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魔卡时代全集下载:3网上系统神学课程:导论与圣经论(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7:08:23
 
  • 直接前往实际内容
  • Skip to main navigation
  • Skip to first column
  • Skip to second column
 
  • 主页
  • 简介
  • 文章
  • 出版
  • 代祷
  • 通讯
  • 问答
  • 录音
  • 讲座
  • 行事历
  • 神学课程

神学课程 » 信仰精义 » 系统神学


网上系统神学课程:导论与圣经论(三)

林杰华牧师 上两期与读者谈过系统神学的导论后,今期开始跟大家谈谈「圣经论」。圣经论的课题包括:启示的必需性、启示的方法,圣经的默示、圣经的可靠性、圣经正典的形成、圣经的流传、 圣经的翻译等。
  第贰部 圣经论 
  1. 启示的必需性(necessity)
  1.1 “启示”的定义(definition)
  “启示”一词的意义:拉下罩幕(unveil),希腊文为 apokaluyiV (apokalupsis)。换言之,“启示”就是使原来隐藏的事物显示出来(申29:29; 罗16:26; 加1:12; 弗1:17,3:3、5)。
  1.2 为什么必需启示?
  人有道德的绝对性(moral absoluteness),就是对罪的意识,对真善美的要求,对行为负责的态度。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有一套道德标准,人在寻求一个绝对的道德标准,这是因为神是完全的而人是不完全的。人本能的寻求达到神的标准。
  人对永恆的事物(eternity)有追求的本能,人要敬拜神、要有永恆的生命。这是因为神将祂的灵放在人里面,使人有这些本能。
  人是有限的,人是依靠的存在物(dependent being)。人若要知道比他先存在的人或事,必须靠“告知法”(Information),例如靠前人所写下的书、前人的教导。
  神是高过人一格的,人若要知道神的事就更困难了。神若选择静默不言,人即使是穷一生的努力也永远无法知道有关神的事。因此,神必须用“启示之法”(Revelation)启示祂自己,否则一切有关神的事将会永远隐藏,人无法得知。
  1.3 启示的分类
  启示可分两类:(1) 一般启示(General Revelation),或称普通启示、自然启 示,这是指神透过一般性途径所作的启示;(2) 特殊启示(Special Revelation),或称特别启示、超自然启示,这是指在一般性以外的启示。
  2. 启示的方法一:一般启示
  一般启示虽然不足以叫人获得救恩,但一般启示无疑是获得救恩的重要前奏。一般启示是指神向全人类所显示有关祂本性的真理;在获得特殊启示之前,一般启示是必需的,也可以说是一种初步的启示。
  2.1 一般启示的途径(means of Revelation)
  一是通过自然界(nature;诗19:1-6, 罗1:18-20)。性质如下:(1)这启示是继续不断的(诗19:2);(2)这启示是沉默的(诗19:3);(3)这启示是普世性的(诗19:4);(4)神透过天文、人体、物理、生物、化学等自然界的现象启示祂自己。
  二是通过人类(human beings;创1:26、27)。人是有灵的活人(Spiritual beings)(创2:7):人有思想(intellect)、感情(emotion)、意志(volition);人有道德观念、永恆的意识、完美的意识、绝对的意识;人有神的形像,如:慈爱、圣洁、公义、良善、智慧、记忆、自由意识、沟通的需要、传递的需要、归属感的需要等。神透过人里面的灵启示祂自己。
  此外,人有良知(conscience)(罗2:14-15):人对事物有是非对错的意识, 在做错事时受良心的控诉,在做对事时感到满足。神透过人里面的良知启示祂自 己。
  三是通过歷史(申4:38-39;诗78,105,106,111)。神透过歷史事件启示祂自己。如:出埃及、列王、犹太人被掳、犹太人归回。
  2.2 一般启示的限制(limitation)
  同样的启示,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理解带来不同的结论,例如:树叶可能有的三种意义(科学上的、个人生活上的、世界观所赋予的)。
  所启示的内容只是片面的,并不完整,尤其缺少对救赎(Salvation)的认识,而这却是人最需要的。
  不同的人因背景不同,领受也就会不一样,而且因罪的污染,使一般启示不容易发挥作用。
  2.3 一般启示的功用或意义(purpose)
  一般启示的功用或意义有三方面:(1)信徒与非信徒在论到信仰问题时可有共通点(common ground);(2) 圣经以外也有真理,因为一般启示也是真理;(3)道德律是神的启示的一部分,不是人自己发明的。
  3. 启示的方法二:特殊启示
  3.1 特殊启示的途径(means of Revelation)
  一是神向人显现,方式有两种:(1) 神现(或神显,Theophany),例子可见:创18; 32:22-32; 出19: 11、17-20; 出33:18-23; 撒上3:1-14;(2)异象,例子可见:创15; 赛6; 但7。
  二是神向人说话,方式也有两种:(1)在神现中神向人说话;(2)神的声音向人说话,例如:十诫(出20:2-17; 申5:6-21)、耶稣受洗时的声音(太3:17),以及耶稣登山变像时的声音(太17:1-13; 路9:28-36)。
  三是神予人灵感,这可见于先知的信息。在先知书中常见“耶和华如此说:”、“主说:”、“耶和华说:”、“万军之耶和华说:”(参何6:4;耶8:1、4,9:17),另参:摩1:1;俄1:1;弥1:1;亚1:7;赛1:1。
  四是神亲自道成肉身。耶稣基督亲自道成肉身,是最重要和最伟大的特殊启示,见约1:14。
  五是神予人默示,使人写出神的话语──圣经。因此,圣经不单是神的启示,更是神的成文启示(written revelation),这是最持久和最广泛的特殊启示。
  3.2 特殊启示的性质(characteristics)
  特殊启示的性质有七方面:(1)为人作、向人作的启示;(2)用拟人的形式(anthropomorphism)表达的启示──用人的语言、异梦、道成肉身等;(3)用类比的形式(analogy)使人理解神的能力、慈爱等;(4)渐进性的启示(Progressive Revelation)──逐步加深,使人能明白,例如:道德的要求;(5)命题式的启示(Propositional Revelation)──不单是一些事件,而且包括这些事件的意义及教导;(6)启示的意义超过了“光照”(illumination)的范围,因为启示是让人看见过去不在的事物,而光照是让人看见那些本来就在却一直看不见的事物;(7)特殊启示向人启示了救赎(Salvation),清楚指明人要怎么做才能得救。
  思考问题:
  1. 世界上宗教信仰有很多,有的有“神”,有的没有“神”;有神的又分成一神、多神、自然神、泛神、三一神等各种。而这些有神的宗教信仰大多数是从人出发,从下到上的寻求神,只有少数是从神出发,从上到下的“启示”性的神观。你认为真神应该是怎样的?
  2. 有话说“条条大路通罗马,各个宗教信仰都是一样的,都是教人从善”,你认为呢?你怎样回应这些说法?
进阶参考书目:
李振群,《系统神学纲要》。新加坡:作者订装,1995年三版。
雷歷:《基础神学》。杨长慧译。香港:角石,1996。
Ryrie, Charles C. Basic Theology: A Popular Systemic Guide to Understanding Biblical Truth. Chicago: Moody Press, 1999.
註:本文部分内容获允引用李振群博士着《系统神学纲要》一书。
~~~~~~~~~~~~~~~~~~~~~~~~~~~~~~~~~~~~~~~~~~~~~~~~~~~
林杰华牧师 新加坡圣公会圣三一堂牧师,达拉斯神学院神学硕士
(下期续谈)

 

  Copyright © 2011 Sacred Logos Resource Center. 圣言资源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