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海战攻略:山东省推进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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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推进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24日 16:50        【字体】 大 中 小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全省17个市、140个县(市、区)已在去年9月全部完成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单位“三重一大”等事项开展监督3.7万余件次,提出监督建议1.4万余项……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人员力量,增强监督职能,加强对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
    明确职责定位,加强监督职能
    “开展监督检查,保证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贯彻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干部廉洁自律……”这是淄博市委、市政府对该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主要职能作出的明确规定。该市纪委、监察局及各派驻机构出台了90多项配套规章制度,将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进一步具体化。日前,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就淄博市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作出批示:“淄博市的做法有创新意义,对确保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敢监督、能监督具有重要作用,可进一步总结推广。”
    为解决好派驻机构职责定位不清晰、甚至从事一些与职责不相关工作的问题,各地在开展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伊始,就纷纷出台规定,防止出现此类错位现象。济南市规定,各派驻机构是监督主体,驻在部门是责任主体,部门“一把手”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明确了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提高了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临沂、潍坊等地积极向乡镇延伸,在县级纪委设立农村工作室,或将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划分为若干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整合监督力量,明确监督职能。
    一旦明确了职责,强化了监督职能,“监督乏力”等问题就迎刃而解。莒南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农村工作室成立后,各派驻机构把监督驻在部门(乡镇)作为第一责任,敢监督、真监督,切实解决了“同级监督软”的问题。今年以来,该县各派驻机构参加驻在部门(乡镇)“三重一大”会议54次,参与驻在部门(乡镇)工程招投标项目14个,切实发挥了监督作用。
    8月中旬,山东省召开全省市、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座谈会,提出派驻机构要进一步适应体制的变化,准确把握工作职责和角色定位,将工作重点放在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上来,确保把工作时间和工作精力重点放在驻在部门的反腐倡廉建设上来。
    理顺管理体制,增强监督权威
    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怎样才能处理好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与机关内部厅室的关系、与驻在部门的关系,从而增强派驻机构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保证派驻机构全面高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6月23日,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专门就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作出批示:“要深入研究面临的新情况,积极探索、着力完善派驻机构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的机制。”
    山东省注重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变原来力量分散、监督乏力的局面,切实保障派驻机构的公正性、独立性和权威性;采取归口设置方式,合理设置派驻机构,整合人员力量,实现派驻机构由内部监督向体外监督的转变。目前,全省共归口设置市级派驻机构117个、县级派驻机构774个。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由双重管理改为受市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并向其负责,派驻机构负责人定期向市县纪委、监察局述职述廉,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派驻机构干部的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奖惩、招考录用等由市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市级派驻机构普遍实行集中办公,县级派驻机构大多数实行集中办公,后勤保障由市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工作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
    记者在济宁市纪委采访时了解到,该市专门成立派驻机构办公室,统筹做好派驻机构的日常事务,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各地纷纷建立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派驻机构工作汇报和研究派驻机构工作的制度,制定完善纪委、监察局机关业务室与派驻机构业务联系、指导、协调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工作指导。与此同时,各地着力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和管理,切实解决好“谁来干”的问题。各级派驻机构的人员编制从原派驻机构和各部门(单位)中统一抽调,并严格标准条件,采取公开选拔、择优选调等多种方式,选好配强干部。据省纪委干部室主任李平瑞介绍,目前,全省市级派驻机构组长、副组长中,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占83.7%;市、县级派驻机构配备干部中,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占77%,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达70%以上。同时,各地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派驻机构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实效
    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使其与驻在部门分离,可能出现两者“不通气”、“两张皮”的现象,导致派驻机构了解掌握情况不及时、不全面,工作缺少抓手,影响监督效果。这就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和制度,解决“怎么干好”的问题。
    “各地为确保派驻机构履行好监督职责,建立了完善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日常工作联系、驻在部门监督事项报告等一系列制度。”山东省纪委副书记郭建昌对记者说。
    目前,山东省的市县两级派驻机构通过加强沟通交流、列席重要会议、参加重大活动、实行驻在部门有关事项报告等,积极寻找监督检查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把监督检查融入驻在部门工作,有效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通过听取汇报、民意调查、座谈约谈、巡查和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措施,加强对驻在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监督。
    自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以来,该省派驻机构由“同体监督”变为“异体监督”,有话敢说、有“病”敢治,监督职能得到强化,确保了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和权力的廉洁运行。据了解,该省的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已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1.9万余次,协助驻在部门建立内部监督制约、人财物管理、廉洁自律等规章制度4.2万余项;受理信访举报9500余件次,查结8700余件次,初核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线索3200余起,调查处理870余起。(本报记者 李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