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环王1护戒使者腾讯:世人对朱元璋的评价及得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4:37:13
世人对朱元璋的评价及得失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继续前进,继续战斗,他几乎是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了庞大的帝国。

    朱元璋的得失:为了建立这个伟大的帝国,他付出了自己的青春、精力,牺牲了爱人、朋友和属下,他杀了很多人,做错了很多事,现在终于走到了终点。一个孤独的老人守护着一个宠大的帝国,这就是最终的结局。

皇觉寺里,明月相伴,孤灯一盏
濠州城中,谨小慎微,奋发图强
鄱阳湖畔,碧波千里,火光冲天
茫茫大漠,金戈铁马,剑舞黄沙!
开创帝国,保世宏规,光耀后代!

他纵马驰奔,江河大地被他踩在脚下,锦绣山川被他抛在身后。

此生足矣,足矣!
少贫贱兮壮志扬,
千军如烈怒弦张!
我雄武兮大明强!
我雄武兮天下壮!

    他勒住马头,迎着落日的最后一丝阳光,向壮美河山投下最后的一瞥,仰天大笑: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

  明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以汉人为主体建立的封建王朝,存系270年余,经济文化达到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高峰。元末,官吏贪苛,明以农民起义建立,初年从元末的百业凋敝中迅速恢复,而中后期官吏贪酷盛行,民不聊生,又为农民起义直接推翻,可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以古为镜,可以知得失,明兴与明亡都起因于吏治,本文试探讨明初吏治举措及得失,以为攻玉。

明初吏治的背景

第一,前车之鉴,元朝灭亡的教训。元朝末年,朝廷腐败,官吏鱼肉百姓,“内用聚敛之臣,外兴无名之师,嗜利黩武”(1),民生已经到了无法维系的地步,各地农民起义的烽火不断。曾经盛极一时的元帝国,终于在底层人民的反抗下,轰然倒塌。朱元璋所领导的起义军既夺得政权,不可不顾及民心,进入元大都后,朱元璋召集官吏父老:“元政渎扰……旧政不便者除之,吏毋贪暴殃吾民 。”(2)

第二,明初经济凋敝,巩固政权的需要。元末明初,因二十多年的战乱,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的破坏。特别是山东河南地区,受战争破坏最为严重。到洪武十五年,晋府长史致仕桂彦良上奏:“中原为天下腹心,号膏腴之地,因人力不足,久致荒芜。”(3)可见元末的贪污横行和战争的破坏,民生经济已经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明初经济的严重困境迫使统治者认识到良好吏治的必要性,明太祖朱元璋多次强调:“天下始定,民财力俱困,要在休养安息,惟廉者能约己而利人。”(4)

第三,明太祖的贫民出身背景,曾身受贪官污吏之弊。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以布衣夺得政权的帝王,出身寒微,曾因元朝廷盘剥和天灾家破人亡。他的出身使他很能体会百姓的疾苦和对贪官污吏本能的憎恶,日后他的很多惩贪的举措与之有关。

明初吏治的得失

明初整治吏治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官吏贪腐的风气,有助于经济的恢复和政权的巩固。其一作为最高统治者,朱元璋的表率作用。朱元璋治国较为勤勉,《明实录·太祖实录》记载,为久旱祈雨,朱元璋穿着素色长袍和草鞋步行去宫外在烈日中曝晒,以农民的粗粝之食充饥,前后搞了三天的曝晒仪式,后来又回宫继续斋戒。朱元璋作为平民皇帝,对民生有其朴素的一面,所以明初朝廷的风气不至于奢靡,这种致上而下的推行廉政的办法取得一定的效果。其二遴选廉吏良吏充任地方官员。改革家王安石主张“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明初朱元璋为整饬吏治可谓费尽心力,如官吏的选拔和考核,为了杜绝选择人才时的舞弊不法,保证察举制度的有效性 ,明初实行举荐连坐制度。“自洪武十七年命天下朝觐官举廉能属吏始……命京官文职七品以上,外官至县令,各举所知一人,量才擢用。后以贪污闻者,举主连坐,盖亦尝间行其法。”(5)本人以外举荐人的责任追溯制度在历朝不曾有过,对元末以来的官场风气无疑是极大的冲击。明初吏治有较大改观,民生经济有明显改善,湖广布政司二十八年报告,“所属郡县已种果木八千四百三十九万株,全国估计,在十亿株以上”(6)明初凋敝的经济有了一定的恢复,民生得到休养生息。

明初的吏治举措存在于体制上的弊端,为明朝中后期吏治的败坏埋下伏笔。首先,严刑滥法导致官僚体系不稳定,贪污屡禁不绝。在朱元璋统治的开始年代,处死过许多的贪官污吏包括无辜者,但无法制止官吏的贪污行为,只不过使之收敛和隐蔽。严刑苛法是朱元璋整治吏治的主要手段。“太祖开国之初,惩元季贪冒,重绳赃吏,揭诸司犯法者于申明亭以示戒……凡三《诰》所列凌迟、枭示、种诛者,无虑千百,弃市以下万数。”(7)严刑峻法未能杜绝官员腐败,“当是时,天下初定,民顽吏弊。虽朝有十人弃市,暮有百人而仍为之。”(8)严法固然不能治贪,反而动摇了吏治的基础。茹太素在1375年他上了一本长篇奏疏,严厉地指责说,政府中只有百分之一、二的能员还活着,其余人都在历次清洗中丢了性命。茹太素指责说,剩下的在政府中工作的人都是不值一提的无能之辈。

    其次,皇权体制是导致贪腐的根源。尽管朱元璋极强调官吏的清廉,但对皇族和贵族的宽宥破坏国家的法律体制。朱元璋颁发法令,任何勋贵之家凡以不义手法或不履行契约而从平民取得土地、房产和牲畜,再犯者(无初犯的惩罚)应罚该功臣俸禄之半。这种法令事实上是准许功臣们可以犯凶残罪行而不受任何处罚。贵族可以享有法律外的赦免,皇族的特权更超乎司法管辖之外,番王甚至可以审理辖内的刑事案件,而一般民事纠纷才有司法机关处理。作为皇权的象征,皇帝本身也可以作为贪腐之源,破坏帝国统治的基础,明朝万历年间市民阶层的反“矿税”运动就是一个例证。明神宗为保证其挥霍,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起,派宦官到各地去征税。“至万历中叶,矿使四出……然其时大珰、小监纵横驿骚,吸髓饮血以供进奉”。(9)其中派往矿山的曰“矿监”,到城镇或交通要道设卡收税的曰“税使”,到广东搜刮珍珠宝石的曰“珠监”,到两淮去搜刮盐税的曰“盐监”。这些矿监、税使另建衙署,自成系统,打着朝廷的旗号无视官府,任意盘剥商民,甚至“矿不必穴,税不必商”的情况也经常出现。

再次,设置特务机构,破坏司法体制。明初朱元璋对贪腐的深恶痛绝,认为司法体制不能体现他惩贪的意志,导致私刑滥用,进一步破坏司法的严密性,如设置完全听命皇帝的厂卫。明初设置厂卫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察查官员的行为,虽然对一些贪腐有震慑作用,但是其自身就是寄生于皇权,没有有效的监督,没有司法体制的机制制约,后成为为祸家国的怪物。

    探究明初吏治的得失,最大的教训就是整饬吏治必须纳入法律轨道,进一步完善司法体系。“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10),明初的严刑峻法并没有杜绝贪腐的盛行,江西泰和学者萧岐指摘用刑过重,要求终止这种专断和不正规的刑罚,并且敦促应按照法典来量刑。完善的司法体系,使每个施政者对自身的行为及后果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认知,不因为亲疏受到过分的惩罚或宽宥。建立公平正义的廉政体系,正是明初吏治所缺失的。得失于反贪反腐的朱元璋与毛泽东  无论是通过锦衣卫、并最后在整个明王朝形成厂卫制度,还是起自执政党党内的“整风”及“三反、五反”运动、并最终扩大化地形成文化大革命的“阶级斗争”的“燎原”之火,其目的其实只有一个:就是加强中央集权制;就是利用所谓的反贪反腐而排除异己以垄断其政治权力及社会权利。不过,二者则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不同条件下,采取了不同的手法:一个是直接利用皇权来巩固其垄断的政治权力及社会权利;一个是利用个人权力及权利崇拜而实现其政治权力及社会权利的垄断。这种以垄断政治权力为目的,垄断社会权利为效果的所谓“反贪反腐”,其本身就是一种腐败。因为,其通过政治权力的垄断来达到社会权利的垄断,其实就是对其他社会公民的、包括政治权利与经济权利在内的社会权利的剥夺;就是对人权、法制的践踏。因此,那些大大小小的权利垄断者们,又怎么不会利用其大大小小的权力及权利垄断,而上行下效地进行权力及权利腐败呢?而这样的反贪反腐,又怎么不会最终走向失败呢?!    朱元璋为何对贪官无奈 识字的人都知道,1、2、3、4、5、6、7、8、9、10,在中文里写做,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有点会计常识的人都知道,在财务制度中,数字可以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还需要同时用中文表示。但是,使用的中文,不是一、二、三、……这样的寻常写法,而是“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这种专用写法。没经过专业财务训练的人有时会写错,不得不重写,不禁会埋怨:是谁想出这么复杂的中文?烦死人了。历史上第一个规定在财务制度中“一、二、三、……”必须写为“壹、贰、叁、……”的,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 朱元璋为何要做这个决定?这是防止腐败的措施之一,尤其是防止会计报表作假。从朱元璋到今天,600多年的时间,朱元璋的规定依然在财务制度中严格使用。稍有不同的是,朱元璋规定,百、千写作陌、阡;现在,人们写作佰、仟。从这个细节可以发现,朱元璋用了很多办法防止腐败。朱元璋打击贪官的力度和手段可谓空前绝后,财务制度仅仅是其中很小的一个内容。 朱元璋当上皇帝后,杀人很多,其中杀功臣尤其被后人指责。朱元璋杀功臣的原因,以前在讲刘邦杀功臣时简单提到过,这两个都是出身平民的皇帝。此处不说朱元璋杀功臣的事,只说朱元璋杀贪官的事。朱元璋杀了多少贪官?具体数字很难准确,有人认为朱元璋杀了6万个贪官,还有人认为,在朱元璋手里因腐败问题被杀的官吏在10-15万之间,其中有些是被株连冤杀的。明朝的官民比例比今天要低,就算只杀了6万个贪官,从比例上也够高的。而且,朱元璋杀贪官的手段极其严酷。《大明律》正式规定只能使用五种刑罚,鞭刑、杖刑、监禁、流放、处死。朱元璋发现,这些手段不足以威慑贪官,又特别针对贪官制定了很多酷刑,例如凌迟、枭首、诛族,此外还有用开水烫、用铁刷“洗刷刷”、抽肠、脸上刺字、割鼻子、阉割、挑膝盖等等,还有剥皮实草。所谓“剥皮实草”就是把贪官的皮剥下,里面填上草。这个东西就放在贪官继任者的衙门座位旁边,不得挪开,目的就是为了对后任者随时发出严重警告。 朱元璋对于贪官的很多酷刑都是公开进行的,让广大民众观看。朱元璋起于草莽,自己对贪官非常痛恨,他认为,老百姓也同样痛恨贪官。因此,轻易处死太便宜贪官了,他公开使用种种酷刑,目的一方面是震慑潜在的贪官,另一方面是让老百姓解气。朱元璋对待贪官的酷刑手段,也被他的后代继承。凌迟一刑在明朝之前,很少有超过割1000刀的,到明朝,对于贪官的凌迟,基本上都超过1000刀,最多超过3000刀,真的是千刀万剐。一次凌迟要延续几天,头一天,被施以凌迟的贪官还不会死。有些人在强调中国古代帝王的残暴时,往往举明朝的凌迟为例。以至于忽视了凌迟的对象,大都是罪大恶极的贪官。这些人为了把中国古代描绘成一贯残暴,突出强调凌迟的过程,以至于让人们对被凌迟的贪官都会产生同情,或者忘记贪官的罪大恶极和人民的痛恨。 那么,朱元璋严厉惩治贪官的效果如何呢?可以说效果并不理想。朱元璋自己都感到很奇怪。他说,早上刚杀了一批,晚上又有人贪污,杀贪官大家都看到的,为何还不怕死,还要贪?朱元璋只能以更严厉的酷刑对待贪官和腐败现象。朱元璋对待贪官的态度和手段,在中国历史上用空前绝后来描述不算为过。它引发人们考虑两个问题。第一,为何在种种极端严酷的公开惩罚面前,贪官们依然前赴后继?第二,一般来说,一个朝代刚建立的时候,官员大都比较清廉,朝廷上下气象比较健康,为何明朝与中国历史上的其他朝代不同,在开国初期就有如此众多的贪官?这种现象在其他朝代的开国之初,很少见到。 人们在解释上述两个问题时,一般都是陈旧的理论,比方说引用一个西方人的话说,绝对的专制导致绝对的腐败。然而,这个说法用在朱元璋那里并不适合。在朱元璋的统治下,拥有绝对权力只有他自己,但是,朱元璋偏偏是个很节俭的人。而且,他从童年的经历出发,非常体恤百姓的疾苦。因此,专制导致腐败,在朱元璋这里不能完全解释通。如果说朱元璋对待腐败没有相关的法律和制度,也讲不通。朱元璋对待腐败的法律非常明确,而且,朱元璋还将还将惩治腐败的法律,几乎实行了全民教育,官员个个知道,老百姓识字的要背诵,不识字的有人念了听。文章最前面提到的会计制度,也是防止腐败的制度建设之一。如果说朱元璋没有监督机制,也不对。朱元璋的中央政府专职行使监督职能的机构有一百多人,监督对象从高官到王公,无一可以幸免,朱元璋还赋予他们任意弹劾的权利。有些人常说朱元璋的锦衣卫是特务机关,却忽视了锦衣卫的职能之一就是揭发检举层出不穷的贪官。如果说朱元璋在法律执行中不公正,也不对。皇族里有人贪污,朱元璋照杀不误。如果说朱元璋只知道高压政策,也讲不通。对于廉洁的清官,朱元璋也经常破格提拔奖励。如此种种,都不能解释,为何明朝初期贪官这么多,而且还青出于蓝地杀不绝。 对于朱元璋不能成功消除贪官现象,现代某些人剩下的唯一招数就是说,朱元璋没有采取民主制度。的确,朱元璋没有采取现代西方的民主制度,但是,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强人所难,西方的现代民主制度在朱元璋之后500多年才出现。而且,朱元璋没有采取多党制等现代制度,并不代表朱元璋没有施行民主。朱元璋鼓励老百姓揭发贪官,如果老百姓发现官吏有腐败行为,可以自行将贪官抓起来,送到北京治罪。沿路如果有人阻拦,阻拦的人也将被处死,甚至还要株连九族。朱元璋杀贪官甚至杀到有些衙门无人办公的地步,朱元璋不得不制定了一个“戴罪”的办法。即,已经被判有罪的贪官,关在监狱里,一旦衙门要办公,戴罪官员戴着枷锁和镣铐,被拉出来到大堂上办公。因此,当人们说朱元璋非常残暴,杀人无数的时候,同时也应该注意到这样的事实:明朝初期,贪官实在太多了。朱元璋出于对贪官的痛恨,出于严厉整治腐败的需要,不得不采取严刑峻法的手段。但是,没有几个人能讲清楚,明朝为何在开国初期,就有如此多的贪官。 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缺乏道德素养。唐宋以后,中国人的道德教育来自从小实行的以“四书五经”为主的私塾教育,与这个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是建立在儒家经典基础上的全国性科举制度。然而,明朝之前将近100的元朝,严重破坏了这个注重道德的儒家传统。元朝最初没有科举制度,虽然后来也实行了科举,但是,由于元朝前期对科举的废弃,使得参加科举的人数很少。而且,由于元朝采取歧视汉人的政策,汉人考上科举的数量也不多。这不是考试水平和能力问题,而是政策歧视的结果。元朝的这些做法,导致元朝将近100年期间,汉人社会对于“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的阅读学习兴趣大为降低,像关汉卿这样有才能的人,只能写写剧本。换句话说,元朝将近100年的历史,导致汉族社会道德水平的倒退。由此,朱元璋登上皇位后,汉人重新执掌政权,但是,朱元璋却找不到多少在道德修养上合格的官吏。于是便形成中国历史上最奇特的一个现象:在一个朝代的开国时期,腐败便大规模出现,靠法律没用,靠制度没用,靠民主也没有用。一群唯利是图的小人掌握了各级权力,个个甘冒风险,做着杀头的腐败生意。 从这个意义上说,朱元璋大开杀戒、残酷暴行、使用特务等等手段是有他的理由的。但是,道德不彰,小人是杀不绝的。对待腐败现象,我们并不是说,道德能够解决一切问题。道德也必须辅以法律、制度等其他手段,道德的确不能杜绝腐败,但的确可以减少腐败。朱元璋对贪官大开杀戒,最终依然无奈,说明道德缺位、削弱后的严重不良后果;同时也说明只靠制度、监督、民主等等外部手段,难以消除无数小人内心不断涌现的腐败欲望、冲动和行动。而道德的彰显,至少可以让很多人在自己的内心产生克制和自觉。孔子说,法律只能惩罚犯罪,却不能阻止人们产生犯罪的念头,用在明朝开国初期,是很恰当的描述。换个角度说,元朝近100年轻视科举,对汉人的歧视政策所导致的道德水平降低,让朱元璋承受了巨大的后果。明朝的开国功臣大都是起于草莽的武将,少数几个文臣,如刘基,大多以计谋著称,后人常常将其归于神仙之类的道家人物。总的来说,明朝建国初期,不像其他朝代,都有重要的大儒。 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明朝开国初年贪官污吏严重泛滥的现象,是一个值得认真汲取的教训。当然,面对当今的中国现实,加强道德教育,不能简单靠“四书五经”、科举制度之类的办法,应该寻找适合现代的方式。但是,朱元璋贪官杀不绝的无奈,已经告诉后人,没有发自内心的道德自律,光靠外部制约,很难消除一群小人前赴后继的腐败。轻视道德建设,难以长远地解决腐败问题。道德并不只是少数人的事,而是所有人都应该遵守的原则。广泛的道德要求,一方面能使人自律,另一方面也是最强大社会舆论的监督,由此才能体现真正有益的民主。再加上法律、规定、纪律、制度等等,腐败现象才能得到真正的遏制.据明太祖宝训卷六《务实》记载:1367年正月,朱元璋尚未称帝时,就曾对中书省的官员说:“古人祝颂其君,皆寓警戒之意,适观群下所进笺文,颂美之词过多,规戒之言未见,殊非古者君臣相告以诚之道。今后笺文只令文意平实,勿以虚词为美也。”又《明太祖实录》卷四0记载:1369年三月,他对翰林侍读学士詹同说:“古人为文章,或以明道德,或以通当世之务。如《典》、《漠》之言,皆明白易知,无深怪险僻之语。至如诸葛孔明《出师表》,亦何尝雕刻为文?而诚意溢出,至今使人诵之,自然忠义感激。近世文士,不究道德之本,不达当世之务,立辞虽艰深而意实浅近,即使过于相如、杨雄,何裨实用?自今翰林为文,但取通道理明世务者,无事浮藻。”这是朱元璋关于整顿文风的第一道明令。     1371年闰三月,朱元璋审定翰林所撰武臣诰文有“佐朕武功,遂宁天下”之句,提笔改为“辅朕戎行,克奋忠勇”,并对大臣们说:“此言大过……自今措词,务在平实,毋事夸张。”朱元璋再次强调了关于文风的主张。     1373年九月,朱元璋从制度上采取了措施,颁布《文书式》,“诏禁四六文词”。并谕各部官员:“……朕常厌其(指唐宋文风)雕琢,殊异古体,且使事务为浮文所蔽。其自今凡告谕臣下之词,务从简古,以革弊习。尔中书(省)宜播告中外臣民,凡表、笺、奏疏,毋用四六对偶,悉从典雅。”不但发布禁令,而且还颁布了样板以供效仿,这比前期单纯的禁令更进了一步。     明初受元朝的影响,文犊主义盛行,案犊繁冗。朱元璋早就看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明太祖实录》卷一一O记载:洪武九年(1376)十二月庚戌朔,颁建言格式。时刑部主事茹太素上书论时务五事,累万徐言。上令中书郎王敏诵而听之,虚文多而实事少,次夕于宫中复令人诵之再三,采其切要可行者四,才五百徐言。因哨然曰:“为君难,为臣不易。联所以求直言者,欲其切于事情而有益于天下国家,彼浮词者徒乱听耳。”于是命令中书行其言之善者,且为定式,颁示中外,使言者直陈得失,无事繁文。     洪武十二年(1379),又命令廷臣讨论研究,制定了《案犊减繁式》。洪武十八年(1385),朱元璋又亲自起草颁布了“御制行移减繁体式一册”。这些法令、条例的颁布,对于克服繁文之害,沉重打击文犊主义,提高行政办事效率,进一步深化文风整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朱元璋严禁在公文中冗文浮言,格之以禁令,导之以模式,并且以政府的命令大力推行贯彻,开创了公文的一代新风,使公文更加趋于简明通俗。明代公文制度的改革和进步,是与朱元璋对公文制度整顿是分不开的。清代(包括太平天国)的公文制度是对明代公文制度的全面继承,并有所发展。自“中华民国”之后,虽然传统的公文处理方法在西方政治制度的影响下,在新文化的冲击下有所变化,但是明代公文制度其中的一些公文思想、原则、手段,尤其是对公文工作严格、规范的精神,对于我们今天进一步健全公文制度、提高行政工作效律、加强公文管理,仍有很强的现实借鉴意义。
朱元璋杀功臣是担心儿孙受欺负                                            由于面对着公侯将相的权势和有些新权贵的不法行为,特别是战友和旧将的背叛,使朱元璋放心不下,猜疑他们会抢夺皇位。所以朱元璋上台后就大杀功臣,当初和他一起打天下的老朋友,几乎被他斩尽杀绝,胡惟庸、宋濂、徐达、蓝玉、李善长、傅友德、冯胜……,都没有逃出他恶毒的手掌心。     胡惟庸(?——1380),早年随朱元璋起兵,颇受宠信。后封为丞相,位居百官之首。随着权势的不断增大,胡惟庸日益骄横跋扈,擅自决定官员人等的生杀升降。胡惟庸还千方百计地拉拢因犯法受朱元璋谴责的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令其在外收集军马,以图谋反。1380年正月,涂节和中书省吏上书告胡惟庸谋反。朱元璋遂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将胡惟庸和涂节、陈宁等处死。为肃清“逆党”,株连杀戮者达三万余人。胡惟庸一案,使朱元璋对身边的功臣宿将,猜忌之心大起,于是着手开始了一场血腥的屠杀。     宋濂(1310—1381),他家境贫寒,但自幼好学,1360年,与刘基、章溢、叶琛同受朱元璋礼聘,尊为“五经”师。洪武初主修《元史》,官至学士承旨知制诰。后因牵涉胡惟庸案,谪茂州,中途病死。     徐达(1332——1385),明朝开国元勋,一生刚毅武勇,持重有谋,纪律严明,屡统大军,转战南北,功高不矜,被朱元璋誉为“万里长城”,但是还是非常怕他将来威胁朝廷。1385年,徐达背上生瘤,连日不能上朝,朱元璋派太监前来赐蒸鹅,徐达知道自己的病不能吃蒸鹅,看到皇上赐他的东西,知道是要他的命,便含着泪吃下了,没过几天就不明不白的死了。朱元璋偏赐他烧鹅,徐达把烧鹅全数吃完而死。     李善长(1314——1390),明初大臣。投朱元璋幕下,被任为参谋,参预机画,主持馈饷,倍受信用。他善于调护诸将,因材用人,使之各得其所。1367年,被封为宣国公,后为左相国,居百官之首。1390年,李善长以胡党获罪,谓其元勋国戚,知逆谋不举,狐疑观望,心怀两端,大逆不道,连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一律处死。     蓝玉(?——1393),开平王常遇春内弟。初隶常遇春帐下,有谋略,作战英勇,屡立战功。由管军镇抚积升至大都督府佥事。1881年封永昌侯。1387年拜为大将军,后封为凉国公。但蓝玉居功自傲,日益骄横跋扈。1393年,锦衣卫告发蓝玉谋反,朱元璋遂族诛蓝玉等,并株连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员,被杀者约两万人。     傅友德(?——1394),明朝开国功臣,著名将领,战功卓著。初被封为川侯,后晋封国公,加太子太师。1393年,因请田触怒太祖,召还,次年赐死.。 

    冯胜(?——1395),明初大将。初名国胜,元末与其兄国用组织武装结寨自保。后归附朱元璋,为亲军都指挥。此后,从援安丰,决战鄱阳湖,下武昌降陈理,克平江俘张士诚,论功仅次常遇春,迁右都督。中原平定,封宋国公。后数率大军出塞征扩廓、纳哈出。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蓝玉案发,二年后,以蓝党被赐死。

 

    朱元璋的亲侄子朱文正、外甥李文忠,都立有大功,都被他杀死或赐死。大批官僚被诛杀,一时间朝廷上下人人自危。当时的京官,每天早晨入朝前,总要与妻儿诀别,交代后事;到了晚上平安回来,便全家庆幸。连续数年的诛杀,功臣宿将相继而亡,余下的寥寥无几。

 

    朱元璋大杀功臣的理由其实很简单,无论是先立的皇太子朱标,还是后来立的皇太孙朱允文,都为人仁厚,性格偏软,不像他一般阴险强硬。朱元璋当然不放心自己死后,还留下一帮战功赫赫的老臣,因此在自己交班之前,想方设法把那些旧臣杀掉,为子孙后代的江山永固铺平道路。有一次,太子朱标(1355年—1392年)进谏说:“陛下杀人太滥,恐伤和气。”朱元璋听了以后不说话,沉默很久。第二天,朱元璋把太子叫来,将一根荆棘扔在地上,命令太子去捡起来,面对长满刺的棘杖,太子觉得很为难。朱元璋说:“你怕刺,不敢拿,我替你把这些刺拔掉,然后再交给你,岂不更好!”一语道破了朱元璋大批诛杀功臣的目的。中国历史上最早提出“和亲”建议的人

                                        

    纵观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历史,从汉唐到明清,很多王朝的统治阶级都采取了“和亲”政策,把皇家公主、郡主甚至妃子,远嫁到千里之外的其他藩国,借以缓和同其他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关系,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并在一段时期内保持国内的发展和稳定。汉朝昭君出西塞、唐朝文成入吐蕃、清朝和硕嫁准葛尔,都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和亲”事件。尽管这些“和亲”大多出于被迫,有的成功,有的失败,但“和亲”作为一种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手段和策略,往往被统治者不断使用,其中的原因就在于大多数“和亲”都会有一定成果,或可以暂时推迟战争的爆发,或可以表示对对方的友好和笼络,客观上又能促进和亲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互动和交流。

 

    所谓“和亲”,是指两个对立民族停止战争,捐弃仇怨,转而建立和平、友好、亲睦的关系。这不是自然形成的形态,而是经由两个民族的政治、军事当局协商并用正式条约(口头或文字)规定了的一种民族关系形态。

 

    据史书记载,早在周襄王(公元前651年——619年)时期,襄王欲伐郑,故娶狄女为王后,与戎狄兵共伐郑。这是历史上较早出现的“和亲”事件。但这次“和亲”事件,是国与国之间的一种婚姻联盟,不是两国之间为了停止战争、捐弃仇怨而不得不采取的不情愿的政治交易,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算不上真正的“和亲”。

 

    中国历史上首次真正意义上的“和亲”出现在西汉刘邦时代。自秦朝以来,匈奴一直困扰着华夏的西北边关。到了西汉初期匈奴问题更是西汉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的重大问题。公元前200年,韩王信(不是韩信)反叛,投靠匈奴,联合攻汉。汉高祖刘邦一怒之下,想通过武力解决,结果在平城(今山西大同)中了匈奴的埋伏,被困白登山七天七夜,多亏了陈平用奇计才解了围。面对异常严峻的战争形势和咄咄逼人的匈奴军队,兵败后的刘邦无计可施,只得向大臣们征求意见。鉴于当时的实际情况,关内侯刘敬向刘邦提出了与匈奴“和亲”的意见,并陈述了理由。他说:“汉朝天下刚刚平定,士兵们疲惫不堪,对匈奴是不能用武力制服的。匈奴单于冒顿杀了他的父亲自己做了君主,他凭武力树威势,是不能用仁义道德说服的,只能够从长计议,让他的子孙后代臣服汉朝。陛下如果能把皇后生的大公主嫁给冒顿作妻子,给他送上丰厚的礼物,粗野的外族人一定爱慕而把大公主作正妻,生下的儿子必定是太子,将来接替君位。冒顿在位,当然是汉朝的女婿;他死了,他汉朝外孙就是君主。哪曾听说外孙子敢同外祖父分庭抗礼的呢?这样军队可以不出战便使匈奴逐渐臣服了。”

 

    刘邦接受了刘敬提出的关于“和亲”的长远之计,便要送大公主去匈奴。吕后得知后日夜哭哭啼啼,对刘邦说:“我这一辈子只有太子和一个女儿,怎么忍心把她抛掉远嫁匈奴去!”于是刘邦便找了个宫女冒名大公主嫁给冒顿君主作妻子,同时派遣刘敬前往与匈奴订立议和联姻盟约。 “和亲”政策由此得行。

 

    刘敬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和亲匈奴”的倡导者,也是第一份《汉匈和约》的签订者。这在当时虽然是权宜之计,但却具有深远的战略历史意义。“和亲”政策开创了一条华夏中原对周边少数民族和平友好的新渠道,对民族之间的和平交往、民族融合、生产发展、文化交流等,其意义是极为深远的,不仅汉代,后世也多采用。从整个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来看,刘敬提出的“和亲”政策是具有历史性贡献的。张居正:明朝最贪吃好色的大臣

                                     

    张居正,(1525一1584),字叔大,少名白圭,号太岳,湖广江陵(今属湖北)人,又称张江陵。明代政治家、改革家。

 

    大明王朝从朱元璋称帝建国开始,经过了两百多年的凤吹雨打,到了嘉靖年间的时候,已是百病丛生,危机四伏。紫禁城里每日设坛修醮,青烟缭绕。幻想长生不死的嘉靖皇帝陶醉于《庆云颂》的华面词藻,闭着眼睛将朝政托付给奸相严嵩。严嵩父子趁机为非作歹,贪赃枉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平民出身的内阁首辅(宰相)张居正被推上了历史的前台。

 

    张居正在辅政初期,以其非凡的魄力和智慧,励精图治,整饬朝纲,巩固国防,抵抗倭寇,在经济上推行了一条鞭法,使奄奄一息的明王朝重新获得勃勃生机。张居正也应其巨大的历史功绩而被后世誉为“宰相之杰”。

 

    张居正在整顿吏治、厉行节约的过程中,不仅自己廉洁奉公,而且对家属也严格要求。他早在内阁混斗、自己政治生命岌岌不保的时候,写过一偈:“愿以深心奉尘刹,不予自身求利益。”儿子回江陵应试,他吩咐儿子自己自己雇车;父亲生日,他吩咐仆人带着寿礼,骑着驴回里祝寿。万历八年,张居正弟弟张居敬病重,回乡调治,保定巡抚张卤例外发给“勘合”(使用驿站的证明书),张居正立即交还,并附信说要为朝廷执法,就不能以身作则。对于明王朝来说,此时的张居正确实是难得的清正廉洁的治国之才。 

 

    张居正到了后期变的腐败起来,完全遵从孔夫子“食色性也”的谆谆教导,贪图享受,生活荒淫腐败,他不仅“贪吃”,而且更“好色”;不仅“好美食”,而且更“喜佳人”。

 

    张居正担任首辅期间,曾大力扶持亲信、任用门徒,每次提拔干部,在与干部谈话时他都直言不讳地说:“千里来当官,只为吃和穿;想保吃和穿,当好这个官。” 虽然话说得不受听,道理却极其深刻。山珍海味、生猛海鲜、名茶好酒,对“辛苦操劳”了大半辈子的张居正来说,已经提不起任何兴趣,唤不起任何胃口。嘴巴越吃越刁,舌头越吃越灵,胃口越吃越大,品位越吃越高,于是张居正吃的水平也就越来越高,逼的厨师不断变换花样,手艺也跟着精益求精,登峰造极。张居正还独创了一道在中华食谱上都查不出来的名菜,叫做“鸡舌羹”。鸡舌并非凤髓龙脑,倒不难求,但是要做一碗“鸡舌羹”,那得需要多少鸡舌头才能烧制的出来?张居正的好吃和腐败由此可以略见一斑。

 

    张居正正式编制的姨太太,就达七位之多,这还不包括众多的姬妾,和长期、短期的性伴侣。为了保持旺盛的性欲不减,为了储存足够多的雄性荷尔蒙,张居正经常要吃一些能够壮阳的东西。食、色、性三者,在他这里达到了高度一致。兵部尚书谭纶曾把房中术传授给张居正,抗倭名将戚继光则用重金,购买称为“千金姬”的美女作为礼品奉进。即使年近六旬,政务繁忙,身心疲惫,体质虚弱,可张居正仍然沉溺声色,常有美人拥戴左右。

 

    戚继光在镇守登州的时候,专门指派附近渔民到黄海捕获一种名为“腽肭兽”,俗称“海狗”,取其阴茎和睾丸,定期送往北京,给他的顶头上司张居正煲汤喝,同时他还大量使用“春药”。据明代文人王世贞的记载,张居正喝了这种汤以后,奇热攻心,阳亢无比,虽数九寒天,头顶出火,导致头发脱落,热火烧身上炎至头,冰雪天时也不能戴帽子。由于张居正冬天不戴帽子,其他官员们也都在冬天一律光头,不戴帽子。这就成为万历年间京城的一道独特的亮丽风景线。

 

    由于长期大吃各类壮阳补药,沉溺于声色,一代名相张居正的身体一天天的垮了下去,最后病得一截大肠脱出肛门之外,流血不止,痛苦不堪,仅仅57岁便一命呜呼了。朱元璋整顿“文风”有贡献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于贫苦农民,小时候没钱读书。当了和尚以后,才有机会“立志勤学”。有了权力和地位后,朱元璋在众多儒生的影响下,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学问益进。做了皇帝以后,朱元璋更加喜欢文墨,他认为写文章要“质实”,主张文章应该写的明白清楚,要“通道术,达时务”,说白了就是要适应政治上的需要。     据明太祖宝训卷六《务实》记载:1367年正月,朱元璋尚未称帝时,就曾对中书省的官员说:“古人祝颂其君,皆寓警戒之意,适观群下所进笺文,颂美之词过多,规戒之言未见,殊非古者君臣相告以诚之道。今后笺文只令文意平实,勿以虚词为美也。”又《明太祖实录》卷四0记载:1369年三月,他对翰林侍读学士詹同说:“古人为文章,或以明道德,或以通当世之务。如《典》、《漠》之言,皆明白易知,无深怪险僻之语。至如诸葛孔明《出师表》,亦何尝雕刻为文?而诚意溢出,至今使人诵之,自然忠义感激。近世文士,不究道德之本,不达当世之务,立辞虽艰深而意实浅近,即使过于相如、杨雄,何裨实用?自今翰林为文,但取通道理明世务者,无事浮藻。”这是朱元璋关于整顿文风的第一道明令。     1371年闰三月,朱元璋审定翰林所撰武臣诰文有“佐朕武功,遂宁天下”之句,提笔改为“辅朕戎行,克奋忠勇”,并对大臣们说:“此言大过……自今措词,务在平实,毋事夸张。”朱元璋再次强调了关于文风的主张。     1373年九月,朱元璋从制度上采取了措施,颁布《文书式》,“诏禁四六文词”。并谕各部官员:“……朕常厌其(指唐宋文风)雕琢,殊异古体,且使事务为浮文所蔽。其自今凡告谕臣下之词,务从简古,以革弊习。尔中书(省)宜播告中外臣民,凡表、笺、奏疏,毋用四六对偶,悉从典雅。”不但发布禁令,而且还颁布了样板以供效仿,这比前期单纯的禁令更进了一步。     明初受元朝的影响,文犊主义盛行,案犊繁冗。朱元璋早就看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明太祖实录》卷一一O记载:洪武九年(1376)十二月庚戌朔,颁建言格式。时刑部主事茹太素上书论时务五事,累万徐言。上令中书郎王敏诵而听之,虚文多而实事少,次夕于宫中复令人诵之再三,采其切要可行者四,才五百徐言。因哨然曰:“为君难,为臣不易。联所以求直言者,欲其切于事情而有益于天下国家,彼浮词者徒乱听耳。”于是命令中书行其言之善者,且为定式,颁示中外,使言者直陈得失,无事繁文。     洪武十二年(1379),又命令廷臣讨论研究,制定了《案犊减繁式》。洪武十八年(1385),朱元璋又亲自起草颁布了“御制行移减繁体式一册”。这些法令、条例的颁布,对于克服繁文之害,沉重打击文犊主义,提高行政办事效率,进一步深化文风整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朱元璋严禁在公文中冗文浮言,格之以禁令,导之以模式,并且以政府的命令大力推行贯彻,开创了公文的一代新风,使公文更加趋于简明通俗。明代公文制度的改革和进步,是与朱元璋对公文制度整顿是分不开的。清代(包括太平天国)的公文制度是对明代公文制度的全面继承,并有所发展。自“中华民国”之后,虽然传统的公文处理方法在西方政治制度的影响下,在新文化的冲击下有所变化,但是明代公文制度其中的一些公文思想、原则、手段,尤其是对公文工作严格、规范的精神,对于我们今天进一步健全公文制度、提高行政工作效律、加强公文管理,仍有很强的现实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