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侧乳房下方隐痛:红楼梦:钗黛形象的B面 1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2 04:38:11

红楼梦:钗黛形象的B面(第四章)6
 

现在,我们回到原来的话题上,就可以解释作者何以用“远中近”与“近中远”的架构来处理宝玉与钗、黛之间的关系了。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呢?因为,宝玉的一生,就是一个由“空”入“色”,又自“色”悟“空”的过程。其中,“空”为本象,“色”为迷情。而在《红楼梦》的“色”、“空”两字当中,黛玉更多地占据了一个“色”字,宝钗却更多地占据了一个“空”字! 

在《红楼梦》中,黛玉主要代表了“色”的这一面。前面,我们在第一、二章里,分析了黛玉的性格。从表面上看,黛玉应该是清高的、孤傲的、叛逆的、纯情的;但骨子里,她却从来没有放弃过对名利、地位、声望的强烈渴求。而事实上,她所谓的“清高”、“孤傲”、“叛逆”,在很大程度上,还恰恰是其求名求利却求之不得的产物,具有一种“酸葡萄”式的情结!我们看到,在元妃省亲的节骨眼上,恰恰是黛玉的“攀高”、“邀宠”表现得最为积极(第18回);在贾母率王夫人、刘姥姥等人游览大观园的关键时刻,又恰属黛玉的潇湘馆处,接待得最为殷勤、礼数最为周详(第40回)。不仅如此,小说中那些赞美皇权、渴慕功名的诗句,亦多出于黛玉及其恩师贾雨村之手,诸如“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第1回)、“何幸邀恩宠,宫车过往频”(第18回)、“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第18回)、“双瞻御座引朝仪”(第40回)、“主人指示风雷动,鳌背三山独立名”(第50回)、“色健茂金萱,蜡烛辉琼宴”(第76回)等等。*[注26]*甚至,连黛玉的居所,那“凤尾森森,龙吟细细”,精雅无比的潇湘馆,也起了个了正名,叫做“有凤来仪”,被作者有意地赋予一层“颂圣”的含义!小红是黛玉的“内影”。第24回,小说描写小红“因他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往上攀高,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现弄现弄”,却被秋纹等当头泼了一盆冷水。此处,脂砚斋一连写下了三条同黛玉有关的批语。一曰:“有三分容貌尚且不肯受屈,况黛玉等一干才貌者乎?”(庚辰本第24回双行夹批)二曰:“争夺者同来一看。”(庚辰本第24回双行夹批)三曰:“争名夺利者齐来一哭。”(庚辰本第24回双行夹批)另一处,脂批则毫不含糊地指出:“黛玉一生是聪明所误。”(庚辰本第22回双行夹批)可见,无论是曹雪芹,还是脂砚斋,在他们这些“圈内人”的眼中,黛玉都属于那种冰雪聪明、灵慧过人,却持才傲物,争名夺利,不肯罢休的人。黛玉固然也有非常“纯情”的一面,是所谓“痴情女情重愈斟情”。但这种“情”,却又是建立在一种精神与肉体的双重占有欲的基础之上的。她爱宝玉,便不许宝玉再同别的女孩(确切地说是像她一样的贵家小姐)单独接触,仅仅因为这些女孩有可能威胁到她的地位,却丝毫不顾及宝玉“爱博心劳”的本性。她将宝玉认做“知己”,却并没有宝玉那种憎恶官场、厌绝名利的思想,相反,倒时不时地幻想着能依靠“木石姻缘”的成就,来实现自己“立名”傲物、“压倒众人”的夙愿。所以,黛玉的所谓“纯情”,落脚于现实之中,最终还是脱不了一种极其世俗的价值观的窠臼。这就是杜丽娘所说的“他年得傍蟾宫客,不在梅边在柳边”。可见,所谓“西厢记妙词通戏语,牡丹亭艳曲警芳心”,所“通”、所“警”者,还绝不仅仅是才子佳人、儿女情长这些东西,亦有这种爱情观背后的名利之心!*[注27]*从《红楼梦》神话开篇的角度来看,黛玉显然是一位思凡下凡的仙子形象。她来自于“西方灵河”,却把世俗的名位观、价值观,当作自己情感的最终归依,终其一生亦不能自拔。故一言以蔽之,我们说,黛玉是“身处世外而心向世内”! 

而宝钗却主要代表了“空”的这一面。前文中,我们亦分析了宝钗的性格。小说通过一而再、再而三的描写,道出了她原是一个素性淡泊、深具老庄气质的女子。宝钗从小便不喜簪花抹粉,不爱富丽闲妆,只偏好一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见甲戌本第28回侧批)。第7回,薛姨妈说:“宝丫头古怪着呢,她从不爱这些花儿粉儿的。”脂砚斋随即批云:“‘古怪’二字,正是宝卿身份。”(甲戌本第7回侧批)宝钗的居所蘅芜苑,正名“蘅芷清芬”。这“清芬”二字,也的确合乎她的此种身份!人言宝钗“世故圆滑”、“八面玲珑”,但实际上,我们看到,在关键时刻,真正敢于坚持个性,以至于得罪家长权威的,恰恰不是黛玉,而是宝钗!第22回,在元宵节灯谜诗会上,宝钗的一首更香谜直抒胸意:“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就引得贾政大为扫兴,以为“小小之人作此词句,更觉不祥,皆非永远福寿之辈”(见蒙府本、戚序本第22回)。第40回,在贾母携刘姥姥等人游览大观园的节骨眼儿上,宝钗蘅芜苑“雪洞一般”的居室布置,又引起了贾母的大为不悦,以为甚是“忌讳”、“离格”,说:“使不得。虽然他省事,倘或来一个亲戚,看着不象;二则年轻的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住马圈去了。”第28回,面对元春的特别恩赏,宝钗居然“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反过来竟以宝玉被一个黛玉缠住为幸。这种蔑视世俗权威的态度,在黛玉而言,则更是绝不可想象的了。与黛玉诗“缠绵悲戚”中夹藏着“邀宠”、“立名”相反,宝钗的诗风往往是“端庄敦厚”里暗含着“孤高”、“愤世”。这也就是脂砚斋所说的“宝钗诗全是自写身份,讽刺时事”(庚辰本第37回双行夹批)。譬如,《凝晖钟瑞》:“睿藻仙才盈彩笔,自惭何敢再为辞”(第18回),《白海棠咏》:“胭脂洗出秋阶影,冰雪招来露砌魂”(第37回),《螃蟹咏》:“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第38回),《牙牌令》:“三山半落青天外”,“处处风波处处愁”(第40回),《镂檀锲梓》谜:“虽是半天风雨过,何曾闻得梵铃声”(第50回)等等,均带有一种高人隐者讽时骂世,又洁身自好的意味。甚至,就是那首被后世许多陋儒狂骂不已的《临江仙·柳絮辞》,所谓“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所谓“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实际上,也正体现了陶渊明“横素波而傍流,干青云而直上”(见梁·萧统《陶渊明集》序)的风骨与气概!故众人皆为之“拍案叫绝”,都说:“果然翻得好气力,自然是这首为尊!”(第70回)*[注28]*而更重要的,宝钗的这种淡泊名利、愤世出世的思想性格,还恰好为癞僧、跛道择中,成为了太虚幻境对宝玉的精神世界施加影响的一个重要的关联点、介入点。如前所述,在曹雪芹后三十回佚稿中,正是宝钗以自己在禅宗、老庄等方面的“博知”,启迪并引导了宝玉的“悟道”、出家,宛如何仙姑之劝吕洞宾莫要贪恋人间的风光,应尽快返回天界一般。《寄生草》、《赏花时》二件,俱为明证!从《红楼梦》的神话结构上讲,宝钗显然没有黛玉那样明确而显赫的前世来历(“西方灵河”畔的“绛珠”仙草),但这个生活于红尘世界中的女子,却被癞僧、跛道赋予了推动所爱之人,即全书男主角贾宝玉,下定决心,拔离凡尘,复返仙界的任务。她的爱情与婚姻,也最终摒弃了一般世俗人们所持有的价值观和占有欲,而把“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的自我牺牲、自我超越的精神,放在了首位。所以,我们说,宝钗是“身处世内而心向世外”! 

作者把钗、黛二人放在一起,实际上也就昭示了“色”与“空”两种精神对宝玉的吸引和争夺。概要地讲,黛玉之“色”,是由“世外”指向“世内”,正与宝玉的“情迷”联袂;宝钗之“空”,由“世内”指向“世外”,正与宝玉的“情悟”相通!通灵宝玉下凡历劫,他的前半生自然离不开黛玉之“色”的陪伴——非如此,则无以将“情迷”发挥到极致。可如果宝玉当真同黛玉结合了,他的后半生就会欲海深陷,永堕泥犁,无法完成由“情迷”到“情悟”的转变,“佳偶”也将终成“怨偶”——除非宝玉对黛玉也敢撕破脸面,情断义绝,但这显然是作者所更不愿写,也不忍写的局面。怎么办呢?要想让通灵宝玉拂去其心上的迷尘,复显其本来的真性,则又少不了宝钗之“空”的龙象之力了。读者如果仅仅从一般小儿女之情的层面——也就是本章所称“宝玉情感的A面”上着眼,自然会感觉宝玉对宝钗、黛玉、湘云三人,“素厚者惟颦、云”,而独与宝钗“素不契”;但如果真要上升到超离凡尘的大知己之爱——就是本章所称“宝玉情感的B面”的高度,一切就全都颠倒了过来:宝玉与宝钗是“素不契”中包含着更大的“素契”!——“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二人之远,实相近之至也。”为了一个共同的“愤世”、“出世”的理念,他们可以“眼向云霞”,把世俗的爱情观、占有欲搁在一边,“情极”生“毒”,“天下一切无不可冷”。而宝玉同黛玉(甚至也包括湘云),却是于“素厚”中隐藏着深层次的隔膜和疏离,始终无法由相爱相知而相谅。“至颦儿于宝玉似近之至矣,却远之至也。”“不然,后文如何反较胜角口诸事皆出于颦哉?”“种种孽障,种种忧忿,皆情之所陷,更何辩哉?”这正是“情迷”与“情悟”,在宝玉身上此消彼长,又各自作用于不同深度所造成的效果。“情迷”是一种短性的大力,“情悟”却更有一种持久的韧性。两者犹如老子所言“牙”与“舌”的比赛:牙比舌坚固,但到头来,人至迟暮之年,舌却比牙存在得更长久。宝玉的一生亦复类此。他虽多“情迷”于“色”,却终将“情悟”于“空”。所以,脂砚斋用“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这十二个字原则,来概括曹雪芹笔下宝玉情感的A、B两面,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可是,任何一篇好文章要想写得惊心动魄、富于震撼力,还必须具有一种内在的张力。《红楼梦》虽是“色”、“空”二字连讲,但作者的本心是在强调一个“空”字,落笔的重点却多在一个“色”字。事实上,道理也很简单。因为只有写尽人间的风月繁华,最后予以幻灭,方能彰显出人生虚空的本象。就以前面提及的“慧紫鹃情辞试莽玉”(第57回)与“茜纱窗真情揆痴理”(第58回)这一对正、反面文字组合为例。第57回,宝玉一听说黛玉要走,便闹得一佛升天、二佛涅槃,赌咒发誓:“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 可仅仅一回之后,到了第58回中,宝玉听到藕官那番“得新不弃旧,恋旧不拒新”的“呆话”,便感到“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欢喜,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宝玉对黛玉的盟誓与专情,是那样的刻骨铭心、难以磨灭,但还是被否定了、被抛弃了,这就显示出了“情悟”的力量之大,远远超过了“情迷”的力量!同时,这也映证了作者在第1回中,借跛足道人之口道出的人间至理:“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任何男女恋情,凭你是山一样高、海一样深,终究都绕不过一个“了”字的结局。除非你超越了一般痴男怨女只愿“好”,不愿“了”,只求“聚”,不肯“散”的世俗心态,像宝玉、宝钗之间的爱情那样,本身即以“空”字和“了”字为念,知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朝闻道,夕死可矣”,“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才能在变幻无常的世事面前,真正获得精神上的永恒!那么,作者一方面不断地设置迷局,表现宝玉对黛玉的至情至爱,另一方面又不断地点破迷局,向读者暗示宝玉将来移爱于宝钗的趋势,亦是《红楼梦》之“风月宝鉴”、“情僧录”主题的题中应有之义了! 

其实,“色”也好,“空”也好,归根结蒂,都还是源出于作者对人生的两种相互矛盾的态度。哪两种态度?一曰:“看得透”,二曰:“放不下”。家族的盛衰和自身的遭际,使曹雪芹看得透人生“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的空幻,而世家子弟、皇室包衣的出身和教养,又使他放不下对往昔生活的留恋。没有“看得透”的精神,便没有《红楼梦》。如果作者看不透功名富贵,他自己就干脆奔官场仕途上去了,还用得着辛辛苦苦地写小说么?可如果只有“看得透”,没有“放不下”,作者便又径直出家当和尚去了,整日价与那青灯、古佛、《内典》、《黄庭》作伴,也同样不会有这么一部“字字看来皆是血”的《红楼梦》。这话亦可以倒过来说。没有“放不下”的心态,便写不出《红楼梦》。因为惟有其放不下旧日的富贵与情缘,才能将一个金门玉户的世界描绘得活灵活现。可如果只有“放不下”的心态,却没有“看得透”的精神作为更高层面的写作指导,小说则又无可避免地将落入“奉旨完婚大团圆”一类的俗套,或者那种男女主角双双殉情而死的新俗套,也不能成其为真正意义上的“红楼一梦”。所以,我们说,“看得透”与“放不下”,正是曹雪芹创作《石头记》——《红楼梦》一书的两种基本的精神元素!再进一步,“放不下”的心态,往往是与曹、脂诸人在现实中的失落联系在一起的。正因为放不下过去的财势与地位,才越发地在现实的困顿面前,悲伤难已,悒悒不安。这种情感,我们称之为作者的“悲情”。“看得透”的精神,却往往与作者能够跳出自我伤逝的小圈,以“菩萨之心”来悲天悯人的一面紧密相联:既然都看得透了,也就不必永远停留在顾影自怜之上,也应该有些“野人献曝”之举,关心关心别人嘛。故这种情感,我们又称之为作者的“高情”。而小说中“木石前盟”与“金玉良姻”的设置,就恰恰对映了作者的这种“悲情”与“高情”! 

“木石前盟”承载了作者的“悲情”。事实上,所谓神瑛侍者、绛珠仙草的神话,本来就是作者于现实中失落的产物。这一点,我们有脂批为证。且看甲戌本中的两条有关木石神话的批语。 

甲戌本第1回侧批: 

细思“绛珠”二字岂非血泪乎? 

同回眉批: 

以顽石草木为偶,实历尽风月波澜,尝遍情缘滋味,至无可如何,始结此木石因果,以泄胸中悒郁。古人之“一花一石如有意,不语不笑能留人”,此之谓也? 

此处的“血泪”、“悒郁”、“无可如何”、“不语不笑能留人”,传递的都是同样的讯息,即作者实在不甘心失去往昔的繁华和情缘。正因为不甘心、放不下,所以才要杜撰出“一花一石”的恋爱悲剧,以泄胸中的悒悒不平之气!只是这样一来,也就注定了宝玉与黛玉的爱情,只能停留在一种不高的精神境界之上。黛玉全部的恋爱举动,都脱不了一个私我的占有欲的影响。一旦达不到目的,或者稍遇挫折,便少不了怨天尤人,以一种阴暗狭隘的心理去度测他人。以前,总有论者喜欢拿戚序本第3回回末总评来赞美黛玉:“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但效果恐怕正适得其反!黛玉真能做到所谓的“万苦不怨”吗?“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第38回,《咏菊》诗),“醒时幽怨同谁诉,衰草寒烟无限情”(第38回,《菊梦》诗),正是怨之深,怨之极,又何谓之“不怨”哉?!实际上,如果我们肯于认真翻阅蒙、戚二本的话,也不难发现,此批正同戚序本绝大多数的回前、回末总评,以及蒙府本大部分侧批一样,都是出自立松轩等人之手,属于“圈外人”的观感,并非真正的脂批、笏评!黛玉为不能独占宝玉而怨,为她的地位得不到社会的承认而生气、流泪。而根据脂砚斋及敦敏、敦诚、张宜泉等人留下的资料来看,作者本人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打击,特别是幼子夭殇的重击之后,最终也“为泪尽而逝”(甲戌本第1回眉批)。曹雪芹在《好了歌》中早已把“功名”、“金银”、“娇妻”、“儿孙”,都一并宣布为身外空幻之物,但从放不下世间的名位、财富,以及男女恋情、舐犊亲情的角度上看,曹公又确与他笔下的这个林姑娘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毕竟,他也有作为世俗人的一面! 

然而,“金玉良姻”却寄托了作者拔离凡尘的“高情”。高情者,超越了一般人患得患失之情、小儿女自怨自艾之情,“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而以一种大悲悯来看待眼前的众生。一方面,是圆融地与环境相处,以避免无谓的争斗;另一方面,自己的内心中又始终保持着一种与世不同的卓异。关键时刻,可以为至爱牺牲一切,而并不计较自身的利害得失。——虽然,作者自己也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但很大程度上,他却把这种对完美人格与崇高至爱的追求,寄托到了宝钗及其“金玉姻缘”之上!这一点,我们亦可以从有关宝钗“冷香丸”的诸条脂批中窥见端倪。 

小说第7回,写宝钗的“冷香丸”,需要“春天开的白牡丹花蕊十二两,夏天开的白荷花蕊十二两,秋天的白芙蓉蕊十二两,冬天的白梅花蕊十二两……”此处,脂砚斋批云: 

凡用“十二”字样,皆照应十二钗。(甲戌本第7回侧批) 

“……十二分黄柏煎汤服下”,此处,又有批语云:

 末用黄柏更妙。可知“甘苦”二字,不独十二钗,世皆同有者。(甲戌本第7回双行夹批) 

为什么宝钗的“冷香丸”要用这么多“十二”的字样来照应十二钗呢?我们在第三章里已经讲过,这是因为癞头和尚赐与宝钗的“冷香丸”——集四时百花之蕊苦修苦炼而成的“冷香丸”,亦是作者用以疗治全部十二金钗之病的药方。甚至,不仅仅是十二金钗,它对于一切“迷情幻海”中人的先天不足之症,都一并适用。故曰:“可知‘甘苦’二字,不独十二钗,世皆同有者。”可本来是用以疗治全部十二金钗,乃至一切“迷情幻海”中人的药方,又为何独独赐与了宝钗一人呢?因为十二钗中,惟有宝钗那种素性淡泊、抱朴守拙,又孤愤傲世的品格,才最具有能成功接受佛、老学说的点化,去其缺陷,而趋于精神上的完美的潜质。这也就是脂砚斋所说的“浑厚故也,假使颦、凤辈,不知又何如治之”(甲戌本第7回侧批)。显然,只有让宝钗与宝玉结为夫妇,才最有利于引导宝玉走出“五迷”(“五色”、“五音”、“五味”、“无利”、“五欲”)的困境,复显其通灵的本性!这也就是为什么癞僧、跛道力主“金玉姻缘”的根本原因!过去,人们不理解作者写了一个“木石前盟”之后,为何还要再写一个“金玉良姻”;不理解癞头和尚作为出家人,为何还要跑去管人姻缘,更忿忿于这和尚居然只顾了营造宝钗金锁与通灵宝玉的八字相对,却没有给宝玉、黛玉这对绝世情痴留下任何凭证。于是,便产生了形形色色的怪论。有人针对和尚赐予宝钗金锁八字吉谶一事,批评道:“和尚在幻境中作如此勾当,亦属多事。”(蒙府本第8回侧批)有人则干脆断言宝钗金锁系薛家“伪造”(见陈其泰《桐花凤阁评红楼梦》)。但现在,我们知道,这些看法都不过是以俗子之心揣度英雄之志的见识。《红楼梦》一书“通部中假借癞僧、跛道二人点明迷情幻海中有数之人也”(甲戌本第3回眉批),“和尚道士”借“金玉姻缘”,通过宝钗的贤慧与博知,以帮助宝玉脱离情陷,正其职责分内之事也。有何“多事”之有?小说写明宝钗的金锁、冷香丸,均系癞头和尚所赐,若金锁乃薛家“伪造”,那么,冷香丸那样神异、复杂的配方,又是薛家所能“伪造”出来的吗?“以花为药,可是吃烟火人想得出者?”(甲戌本第7回双行夹批)“古鼎新烹凤髓香……莫言绮縠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甲戌本第8回,《金玉姻缘赞》)——这金玉姻缘同太虚幻境的关系,也是薛家能够“伪造”的出来?可见其不通之至!倒是脂砚斋慧眼独具,瞧出了宝钗与作者“高情”之间的内在联系。第37回,宝钗作《白海棠咏》,“淡极始知花更艳”一句,脂砚斋即批云: 

好极!高情巨眼能几人哉!正“鸟鸣山更幽”也。(庚辰本第37回双行夹批) 

下一句“愁多焉得玉无痕”处,又批云: 

看他讽刺林、宝二人,省手。(庚辰本第37回双行夹批) 

这里的“高情巨眼”、“讽刺林、宝”八字,可谓是正好道出了作者企图以一种大彻悟的精神来冲销、匡正自己胸中悒悒不平之气的意愿!《老子》云:“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而宝钗“淡极始知花更艳”的信念,亦出于同样的哲学原理。那么,从“宗庄”、“宗禅”,通过放弃肉体欲念,以获得精神永恒的角度上看,宝钗“您与俺眼向云霞”、“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忠告,又无疑是作者自身“出世”理念的夫子自道。——毕竟,曹雪芹除了作为世俗人的一面之外,他还有作为解悟者的一面! 

根据脂批的提示,曹雪芹原稿的最后一回,是一张类似于“封神榜”或者《儒林外史》中“贤人榜”的“警幻情榜”。作者以一个“情”字为主脑,对书中的众儿女进行了评判。其中,黛玉得到的评语是“情情”,宝玉的评语是“情不情”,宝钗的评语是“无情”(“任是无情也动人”)。黛玉何谓之“情情”?因为她以“情”为情——以小儿女之情为情,以世俗之情为情,故终其一生也跳不出为情所困、为情所陷的孽障。宝钗又何谓之“无情”?前面说过,这个“无情”,绝不能断章取义地理解,一定要同“任是无情也动人”这句话完整地联系起来。此“无情”,非彼“无情”也。“无情”正是至情!犹汤显祖《怀人诗》所谓:“无情无尽却情多,情到无多得尽么?解到多情情尽处,月中无影水无波。”看似“无情”,却是情到极点,感人至深。故而,作者方谓之“任是无情也动人”。而有意思的是,宝玉的“情不情”,就正好介于黛玉的“情情”和宝钗的“无情”(至情)之间。宝玉的一生“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他虽一度深陷于黛玉式的小儿女之情,却最终在宝钗“无情”(至情)的感染下,“情极”生“毒”,弃“钗、玉、花、麝”而为僧,复返大荒。“情情”的一面,加上“无情”(至情)的一面,便有了“情不情”。亦如黛玉所质问宝玉的那样:“至贵者宝,至坚者玉。尔有何贵?尔有何坚?”宝玉同宝钗共一个“宝”字,宝玉同黛玉共一个“玉”字。“宝玉”便是“宝钗”、“黛玉”的合体。或者,用脂砚斋的话说,这就叫做“三人一体”矣!

那么,庚辰本第21回,被脂砚斋抄录于回前总评的一首“题《红楼梦》”七律诗,便可谓是对作者的创作心态,乃至全书主题、主旨的最好概括了。其诗曰: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

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自执金矛又执戈”:曹雪芹之创作《红楼梦》,本来就是其“看得透”与“放不下”两种精神奋力搏斗、激烈交锋的产物。“自相戕戮自张罗”:撰写是书,一方面是切割自己的旧伤痕,心头在滴血;另一方面又是要在痛苦中寻找解脱,向世人宣示自己的“出世”理念。“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曹雪芹、脂砚斋俱有过情渊深陷、爱怨交织的经历。“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但爱到极点,仍脱不出一个“空”字,惟有清风明月还与人相伴作和。“情机转得情天破”:书中宝玉的情缘,本来就包含着无数个转折的机轴,譬如,由迷恋黛玉之“色”,转向认同宝钗之“空”;由“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转向“莫言绮縠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由情愿在女儿们的眼泪中“化烟”、“化灰”,转向“情极”生“毒”,弃“钗、玉、花、麝”而为僧等等。一直转到将那情天捅破,复归于万境皆空的本象。“情不情兮奈我何”:笑我痴情也好,责我无情也罢,我就是这么一个“情”又“不情”的人物。我有我的乖张,我有我的偏僻,哪里管得了世人的诽谤!脂砚斋称赞此诗“诗意骇警”、“诗句警拔,且深知拟书底里”,“凡是书题者不少,此为绝调”,确实堪称的评!然则,此诗的作者又系何许人也?脂砚斋却故意搞了个模糊,只诡称是“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惜乎失名矣”。但既然作诗人已“深知拟书底里”,便定然是同曹、脂非常熟悉之人,脂砚斋会惟独忘记他的姓名吗?由此,我们倒可以断定,题写此诗的,不是别人,正是曹雪芹自己!何也?这个谜底,也是脂砚斋泄漏出来的。甲戌本、庚辰本第27回,脂砚斋均提及“有客”阻止他(她)给《葬花吟》作批,要他(她)“俟看过玉兄后文再批”(甲戌本第27回眉批)。至第28回,脂砚斋在曹雪芹的点拨下,恍然大悟之后,遂干脆点明“昨阻余批《葬花吟》之客,嫡是玉兄之化身无疑。余几点金成铁,笨甚笨甚。”(甲戌本第28回眉批)至此,这个“客”的身份,还不清楚了吗?“题《红楼梦》一律”之“客”,也就是“昨阻余批《葬花吟》之客”,即曹公本人无疑。*[注29]*——那么,面对曹雪芹浇铸心血,熔入人生理念的骇警之句,我想,每一个有心的读者都不难从中感受到一种“石破天惊鬼夜哭”的震撼! 

《红楼梦》问世至今,已有整整二百五十年的历史(以公元1754年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成书计)。在这二百五十年间,中国的社会结构、意识形态,乃至中国人的生存方式、心理认同、审美意趣,都早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部小说跨越了社会形态、文化形态上的无数个阻障,至今仍焕发着不朽的魅力呢?什么才是这部小说最本真、最永恒的东西?有人说:“《红楼梦》在批判封建主义这个主要方面,是伟大的。在散布悲观、虚无思想情绪方面,它又是渺小的。”(刘世德、邓绍基《〈红楼梦〉的主题》)但笔者却正好持有完全相反的观点。我们以为,把《红楼梦》当作政治批判的工具,这才是渺小的;而《红楼梦》体现了作者对人生虚幻、万境皆空的认识,这才是伟大的!将《红楼梦》作为对抗“封建礼教”的工具,《红楼梦》的价值则未必较《西厢记》、《牡丹亭》等作品更佳。《牡丹亭》中的杜丽娘、柳梦梅敢于沿着张扬人性的道路,同迂腐的杜宝、陈最良之流抗争到底,直到取得最后的胜利。可《红楼梦》里的男女主角,又是否敢于同所谓的“封建势力”公然决裂呢?我们看到,宝钗劝黛玉少看“杂书”,“以贞静为主”,黛玉却与她结为了“金兰之契”,两人甚至好到了“俨似同胞共出,较诸人更为亲切”的程度。而宝玉对他父亲也始终保持着毕恭毕敬的态度,路过贾政的书房,即便是房门还上着锁,他也要主动地下马。后来,贾政不再逼宝玉读书仕进,宝、政关系便回复到了“父慈子孝”的状态。——按“反封建”论的说法,这不是“叛逆者”向“卫道士”竖起白旗——投降了么?若是将《红楼梦》作为所谓“无情地揭露封建社会之黑暗”的“百科全书”,《红楼梦》的价值,则又实在不能同关汉卿的戏剧相比肩。论激愤怨怒,黛玉的那点愁思、幽怨,可比得上《拜月亭》、《窦娥冤》?论揭露现实黑暗的深度与广度,“护官符”那一点点文字,又比得上《蝴蝶梦》、《鲁斋郎》?以前,居然有论者还煞有介事地把“护官符”一段,说成是《红楼梦》全书的“总纲”,岂不可笑到极点?甚至,如果把《红楼梦》作为所谓“忠贞爱情”的经典,它也远不及《孔雀东南飞》、《天仙配》、《梁山伯与祝英台》那样正宗、够格。焦仲卿、刘兰芝、梁山伯、祝英台辈,可以做到不能同生,便求共死。《红楼梦》中宝玉对黛玉的情感,也能做到如此的专一,永不移爱?看看藕官对待菂官、蕊官的态度,是怎样“独合了宝玉的呆性”的吧!你真能相信那些信誓旦旦的鬼话?——总而言之,任何从社会功利主义的角度出发,企图在《红楼梦》中找到什么“进步意义”、“积极作用”的想法,到头来都免不了在小说文本的客观事实面前碰壁,从而走入这样或那样的极端:要么为了预设的结论,罔顾实情,故意曲解原著,无限拔高小说中的某些内容,如后世“拥林派”给黛玉所加上的一连串谀词(“尊号”乎?“谥号”乎?一个比一个长!);要么就抢先站在某种政治的、道德的制高点上,对古代作家指手划脚,大谈其“阶级局限性”或“历史局限性”,以掩饰自己立论的失败,如前述几位“反封建”论者对《红楼梦》“渺小”处的批判。而《红楼梦》的真价值却从来就不在这些后世陋儒的见识之中!那在于什么地方呢?笔者以为,这部小说真正伟大之处,倒恰在于“万境归空”的这个“空”字之上。正是这个“空”字,才给了追名逐利,或者迷情陷爱的人们一种自我警醒、自我反思的力量!《红楼梦》以庞大的规模、恢宏的气势,撰写了一个显赫家族的兴衰史,描述了十二钗、二十四钗、三十六钗……乃至人间无数裙钗粉黛的血泪人生,最终都是要让这个“空”字出来讲话。为何是“空”字出来讲话?因为作者自己的经历告诉他,凡尘间没有任何东西值可永久地依持!人之所持,皆是无常易逝。功名也好,富贵也好,爱情也好,亲情也好,概莫能外。持之不放,反而是更大的悲哀。所以,才有《好了歌》所谓“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的说法。人,面对变幻无常的世事,只有去掉心中的执迷,才能活得超脱一点,洒脱一点。或许,有人会问,既然人世间的一切俱不值得依托,那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出家当和尚或者自杀了算了呢?须知,“空”即寓于“色”中,“色”也是“空”的一种表现形式。人活着本身也是一种缘。真正的大彻悟者,应该是随缘的,自然而然的。既然都看破了一切,还用得着刻意地去离群索居,或者寻死觅活来标榜自己的“清高”和“与众不同”吗?“菩提本非树,明镜亦无台”,“内典语中无佛性,金丹法外有仙舟”。若是刻意而为,那样反而是落了下乘。佛教有大乘、小乘之分。道家有大隐、小隐之别。小乘、小隐是修自身,自然少不了孤介绝尘。大乘、大隐是度世人,又何妨我出入于红尘闹市?那句话是怎么说的?“小隐隐于林野,大隐隐于市朝”。置身于物欲横流的世界,我自坚守内心的宁静,又何尝不是一种上乘的境界呢?只是,当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或者甜言蜜语、海誓山盟的诱惑纷纷袭来时,你要注意了,你一定要在自己的头脑中保持一份清醒、一份警拔!*[注30]*旧时,儒者们对于他们推崇备至的圣贤之文,常常会用到如下的评语:“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而后来的“红色红学家”们则又给《红楼梦》赋予了所谓“封建社会报丧者”的使命:“通过描写四大家族的衰亡过程,揭露了地主阶级贵族集团的罪恶,歌颂了地主阶级中具有叛逆精神的青年的反抗行为,反映了封建社会末期各种矛盾,说明了封建社会必将灭亡的历史总趋势”(旧版《中国文学史》)云云。但笔者却以为,《红楼梦》是小说,是文学作品,它既非儒家圣贤那种据云可以经天纬地的高头讲章,也做不了左派文人手中可以用来揭批“封建社会”、力攻“封建礼教”的金刀银棍,自然也用不着这些泛政治化的、大而无当的评述。如果像“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或者“揭示封建社会必将灭亡的历史总趋势”这样的“宏伟事业”,竟要靠一部小说来体现的话,那中国和中国文化倒未免累卵倒悬,岌岌可危了。倒是原著中,许多与安邦定国、叛逆革命无关的,纯属个人人生感悟方面的东西,值得人们久久地为之同情、感动。红楼一梦,万境归空,给情天孽海里的痴男怨女们当头棒喝;替功名富贵场中的仕子儒生辈警钟长鸣;为普天下的失意者指引脱离苦海的道路;向尘世间的孤独人提供聊以慰籍的精神家园。笔者以为,这样的人文关怀,才是此书超越时空、超越社会形态而永放光芒的本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