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诚保险香港保费续交:注重方法 讲究策略 提升查办案件工作能力和水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1:58:41

    提高查办案件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适应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要求,是摆在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要认真思考成功做法和教训不足,以及调查工作方法、策略方面的问题,将办案理论和办案经验运用于办案工作实践,注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注重在拓宽案源渠道上下功夫。查找案件线索是查办案件工作的基础,要在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注重从多种渠道收集案件线索,一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各业务室的沟通联系,从各室业务工作中挖掘案件线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执法检查中,往往能够发现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线索。我们要建立各业务室沟通联系机制,及时收集、分析这些线索,充分利用好这些线索;二是加强与执法部门协调联系,从各部门监督检查中查找案件线索。审计、物价、税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中,他们的工作点多面广,会发现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线索。我们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处理机制,及时发现有价值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线索;三是注意以案带案,从重点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发现新的案件线索。办案过程是深入调查了解案件事实的过程,通过人与人、事与事的关联,比较容易发现新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查办案件时,不要仅局限于已掌握的案件线索,要注意挖掘新的案件线索,收集新的案件线索。

    2、注意在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上下功夫。初核是立案的基础,初步核实工作要做到“稳”、“准”、“快”。特别是初核大案要案,无论涉案问题多么严重,涉案人员有多少,范围有多广,线索有多复杂,首要的是集中力量查实一两件能够定性处理的问题,先求立案再求拓展,先取小胜再求大胜。对每个案件或线索,都要紧紧抓住重点和关键问题、关键人物、关键环节,低调、稳妥、审慎地开展外围初查,只有掌握证据后再深入,才能做到进可攻、退可守,进退有据。一是要“稳”。初步核实工作要稳妥,要做到不打无准备这仗,首先要认真分析所掌握的每一条线索,确定重点线索和主攻方向。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重点线索作必要的排查,判断线索的真伪,避免盲目出击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办案成本的增加。同时,要根据手中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拟订出周密细致、切实可行的案件检查实施方案,以实施方案统领案件检查工作全过程,并在工作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确保整个案件检查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二是要“准”。初步核实时,外围求证要准确。以调查核实线索真实性为主,围绕涉嫌违纪人员的主体资格、工作单位、工作性质、职权范围、业务交往、家庭情况以及社会关系,核实涉嫌违纪最明显、最直接的线索。三是要“快”。初步核实工作要迅速,要隐蔽。初步核实工作应注意严格保密,先远后近,先外后里,一般不触动涉嫌违纪人员,以防止其与证人之间串供或销毁证据材料、转移赃款、逃逸等问题发生。    3、注重在提高谈话方法和技巧上下功夫。谈话取证是查办案件的重要方式,对突破案件、扩大战果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初步核实工作取得成效后,做好谈话取证工作,往往能够迅速扩大战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全面掌握与谈话对象相关的案情和个人信息,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谈话方案。查办案件都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省纪委尚勇书记强调查办案件是一门科学,是一门艺术。要求我们在查办案件时,要学会科学把握查办案件规律,娴熟地运用科学的办案方法和技巧,面对复杂、重大案件善于克难攻坚,增强案件的攻坚能力。陈尚云副书记也强调了谈话取证工作的重要性,我认为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要做好谈话取证前的准备工作。谈话取证是两兵相接的直接交锋,准备充分,才能掌握主动权。要做好线索的梳理、筛选,从而确定先谈什么问题、后谈什么问题,做到对案情胸有成竹。要做好对谈话对象的经历、家庭情况、个人爱好、生活习惯的分析、研究,掌握谈话对象的成长轨迹和心态;二是要提高分析判断能力。对涉案人员的情况和案件的走向作出准确的分析和判断,才能确保谈话取证时有的放矢。分析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共同特点,确定具体案件的定位和谈话取证策略。分析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如对象的个性特点、心理状态,判断其最在意什么、最怕什么、喜欢谈什么等,并据此确定谈话的切入点、步骤及时机;三是要提高谈话整体驾驭能力。对谈话取证整体进程的驾驭和把握,是办案组织能力和调控能力的体现。首先要掌握好切入点。切入点选不好,对谈话对象没有震慑和压力,就会增加工作难度、延长谈话周期。谈话切入点要稳、准、实,迫使谈话对象无路可退,无可狡辩,只能如实交代问题,当然,谈话时要注意虚实结合,虚虚实实,这样才能取到中心开花、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要掌握好时机。掌握好谈话时机就是要把握好“火候”,根据谈话对象的情绪和态度变化,适时切入具体问题,促使其交代问题;四是要提高综合运用谈话策略能力。谈话取证,单一的方式方法很难奏效,必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情理、智谋、证据等方法,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谈话谋略。用好法律、政策,采取以案说纪的办法,进行政策攻心。谈话时要反复讲法律、讲政策、讲出路,让谈话对象明白态度决定出路,打消其侥幸心理。用好情理,增加谈话的亲和力,进行情理攻心。最大程度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用人性化的关心和关怀化解其对立、抵触情绪,用肯定其亲情唤起被调查对象的良知,用以权谋私、以身试法的后果等道理促使其觉醒和改过。用好智谋,谈话时通过观察、判断谈话对象的心理,综合运用好政策攻心、法纪攻心、证据攻心、情理攻心和案例攻心的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转化工作,突破其心理防线,促使其交代已掌握的问题,突破尚未掌握的问题。【2010年上饶纪检机关案件查办工作座谈会(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