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大脑第三季王昱珩:如何开展纳税评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1:28:55

如何开展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依据搜集或采集大量有关纳税人各方面的信息资料,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一定时期的纳税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审核和评价、判定,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纳税人自查自纠,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一项管理工作。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税收征管改革深入进行的必然结果。

   全面实施税收评估,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大势所趋,是推进规范化管理,树立地税良好形象的目标要求。

   一、健全评估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建立纳税评估机构是做好纳税评估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要做纳税评估工作必须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做到密切配合、协调运转。市局征管科负责全市纳税评估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基层管理分局应设置纳税评估岗位,负责搞好本辖区内的日常纳税评估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部门的指导。

   评估岗位的具体职责主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利用纳税评估信息、资料,通过纳税评估软件,研究确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选取纳税评估项目和评估对象。

   2.审核分析纳税评估对象的各种税收资料,通过约谈、纳税人举证等方式,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进行综合评定。

   3.负责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税务机关在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税收政策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职责进行评定处理。

   4.负责对纳税评估结果综合分析,进行成果反映。

   5.负责日常稽查反馈结果进行分析。

   二、处理好纳税评估与稽查的关系

   纳税评估与稽查是两个不同环节的工作,其工作目的、工作方式、结果处理都不相同。

   纳税评估作为中期税收管理,其主要目的是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和税收管理水平。其着眼点是从“面上”提高整体纳税人的申报质量。工作方式主要依据税务机关掌握的税收资料实施案头审计,对问题的处理重在纠正,但重大问题转由稽查处理。

   稽查作为后期税收管理,其主要任务就是依法保障税收秩序,从“点上”入手,重点查处税收违法行为,震慑税收不法分子,治理税收征纳环境。工作方式主要是实地或调账检查纳税人税法执行情况,对问题的处理重在处罚。

   纳税评估与稽查作为征管工作的组成部分,两者又有着内在联系。纳税评估是稽查的基础,它可以通过审核分析为稽查提供案源、选取案件,使稽查实施有的放矢,稽查的内容和范围与税收征管需要紧密联系,有了广度和深度,确保了稽查工作的计划性,大大促进“以查促管”作用的发挥。

   三、确定合理的评估范围和重点

   应把那些纳税申报异常,税收上难于管理的行业及企业首先纳入增值税、营业税评估范围,根据计算机利用及信息掌握的程度,确定某一时期纳税评估重点,主要确定标准为:

   连续三个月以上出现零税负、负税负的企业;销售额变动异常,或突然出现零申报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其税负率明显高于同行业的企业;有混合销售行为的企业,包括有兼营业务或适用不同税率的企业;有应税产品和免税产品销售的企业;纳税人列为评估重点的地税行业;营业税建筑行业不按工程形象进度申报纳税的企业;房地产行业应为建筑行业的全部纳税人;服务行业连续三个月不申报的纳税人; 涉及营业税纳税额在1万元以上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四、规范税收评估业务流程

   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从搜集整理稽核评估信息资料开始,各环节之间对信息资料的传递内容、程序和手续等应通过计算机局域网来衔接。其业务流程为:纳税人的基础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结报数据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明细表 等,应由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一并提交给税务部门,通过征收大厅查验后拷贝或录入计算机内,经编制相应的软件程序,自动确定评估对象,然后移交给评估人员进行审核评估,筛选出有疑点的企业,用书面形式通知纳税人,给予纳税人举证说明的机会,如举证资料不够充分,经评估部门认定后移交税务稽查处理。对于举证理由充分,或举证理由虽不充分,但自动补缴税款的,可登入评估清册,并反馈有关职能部门。

   五、确定评估具体内容

   纳税评估的内容应全面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其具体内容为:

   1.企业的销售额是否与企业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如果不相适应,一般来说就可能有问题。信息资料可以从企业的注册资金、固定资产及企业职工人数等情况进行分析。

   2.存货的变动率与销售额的变动率是否异常,如果异常,就应作进一步分析。信息资料可以从当期结转生产成本的产成品,以及当期库存的在产品、产成品等情况进行分析。

   3.税负率与理论税负率相比较,如果相差较大,一般情况下是有问题的。

   4.毛利率是否大于增值率,如果毛利率大于增值率,存在问题的可能性相当大。信息资料可取于企业的损益表。

   5.应收账款的变动率和销售额的变动率是否一致,如果应收账款变动率大于销售额的变动率,就应与销货款回笼率进行比较分析。

   6.进项税额的变动率与存货的变动率是否同比例变化,如果存货的变动率小于进项税额的变动率,就要与应收账款变动率比较分析,如果存货的变动率大于进项税额变动率,还应与税负率进行比较分析。

   7.投入产出率与费用收入配比率是否趋于合理等。开展纳税评估除纳税申报等有关基础资料外,评估人员应采集财务信息,如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中的有关数据,还要采集企业当期管理及生产人员的数据,包括临时用工人员的数据。

   六、制定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

   关于纳税评估的指标体系我认为,除税负率和销售额变动率外,还应设立下列评估指标,并区分哪些是基本指标,哪些又是辅助指标。

   七、关于审核评析的具体做法

   我认为,对于确定评估的企业,最好按照纳税评估的指标体系进行综合分析,同时以正常企业的数据模型作参照,发现疑问作进一步的深入分析,即将辅助指标也作比较分析,确定有疑点后,请纳税人在一个星期内举证说明,最后由评估机构的处理科按照企业提供的资料予以确认。对于疑点问题,还是应移交税务稽查,由稽查部门下户取证,定性处理,纳税评估机构可为稽查部门提供稳定的案源,稽查部门可取消一般的日常检查,而进行有针对性的稽查。对于稽查部门的稽查结果和处理意见,通过计算机局域网反馈给纳税评估机构和征收单位,书面填写《税务稽查反馈表》交给纳税评估机构和征收单位。

   八、制定规范的评估文书

   为规范纳税评估工作,应统一设置下列文书:

   1.《询疑通知书》。其内容应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企业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规模(按注册资金填 、经营范围、纳税评估编号便于销号 。第二部分填写询疑要点,最后应由评估人员签名、评估机构盖章。《询疑通知书》应一式二份,一份留底,一份给评估企业。其传递程序可先电话通知,由纳税人自己来拿(包括《举证说明表》);如果电话通知后,纳税人三天之内不来拿,移交税务稽查处理。

   2.《举证说明表》,其内容应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与《询疑通知书》相同,第二部分是纳税人根据《询疑通知书》的询疑要点,进行举证说明,并附说明材料,说明材料必须是原件及复印件即通过账务反映或凭证反映的资料如有关的明细账、记账凭证、付款凭证等 。纳税人在限定的期限内将《询疑说明表》交还评估机构处理科,评估机构处理科将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留下复印件再进行确定。如果纳税人在限定的期限内未交还《举证说明表》的,也按规定移送稽查查处。

   3.《评估确认通知单》,其内容也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与上表相同,第二部分填写评估确认结论。如果结论是没问题或正常的企业,应写明理由,反馈给征收单位;如果结论有疑问,应写明疑问要点,移交给税务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