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爱妻txt书包网:谢逸枫:上海缘何紧急发布房价“限降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6:03:00

谢逸枫:上海缘何紧急发布房价“限降令”?

2011-10-25 14: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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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逸枫:上海缘何紧急发布房价“限降令”?
上海房管局:房价降幅超20% 需要重新备案

  核心提示:上海部分楼盘近日进行促销,引发早前高价入市的业主不满,有业主提出,房价降幅超过20%的网上房地产可浮动幅度有违规嫌疑。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回应称,网上房地产报价20%的可浮动幅度,并不是限制开发商降价,也没有任何一个文件限制企业降价。但如果报价可浮动幅度超过20%,开发企业需要重新备案。降价潮突袭楼市,开发商此前为应对一房一价政策而登记的虚高的网上备案价,正面临考验。

  2011年5月,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一房一价”实施细则中规定,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但对于降价范围该细则并未明确。近日,沪上楼市掀起的这波降价潮,最高降幅突然放大。针对部分楼盘已远超网上房地产备案的降价20%。上海市房管局回应称:网上房地产报价20%的可浮动幅度,并不是限制开发商降价。只是,如果报价可浮动幅度超过20%,开发企业需要重新备案。

  著名房地产经济专家、中国房地产经济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认为:“上海的价降幅超20%需重新备案的政策,其实就是“限降令”。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先涨后降”的哄抬房价现象,甚至“捂盘惜售”。也是因为地方政府害怕因房价下降幅度过大引起不必要的社会矛盾问题,比退房或砸售楼部的现象。可想而知,上海市政府在给开发商提前打“预防针”,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开发商不能下降幅度超过20%,但是政府已经开始出手干预开发商定价的事实依然存在。”

  谢逸枫表示:“不过,上海紧急发布房价“限降令”有“救市”的嫌疑,一旦市场上形成房价继续上涨的心理预期,“限降令”将变成“涨价令”。虽有开发商小部分楼盘价格打折扣,但从目前上海房价整体情况看,其实房价依然没有下降,仅仅是房价幅度下降。另外,开发商也不可能把房价下降到20%的幅度,即使是在2008年最艰难的楼市环境下,房价降幅20%的开发商是部分,而不是全部。

  谢逸枫称:“今年国内经济良好和开发商的资金链未到破裂及国内通胀高位等供小于求的情况下,房价降幅20%也是个别房企的促销手段。所以,按照当前的规定,只能说明开发商要公示每一套房源的售价。在价格浮动幅度上,如果售价超过备案价,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否可以低于备案价20%,上海市政府貌似没有明确的说法或规定。

  上海《东方早报》2011年10月25日报道:“近日,沪上楼市掀起的这波降价潮,最高降幅突然放大。同策研究与咨询中心10月24日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位于浦东的中海御景熙岸,当前的促销价较原先的成交价23000元/平方米,降至17000元/平方米;位于嘉定新城的龙湖郦城,则从18000元/平方米降价到14000元/平方米;松江龙湖好望山的部分房源,也从27000元/平方米降至15000元/平方米,上述楼盘的降价幅度均逾20%。”但是,部分老业主认为,如此促销,涉嫌违规。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民中心房管处咨询称:“开发商在申请预售证的时候,会被要求填写“一房一价”表,这是备案的价格,其中即涉及20%的“报价可浮动幅度”。比如一套房源总价是100万元,那么其销售价格不能低于80万元。但对于降价幅度超过20%的楼盘开发商如何处理,前述浦东新区市民中心房管处工作人员并未给出正面回答,仅称“这是不允许的”。前述上海市房管局市场处的工作人员也强调,并无规定限制开发商降价。而对于降价幅度超过20%是否会受到处罚,该人士未给予回应。

  事实上,关于商品房销售价格,已有相关文件约束。今年5月,上海市发改委发布的“一房一价”实施细则中,即提到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但对于降价范围,上述细则并未明确。

  著名房地产经济专家、中国房地产经济研究院院长谢逸枫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上海在今年5月份“一房一价”细则出台前,网上备案价格和实际售价允许有上下20%的浮动。此后房价一直上涨,为了遏制乱涨价,备案价格开始有“只能下降不能上涨”的要求,此举也导致一批开发商在备案时,故意提高报价。不少新开楼盘也因此普遍存在价格虚高的情况,这其实是为今后明降暗升做准备。”

  谢逸枫指出:“目前房地产调控背景下,房价高位不调。而开发商降价行为是房地产调控下的市场行为,从近期开发商小部分楼盘降价的情况看,已经获得上海市政府的默认或支持。因此,上海市政府不会过分干预开发商对房价调整,出台新的降价限制措施。况且是在“一房一价”的范围之内,不存在违反政策的规定。首先是上海部分楼盘降价幅度超过20%,仅仅是个别楼盘搞特价促销的手段或个案现象而已。其次是没有具体明确规定,如果有开发商降价幅度超过20%,应该怎么处理。

  再次是即使已经有开发商的楼盘出现降价幅度超过20%,却也无处罚,仅仅是重新备案登记,进行房价监控。最后是上海市政府也担心房价如果大幅度下降,会引起社会矛盾,特别是开发商和老业主之间。近日上海发生“砸售楼中心”或者“围攻”开发商的现象,说明上海市政府也是担心房价下降过快,担心再次出现老业主“闹事”。”

谢逸枫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