痒局长哪个大学:朵渔:几乎让人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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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渔:几乎让人心碎2011-10-21 11:47   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点击查看    我有话说

  ●朵渔

  诗歌现场

  德舒特河

  □雷蒙德·卡佛

  这片天空,比如说:

  幽闭,灰暗,

  但雪已经停了,

  这点总算不错。我冷得

  连手指

  也没法弯曲。

  今天早上走到河边,

  我们惊扰了一只

  正撕咬着兔子的獾。

  獾的鼻子流着血,

  血溅在鼻子和锐利的两眼间:

  捕食本领和慈悲

  可不相干。

  后来,八只绿头鸭飞过,

  没有朝下望一眼。河面上

  弗兰克·桑德梅耶正在钓鱼,拖着钓绳钓虹鳟。他在这条河上

  已经钓了很多年,

  但二月是最好的月份,

  他说。

  纠结,没戴手套,

  我对付着一堆迷宫似的尼龙线。

  远方———

  另一个男人正抚养着我的孩子,

  与我的妻子同床共眠,同床共眠。

  (舒丹丹译)

  如果不知道卡佛是谁,我们如何来读这首诗?

  “这片天空,比如说:/幽闭,灰暗,/但雪已经停了,/这点总算不错。我冷得/连手指/也没法弯曲。”天空灰暗低沉,调子铺得简洁明快。好在雪停了,季节———读到后面我们会知道,这是早春,二月。但还很冷,冻手。非常冷静的叙述,闲庭信步一般,简洁朴素,但把空间和色调交代得完美无缺。

  如果你知道诗人同时也是一位极简主义的小说大师,你就不会对此感到惊奇了。

  “今天早上走到河边,/我们惊扰了一只/正撕咬着兔子的獾。/獾的鼻子流着血,/血溅在鼻子和锐利的两眼间:/捕食本领和慈悲/可不相干。”卡佛的诗里常写到“河边”,也常写到“钓鱼”这件事,这里有他的日常生活图景。卡佛的诗一般写得很轻,简朴而平淡,很少出现血腥的场面,因此插入这个场面显得很不寻常———一只撕咬兔子的獾,似乎隐喻着人世的荒凉,捕食者的本能和人世的慈悲无关。

  这首诗写到一半时,除了天气、河流和一个血腥的小场景,就没有别的了。接下来出现了八只野鸭,场景由天空重新回到河面,出现了钓鱼者———弗兰克·桑德梅耶是谁?卡佛从来不介绍自己诗中的人物,仿佛他们可以是任何人,一些普通的小人物,就像众所周知的大人物一般不需介绍。二月,钓虹鳟的最好的季节,况且雪已停了,虽然有些冻手,忘记了戴手套,但这都无关紧要。钓鱼本身,就是件能够让人平静下来并且总可以怀抱期待的事情。现在的问题是,这“一堆迷宫似的尼龙线”太难对付了。这还只是眼前的麻烦事,总可以解决掉,总还有希望,而“远方———/另一个男人正抚养着我的孩子,/与我的妻子同床共眠,同床共眠”。

  这太让人震惊了。我们跟着诗人的叙述一路下来,基本没碰到什么意外,以为就是讲钓鱼这件事情。钓线马上就理顺了,多年的老伙计也在,雪也停了,二月是钓鳟鱼的好季节,埋头钓鱼就是了,但是,为什么要往远方看那一眼?事实上,“远方”这个事实,一直都压抑在诗人的心里,他看似溜溜达达地来钓鱼,看似悠闲自在,不过是一种掩饰。

  “远方———/另一个男人正抚养着我的孩子,/与我的妻子同床共眠,同床共眠。”

  为了弄清这一句,我们必须对诗人稍作了解。卡佛出生于俄勒冈乡间一个穷锯木工人家庭,高中毕业后就跟随父亲在锯木厂工作。他18岁时娶了自己的高中同学博克小姐,20岁前就有了两个孩子,从此开始艰难谋生。他在锯木厂、加油站、仓库里干过,还当过看门人和送货员。“你随便说吧,我什么都干过。”他还开始酗酒,并搞得妻离子散。“另一个男人正抚养着我的孩子,/与我的妻子同床共眠”,说的就是离婚之后的事吧。看不出有多么的伤心,其实早已心碎,充满了耻辱、痛感和纠结,就像说不清的恶心,随时会涌出喉咙。

  撇开这首诗的最后一句,整首诗写得朴素节制,去掉了一切修饰和程式化的东西,舒缓有致,非常迷人。有评论者认为卡佛的诗“充满精准的意象和朴素的真实”(《迈阿密先驱报》),真是行家之论。看似随意的叙述,事实上非常之讲究。“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写普通事物,并赋予它们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这是可以做到的。写一句表面看来无伤大雅的寒暄,并随之传递给读者冷彻骨髓的寒意,这是可以做到的。”这其实都是很难做到的。很多写作者往往能做到一半,比如用普通语言写普通事物,但往往流于絮叨和琐碎,很难“赋予它们广阔而惊人的力量”。传递“冷彻骨髓的寒意 ”则更难,但卡佛以一句“远方———”就将一种困境中的人性表达得淋漓尽致。这不仅仅是技艺问题,主要是生命里到底有没有这些东西。

  卡佛说在他的写字台旁边的墙上贴着一张卡片,上面写着庞德的一句话:“陈述的基本准确性是写作的唯一道德。”他以此作为教诲,并且做得很出色。

  最后一句beddingmywifebeddingmywife,有译者译为“睡我的老婆睡我的老婆”,卡佛的出色译者舒丹丹(她翻译的卡佛诗全集即将出版)则译为:“与我的妻子同床共眠,同床共眠。”在我的阅读经验里,前者似乎更符合卡佛的语感,毕竟“同床共眠”过于书面化。舒丹丹认为,“首先,wife在英语里是个庄重的词,与汉语里的‘老婆’那种调侃随意的味道是不同的。此外,bed这个词用作动词时,其实是个‘文语’,稍稍过时,在生活口语中并不常用,多在文学作品里出现,bedsom ebody,其实是have sexwithsomebody的文雅隐晦的说法。”

  她是行家,那就听她的吧。

  ◎朵渔,诗人,现居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