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儿淘汰赵牧阳视频:邓小平看待腐败哪句话最有远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6 00:51:37
  邓小平看待腐败哪句话最有远见?

       邓小平同志早在1957年,曾经提出过这样的一句话:“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到了1992年,他进一步指出:“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

       读了邓小平同志的这句话后,掩卷深思,结合社会现实,我个人认为他的这句话是最有远见的。党员干部,身居权位者,可借权敛财,借权搞腐败,身为权势者有权在身才会有人去行贿,才能腐败,普通群体根本就没有腐败的机会。

       腐败是世人所痛恨的,哪里有权力,哪里必然就存在着腐败的漏洞,这个漏洞如何去弥补,这就需要我们全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党和政府要出台更为严厉的相关法律法规,人民群众要时时刻刻地进行监督与举报。抵制腐败,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职责所在。

       为何要说邓小平同志的这句话最有远见性呢?他革命出身,经历了革命人士最为艰苦的条件,知道广大党员干部告别了战争年代,告别了苦日子,在权势面前最容易骄奢,怕他们自认为自身功不可没,在权力与利益的驱使之下,很容易走上腐败之路。邓小平同志很有远见,他根据历史,很有远见地看到了革命胜利后,总会有极个别的党员干部经受不住种种诱惑,贪污腐化,走上罪恶之路。

       那么,邓小平同志有远见地看到了这步棋后,他又是如何去看待其解决方式呢?邓小平同志曾经在1986年1月17日的政治局常委上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死刑不能废除,有些犯罪就是要判死刑。一些屡教屡犯的,劳改几年放出来以后继续犯罪,而且更熟练,更会对付公安司法机关了。对这样的累犯为什么不依法杀一些?还有贩卖妇女,儿童,搞迷信职业活动和反动会道门,屡教不改的,为什么不依法加重判处?当然,杀人要慎重,但总得要杀一些。陈云同志曾说,杀一些可以挽救一大批干部。涉及政治领域,思想领域的问题,只要不触犯刑律,就不受刑事惩处,不涉及死刑问题,但是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刑事犯罪,总要依法杀一些人。现在总的表现是手软。其实判死刑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现在杀人一般只是杀那些犯杀人罪的人,其他的严重犯罪呢?卖淫罪犯很猖镢,为什么不严惩几个最恶劣的?组织卖淫抓了几次不改的,一律依法从重判处。经济犯罪特别严重,使国家损失几百万,上千万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什么不可以按刑法规定判死刑?一九五二年毛泽东同志杀了两个人,一个是刘青山,一个是张子善,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在只杀两个起不了那么大的作用。”

       从邓小平同志的这番话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很支持毛泽东同志的那对待腐败官员杀一儆百的做法。对待贪污腐败就必须要严惩。

       如今,极个别的党员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借权谋私利,搞贪污腐化,严重地影响着党和国家的形象,这些个别官员的行为正应了邓小平同志的话,我们的伟人邓小平同志同伟人毛泽东同志一样,只有严惩才能有时效。少数贪污腐化之官总是存有侥幸的心理,他们不怕判刑,就怕执行死刑,刑法太宽容的话就会腐蚀我们更多的党员干部,为了挽救那些腐败边缘的官员,我们就应按照两代伟人毛泽东与邓小平同志的严惩去实施对待。国法严则清官多。建议党和政府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待官员腐败以严相等,决不能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