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筹如何扩大宣传:哲学讨论录(18—27)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18:33:20

哲学讨论录(18—27)

叶晓锜 新浪博客

讨论录:18

(2009-03-28 22:54:21)

   饿和饱的感觉一方面同胃的感觉功能相关,另一方面亦同腹中有没有食物相关,是一种主客依存的共制。

        日升日落初看起来是纯客观的,其实也不尽然。中国古代心学家王阳明少年时曾有这样一首诗:“山近月远觉月小,便道此山大于月。若人有眼大如天,当见山高月更阔”。当时他的老师看了认为王阳明的思想太怪异了。其实王阳明的这首诗表明了山和月的大小是同人的主观性状相关的,而不是纯客观的。

    现在的视觉性状使您看到了日升日落这个自然样式,可是当您的眼睛如同王阳明所说可以达到大如天时,或者当您处在太空中时,我想原有的那个日升日落的视觉样式就会被改变。


讨论录:19

(2009-03-28 22:55:18)

    中国哲学在其传统的主导层面上是本体论和决定论的,是主张形而上学的。

     在中国的宋代,理学以外在的“理”为绝对,心学则以内在的“心”为绝对,它们都各自以自己的主张为唯一之绝对和终极。

    尽管中国古代的禅宗和心学都涉及到了心灵的问题,却始终未能从中发展出认识论。

    中国哲学,自古至今缺乏认识论。认识论是西方哲学的成果,它从笛卡尔开始,以康德为标志。但西方哲学的认识论并不彻底。当康德在心灵方式是自我先验的,并由此走向了主体绝对的形而上学,至今仍影响着西方哲学的发展。

    对于现代哲学的发展,特别是中国哲学的发展,我的见解是,要以彻底的精神推进认识论的发展。我的哲学研究,以主客相互关系为基石,以主客共制和主客相通为绽出,进一步把认识论从认识的建构贯彻到了意识方式的建构,其目的就是力求在一个新的和彻底的基点上,求得认识论的新的发展。


讨论录:20

(2009-03-28 22:56:17)

    我的观点是,主体和客体并不是各自分离和各为绝对的,相反,两者是统一的,没有客体也就无所谓主体,没有主体也就无所谓客体,它们的各自规定都包含着对方的规定。正如“有”的规定,并不是自我确立的,而是和“无”的规定不可分离地相联系的,没有“无”的规定,“有”的规定是无从确立的。

    客观世界有着它自身绝对,这没错。但问题在于,这种自身绝对是指什么,是指它的自在还是指它在我们认识中的样式。如果是指它的自在,这没错,客观世界有着在我们认识外的自在,并以这种自在为它的绝对,康德把它称为“物自体”;如果是指认识中的样式,那么,对于我们的认识来说,客观提供了认识的对象,主观提供意识方式的工作,两者的共制造就了认识的样式。这种由主客共制所造就的认识“世界”则不是自身绝对的。

    认识论的本质在于,当意识外的对象进入到我们的认识之中,它就为我们的意识方式所制作,成为一种主客共制的认识样式,这种认识样式不再具有纯客观绝对的性质了。


讨论录:21

(2009-03-29 10:28:09)

     唯物论和辩证唯物论有其特色和真理,需要我们深入、透彻地研究和把握。

     但唯物论和唯物辩证法亦有其不足,其不足主要在于缺乏认识论。

     在唯物论和辩证唯物论那里,没有认识的心灵方式,以及心灵方式的工作。在马哲那里,我们头脑中的事物样式就是客观对象本有的反映,这种纯客观反映的绝对取消了心灵方式和心灵方式的工作,使辩证法陷入了自身绝对的形而上学。


讨论录:22

(2009-03-29 10:30:09)

    不仅马哲是一门发展着的学问,整个哲学都是发展着的学问。如果认为马哲是发展中的学问,而其他哲学不是发展中的学问,那是不恰当的。例如,康德哲学是不是发展中的学问?黑格尔哲学是不是发展中的学问?其实,所谓哲学和哲学史的发展,就是种种哲学思想的不断创立和涌现。我们不能认为马哲以后的整个哲学发展就是马哲的发展和完善,而没有新的哲学的创立和涌现。

 

讨论录:23

(2009-03-29 10:32:21)     我不大赞成“人化世界”的提法。人类的意识方式并不是孤独的、从天降落的和上帝赋予的,它深植于生命意识长久发展的历史过程。在人的意识结构中,既含有着低等生物的反应意识,又有着动物世界的知性意识,还有着人类的概念意识。这样的意识结构关系,反映的是一种生命意识的历史过程。从生命意识的历史过程上看问题,人的意识只是生命意识发展过程的一种显现和绽出。在这样的总体视域上,“人化世界”的提法就显得狭隘了。

讨论录:24

(2009-03-29 10:34:41)     恩格斯认为认识可以通过实践和工业的成果达到客观绝对,达到物的自身方式,达到思维于存在的同一,从而扬弃了康德的“物自体”或“自在之物”。

    认识能否达到客观的绝对呢?这才是我要讨论的问题,也就是认识论与形而上学所要争论的问题。

    而我的见解是,认识是一种主客共制,它与客观相通,但不能与客观同一。我提出主客相通这一概念,包括提出主客共制的概念,是经过许多年的反复思考和深思熟虑所提出的重要观点,也是我的哲学思考的基石所在。

讨论录:25

(2009-03-29 10:37:10)     关于哲学的发展,提出“我们更应该看到在马哲里不乏黑格尔等先哲的影子,那么是不是马哲吸收并发展了他们呢?”,既然是这样,为什么不能反过来说,马哲是黑格尔哲学的发展和完善呢?!显然这样的反过来说,一些人是不赞成的,包括我也是不赞成的,但在逻辑上却没有什么不对。

    我所要表达的真意是,哲学和哲学史是种种哲学思想和见解的不断创立和涌现,不能把马哲作为哲学的终结者,把哲学的今后发展归结为只是马哲的补充和完善。好比在十九世纪的经典物理学认为牛顿的力学大厦已科学地完美地说明了宇宙的一切,今后只要在细节上作些补充和完善就行了。可是,物理学天空上的两朵乌云却孕育了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诞生,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现代物理学。


讨论录:26

(2009-03-29 10:38:39)     主观和客观都属于“存在”这个范畴,也就是说客观是存在,主观也是存在,并由此在“存在”范畴中显现了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存在”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在“存在”的范畴中,主观和客观既相统一,又具有它们各自规定,两者是对立统一。正是两者的共制和相通,建构了不同意识方式的事物样式和作为。

    至于主观包含在客观之中的说法,表面上来看是很唯物主义的,但却为唯心主义留下了通道。既然主观包含在客观之中,那么按照形式逻辑的推理,主观就是客观。

    康德认为心灵把自身的规律赋予了自然,而黑格尔则进一步从存在这个范畴,认为心灵规律就是自然规律,并由此以思想和心灵的普遍总摄发展出了他的“绝对理念”。

    主观和客观是两个不同的范畴,是不能混为一谈的。主观是指主体的意识方式,客观是指意识的对象。提出主观包含在客观中的见解,关键是没有搞清主观与客观在“存在”中的统一,始终有着它们各自的规定和定义,两者在更高范畴中的统一,不是两者的同一。


讨论录:27

(2009-03-29 10:40:08)

    关于主观所造就的事物样式,如何理解。我以为,主要有知性的样式和概念的样式。知性的样式如,位置样式,距离样式、速度样式、形状样式,等等。没有知性意识方式,外部对象是无法在意识中产生这些知性的事物样式的。概念的样式如,现象样式、本质样式、规律样式、存在样式、必然样式、普遍样式等等,没有概念意识方式,外部对象亦是无法产生这些概念的事物样式的。

    客观提供了认识的对象,主观制作了认识的样式。当然,不言而喻,没有客观所提供的认识对象,主观是无法进行它的工作和制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