希那神庙的静修者,一度还招来某精神病院的几名患者。这里的常住人口有十几个,其中就有乔布斯。在他们眼中,农场是个大舞台,每天都在上演戏剧和危机。他们把鸡舍改成简陋的廉价旅社,把井水引向一个烧柴火的桑拿房。乔布斯在谷仓里装了电源,这样里面就可以做烧柴火的炉灶。

  对于“大一统农场”的客人来说,东方文明魅力难挡。他们举办禅修班,无休止地讨论禁止大麻和其他毒品,争辩最纯粹的生活方式的可能性。牧场和菜园禁止使用杀虫剂和除草剂,他们养蜜蜂,种植冬小麦,鼓吹有机农场的好处。他们把苹果榨成汁,晚上放在石头门廊里,就发酵成了苹果白兰地。

  乔布斯对饮食实验极度投入,有时候,他逼迫自己把吃下的东西吐出来。可是一个晚上,当他睡在厨房的餐桌下面,半夜却发现谁都可以进来偷吃冰箱里别人的食物。他对乌托邦的幻灭感再一次油然而生,最终决定投身物质世界,通过创造不朽的工具来改变世界。

  不朽的工具

  乔布斯与老对手比尔?盖茨相比,一个生于豪门,一个出身于蓝领之家;一个是计算机极客,一个是偏执的艺术家,但他们最根本的差别,还在于乔布斯是被收养的,而盖茨不是。

  乔布斯的生父阿卜杜拉法塔赫?钱德利现年80岁,在内华达州里诺市(Reno)郊外荒山中的Boomtown赌场担任总经理,管理着约450名赌场工作人员,他因安静的领导风格和精通营销而受到同事们的称赞。

  他与乔布斯的联系,除了只言片语的电邮之外(钱德利说,最后一封信是在乔布斯去世前6周收到的,信中只是说:谢谢),便是家中全套的苹果设备,从使用第一台电脑开始,他一直都在使用苹果产品。他家里有苹果的笔记本电脑和台式电脑各一台,每一款iPhone发布后,他都会尽快购买,还有一台iPad。

  虽然乔布斯从不承认,但我们似乎可以看到一个弃婴对控制欲近乎贪婪的渴求。苹果公司的封闭性从来都是行内人热议的话题,同时也是开源代码支持者激烈抨击的对象。

  人们如果将乔布斯的两个形象——新兴的信息技术霸主以及天生的控制狂叠加在一起,很容易就能得出一个可怕的结论:一个热衷于对信息进行过滤的家伙,他控制我们信息渠道的权力正变得越来越大。难怪恶意贬低乔布斯的人士一直用讽刺的口吻谈及1984年苹果公司那段著名的美国橄榄球超级杯大赛广告:该广告暗示性地将“IBM-微软联盟”描绘成乔治?奥威尔笔下的“老大哥”(BigBrother)。

  构建自成一体的“宇宙”历来就是乔布斯的主张。大多数黑客和电脑爱好者都喜欢自行定制、调试电脑,为电脑加设各种各样的东西。在乔布斯看来,这对无缝式的用户体验是一种威胁。他最初的搭档史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Wozniak)不同意这种观点。他想为苹果二代机(Apple II)添置8个插槽,以方便用户嵌入他们可能需要的小型电路板和外设。乔布斯很不情愿地予以赞同。但几天之后,当他设计麦金塔电脑时,依然我行我素。没有额外的插槽和端口,他甚至使用特殊的螺钉,以至于电脑爱好者无法打开主机进行修改。

  这种封闭性同时还体现于对新产品的严格保密之上。苹果一名前员工披露,保密不仅仅是苹果的沟通战略,而且已融入公司文化中。从事保密项目的员工必须多次刷卡,通过多道安全门,最后输入一串密码才能进入工作区。工作场所通常安装监视摄像头。部分从事产品测试的员工在工作时必须用黑斗篷盖住产品,揭开斗篷时要开启红色警告灯,提醒所有人,必须格外谨慎。

  因此,苹果员工对公司新产品的惊奇程度常常不亚于外界。爱德华?埃格曼(Edward Eigerman)曾在苹果担任4年系统工程师,现在经营着自己的科技咨询公司,他对iPod非常吃惊,“我的同事也不知道iPod的存在”。2005年,他被苹果炒了鱿鱼,原因是卷入了一起同事向企业客户泄露新软件资料的事件。

  在“小王国”里,乔布斯对苹果公司的每一件产品都严格地进行着端对端的控制,部分原因应归结于他对苹果软件在其他公司蹩脚的硬件设备上运行时,与生俱来的控制欲使他长出的荨麻疹。同样,他也会因为忧心那些未经批准的程序或内容出现在苹果设备上,玷污了苹果的完美而过敏。将硬件、软件和内容整合为统一的苹果体系,使他能够强制性地控制产品的简洁性。

  这样看来,乔布斯对于一统天下并无太大的兴趣,他倒是一直坦承对不朽的渴望,赌注则押在了建立机器的不朽之上。

  这些对不朽的不懈追求,也不断地体现在苹果的每一件产品之中。他对产品所苛求的美学并非那种在企业标志下所表现出的华而不实,而是对自己人生所苛求的美学,这使得它们始终神秘并且无法复制。如同沃兹尼亚克所言,“所有产品都能映出他的影子”。

  这种苛求在常人看来往往是极其变态的,但在乔布斯的世界里,产品只分两种——“极其伟大”和“垃圾”。属下要么是天才,要么是“白痴”,不是不可替代,就是“根本不靠谱”。他身边的人常常会被他抛离轨道,下一秒钟就会从一个类别打入另一类,苹果公司成立初期的同事把这种现象称为乔布斯的“英雄-混蛋过山车”。

  对不朽过于执着的追求自然也开始吞噬周围的人。乔纳森? 伊夫(Jonathan Ive)是苹果公司设计团队的主管(iMac到iPad的设计全部出自于他的团队之手),当外面的人把乔布斯奉为苹果公司的创意之源时,跟其他同事一样,伊夫也会很生气,但他却深深地明白一件事:只有在苹果他才能打造出伟大的产品。

  兰德和乔布斯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偶像,乔布斯也不例外,宝丽来公司创始人、快速成像摄影法发明者埃德温·H·兰德就是乔布斯的偶像。

  这两个人的生涯轨迹多么相似。两人都凭借发明起家,建立了价值亿万美元的公司,并积累了众多专利成果。两人都自学成才,都在上大学时选择退学,都以超凡绝伦的审美品位弥补了所受教育的不足。在宝丽来,兰德曾雇用史密斯学院艺术史专业的尖子生,送他们去修读一些科学课程,以此培养文理兼修的化学家——当兰德的话题从(物理学的)麦克斯韦方程转到雷诺阿(著名画家)的油画笔法时,他们的思路也得跟上。

  兰德最崇尚科学演示的力量。从1960年代起,他把宝丽来的股东会议变成了充满戏剧感的未来产品展示会。每一次舞台都布置得完美无缺,有时还有现场音乐,而手捧新产品的他则站在台上,背后是幻灯片投影。他不像在推介产品,而是将台下观众带入自己的世界。

  30年之后,乔布斯穿着标志性的黑色高领衫和Levi’s牛仔裤,做着同样的事情。他也从不掩饰对兰德的仰慕之情。1985年,他曾对记者说道:“他(指兰德)是国宝级人物。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人都不被人们奉为偶像。他做的事情是最不可思议的,宇航员和球星都比不上他!”

  两人至少有过两次会面。其中一次,乔布斯怀着朝圣的崇敬之情去参观兰德在马萨诸塞州剑桥市的实验室,约翰?斯卡利当时也在场——这位后来赶走乔布斯的苹果前CEO在自传中写道,兰德和乔布斯讲述了相同的经历:“兰德博士说:‘我知道拍立得相机应该是什么样的。我还没把它造出来的时候,它就好像在我面前一样真切。’史蒂夫则说:‘没错,我也是这样设计出麦金塔电脑的。’他说,如果我问只用过计算器的人麦金塔电脑应该是什么样子,他们肯定说不出来。我不可能去研究消费者对它的看法,所以我只能把它造出来,然后展示给人们看,问他们‘你们现在有何想法?’”

  乔布斯所描述的世界观与兰德不谋而合,在后者看来,“只有差劲的产品才需要市场调研”,他的创新理念是,“所有重大发明都一定是惊世骇俗、超乎人们想象的,一定是全世界都始料未及的。如果全世界都料到它会问世,它也就算不上什么发明了”。30年后,当记者问乔布斯苹果推出iPad之前做了多少市场调研时,他回答道:“没做。消费者没义务去了解自己想要什么。”

  在1970年代,兰德的至高成就——SX-70折叠式相机是当时令人艳羡的奢侈品——就像30年后面世的iPod音乐播放器一样。用户一只手动一动,就能让它折成扁平光滑、可装入口袋的方块,铬黄色皮质外壳做工美观而精良。有消息称,这款相机和配套胶片的研发耗资20亿美元——这还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元。对于这种近乎疯狂的“烧钱”行为,乔布斯深表理解:“他不但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伟大发明家之一,更重要的是,他发现了艺术、科学与商业三者的交叉点,并且建立了一家能体现这一交叉点的公司。”

  兰德也像1985年的乔布斯一样,被赶出了自己一手建立的公司。1970年代中期,兰德上马了8毫米家庭影院系统。这项技术固然很棒,但过了十几年才走出实验室投入市场,此时它已经不敌索尼推出的视频摄像机了,投资就这样打了水漂。

  此次失败让兰德的同事开始质疑他的正确性。长久以来,董事会也一直暗示他拟定一个继任计划。于是在70岁时,兰德被连哄带骗地卸任了主席职务。从那时起,他失去了研发经费的批准权,并为缺乏自主权而恼火不已。确切地说,宝丽来不能解雇他——他和公司在经济上与精神上都是难以分割的。但正如他的一位同事所说,“他喜欢做赢家,而当他最终不能一直赢下去的时候,他就会觉得很难受。”郁郁不得志地过了几年后,他在1982年离开了宝丽来并很快卖掉了全部股票。他甚至缺席了5年后的公司50周年庆典活动。

  伟大发明家的时代似乎已离我们远去,就算乔布斯能与爱迪生相提并论,他也不是那个时代人们眼中创新家的形象。那个时候的爱迪生才是真正的神,人们几乎难以想象见到他本人,而乔布斯却活得如此真实,他有着我们每个人身上的缺陷和不安全感,也承受着这个平庸时代的困扰,不同之处在于,他总能从最深的泥沼中找到前进的力量。

  无论机器流行多久,落伍总会在尽头等候。从长远角度看,苹果事实上是另一家索尼,iPod 也会成为未来垃圾场中的随身听。因此,尽管乔布斯永远地改变了6个行业——AppleII之于个人电脑,iPod和 iTunes之于音乐,Pixar之于电影,iPhone之于电话,iPad之于平板电脑,当然还有零售业,但100年后,这些故事都将像昨天的报纸一样消失,惟一留存的是他带有禅意的美学观,以及它对人机关系发展所作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而支撑这一切的,一直是千百年来的那些陈词滥调,就像多年前令他泪流满面的广告词里所写的:

  他们是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是反对者、是让人头痛的问题人物,就像错置于方孔里的圆木桩,他们从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他们既不墨守成规,也不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或是与他们争辩;可以夸赞他们或是诋毁他们。然而你无法抗拒的是忽略他们的存在,因为他们改变了事物,他们让人类向前跨进了一大步。有时候人们会认为他们太疯狂,然而我们却看见了他们的影响力,因为只有疯狂到认为自己有能力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地改变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