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 found:从各省区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看各地生育水平(数据表明东三省在世界上也是最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7:07:54

从各省区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看各地生育水平

(数据表明东三省在世界上也是最低)

 

黄华斌

2011526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自4月28日公布后,各省区也陆陆续续对地方人口普查数据进行了公布,不过直到5月25日,福建才公布普查数据,广西还未公布,原因不明,这很让人奇怪:为何地方上的人口普查数据还未准备好,而全国的总数却能预先做出来了,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次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先不管这次人口普查数据和真实可靠性,就现有的各地公布的人口普查数据来看,中国人口低生育问题异常严重。下表是根据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除广西外公布的人口普查数据中人口年龄结构及推演数据。

 

 表中少儿率是指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老年抚养比是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与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百分比值。

粗估总和生育率是以0-14岁人口平均每年龄人口数量与15-65岁平均每年龄人口数量除2.06后的比值(这里假设这个生育年龄人口数量与平均人口数量一致、男女性别比为106:100),这样计算出生总和生育率在目前是低于实际总和生育率的,因为旺生育段年龄妇女比成年平均各年龄妇女数量多,比如上表中粗估总和生育率为1.53,而实际按妇女各年龄人口分布、及分年生育率分布的数据计算,全国平均总和生育率在考虑0-14岁人口96%的存活概率下也只有约1.46(见前面博文《看人口普查数据,定人口发展战略》)。这里数据还没有考虑0-14岁人口存活情况,但是根据全国数据计算,即使考虑,各省区的实际总和生育率只比上表的粗估总和生育率低(按常住人口算)。

 

  因为这次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是以常住人口为标准,人口大量流动必然会使数据失真,因此我们先要了解流动人口对上面数据的影响。因为流动人口大部分为民工流和大学生流,他们基本都在15-64岁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流动可能性极小,但是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还与地区发展水平有关,越发达地区人均寿命越长,65岁人口比例就越高;而0-14岁人口有可能随流动人口的父母流动,但是他们占所在年龄段人口的比率不会很大。根据这些事实,我们可以推断,流出人口多的地区,粗估的总和生育率会比实际高、老年抚养比也会偏高,相反流入人口多的地区粗估的总和生育率会较低、老年抚养比会偏低,再结合地区发展情况和少儿率情况,可以判断当地实际生育水平以及人口普查数据的可靠性。另外军人未纳入地方人口数据,军人属于15-64岁人口,而这也会使地方人口数据得出的总和生育率偏高。

 

     根据各省区的人口年龄结构类型,可以得出各省区的生育水平,下面按七类进行说明:

 

     第一类,超极低生育率的城市类型:如北京、天津、上海,粗估总和生育率仅仅在0.7~8左右,由于外来流入人口较多,老年抚养比偏低,如北京、天津比全国水平低1.5个百分点,但同时由于这类地区发展水平较高,即使有较多的外来人口流入,其老龄抚养比还比较高,特别是上海,竟比全国平均水平还高。这类地区生育率太低,即使扣除流入人口因素的影响,总和生育率也不会超过1.0,在全世界恐怕没有般配的。

 

     第二类,极低生育率东北类型:东北三省的粗估总和生育率也仅仅只有1.0,与国际上排上名的最低生育率地区的台湾、香港、新加坡相当,比日本、韩国的1.2还要低(国际数据来源于美国人口咨询局公布的2010年世界人口数据,前期博文《世界上生育率最低的地区在中国大陆》)。这个地区的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应该基本相当,如黑龙江公报提到其人口总数仅比户籍人口数少11万人,而且辽宁老龄抚养比还高达13.2%,比全国平均高出1.3个百分点,显然流入人口不可能太多,因为净流入人口会使老年抚养比降低;尽管吉林、黑龙江的老龄抚养率比全国平均低1.5个百分点,但也不可能是流入人口造成的,因为2000年普查时这两个省人口流动是净流出,而且黑龙江的附加信息表明普查人口数比户籍人口数还少11万,仍是净流出人口状况。其造成低老年抚养率的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地区环境严峻,生活艰苦,人均寿命低造成;再一个可能是早期内地上东北开发的人员退休后陆续回原籍落户养老造成的。但是不管怎么说,该类地区总和生育率肯定已经到了极低生育率水平,如果普查数据正确,此地区实际上过去15年人口平均总和生育率应该低于1.0。此类地区环境人文情况相似,数据也相似,我认为数据基本上可靠的。

 

     第三类是超低生育率的内地类型:以湖北、陕西、内蒙古为代表,其粗估总和生育率在1.2-1.3左右,2000年时以人口净流出为主(内蒙有极低的净流入),所以人口流动对总和生育率没有提升效果,除内蒙老年抚养率较低外(可用艰苦环境解释),其它老年抚养率基本在全国平均水平,我认为这类地区的实际总和生育率在1.2或者更低的可能性很大,数据基本可靠。

 

     第四类超低生育率的沿海类型:以江苏、浙江为代表,其粗估总和生育率为1.17,尽管这两省为传统的人口流入省份,但其仍高于全国平均老年抚养率的水平表明,流动人口对总和生育率的估计值降低有限,以方法上的高估和流动人口的低估相抵,此类地区实际总和生育率也可能与第三类相似,也在1.2左右,结论也是相当可靠的。

 

     第五类很低生育率的综合类类型:以福建、山东、山西、河北、四川、重庆、湖南、安徽、甘肃为代表,粗估总和生育率在1.3-1.7左右。根据人口净流动和老年抚养比的情况,实际总和生育率分别估计如下:山东、四川、重庆为1.2-1.35左右,福建、湖南、安微为1.4左右,河北、山西在1.5左右,甘肃在1.6左右。四川、重庆、安徽是人口输出大省,实际总和生育率要比粗估值低0.3-0.4(根据老年抚养比与全国平均比较加上扣除方法上的高估影响),同样山东要扣0.1-0.2,福建为人口净流入地区,加上0.1左右,其它大约扣0.1左右。这其中山东、四川、重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它都在全国平均水平(按前博文估计在1.46)附近。四川、重庆由于高流出人口的情况掩盖了真实生育率,其实际总和生育率可能与湖北、陕西相当(地理上相连地区人文相似,数据上也有可能性)。

 

     第六类是民族地区生育类型:包括海南、云南、青海、宁夏、西藏、新疆,粗估总和生育率在1.9-2.0左右或更高(西藏2.3),因其生育政策较宽,但总和生育率也并不高,除西藏外都低于替代生育水平。其人口结构特点除粗估总和生育率比其它省份高外,其老年抚养比也比较低。实际总和生育率应该比粗估水平要低0.1-0.2左右。

 

     第七类是难以确认的较低生育类型:包括广东、江西、河南、贵州以及还未公布人口数据的广西。广东是最多的人口流入地,在其很低的老年抚养比(8.8%)的情况下还有1.52的粗估总和生育率,综合评估实际总和生育率在1.8左右,但是不能确认。而河南是众所皆知人口流出大省,其粗估总和生育率在2.04而其老年抚养比竟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矛盾很大,如果按老年抚养比与全国相当的水平表明其人口净流出很少,扣除方法上高估的影响,其总和生育率在1.9左右,似乎与周边省份差别过大,因此其数据可靠性值得怀疑;同样江西也存在这个问题,2.13的粗估总和生育率竟有比全国还低1.1个百分点的老年抚养比,也似乎不太可能;贵州更有高达2.62的粗估总和生育率,尽管有较高老年抚养比表明有较多的人口流出,但扣除这些影响以及方法上的高估,还有高达2.2以上的总和生育率,远高于除西藏外的民族地区,似乎也不太可能。至于广西,数据还没有出来。

 

      以上对我国各省区人口生育水平进行了分类分析,结果肯定我国超过三分之二的人口(1-5类水平)总和生育率低于1.6,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低于1.3.更有非城市型地区的东三省,总和生育率更低于1.0,这可是过去15年的平均水平。过去在国际上人们总以为只有日本韩国有低生育率问题,其实我国部分地区比日本韩国还严重,持续时间不仅长而且更程度更甚。现在国际上低生育国家和地区都在极力想法鼓励生育,以提高生育率水平,以免出现过低生育率造成的灾难性问题,而我国还在严格低生育政策,这对中国未来发展很有可能会成为灾难性的失策。一个国家的根本在于人口,所以以人为本的思想深得人心,但是在人口上不对极度压低生育水平的独生子女政策进行调整,以人为本的思想何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