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生指南2肯吉任务:关于政府职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9:23:35

政府的基本职能包括哪些?

政治职能。一是保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二是维护社会治安;三是界定和保护产权。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界定和保护产权是政府的首要职责,也是保障市场机制有效运作的基本前提。

 

    经济职能。一是宏观经济调控;二是区域经济调节;三是国有资产管理;四是微观管制;五是规划并组织实施国家的大型经济建设项目。

 

    文化职能。即领导和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的职能。

 

    社会职能。即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对社会公共生活领域进行管理的职能。一是制定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制度;二是筹集、管理和发放社会保障基金;三是创办各种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四是大力开展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五是控制人口增长,使之保持在适度状态;六是加强社区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能力。

【公务员考试】政府的四项基本职能。

悬赏分:20 | 解决时间:2011-1-18 09:32 | 提问者:clycle

05年的政府工作条列中首次提到了政府的四项基本职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国家说的太抽象了,能不能分别举几个列子,或者说些通俗易懂的道理。

政府的四项基本职能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强调指出,深化改革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

《意见》同时强调,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该由政府管的事政府要管住管好,并就政府履行经济社会管理四项基本职能的重点分别进行了阐述。

第一,改善经济调节。《意见》要求,要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突出强调宏观调控的职能,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全局意义。最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同时实现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这四个目标的压力加大,宏观调控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任务十分艰巨。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这次改革将这个要求落实到了部门职能配置上,强调国家发改委等宏观管理部门要加强宏观性、综合性、战略性问题研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有效调控经济社会运行,同时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审批事项。

 

  第二,严格市场监管。《意见》要求,要推进公平准入,规范市场执法,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为此,一要针对当前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管,包括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非法传销等问题。特别要将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等产品的安全质量作为监管重点。二要拓展公平准入的市场范围,不仅包括商品和服务市场,还要包括要素和产权市场,特别要强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规范运行。三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切实纠正多头执法、执法扰民、执法争利问题,严厉惩处利用执法权设租寻租、执法犯法的行为。

 

  第三,加强社会管理。《意见》要求,要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将提供工资收入的就业机会摆在优先位置,摆在资本收益之前,努力扩大劳动密集型就业,这也是最重要的收入分配政策。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覆盖面和提高保障水平。要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近些年来,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更加多样化和经常化,各类新社会组织成长迅速。要加强社区建设,加快形成富有建设性的利益表达、保障和协调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更加注重公共服务。《意见》要求,要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不仅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更是投资于人的重大战略。我国未来发展面临一些严重挑战,包括劳动力成本上升、资源环境约束加重、人口老龄化和投资率趋降等。这些变化将使投资于物的长期收益下降,投资于人的重要性增加。发展社会事业就是开发人力资源,这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保持我国中长期竞争力的关键。今后要在继续增加财政对公共服务支出的同时,更多地向服务水平低甚至基本没有被覆盖的低收入人群倾斜,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地发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为此,要重视做好一些基础性工作,包括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并向社会公开,督促各级政府有效执行;尽快建立个人收入集成信息系统,准确识别应该更多享受社会保障的低收入人群;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基本职能

政府的基本职能

所谓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依据政府管理的事务的性质而划分的政府职能,是最普遍的一种政府职能分类方法,是政府机构设置的主要依据。

1.政治职能

亦称统治职能,政治职能是指政府为维护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对外保护国家安全,对内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能。政治职能具有防御性、保卫性和强制性,我国政府主要有四大政治职能:(1)军事保卫职能;(2)外交职能;(3)治安职能;(4)民主政治建设职能。

2.经济职能

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为了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能。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政府主要有三大经济职能:(1)宏观经济调控职能;(2)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职能;(3)市场监管职能。

3.文化职能

文化职能是指政府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依法对文化事业所实施的管理。它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我国政府的文化职能主要是:(1)发展科学技术;(2)发展教育事业;(3)发展文化事业;(4)发展卫生体育事业。

4.社会职能

社会职能是指除政治、经济、文化职能以外的政府必须承担的其他职能。这类事务一般具有社会公共性,无法完全由市场解决,应当由政府从全社会的角度加以引导、调节和管理。目前,政府的社会职能主要有:(1)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的职能;(2)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职能;(3

回答者:热心网友 | 回答时间:2009-4-15 20:07

谁给我总结一下政府有那些基本职能?谢谢!!!

中国政府现有职能的分析,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从过程的角度看,政府的职能表现为相互衔接的几个环节;二是从内容的角度看,政府的职能表现在方方面面。

(1)从活动过程的角度看中国政府的职能

政府活动的过程是一个前后相继的、由若干个阶段构成的完整的周期。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政府的职能有几个: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监控职能。

首先是计划职能。这是中国政府重要的职能。它有两个方面:①对自身的行为活动提出目标与计划,做出决议、安排,为政府自身的运行指明方向; ②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规定一个目标,并做出一定的安排。政府的计划职能就是要事先决定做什么,怎样去做,为谁去做,何时去做和由谁去做。政府在制定计划时,必须充分考虑执行计划的主要因素——资金、技术水平、经济环境、劳动力的素质等——的状况。计划职能曾是中国政府最重要的职能。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政府的职能就是制定计划、实施计划、修正计划。政府基本上被各种计划淹没了。通过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已逐步被放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始确立,政府的计划职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并没有消失。政府的计划职能还是中国政府的一个重要方面。

其次是组织职能。政府的组织职能,就是通过自身的机构和人员对已经决定的计划、政策、路线加以具体实施。这种职能包括:对政府机构的科学设置、有效调配和运用,对行政组织的管理目标和社会发展的任务加以分解并运用自己的力量加以实施,对执行计划的人员进行选配、培训、考核和组织,对财力、物力进行必要的行政筹集和供应。中国政府的组织职能还包括社会的动员作用,这就是要把广大人民群众动员起来,为完成政府的计划共同努力。只有把广大人民群众组织起来和调动起来,政府的目标和计划才能实现。

再次是协调职能。政府的协调职能就是要协调好政府各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人与人之间、各种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使之协同有序。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政策性协调(防止政策前后矛盾)、计划协调、职权协调、人事协调、机构协调等。政府要通过自身的协调,及时调整组织之间、人员之间、活动之间的各种紧张关系,避免事权冲突,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行。

第四是监控职能。政府的监控职能是两个方面:①监督职能,监督各级政府及其他部门对国家法律的执行情况,政府行使监督职能,不仅要及时检查违法活动,而且更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制止违法活动。②控制职能,就是对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使管理活动按计划进行并取得预期的效果。

政府的这几个职能是在时间上继起、空间上并存的;计划制定后,就要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协调和监控。由此形成一个职能体系。

(2)从活动的内容看中国政府的职能

从活动的内容看,中国政府有三个职能:建设职能、服务职能、保卫职能。

其一,政府的建设职能。

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搞社会主义建设,这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思想文化建设。

①首先是经济建设。政府工作的重点或中心就是要努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把经济搞上去。在政府行政管理的各项基本职能中,发展经济的职能始终处于中心地位。从目前来看,我国政府从事经济建设的主要活动和职能有:制定长期和中短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计划、方针和政策;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培养和发育市场体系;制订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智力开发的方案;协调地区、部门、企业之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区域经济关系;加强重点工程,特别是能源、交通和原材料工业的建设;推进大中型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收集、处理、传播经济信息;掌握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对经济进行导控;制定并监督执行经济法规;管理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依据有关规定,任免奖罚有关的经济管理人员。

②政治建设。就是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在这个方面政府的作用,一是运用自身的力量推进社会主丈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扩大民主的范围;二是运用专政工具,坚决打击各种犯罪分子,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三是政府要切实执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决议,尊重人大常设机构的职权,如立法权、人事任免权、审查政府工作报告及批准政府预算;监督政府工作的权力,政府以身作则,从而可以更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四是认真组织和广泛吸收人民群众直接参加国家管理;五是精心培育各种民主的萌芽因素,并提供适宜的土壤.使之茁壮生长。

③思想文化建设。要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论为指导,努力提高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这个方面政府的作用,一是保障学术自由,并创造条件繁荣社会科学;二是推进文化体制的改革,完善与文化事业有关的经济政策与法规;三是发展教育科学丈化事业;四是制定政策与法规,推动科技进步,使科学技术真正成为“第一生产力” 。

其二,政府的服务职能。

政府的服务职能,简单地说,就是由政府来发展社会公益、福利事业,为社会提供某些无偿服务。政府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包括运输、邮电、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的服务,还包括储蓄、保险、金融方面的服务,以及信息、咨询方面的服务。

其三.政府的保卫职能。

我国政府的保卫职能有两个主要内容:

①对内保卫职能,即通过国家强力机关运用法律法规和行政强力手段,打击一切破坏社会秩序和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人员。这方面的职能:一是户籍管理职能,政府要对每一地域内的人口进行登记造册,证明公民身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二是公共秩序管理职能,政府要制定维护公共秩序的行政规范并强制加以推行,以保证公共场所的安全;三是城市文通管理职能,制定严格、科学的交通规则,对道路、行人、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保证人身安全;四是公共设施管理职能,为了保证公共设施(如电力干线、道路等)的完好,政府制定有关规则并建立执法队伍进行管理;五是消防管理职能,这是政府一个重要的职能,它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的安定,每年,我国因火灾造成的损失都在百亿元以上,消防工作要加强;六是边防管理职能,等等。

②对外保卫职能。作为政府,对外要抵御外来侵略和破坏,通过政治的、经济的、外交的、军事的、科技文化的手段和途径保证和维护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国家的各种利益不受侵犯。在我们不断扩大开放,与世界经济逐渐接轨的新形势下,政府的对外保卫职能将更加重要。

 

 

从美国的三权分立来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行政

当代中国政府应该具有哪些行政职能

1.政治职能   政治职能是由政府在社会政治体系中的作用决定的。除了传统上的对外防御外敌入侵,保卫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对内镇压被统治阶级反抗,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组织军事力量的保卫职能、镇压职能、军事职能等职能外,现代社会中政府还有着更为广泛的政治职能。   首先,保护产权。保护产权是政府的首要职能。所谓“产权”,不仅仅局限于生产资料所有权,也不同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而是一个具有更广泛意义的概念。产权是对各种权利的一种总称,指在不同财产所有权(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知识产权、劳动力所有权等)之间对各自权利与义务之间的进一步划分与界定,其实质是向社会上一切合法利益集团与个人提供利益保障。 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产权是权利主体与权利对象之间形成的权利关系,具体包括权利主体对权利对象所拥有的使用权、转让权和享用权。排他性、可转让性是衡量产权是否完整的标准。界定产权的核心问题是人与人之间权利与责任的划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明确界定产权是市场机制有效运作的首要前提。“如果没有这种权利的初始界定,就不存在权利转让和重新组合的市场交易。” 产权界定得越清楚,每个行为主体的责、权、利就越明确。政府是掌握国家公共权力的公共管理机关,唯有它才有能力借助其权威性地位和拥有的强制性手段界定和维护产权。一方面去维护明晰的产权,另一方面则是去干预产权不易界定的领域,以尽可能地减少交易费用。在产权明确界定的领域,公民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市场能够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早在18世纪,洛克就提出国家的职责是保护产权的思想,他在其自然法和社会契约理论中强调指出,人们建立国家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 财产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保护财产权是国家的根本职能。不过,在现代社会中,政府界定和保护产权职责的内涵有了扩展,包含着与社会要求相一致的更为丰富的内容。   其次,制定公共政策。传统理论将政府看作被动执行政策的观点早已不合时宜。在现代社会,政府广泛介入社会生活诸领域并发挥积极作用,政府作为公共政策制定者的角色日益明显。政府通过制定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政策为社会发展选择目标,引导社会健康有序和协调发展;运用政策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使之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目标。   再次,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在某种意义上,社会就是人们为实现自身利益而相互协作的结合体。社会的发展必然要产生人们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利益分化,形成不同的利益群体、阶层和集团,随之而来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在所难免。政府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讲,就是通过各种手段调节利益矛盾和冲突,维护正义、秩序和稳定的过程。政府作为利益的调节者,其主要职责就是运用政策手段协调各种利益矛盾,在政策制定中尽可能平衡整体利益、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即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使三种利益之间能够协调和统一。当然,由于不可排除的阶级属性,使得政府在利益协调中始终是以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为基础进行利益协调的。   2.经济职能   随着经济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经济职能已分化为一项独立的职能并居于政府职能的核心地位。现代社会,政府的经济职能已从农业社会中的财政活动(税收及开支)扩展到管理经济,引导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由于国民经济划分为微观和宏观两个领域,政府的经济职能也分为对微观经济的管理和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微观经济高效率,宏观经济稳定是政府管理经济的目标。   微观经济是以经济个体为主体进行的经济活动,由于经济个体的行为主要以追求自身利益为目标,是在市场的自发调节下进行的自主决策,如果没有一定的限制,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就有可能带来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结果。对此宏观调控是管不到的,这就需要政府运用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对微观经济进行管理,以保证微观经济有秩序地运行,促进微观经济的发展。政府对微观经济管理既要放开搞活,又要限制其消极作用,主要的职责有以下几方面:   (1)为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提供必要的制度、规则安排。当人们在谈论市场经济的效率和功能时,实际暗含着一个前提,即在市场之外有一个精致的制度体系来保证市场机制的发挥。自愿交易不会发生在“制度真空”中,市场经济也不能离开由国家维持的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而存在。现代经济社会也是政治社会,离开政治体系为其制定的游戏规则和经济活动框架,市场机制就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经济体制也就无法正常运行。为此,政府要为诸如合同的执行,为货币、度量衡、公司章程、破产、专利、版权等提供标准,并通过国家的强制力来保障实施。   (2)价格管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大部分商品的价格由供求关系所决定,但是市场自发调节的价格又有盲目性,对经济不一定最有利,也不一定符合社会的长远利益。例如当农产品过剩时,农产品的价格会大幅度下降,这种下降会抑制农业生产。政府通过支持价格或对有些商品实行最高限价,对那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物品(如粮食、棉花、石油等战略物资)进行价格管制。为防止盲目和过剩生产,预防伤及全民利益的事情发生,其价格则由政府依据一定规则来制定。比如在美国,交通运输、银行保险、能源和农业部门的价格就是由独立管制机构根据规范化的定价方法来制定的。   (3)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市场功能的发挥程度,取决于市场的竞争程度。但是市场主体间的竞争并不总能持续地进行,不受限制的竞争有可能会导致对竞争的破坏。竞争者有可能会由于兼并形成对市场的垄断,或就生产、价格、销售条件等的串谋和协议而结束竞争,以及价格歧视、欺诈行为等,因此需要政府干预以确保竞争的真正实现。政府通过制定包括公平交易与价格仲裁法、证券交易法、公司法、反垄断法和消费者保护措施,以及运用保护和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如提供贷款、银行担保、筹集资金等来维护和增进市场竞争。为了防止少数巨型公司和企业集团相互勾结起来操纵市场,秘密分配市场份额,政府必须采取强硬的手段,运用公共权力予以法律制裁,以保证公平竞争的秩序。   (4)质量管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商品的质量必须有严格的规定,以防止假冒伪劣商品的出现。诸如出售的药品必须经过药品管理部门的批准,肉类必须符合国家的质检标准,各种车辆必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安全条例等等。政府通过质量管制,以保证人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宏观经济管理的重点是在经济目标的实现上,是指政府运用公共权力对经济运行进行调控,以保持宏观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实现高增长、高就业和低通涨的经济目标。宏观经济的稳定是整个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前提,而市场自发运行总是以商业周期的波动、繁荣和衰落交替出现为特征的。不可避免的经济波动和失衡,将损害每个人的利益,因此需要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运用经济政策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运行进行间接调控,以及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主要包括:   (1)财政政策。财政政策是政府通过财政收支总量与结构的变化调控宏观经济,使政府的经济目标得以实现的经济政策。在实践中,财政政策之于市场波动的关系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逆市场风向而动”。经济过热了,财政政策被用来降温;经济发展速度过缓了,财政政策被用来刺激经济。其发挥作用的机理是,密切关注社会总需求的变化,通过调节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关系实现经济总量的平衡。   财政政策包括两大基本部分:税收和政府开支。财政政策发挥作用的基本支点是累进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两大部分,它们构成自动削减经济波动的第一道屏障。累进税抑制宏观经济波动的机制是,当经济过热时,就业充分,个人收入总额绝对增加。这时,累进税制度使得个人缴税部分的增长大幅度高于收入本身的增长,这意味着政府将以更快的速度取走个人可能投入市场消费的货币额,达到抑制总需求的目的。当经济过冷时,社会总需求不足,商品卖不出去,厂商被迫限制生产,劳动者收入下降。这时,累进税制度又使个人缴税部分的下降大幅度高于收入下降的速度,使个人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用于购买消费品,从而达到刺激总需求的目的。社会保障制度调节总供给与总需求关系的作用机理是,当一个人获得一份工作有工资收入时,拥有购买生活必需品和消费品的货币,个人收入与宏观经济运行处于偶合状态。一旦出现经济衰退,工厂大量裁员,众多失业者形成的失业大军将剧烈减少本来就不足的有效需求。这时,失业救济制度“自动”发挥作用:失业者能够领到一份救济金,既不致使劳动者陷入经济上的绝境,同时又在宏观经济总量上增加了一块有效需求。当经济开始复苏时,社会总需求增加,厂商开足马力生产,劳动者纷纷找到各自的工作岗位,政府支付的失业救济金便自动停发,从而抽调一部分总需求,给日趋热化的宏观经济送去一阵“凉风”。此外,政府还可通过举办公共工程、相机调节税种等随动调节的制度安排抑制或刺激总需求。   调控宏观经济已成为现代政府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责,财政政策也因其见效快而经常成为各国政府优先考虑和使用的政策手段。不过,财政政策的运用也是有代价的。西方国家的经济实践表明,过度依靠财政政策会带来许多副作用,比如,政府在经济萧条中不得不接管涉及国计民生的若干公共设施,而企业收归国有往往使企业摆脱了市场竞争法则,降低了整个市场高效率配置资源的功能;高失业救济金既加重了政府的负担,助长了人们对政府的依赖,也不利于效率的提高。因此,财政政策干预经济的强度、深度以及具体形式的选择又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问题,其总的原则应当是“少管为好”、“尽可能市场,必要时政府”。   (2)货币政策。货币政策是国家采用的调整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种种政策。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成熟,国家发行货币的公共管理职能已演变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状态的得力手段。我们知道,货币是交易的媒介,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血液”,相对于特定时空范围内商品和劳务的价格水准、流通速度、总交易量三项因素,货币供应量应当有一个确定的、健康的数额。高于这个数额值域,将导致过多的货币追逐过少的商品,造成通货膨胀;低于这个数额,将使货币这一特殊商品的价格——利率上升,利率上升抬高投资成本,较高的投资成本必然降低投资者对利润的预期而削减投资,投资减少对经济带来的后果则是经济增长停滞,新增就业机会减少。不难看出,控制货币供应的“水龙头”,控制银根,是一个涉及所有人利益的公共管理职能,它应该、也必须而且也只能由政府来承担。   货币政策发挥作用的主要政策工具有:   (1)法定准备金。中央银行作为政府主管货币发行业务的行政机构,有权为所有商业银行规定(法定)准备金,或者说,规定商业银行的备付金在存款总量当中的比例。   (2)贴现率。中央银行必须经常地与商业银行展开金融业务,及时地吸纳或吐出货币,使投入市场流通的货币量或者增加、或者减少。   (3)公开市场业务。政府出售或回收债券。   上述政策工具的使用会带来增加或减少货币量的神奇结果。其作用机理是,当经济高涨,需求旺盛,中央政府提高法定准备金、提高贴现率,以及向商业银行发放债券。提高法定准备金和贴现率,意味商业银行可用于贷款的数量减少,当货币量普遍减少时,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利率将会上升。利率上升一方面会抑制投资,另一方面会把更多家庭节余的货币吸入商业银行。两者共同作用,使过热的投资和消费水平随之降温,通货膨胀趋缓。中央银行通过商业银行发放债券,使货币回笼,也起到减少货币在市场上的流量的作用。需要指出的是,中央政府控制银根的方式远不如此简单,其具体工作过程有极为严格的行政技术要求。   与财政政策相比,货币政策调控市场运行的方式相对更间接一些,政府利用公共权力执掌货币流量的总开关,借助利率杠杆间接调控宏观经济,而不直接插手扩张或抑制总需求,有助于保护市场固有的配置效率。加之货币政策操作中行政成本很低,无须一个庞大的行政机构来支撑,因而是一种最理想的干预市场方式,受到现代发达国家政府的广泛重视。但也正因其更具间接性,货币政策不具有财政政策那样“立竿见影”的效果,它具有滞后效应。国家紧缩银根或放松银根是基于对市场趋势的预测,经济事实和经济趋势不会自己说话,人们只能通过观察经济数据的变化来推测市场态势,一般来讲,推测通货膨胀率需要至少以一个月为一个时间单位,而等待一个明确的货币政策结果出现往往需要半年左右时间(各国经济显现货币政策的时间长短不一,正常状态下一般不少于一个季度)。因此,人们不能在实现短期经济目标的时候,过分指望货币政策会很快发挥作用。调控市场的货币政策必须与其它调控方式配套使用,取长补短,相得益彰。但总的原则应当是:“尽可能货币政策,必要时财政政策”。   (3)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合理化是国民经济保持总量均衡发展的重要条件,一国范围内生产力的布局与产业结构的调整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来解决,尽管市场可以推进技术进步使高新技术产业化,使产业升级换代,实现产业的调整和优化,但这些都需要在科学的产业政策的引导下进行。市场本身不能自发产生产业政策,需要政府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产业政策的作用在于能够对供给结构的变化发挥迅速的调解作用和引导作用,使供给结构能够保持合理并同需求结构相适应。具体讲,一国政府可以依据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和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确定支持哪些产业,限制哪些产业,来扶持主导产业快速发展,以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并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   (4)提供经济基础设施。经济基础设施指的主要是基础科学研究、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交通、电力、通讯系统等等,是经济发展的基本环境条件。基础科学研究由于可以增加全社会的知识存量,带来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使各种生产活动能共同受益。众所周知,科学研究对人类的发展至关重要,新的科学理论的提出往往导致重大的技术发明的出现,推动人类的巨大进步,人类历史上出现的四次重大技术革命,都是以科学理论的重大突破为前提。基础科学研究又包括了极大的风险,失败的幽灵紧随着科学发现的每一个环节,人类向未知世界的挑战极为艰辛。然而科学研究的创造性成果为人类带来的福祉却不仅永远不会、而且也不可能得到足额补偿。科学研究出成果的周期比较长,也不易用保护技术专利的措施来对待,它们“不适合市场机制,而且只有当每个人都被迫承担一定成本时才能被生产出来”。因而基础科学研究应该按照公共产品的方式来加以组织生产,由国家出资,政府负责组织。   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交通、电力、通讯系统由于是服务于社会,属于公共产品,其生产过程也称为公共工程。但是由于脱离市场约束而缺乏竞争,公共工程的兴建采取政府行为比私人行为缺乏效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交通、电力、通讯系统也可以引入市场方式提供,由私人公司出资和建造,并向使用者收费。但是这并不意味政府放手不管,鉴于这类设施生产过程本身涉及面广,需要组织、规划和协调,因此至少应由政府组织与规划,以节约社会成本,避免资源浪费。   3.文化职能。文化职能指政府指导和管理文化事业的职能。它是政府管理最古老、最重要的职能之一,与社会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和精神文明状况相联系,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内容。文化职能是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各项文化政策加以实现的,其核心在于政府通过对文化事业的的管理,维护和弘扬一种意识形态,用以说明和论证统治与治理的合法性。与国家用强制性的方式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相比,意识形态以软的方式影响人们的思想,以达到对社会的控制。政府维护对社会思想的统治是通过政治社会化来实现的。政治社会化就是形成、维护和改变社会成员的态度、信仰和感情的过程。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文化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就是负责管理执行社会化的机构,并通过家庭、学校、大众传播工具和政府组织等具体机构履行这一职能。比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对教学内容的审查,培养未成年公民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意识;通过对教学内容的规定,培养公民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一个公民对国家和民族的心理认同意识,来源于各种形式的早期教育,这关乎一个国家政治统一、民族团结的社会心理基础,如果一个政府的公共教育政策甚至不能加强公民对自己祖国和民族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就是公共教育政策的最大失败。   此外,政府的文化职能还包括在全社会支持、鼓励、引导和提倡反映人类进步文明的积极的价值取向(如进取精神、社会责任感、自尊自爱等)、伦理道德(如公共道德等)、行为模式和健康的生活方式等等,防止和制止那些不健康的、有害于社会公共环境氛围的劣性文化现象的出现和蔓延,净化社会空气,促进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   4.社会职能。指政府承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职能。它是政府管理中内容最为广泛、丰富的一项基本职能,凡致力于改善、保证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体现人道主义思想的各类事务,都在社会职能的范围内。现代社会中政府职能的极大扩张也主要是社会职能的拓展。政府社会职能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1)提供社会保障。在财政政策中,社会保障制度“逆市场风向而行”,自动关闭和开启,发挥着刺激或抑制需求,从而间接影响着宏观经济的作用。与此同时,社会保障又是对公民基本生存权利和基本生活条件的保障,这是政府的公共伦理要求,追求的是社会公平,因而又属于政府的社会职能。   社会保障也称为“社会安全”,是社会对其成员提供一定的经济资助、物质帮助或服务,以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得以满足的综合性事业。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无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通过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为那些无力竞争或失去竞争能力的社会成员,以及那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种种保护性措施。一个文明的社会必须有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保证其成员都能享受到最基本的生活资料。   一个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社会保险体系。这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它提供的服务是建立在当事人交纳保险费的基础之上。社会保险体系包括退休养老金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方面,其中退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核心。二是社会救济体系。它是对现实贫苦的救济与扶助,是对社会保险体系的补充。凡是没有保险的领域和地方,不管是哪个公民,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他陷入困境,就应得到政府的救济和帮助。三是社会福利。这是为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而实行的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四是社会优抚。它是国家对优抚对象提供的带有褒扬和补偿性质的特殊保障。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保障是政府基本的社会职责,但是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水平的高低应当与该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企业、政府和个人)的支付承担能力相适应。   (2)人口政策。人口政策与行政管理的相关性主要集中在对一个国家人口数量、质量及其结构的控制,属于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人口问题是最直观地体现公利与私利关系的少数几个领域之一。生育权是基本的人权之一,一个家庭生几个孩子表面上是个人的事情,但是人口的数量和质量又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影响:降低或提高人均收入水平;增加或减少社会总需求;社会福利和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加剧或缓解人口与自然资源的矛盾影响未来的就业岗位数目和就业率,等等。显然,如果人口数量变化速度超出经济社会发展客观允许的可吸纳程度,不仅会严重恶化宏观经济的运行态势,使市场配置资源功能的发挥受到很大限制,而且带来诸如教育、住房、交通等大量的社会问题,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因此,人口问题与公共利益相关。众所周知,符合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人口增长率不可能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来实现,市场机制也基本上不能对家庭的生育动机产生影响。因此,人口问题只能由政府运用公共权力、依据人口发展规律制定符合国情的人口政策,用政策手段调控人口的增减,并通过相应的职能机构推行实施。调节控制人口符合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3)保护自然环境。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在自然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威胁到人类生存的带普遍性的全球性问题,人类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深切地意识到环境对人类的重要性。环境问题主要是由社会的经济活动所引起,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会不同程度污染、破坏环境。在农业社会,人与自然环境的矛盾并不突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到来,以及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和自然资源的大力开发,出现了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加上人类自身对自然资源不合理的利用以及恣意掠夺,生态破坏问题愈演愈烈。环境的恶化和生态失衡不仅威胁到当代人的生存发展,也影响到子孙后代的生存。   环境问题主要是经济活动中产生的负的外部效应和对自然资源不合理的开发造成的。前已叙及,市场中的经济主体无须为负的外部性带来的损失承担成本,以求利为目的的经济主体在没有限制和制约的情况下,出于成本——收益的考虑,不会有降低和治理污染的动力;在自然资源的开发中,由于资源分布不平衡,对资源的开发利用成本也不相同,“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俗语,可用以描述原始的资源利用成本与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说明资源分布会带来经济收益的不均衡。在以价格形式来凸现商品生产的比较成本优势的现代市场流通体制的引导下,追求利益的冲动必然会导致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开发,造成对资源的低效率利用,形成“穷山恶水”的人工自然。在市场不具有自发调节负的外部性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的认识中,环境治理的任务只能依靠政府对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采取强制性的保护措施,在合理保护的同时,进行合理开发。   政府保护和治理环境主要是决定环境保护的政策问题,如布局政策,资源开发政策、投资政策、价格政策等,制定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准,从宏观上处理好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政府对环境管理具体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环境计划管理。主要包括工业、交通污染防治计划、流域污染控制计划、自然环境保护计划和环境科学发展计划等。二是环境质量管理。主要包括组织、制定各种环境质量标准,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监察工作、调查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以及预测境质量变化趋势等。三是环境技术管理。主要包括确定环境污染和破坏及防治技术路线和技术政策,确定环境科学技术发展方向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治理环境的方式主要是使外部性内部化并运用法律措施和经济手段(如税收和补贴)加以解决。

政府职能的的运行方式、合理性、不合理性?

政府职能转变在实施了20多年后依然被列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大致源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早期职能转变的目标和期望还没有到位,因而改革进程需要进一步加快;二是新环境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因而需要与时俱进,使改革进一步深化。在笔者看来,后一点更为重要,它关乎到职能改革目标、任务、基本方向和侧重点的设计。

新时期的环境有哪些特点?可以说,新一代领导集体提出的新施政理念,构成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的大背景和新环境。新一代领导集体意识到我国处在一个“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现期”并存的关键时期,因而其施政理念是对多年来发展历史的总结和对现状、未来系统思考和审时度势的产物。

施政理念的转变要求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变,这一转变涉及职能结构、角色定位和施政方式的转变。那么,从政府职能角度来看,上述环境特点会对职能转变产生哪些影响?会提出哪些新的任务和要求?

(一)政府职能转变从过去聚焦经济扩展到更为广阔的领域

计划经济时代我国政府职能结构的特征可以归结为:政治、经济职能过强,社会职能过弱,管制功能过强,服务功能过弱,在经济职能中,微观管理职能过强,宏观管理职能过弱。

改革开放伴随着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向经济建设的转移,与此相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长期放在经济领域:“从计划调节到市场调节,从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等,显然都属于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范畴。

“科学发展观”理念与“和谐社会”目标要求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职能,《十一五规划》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发展思路出发,突出强调以人为本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问题。这些都意味着,政府职能转变从过去聚焦经济领域扩展到了更为广阔的领域。

(二)职能转变领域的扩展要求多项职能之间的合理平衡

一个基本事实是,政府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职能,必须拥有相对充足的资源,而政府财政资源的汲取量又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如果社会经济发展出现滑坡,政府财政资源的汲取必然受到负面影响。这时,纵然有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职能的良好愿望,政府也会心有余而力不足。换句话说,政府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的有效履行以经济职能的有效履行为前提。

这一点意味着,强化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并不是政府工作重心的再次转移,而是一方面要超越对经济职能的过分倚重,另一方面又要在有效履行经济职能的前提下,实现经济、社会和公共服务等多项职能之间的合理平衡。这意味着职能的高度复杂化,要求职能调整的设计和实施要强化协调和统筹,要求职能结构优化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前瞻性。

(三)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具有新的内涵和表现形式

多年来,政府职能转变集中于经济领域,改革的侧重点在于放开那些“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务。所谓经济职能转变,其核心问题是确定政府在哪些方面有所作为,在哪些方面有所不为。时至今日,就政府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而言,黑白分明的地方已基本解决,我们的理念和认识已基本到位,深化职能转变必然触及那些不那么泾渭分明的领域。在这些领域,政府职能不再是“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所能回答得了的,它与政府履行职责的具体方式密切相关,与政府在应该管理的领域中的角色定位密切相关。相应地,政府职能转变具有了深层次的内涵和新的表现形式。举例而言,各级政府都承担着经济职能,但不同层级政府在履职方式和手段方面有着很大的区别。换句话说,各级政府都“该管”经济,其分野主要在于怎样去管。“怎样管”和“该不该管”就这样紧密联系,共同决定着政府的职能定位。政府职能转变的侧重点不再是回答该不该管,而要深入到“如何去管”的问题。这一点不仅适合于经济领域,同样适合于政府的其它职能领域。

(四)经济领域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的未来着力点

就经济领域而言,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政府职能转变已经取得了巨大进展。笔者认为,未来改革的着力点主要在两个方面:

第一,科学发展观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新的要求。科学发展观意味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包括改变对投资和出口的过度依赖,扩大内需使消费成为未来经济增长的主引擎,摆脱以资源消耗和生态牺牲为代价的可持续陷阱,靠知识经济和自主创新推动经济增长改变非均衡发展模式,促进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等等。回顾经济体制改革历程我们会发现,在“短缺经济”和“剩余经济”的不同阶段,政府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明显不同,其经济职能相应具有很大差异。可以设想,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政府经济职能及履职方式会产生重大影响,提出新的要求。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和思考还应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第二,实施《十一五规划》对深化职能转变提出新的要求。《十一五规划》相关部分提出了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任务目标和基本方向。以“深化体制改革”为例,它涉及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税收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现代市场体系完善等多个方面。这些都和政府的经济职能密切相关。因此,结合重点改革领域和目标、方向,厘清这些对政府职能的具体要求,进而根据国情,把原则性的理念具体化并落到实处,是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的未来着力点之一。

 

职能转变与政府的角色定位

 

 

前已提及,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具有新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其侧重点不再是政府“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而是深入到政府履行职责的具体方式,即政府在应该管理的领域中的角色定位问题。

(一)政府在经济领域中的角色定位

政府经济角色的归位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虽然成效卓著,但笔者认为前一时期的改革基本上属于角色归位的过渡时期,从“垄断主导性经济主体”向“积极的经济主体”的过渡:一方面,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政府逐步放弃了对资源的全面垄断和对市场机制的排斥,开始了国有企业在竞争领域的撤退、市场机制的引入和非公经济主体的培育。另一方面,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登台唱主角,从早期的直接兴办企业到后期的层层经济目标责任制以及招商引资狂热,导致了重复建设、粗放经营、地方分割、部门保护种种弊端。这就是说,政府扮演了“积极的经济主体”的角色,而在制度保障、市场环境缔造和公正仲裁等方面着力不足。

《十一五规划》强调,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主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努力实现。政府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完善政策,为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这意味着政府角色的进一步转换——从“积极的经济主体”到“制度保障者、市场环境缔造者和公正仲裁者”的重心转移。这是政府经济角色归位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政府在社会职能中的角色定位

强化政府的社会职能是新施政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政府的社会职能是一个庞杂的体系,但考虑到提出的时代背景,强化的着力点应在扩大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扶贫工作力度、扩大城乡居民消费等方面,当然在一定程度上还包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所有这些都具有某种“倾斜性”特征,即对弱势群体和相对落后区域的救助、保护和扶持。

虽然属于不同职能领域,经济体制改革对强化社会职能同样具有借鉴意义。如果说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政府由“积极的经济主体”向“制度保障者”的角色归位,那么在社会职能领域,政府角色定位的核心应该有两条:一是“慈父”与“组织协调者”角色之间的合理平衡;二是“授鱼者”与“授渔者”角色之间的合理平衡。

(三)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角色定位

政府的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如果说社会职能具有“倾斜性特征”,强化社会职能主要表现为对弱势群体和相对落后地区的救助、保护和扶持,公共服务则具有“普遍性特征”,强化公共服务意味着面向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一视同仁地增加或完善基本的公共服务,如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治安、良好生态环境等等。

就普遍性公共服务而言,政府角色定位的核心是“安排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区分和理性选择:一方面,承认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份内职责;另一方面,又要认识到公共服务不一定由政府独家垄断生产。按照新的角色定位,政府作为“安排者”决定哪些属于公共服务应该由政府来做,做到什么程度或水平,怎样付费等问题。至于多数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完全可以通过合同外包、政府补助、凭单、特许经营等形式由私营部门或社会机构来完成。

由于教育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目前出现的种种问题,公共服务市场化在我国正面临责难和质疑。笔者认为,推进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没有错,所要反思的仅仅是市场化的内容及具体形式。市场化具有多样化的内涵和表现形式:既可以是“政府责任”的市场化——把本应是政府“份内职责”的公共服务推向市场;也可以是“提供机制”的市场化——在政府承担安排者责任的前提下,推行公共服务生产过程的市场化,通过多元生产者间的竞争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质量。

 

深化职能转变的实施理念

 

 

我国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利益分化、社会多元化和高度复杂化的背景下,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在面临的种种巨大挑战面前,深化职能转变需要实施方式的创新,包括先进的实施理念和有效的实施机制两个基本层面。考虑国情和实践中面临的一些问题,笔者认为深化职能转变过程中应该提倡和坚持以下理念或原则。

(一)“协同政府”理念

协同政府的核心是“确保政策制定的高度协调和具有战略性”。高度协调即建立不同部门之间在决策过程中的制度化沟通和协商机制,克服公共决策的部门化,确保不同政策领域之间在政策上的高度一致性和整合性。决策的战略性则强调公共决策从长远出发,避免决策成为对目前现实压力的被动应付。

我国长期受到“决策部门化、部门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困扰,离《十一五规划》要求的公共决策的系统性和战略性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坚持协同政府理念尤为必要。更重要的是,要借鉴发达国家“协同政府”和“跨部门合作机制”的机制和具体措施,建立跨部门的设计、实施和评价机制,避免部门化可能导致的碎片化、相互掣肘和割裂。

协同政府还包括政府部门与外部主体之间的协同,首先是公民参与,其次是发挥外部专家的作用。我国改革具有不同程度的封闭性,主管部门充当了优先项选择者、方案设计者、改革推行者和效果评价者多重角色,外部独立专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公民参与效果更为有限。没有这些方面的突破和创新,职能转变的系统性、整体性和战略性同样难以实现。

(二)结果导向的责任政府理念

政府职能转变存在一个内在矛盾:一方面,改革要求政府部门放手或改变惯常的干预方式。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又在改革的创议和实施方面拥有主导性权力。职能转变意味着政府部门的自我革命,其效果可想而知。实践中部门争夺审批权和重审批、轻监管的倾向可为见证。在协同政府(包括内部协同和外部协同)的有效机制建立和有效发挥作用之前,可以运用“结果导向的责任政府”理念和机制来缓解这一问题。

所谓“结果导向的责任政府”理念,就是政府的主管部门向结果负责,权力获取与权力行使的目标和结果密切挂钩。以审批权为例,部门索求审批权要达到什么目标?这些目标是否可以直接测定?目标的实现程度如何评价?部门行使审批权一定时间后,所期望的目标和实际效果是否达到?如果特定审批权的行使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和结果,那么该审批权就要收回或者取消。这就是权责一致,而“责任”主要用权力运行的实际结果来判断。

(三)“可持续性”理念

强化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是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亮点和突出特征之一。这无疑反映了“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同时旨在摆脱粗放增长模式和巨大的贫富、城乡、区域差距带来的“可持续陷阱”。但强化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同样存在可持续问题,而且比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更为重要,也更为复杂。

20多年来国民经济和政府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使我们有了强化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的本钱。但许多隐忧依然存在,包括薄弱的现有基础和巨大且日益增长的潜在需求,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巨额债务,可能的经济波动等。

前些年,每当中央政府确立经济增长目标,地方政府多会层层拔高、层层加码,呈现出某种大轰大嗡的运动式特征。强化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恐怕难以摆脱这一“规律”,可持续性陷阱相应可能采取多种形式:描绘宏伟美丽的蓝图而没有认真核算资源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以“丰年”的标准确定服务量和水平,不认真考虑“歉年”可能面临的压力等等。从一些地方政府的种种规划中,可以不同程度地看出一些影子。

公共服务尤其社会福利具有能上不能下的刚性特征,公众没有享受到应该享受的公共服务或福利时无疑会不满,从而影响到社会稳定。但可以设想,当出现资源严重不足,政府不得不剥夺已经享受的服务或福利时,公众的反应决不是“不满”一词所能形容的,对社会稳定带来的破坏性无疑会更大。

(四)“管理精致化”原则

需要牢固树立一个观念:理念需要技术支撑,忽视制度、技术和机制的构建,再先进的理念也只能是空中楼阁。从马克思的“人民公仆”到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从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到今天的“以人为本”,新民生路线有其历史根基。教训在于过分热衷于新理念的阐释、传播和中继站式的层层传达,在因地制宜构建有效制度和机制方面着力不足。

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意味着任务多样化和复杂化,相应要求变革过程管理的精致化。管理精致化侧重于技术层面和细节,目的是实现细致化、科学化和操作化,这应该体现在变革过程的每个环节,包括优先项选择、目标确立、方案设计、实施与评价等等。目前,我们对改革的操作和技术层面重视不足,管理还相当粗放

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有哪些

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三个基本点,一是保障人类的基本生存权(或生存的基本需要),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政府及社会为每个人都提供基本就业保障、基本养老保障、基本生活保障等;二是满足基本尊严(或体面)和基本能力的需要,需要政府及社会为每个人都提供基本的教育和文化服务,三是满足基本健康的需要,需要政府及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基本的健康保障。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水平的提高,一个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会逐步扩展,水平也会逐步提高。

    公共服务可以根据其内容和形式分为基础公共服务,经济公共服务,社会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服务。基础公共服务是指那些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公民及其组织提供从事生产、生活、发展和娱乐等活动都需要的基础性服务,如提供水、电、气,交通与通讯基础设施,邮电与气象服务等。经济公共服务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公民及其组织即企业从事经济发展活动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如科技推广、咨询服务以及政策性信贷等。公共安全服务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公民提供的安全服务,如军队、警察和消防等方面的服务。社会公共服务则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满足公民的社会发展活动的直接需要所提供的服务。社会发展领域包括教育、科学普及、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等领域。社会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的生存、生活、发展等社会性直接需求,如公办教育、公办医疗、公办社会福利等。

请问,政府的监管职能有哪些?老师说是四大职能,我不记得了,大家帮帮我吧

一、政府的基本职能

  所谓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依据政府管理的事务的性质而划分的政府职能,是最普遍的一种政府职能分类方法,是政府机构设置的主要依据。

  1.政治职能

  亦称统治职能,政治职能是指政府为维护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对外保护国家安全,对内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能。政治职能具有防御性、保卫性和强制性,我国政府主要有四大政治职能:(1)军事保卫职能;(2)外交职能;(3)治安职能;(4)民主政治建设职能。

  2.经济职能

  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为了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能。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政府主要有三大经济职能:(1)宏观经济调控职能;(2)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职能;(3)市场监管职能。

  3.文化职能

  文化职能是指政府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依法对文化事业所实施的管理。它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我国政府的文化职能主要是:(1)发展科学技术;(2)发展教育事业;(3)发展文化事业;(4)发展卫生体育事业。

  4.社会职能

  社会职能是指除政治、经济、文化职能以外的政府必须承担的其他职能。这类事务一般具有社会公共性,无法完全由市场解决,应当由政府从全社会的角度加以引导、调节和管理。目前,政府的社会职能主要有:(1)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的职能;(2)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职能;(3)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的职能;(4)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的职能。

 

  二、政府的层级职能

  将政府职能按照政府所辖行政区域,在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之间进行配置。我们把按照这种方式划分出的政府职能,称为政府的层级职能。层级职能的划分,遵循“属地”原则,即政府职能范围主要限于本行政区域内。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政府层级职能包括:(1)中央政府专有职能。主要是管理国家事务和全国性公共事务,如国防、外交、货币发行、宏观调控、全国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支付等。(2)地方政府专有职能。主要是在维护国家利益和中央权威的前提下管理地方性公共事务,如对本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区域调节与管理、举办地方公益事业、征收地方赋税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支付等。(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具备的职能。主要是指有些公共事务涉及国家整体利益,但由地方政府具体实施比较有效,则应当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一般由中央政府制定全国统一的政策法规,由地方负责实施,与之相应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拨付等则由中央和地方分别管理。

 

  三、政府的管理运行职能

  政府管理运行职能,是指按照管理运行程序划分的政府职能。政府管理运行职能可分为:(1)计划职能。计划职能是指政府为完成某一时期内的任务或某一项任务,制定战略目标,确定实施步骤的管理过程。计划职能包括:①制定组织的整体目标;②围绕目标,制定可供选择的方案;③对方案进行分析,最后选择可行方案;④确定具体实施步骤。(2)组织职能。组织职能是指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把制定的计划方案付诸实施的活动过程。有两种不同的情形:一是根据任务的性质和规模需要设置专门的新机构,配备新人员。二是合理组织原有的机构和人员,承担起计划所涉及的任务。组织职能包括以下内容:①将计划方案中的整体目标进行分解,把整体目标具体化为可操作执行的工作项目;②将分解的各工作项目落实到下属部门或个人;③配备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提供必要的信息;④授予下属执行任务的权力,明确相应的责任。(3)领导职能。领导职能是指在政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为有效完成组织目标,对下属人员所采取的各种影响和激励过程。现代领导者的职责,就是要使组织的目标与组织中个人的目标统一起来,使组织目标的实现与个人需求的满足很好地结合起来。领导职能包括以下内容:①指导下属人员的工作,使其尽快熟悉业务;②激励下属,使其热爱自己的工作,愿意为组织做贡献;③协调下属人员的工作,把每个人的目标与组织目标很好地协调起来;④加强组织内的信息沟通,为顺利完成组织目标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4)控制职能。控制职能是指政府为使组织目标按计划完成而对执行过程进行检查、督促和纠偏的管理活动。控制职能包括以下内容:①明确控制标准;②确定控制幅度;③疏通反馈渠道;④运用调节手段;⑤有效进行检查、督促。

吴乔:非营利性是政府职能基本取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9日02:52  京华时报

  把非营利性明确为政府职能的基本属性,作为政府提供公共品的基本条件,归根到底是政府必须加大公共品的财政投入,同时更加注重财力、物力等资源配置的均衡性。

  “政府不得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首次明确了这一规定。

  事实上,不只是在医疗领域,在教育、文化等领域,从理念和制度层面上都有类似的明确界定。这表明,非营利性作为一个重要价值取向,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已日益被确定为一大基本属性,在不少行业和领域得到广泛的实践。

  为什么要把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把非营利性作为政府职能的基本属性?从根本上说是由政府职能的公共性、公正性、公益性特点决定的。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众的基本需要,是政府的基本责任。如果通过营利的方式去提供公共品,则不仅导致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不公平,陷入政府部门“与民争利”的道德争论,而且直接影响了其提供公共品的质量和水平。用我们通常的话来说,就是政府直接去经营谋利,是越位;该做的事又没做好,是缺位。

  还要看到,把非营利性明确为政府职能的基本属性,更在于确保百姓享受得到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这些年,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成为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原因就在于,一方面,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品不够,质量和水平无法满足百姓需求;另一方面,市场化的产品和服务,超过了百姓的承受能力。

  让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告别市场营利性,回归公共性、公正性、公益性,会不会重回老路,导致公共品所应有的质量和水平降低?这的确是人们所担忧的。因为原初的改革,把政府主导的一部分公共品推向市场,想的是借用市场化的动力和活力之长,而规避政府提供某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不擅长之短。最新的实践探索回答人们担忧的,是用政府购买市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方式,来满足百姓的基本公共品需求。由此,公共品就既具有了市场化的机制,又具有了公益化的属性。对于百姓来说,这或许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就是公共品的物美价廉。

  把非营利性明确为政府职能的基本属性,作为政府提供公共品的基本条件,归根到底是政府必须加大公共品的财政投入,同时更加注重财力、物力等资源配置的均衡性。就公立医院来说,就是通过这种均衡配置,既保证医院的数量,又保证医疗的质量,而不是向少数大医院倾斜,这样百姓才会看得上病、看得起病。在这个意义上,也只有多投入、重均衡,“全体人民的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才不会成空。

  本报特约评论员吴乔

成都政府机构改革基本结束强化公共服务职责

www.chengdu.gov.cn   2011-02-21   来源:万年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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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政府机构改革基本结束强化公共服务职责

随着前后二批、共41个部门“三定”规定的“尘埃落定”,自去年3月开始的成都市政府机构改革暂告一段落。市委编办日前宣布,历时近一年,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已基本结束。

透过41个部门的“三定”规定不难看出,此次机构改革不仅是简单的加减法,而且还创新做好“乘除法”。市委编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道“加减乘除法”,是为了围绕城乡管理体制一体化,建立适合于城乡一体的行政管理体制。而通过此次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明显进展,理顺职责关系取得明显突破,公共服务职责得到明显强化。

  “+” 增加发展所需职能

  成果——明确市政府部门需要加强的职责90项,使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明显进展,理顺职责关系取得明显突破,公共服务职责得到明显强化。

  市发改委增设国民经济综合处,市人社局增设劳动关系处,市规划局增设乡村规划管理处……

  透析新“三定”规定可以看出,不少部门增加了与统筹城乡发展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相匹配的部门或职能。

  再如:根据“三中心、两枢纽、四基地”的城市定位,为推进成都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我市金融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将市金融办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

  按照凡是政府该管的事情要管住、管好、管到位的原则,经过此次改革,明确市政府部门需要加强的职责90项,使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明显进展,理顺职责关系取得明显突破,公共服务职责得到明显强化。

  那么,部门的增设会不会与改革所倡导的“精简高效”相背离?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完成好中央规定的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我市努力突出本级政府机构改革重点,促使机构设置更加符合城市政府的功能和特点,更加适应城乡管理体制一体化要求,更加有效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力争实现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另外,各部门的人员编制受到编制部门的严格控制。

  “-” 该放的则放该取消的取消

  成果——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微观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下放经济社会管理职责45项;清理行政职责和权力,取消职责35项。

  市发改委“三定”提出,除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明确由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列名管理的价格(收费)审批项目外,授权区(市)县实施分级管理或由市场自主定价;在市人社局的“三定”中,明确了取消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职责……

  “权力下放”是此次“三定”规定的亮点之一,是部门减少微观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具体体现。

  事实上,所有部门的新“三定”规定都明确提出,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将部分职能下放给地方政府、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据统计,按照分级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强化区(市)县政府的管理、服务和执行职能,强化经济事务属地化管理职能,市级政府向区(市)县政府下放经济、社会管理相关职责45项。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职责或临时性、阶段性工作职责都予以取消;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部门职责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部署有机结合起来。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法制部门依法对市政府41个部门行政职责和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取消了政府部门职责35项。

  专家指出,“政府权力下放,是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进一步深化,体现了本次机构改革的核心——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

  通过此次改革,我市撤销了市经济委员会、市信息化办公室、市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10个政府机构,市政府工作部门由51个减少到41个,政府部门减少了19.6%。

  “×” 效能几何增长

  成果——努力整合部门相同或相近的职责,优化了政府机构,整合了职能,提升了效能。

  新出炉的“三定”规定,充分体现了职能的整合,效能的提升。

  根据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管理的原则,改革中,我市努力整合政府部门相同或相近的职责。比如,按照“全域成都”要求,为推进我市战略功能区建设,统筹协调招商引资工作,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市组建了市投资促进委员会。

  为加强城乡统筹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流转管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房屋登记管理和房屋产权流转制度,推进全市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体系,我市整合全市城乡房产管理职责,将市房产管理局更名为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通过优化政府机构,初步形成了与我市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组织架构,充分体现了本级政府的功能和特点。

  “÷” 有权必有责

  成果——理清了交叉职能,明确了权责关系,处理部门职责边界不清、职责交叉的相关事项51项。

  部门之间理清了交叉职能,明确了权责关系,是此次机构改革的一大亮点。

  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通过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工作,在赋予政府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相应承担的责任,强化政府责任体系建设。根据上下衔接、定位准确、规范合理、运行顺畅的要求,我市利用“三定”来调整部门职责,切实解决职责交叉、政出多门、推诿扯皮的现象。

  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点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综合交通、规划建设、国资监管等领域的职责边界作了明确划分。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了主办和协办关系,处理部门职责边界不清、职责交叉的相关事项51项。

  如在职业卫生监管上,明确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中医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总工会的各自分工。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方面,也明确了市食药局与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农委、商务局、水务局的职责分工。

  在推进职责分工、保证权责分明的同时,增强部门协调与监督。不少“三定”中提出,要建立协商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提供了平台。在规划、城管、食品等部门“三定”中明确重大事项建立联席会议、定期协商、信息共享制度,确保政府职责的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