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8.1无法回到桌面:国家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摘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1 08:45:29
国家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摘编
             编者按:根据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推进会的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的通知》及《关于确定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城市的通知》中的工作要求,各试点城市结合当地实际,迅速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我们按照“紧密围绕试点方向,有具体的试点工作项目、有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有切实可行的推进计划”的要求,对部分试点城市报送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整理,摘编了其中有较高参考价值的部分内容。希望各地立足实际,认真进行吸收借鉴,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北京市海淀区团委将闲散青少年群体的试点工作落实为“一二四八”计划,即成立一个专项工作机构、建立两支工作队伍、建全四项工作机制、实施“梦想起飞八大行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明确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单位的职责和分工内容。   北京市海淀区           一、工作目标   在前期开展海淀区“闲散青少年排查摸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结合试点工作,通过实施“一二四八”计划,即成立一个专项工作机构、建立两支工作队伍、建全四项工作机制、实施“梦想起飞八大行动”,对海淀区内的闲散青少年开展切实有效的帮扶活动,达成以下两项工作目标:   1.研究闲散青少年犯罪问题背后的成因及数量关系,找到解决问题的普遍性经验,提高闲散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工作的针对性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水平。   2.力争用一至两年时间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闲散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格局,形成符合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求的闲散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体系,并为其他地区闲散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一个专项工作机构   按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和试点工作实际情况,由区综治办、团区委牵头,成立海淀区闲散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整体统筹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综治办、团区委、妇联、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民政局、教委、人力社保局等10个区相关委办局以及全区29个街道、乡(镇),组长由主管综治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综治办主任和团区委书记担任,委员由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团区委,团区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的具体推进。    (二)建立两支工作队伍   1、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聘用热心闲散青少年事务工作的各领域专业人士(如退休专家、律师、教师等)以及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的大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担任专职社工;聘用辖区内相关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在校大学生担任兼职社工。通过专职和兼职相结合,成立社会工作者队伍,同时将社工与闲散青少年结对,通过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进行定向帮扶,确保帮扶成效。   2、建立社区、学校相结合的志愿者队伍   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发挥社区志愿者经验丰富、平和近人的优势,辅以专业培训,对社区闲散青少年在社区内的动向进行有效监控之余,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到帮扶工作中来;建立学校志愿者队伍,通过老师、学生、朋友等渠道,加强对本校闲散青少年的监管和帮扶,了解掌握其在学期间的表现,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引导工作。   (三)建全四项工作机制   1、信息交流机制   编辑刊发《试点工作简报》,建立市、区、街乡(镇)三级信息交流机制。推出“试点工作博客”,按照权限,设立不同工作板块,分别对相关工作部门、社工和志愿者、闲散青少年开放。建立手机信息平台,将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以“手机报”形式,及时发送至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街道、乡(镇)于每月22日将试点工作信息上报团区委,团区委整合全区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后,于每月24日将工作情况上报至上级相关部门。   2、监督推动机制   街道、乡(镇)层面由街道综治科牵头,团(工)委组织,每月中旬召开闲散青少年帮扶推进工作情况会商会,通过社工和志愿者的反馈,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进行专项研究,形成解决方案。区领导小组以季度为单位,适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由办公室监督落实,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3、考核验收机制   组织相关专家、社工和志愿者等,对摸底排查出的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进行犯罪风险评估,根据闲散青少年情况,将其划分为几个级别,将级别较高的青少年确定为重点闲散青少年,进行帮扶教育,对级别较低的进行一般关注。根据结对服务成果对社工队伍、志愿者队伍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奖惩机制。   4、总结推广机制   各街道、乡(镇)根据推进情况和要求,定期形成《试点工作推进情况阶段报告》;社工队伍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形成《案例汇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围绕本单位的试点工作任务,形成《半年工作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理论梳理、实践研究等方面着力,出台具有实践性、操作性的工作方法和制度,注重调研,逐步探索建立有海淀特色的帮扶新模式。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发掘树立工作典型、帮扶对象典型以及社工和志愿者典型,向全社会有效推广。     三、实施方法   (一)分类分组   根据前期各街道、乡(镇)排查摸底情况,对闲散青少年情况进行分类统计,按照年龄、风险等级以及当前状况等不同情况,建档立案,通过社工、志愿者分别开展“见面会”活动。根据专业统计分析和闲散青少年个人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分阶段开展帮扶活动,竭力提高青少年的就业技能、法律知识水平、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以及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能力,为闲散青少年尽快恢复健全人格、尽早融入学校和社会做好不同阶段的具体工作。   (二)实施内容   实施“梦想起飞八大行动”,通过社会体验、技能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培养闲散青少年各方面能力素养,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1、社会体验行动   与相关企事业、非公企业等单位协调沟通,每个月组织部分闲散青少年体验一天社会服务,以分层分类分阶段的方式开展体验活动。例如:公交车售票员、洗车工、清扫工、餐厅服务员等社会中普通岗位,经过体验,领悟每个岗位的艰辛,从而珍惜每一个工作机会,珍惜学生时代轻松快乐的时光。   2、技能培训行动   依托成员单位,与职业学校、企事业单位培训部门等进行沟通协调,根据青少年实际需求,以季度为单位组织有需要的闲散青少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例如:计算机、烹饪、电工等。经过一个阶段的培训,帮助闲散青少年掌握一技之长,提升就业技能,尽早自立自强。   3、志愿传递行动   结合海淀区志愿者联合会开展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带领闲散青少年参加丰富多彩的志愿活动,例如:到社区和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与福利院的青少年结对、到低保重残青少年家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等。通过参与志愿服务,引导闲散青少年领悟人间真情,更好地融入社会。   4、我爱我家行动   依托专业社工对闲散青少年进行心理辅导,重点培养、帮助闲散青少年对家庭形成正确的认识,通过一段时间的沟通与行动,使闲散青少年爱自己的家人、爱自己的家庭,懂得为这个家庭奉献力量,做出自己的贡献。   5、重返校园行动   以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青少年为对象,通过社工和志愿者的心理关怀、学业指导,以及对家长的心理辅导等服务,强化青少年重新就学的观念,通过区教委等成员单位,协调辖区相关学校资源,协助青少年完成重返校园的心愿。   6、法宣普及行动   充分整合属地资源,邀请包括“法官妈妈”尚秀云在内的公、检、法、司等部门优秀法制校长开设专门讲座,为闲散青少年定期辅导;组织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亲身感受法律的威严;加大对“两法一条例”等青少年法律知识的宣传,使闲散青少年受到正确、有效的法制教育,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7、心心相印行动   适时组织部分闲散青少年一同慰问劳教所、少管所,与失足青少年近距离接触。通过现身说法、倾心交流等方式,使闲散青少年明白犯罪的严重后果。利用闲散青少年与失足青少年年龄相近的特点,增进二者的交流,亲自鼓励后者,为失足青少年早日回归社会出一份力,真正达成青少年“心灵互动,携手成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