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蔓莉莎仙霞路电话:浅析公务员廉政心态的变异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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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务员廉政心态的变异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1-9-9 16:49:56      文章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   作者:刘清善   阅读536 次 

    

    胡锦涛同志指出:“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人的心态发生变异,它是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诱惑而形成、出现的。当前,在部分公务员的思想、品德、行为上出现的廉政心态变异,就是心理受不正之风感染,心态发生变异的结果。从而,导致一些公务人员违纪、违法、犯罪,从而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在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中,注重对公务员廉政心态变异教育,防治心态失衡,提高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廉洁奉公形象,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对此,特对公务员廉政心态变异的表现、危害、原因,以及对策,讲一讲个人的看法。                                     一、金钱至上,导致公务员廉政心态变异,为捞钱,一贪、二贿、三买      拜金主义是贫穷文化的一种产物,这种思想也使一些公务员深受影响和毒害。在社会上,金钱对人的诱惑可以说之多、之大、之广、之毒、之深。在我国,早在晋惠帝时的鲁褒在其传世之作《钱神论》中曾愤世嫉俗地描绘了钱在当时的作用:“钱之所在,危可使安,死可使活;钱之所去,贵可使贱,生可使杀”,“钱能转祸为福,因败为成。危者得安,死者得生”。这就是钱的诱惑力之所在。在这种诱惑力的影响下,一些公务员信奉的是:从“有钱能使鬼推磨”到“一切向钱看”,从“有钱就有幸福,钱越多越幸福”到“金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个别公务员表现为对金钱的顶礼膜拜。为了大把大把地捞钱,一是大肆贪污,二是到处受贿,三是用钱买官,买到官后则以权捞钱。在一些公务员的心目中,金钱是一把万能的钥匙,有钱走遍天下。所以,为捞钱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最后成了千古罪人。      “金钱至上”的历史根源,可以说,贪官自古就有之。北魏时期的元庆智,性贪鄙,作太尉主簿时,事情无论大小,总要先得贿赂,然后再处理,十来个钱,二十来个钱都收,被人称为“十钱主簿”;南朝时期的梁鱼泓,做过永宁等地太守,他经常对人说:“我当一郡太守,要搞他个四尽:水中鱼蟹尽,山中麋鹿尽,田中米谷尽,村里百姓尽。”被百姓讥之为“四尽太守”;北魏的元晖,任侍中领右卫将军时,十分贪纵,被称为“饿虎将军”……       在当代社会里,腐败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最大的社会隐患。“金钱至上”,成了一些公务员的唯一追求。2001年7月2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曾任省建工集团副总经理的蒋艳萍死刑。公务员只要在金钱上贪欲成性,就会变成钱的奴隶。中国银行开平支行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在2001年10月案发之后,此案嫌疑人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先后化名以假结婚等方式逃往美国,在此之前他们已通过中国香港、加拿大和美国等地银行把赃款转出,他们在到达美国后还试图利用拉斯韦加斯的赌场进行洗钱活动。美国拉斯韦加斯联邦法院同时判决,四被告要返还或赔偿中行4.82亿美元的损失。中行将充分利用判决赋予的相关权力,继续全力依法追缴被案犯及其亲属侵占的所有涉案资产,维护中行的合法权益。2006年,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严肃查处了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海婴贪污受贿案,查实李海婴收受贿赂人民币234.5万元,贪污公款人民币811.5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1300万元。       以上案例说明,金钱至上是形成人的资产阶级世界观的一个重要方面,金钱观的糊涂和错位,必然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糊涂和错误。人不可把金钱带入坟墓,但金钱却可以把人带进坟墓。古人说,“储水万担,用水一飘;大厦千间,夜眠六尺;黄金万两,一日三餐”。在公务员的廉政教育中,要注重加强廉政意识教育,树立正确的经济观念,淡化金钱意识,远离铜锈,廉洁奉公,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生活作风;加强反贪力度,严惩贪污腐败分子;强化管理机制,使之不敢贪、不能贪;加强廉洁自律意识修养,使公务员不愿贪:建立健全经济和财经管理制度,为公务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权力至上,导致公务员廉政心态变异,为捞权,一跑、二送、三卖     在人们的意识里,由于长期受权力至上的封建意识影响,升官、掌权、发财成了个别公务员的人生追求。权力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在特定的时期内,只有少数人能够得到这一资源,而多数人则是不可能得到的。这样一来,少数人便可以享受到多数人所得不到的名誉、地位和权力。这种名誉、地位和权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便可以产生某种机遇——权钱交易的机遇,这种机遇,对任何人来说都具有极大的诱惑力。一个人一旦走向领导岗位之后,以前梦寐以求的现在垂手可得;以前围着别人转,现在别人围着自己转;以前只知道争取,现在要求你拒绝。甚而,你好吃,就有人投之甘饴;你好喝,就有人投之以佳酿;你好色,就有人投之以粉黛;你好捧,就有人投之以言。这样,就使有些公务员在工作中产生了很强的权力至上的意识,出现了捞权。他们往往是:一跑,跑官、要权、捞钱;二送,送礼、行贿、捞权;三卖官,有些能给人官帽的官、乱用权、使别人从中用钱买权、捞权。个别公务员经常奔走于权贵之门,用财物结交而谋权。           这种历史的遗毒,至今在一些公务员身上愈演愈烈。在不少公务员看来,在捞权、保权、买权升官上很舍得投入,这其中有金钱投入,情感投入,时间投入,精力投入等等。没有权力时想方设法弄到权力,有了小权力就想方设法搞到大权力,有了权力就肆无忌惮的乱用权力,甚至玩弄权术。一些公务员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因此,一旦权到手,就利用手中的权力,干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贪色腐败的事情。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可以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也可以用来为个人谋私利;权力可以造就人,也可以腐蚀人、害人。权力变异背离社会公共权力的性质,造成运用权力追逐个人私利,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严重危害。权力变异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因素,预防权力变异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权力的实际运行中,有的公务员,背离了权力的人民性,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个人的等级和特权,视作谋取个人私利的资本和筹码,高高在上,以权压人,随心所欲地滥施滥用权力,千方百计地运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这样,权力就发生了变异。权力变异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以权代法、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但无论权力发生怎样的扭曲与异化,其核心都是当权者不断膨胀私心、私利、私欲。 这就要求公务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强化依法掌权用权意识,为人民用好权、执好政。        三、名誉至上,导致公务员廉政心态变异,为名声,一瞒、二假、三骗      在人生中,名誉关系着人的声望、威望。名誉之心人皆有之,但虚荣之心不可追求、不可有。正确的名誉观,是一个人成长,进步,为人民谋利益的责任和动力。反之,错误的名誉观,特别是名誉至上的观念,它促使公务员一是在作风上瞒,不求真务实;二是在品行上不端,搞假政绩;三是骗取荣誉,提高自身的政治名望。于是,有些公务员就把捞不正当的名誉看的比党性、国家利益和人民的利益还重,这种心态变异,是公务员心理上受一种不健康因素所支配的结果。       因巨额受贿而被逮捕的武汉大学校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两人案发前都有“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政干部”等美丽头衔。陈昭方还被命名为湖北省“新长征突击手”,多次被评为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政工干部”和“优秀党政干部”,经常受到国家教育部的表彰。龙小乐2006年曾获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官方称“龙小乐勤奋敬业,克己奉公,心系群众,廉洁自律,是广大干部职工的贴心人。”这些荣誉没有使他们努力为党为人民工作,倒成了他们腐败的一种保护层和催化剂。       从法学的意义上讲,公务员的名誉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从反腐败的意义上讲,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不择手段的公务员,为了拿到一己的名誉,不顾党纪国法,甚至敢于铤而走险,这是令人发指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公务员为了名次,为了政绩,很善于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实际上,那些荣誉只不过是有些公务员用来迷惑人的东西。西方有句格言说:“荣誉会败坏人的本性”。也有人讲过:“荣誉具有否定性”。正因为如此,有些贪官的头上虽有许多的光环,但荣誉越多,危害性就越大。比如:湖南省建筑工程公司原副总经理蒋艳萍,贪污受贿近1100多万元,可是她头上却有“模范干部”、“三八红旗手”等光环;又如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张昆桐,受贿、挪用公款110多万元,可是他头上却有“廉政模范”、“优秀党员”等光环。当他们光环加身的时候,谁能想到光环下面竟然是贪婪无耻的罪犯!有了这些光环,他们贪污受贿有恃无恐,总以为可以瞒过天下人耳目。虽然后来一个个成为阶下囚,但是他们利用光环呼风唤雨的事实却至今仍然历历在目。 山西省绛县法院原来有个副院长叫姚晓红,当地老百姓说他是“文盲、法盲、流氓”。这样一个“三盲院长”,根本不应该有容忍他生存发展的环境。可是,就因为他头上戴着“人民好法官”、“山西省十大新闻人物”等光环,长期以来,老百姓就是奈何他不得。“三盲院长”与“人民好法官”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可是有了这道光环的遮掩,他那个“三盲院长”在一段时间不是当得称心如意吗?        查找贪官“胡志忠”的资料,竟然搜索出一些歌颂赞扬他的文章来,一篇《一腔热血铸中原》将其描写成光环笼罩的先进人物。胡志忠何许人也?他私设小金库4700万元,个人涉案金额高达1700万元。却偏偏成为“不嘴馋白吃,不手长白拿,不贪心谋私,坚持做到廉洁从检,公正执法”的好官。那些大大小小的贪官、蛀虫,在他们锒铛入狱之前,有几人头上没有令人目眩的光环?他们头上的光环,或者是处心积虑骗来的,或者是金钱买来的,或者是顺手拈来,或者是上司指定奉送……但不管怎样来,一旦到了他们的头上,总是立刻法力无边。大凡贪官,都善于隐蔽自己,摆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头上罩着的一层层光环,就是他们的“保护伞”。       公务员树立正确的荣誉观,说到底是反腐倡廉的需要。正当的荣誉,是党和国家授予的,是人民给的。公务员不应当把社会荣誉当作自己身价的砝码,而应当把荣誉当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党和国家服务的动力,成为报效祖国的内在力量,这才是应有的心态。至于玩弄名誉光环保护自己,那是可耻的,千万不能搞那一套。       四、享乐至上,导致公务员廉政心态变异,为享乐,一奢、二色、三玩     在一些公务员的思想意识里,社会发展了,时代不同了,生活条件比从前优越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丢掉了。在心态上,有些公务员的心理存在着当官就是为了享乐,为了吃香的喝辣的,高人一等的不良心理,这样的不良心态不仅导致了腐败,也给党和国家的经济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许多公务员一奢,奢侈浪费;二色,包小姐,养情妇;三玩,游山玩水,赌博。不仅败坏了公务员的形象,也使人民群众产生了极大的公愤。                              湖北天门市原市委书记张二江收受贿赂,非法占有公款公物,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支持、庇护赌博,生活作风腐化堕落,据说他玩弄的女性达107人,创造了包养情妇的“数量吉尼斯”记录,并因“吹、卖(官)、嫖、赌、贪”样样俱全,获赠“五毒书记”绰号。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公安局原副局长刘少亮,热衷于玩车玩狗玩女人。为了倒车牟利,他隔三岔五到临淄、张店、济南的旧车市场寻找发财的机会,甚至乘飞机到南方搞走私车,先后倒卖汽车20多辆;为了养狗赚钱,他煞费苦心,最多时养过20多条。他整天要跑酒店为狗觅食,有时还要去河南的狗市卖狗。为了风流快活,他不仅包养情妇,还跑遍了淄川、张店、恒台、临淄等地市,恣意嫖娼,于是人们背地里都叫他的浑名——“飞天铁烙”。湖南省郴川市原副市长雷渊利从1995年至2005年十年间,在工作安排、工程承揽、解决政策优惠、减免费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贪污、挪用公款,玩弄女人,被人民群众称之玩权力、玩金钱、玩女人的“三玩市长”。在“忏悔”信中也恬不知耻地表示自己是“名副其实”的“三玩干部”。          在一些公务员的心灵里,贪图享乐的心态,往往会成为一些不法分子行贿腐蚀的对象。贾永祥,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当过辽宁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区委副书记、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国家安全局局长、市政府秘书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他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数百万元,先后包养7名情妇。他的思想发生明显变化,在1996年5月当上市政府秘书长后,第一次会见外宾要求穿西服、打领带,他觉得不得劲儿、不习惯。后来,由于经常陪市领导到沿海开放地区、香港及国外招商引资,接触的外商、私营企业老板越来越多,看人家一掷千金,觉得很“震撼”,并且慢慢地追求、效仿,思想防线开了大口子。在1998年当上院长后。本想干一番事业的,但班子成员间矛盾很突出,谁也不服谁。努力了一阵也就灰心了,心想自己也五十三四岁了,官当到这份上也差不多了,没有必要为工作的事和自己过不去,不如和别人一样,抓紧享受几年。有了这个想法,在生活行动上就放开了,从对吃喝应酬感到头疼,转变为谁请吃都去,继而发展到吃完喝完还要打保龄、洗桑拿、上歌厅,天天深更半夜回家,周六周日都在外面玩。他的一些情妇就是在酒桌上认识、发展的。在歌厅里,他认识了许多三陪小姐,并和她们勾搭成奸,其中的几个和他一直来往,直到案发。         有关专家研究认为: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一刻不能放松。干部当到一定级别了,特别是岁数偏大之后,就容易放松警惕,产生“59现象”。领导干部在事业上获得成功难,保持晚节更难。好人与坏人之间,从不隔着万里长城,思想防线一旦松动,法院院长也可能蜕变成罪犯。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人生如逆水行舟,掌不好舵就会翻船。          提高公务员的政治素质,要切实加强公务员的生活作风建设。要组织公务员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眼扎实推进公务员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公务员的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以党的优良作风为重点,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健全和落实制度规定为抓手,以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努力实现公务员思想觉悟的进一步提高,在工作和生活中有过硬的品质和作风。           五、学位至上,导致公务员廉政心态变异,为名望,一代、二助、三乞        在公务员发展问题上,提高学历层次和科学素质对于加强干部队伍高素质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一些公务员的发展意识里,对高学历,讲学位已成为一种时尚。由于心态变异,出现了以文凭代替水平,从中捞名声、地位。学位至上,导致公务员廉政心态变异,为名望一代、二助、三乞,所谓一代,即请人代替学习和考试;二助,即请人帮助自己做学位论文;三乞,即向高校和专家教授乞求学位。就出现了为捞学位造假,可谓花样翻新、丑态百出。制作虚假证明,骗取报名资格,尤为普遍。根据国家规定,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的,一般应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已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并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申请博士学位者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已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近年来在全国或国际性刊物上有学术论文发表或出版专著,或在技术工作中做出了创造性的重要贡献。有的公务员没有达到规定的申请学位条件,为了弄个高学历,弄个学位证书,于是就“创造”条件,制作假学历证明,骗取报名资格。         在公务员参加高等教育的考试中,代考现象普遍,真是“假文凭”难控。代考主要有两种,一是申请学位者请人代考必须参加的全国统一外语考试和综合考试;二是本人根本不到学校上课,所有学位课程都由别人代考。个别领导干部由秘书代为上课,学位论文请他人写,连考试都不亲自到场。据知情人士透露,在职研究生考试时偷梁换柱、找替身者司空见惯。为了避免验证时露出马脚,现在又发展了一种新的代考方法叫“辅考”,即找一个“枪手”与自己一起同时报考,考试时两人都参加,但在试卷上互写对方的报名号和姓名,这样“枪手”的试卷就成了被代考人的试卷,监考老师很难发现冒名者。                     公务员在发展成长的道路上,要认真学习,刻苦读书,积极实践,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和政治素养,修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和科学素养,提高自身的执政能力。不能以假学历、学位为自己贴金,更不要以学历、学位为手段,作为自己升官发财的敲门砖。                 六、命运至上,导致公务员廉政心态变异,为仕途,一敬、二看、三算                  一些公务员在职务升迁上信天命,把仕途看成是由命运决定的。于是,在公务员中,有些人热衷于一敬,就是敬神,靠神保佑;二看,就是看风水,住的地方好不好,风水大不大;三算,算命运,看命运里能做多大官,有没有灾难。平时,在思想上远离理想信念,不信马列、不信道德,而是信鬼神、信风水、信算命。        个别公务员为什么笃信神灵、风水、命运?主要是他们在信仰上出了问题!为什么有人能升官,为什么有人丢了乌纱帽,在一些公务员看来,一切统统由命运决定的,是上神给的。于是就求诸于神灵,寻找精神寄托。关于风水“成功”的各种传说流言,给官场上的官员们某种强烈的心理暗示。风水如果仅仅流行于民间,其危害则会小一些,但成为官员的信仰,且利用职权,把它强行拖入政治生活领域,甚至把封建迷信作为仕途升迁的主要因素,那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公务员信奉风水的一个最著名的案例,来自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曾有人预测说胡建学可当副总理,只是命里缺一座桥。他因此下令将已按计划施工的国道改道,使其穿越一座水库,并顺理成章地在水库上修起一座大桥。不过,他终究与副总理职位无缘,倒是因贪污受贿罪行暴露,被山东省高院判处死缓。                                         一些公务员之所以会在心态上有命运至上的意识,是因为这些人极端的自私自利。当了小官又想当大官,也有的当了官想换个“肥缺”;个别人小富即安、志得意满后想保住官位,还有那些违犯党纪和法律的人,害怕罪行暴露,时时胆战心惊,不得不低下头来希望通过风水之术和神灵的保佑求得心理上的平衡,如此等等。很显然的是,那些一门心思想保住官位,想继续向上爬,舍此而不顾其他的人,尽管对“鬼神”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但他们并不害怕触怒百姓。可见,神灵是他们不可动摇的精神支柱。            公务员迷信,不仅是一种心理异化,也是一种社会思想文化的倒退现象,更是一种反教育问题。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官员崇尚迷信是社会转型期理想信仰缺失的表现。          七、官气至上,导致公务员廉政心态变异,为官威,一骄、二横、三霸                                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公务员官气十足、官威十足、官势十足,在群众面前表现出一骄,骄傲自满、自大;二横,权大气粗、横行、我行我素、无法无天;三霸,霸气、怪气,横行霸道。“官气至上”已成为当前一些公务员的通病,当官做老爷,对群众冷若冰霜,其结果群众见了厌气、怒气、讨气、嫌气。为什么这些公务员“官气十足”呢?其根本原因是 缺乏平民意识,人民公仆情怀。公务员是人民公仆,尊民、爱民、亲民,服务于民,应是做官执政的本色、本质。现实生活中,有些官员不把自己当公民,而是当老爷,处处摆谱;不是把自己当公仆而是当主人;摆出一副傲慢姿态;这样必然脱离人民,成为人民讨厌的混官、昏官、庸官。        苏建国和梁峻的行径正是“三公”的完全版写照:上午是“包公”(道貌岸然),中午是“关公”(酒酣面红),晚上是“济公”(丑态百出)。梁峻在他的悔过书中写道:“人格分裂是我陷入泥淖的又一个原因。学习的弱化,人性极度扭曲,自我约束放松,导致在台上要求属下慎言、慎行,在台下自己却在泡情人、嫖娼,收受贿赂。公开的我和隐性的我相去越来越远。”山西省绛县法院原副院长姚晓红,从一个司机靠巴结“有用的人”当上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院长后,不仅生活腐化到喝人奶的程度,而且残害群众的胆量恶性膨胀。绛县法院有几十个人被他打过,对其他副院长、上级法院的法官也照打不误,至于打骂百姓、非法拘禁更是家常便饭。于是人们赏给他一个绰号——“三氓院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于飞,官气十足、盛气凌人,惯于利用手中的权力打压下级。1992年至1993年,他背着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带着省经协办的人,以搞开发的名义,压惠州市和大亚湾的领导以低价将3500亩土地划给其子女的“香港德成公司”炒卖,让其子女净赚3.03亿元。           官员“官气至上”是一种官场的丑陋现象,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与人民要求大相径庭,不利于密切联系群众,滋生党群、干群之间的矛盾,必须彻底铲除。党的干部决不能高高在上,目中无人。公务员守住根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殚精竭虑,为民解忧,永当普通一兵。       八、特权至上、导致公务员廉政心态变异,为特殊,一吓、二压、三装     什么是特权?顾名思义,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的权利,是一般人不能享有的权利。特权的存在,无疑与公平、正义的要求相对立,因此必然招致绝大多数人的反对。一部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个特权生存空间日益压缩、平等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的过程。对于特权,我们党一贯旗帜鲜明地反对。《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现实生活中,有的公务员借助自身的权力搞特权,并以特殊身份绕过大家都应遵守的规则,不接受纪律和法律约束……在他们看来,自己作为官员,手中有权、地位显赫,有条件高人一等,得到特殊照顾。追其根源,是“官本位”的封建思想在作怪,是“尊卑有序”的观念在闹腾。       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危害甚大,最直接的危害就是对党群干群关系的破坏。如果问问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哪些行为看不惯,耍特权无疑是其中之一。每当媒体揭露有领导干部耍特权,总是会引起群情激愤、舆论哗然!可以说,耍特权对群众感情的伤害、对党的威信的损害,都是十分严重的。其实,特权思想的危害还远不止于此。有特权思想的公务员,在党内生活中也往往自认为是“特殊党员”,奉行“官大一级压死人”,喜欢搞一言堂、家长制,使党内民主窒息;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还具有“示范作用”,会腐蚀社会风气,使越来越多的人以自己享受特权的多少作为人生地位高低的判断标准,进而崇拜特权、追求特权。于是,利用特权一是去吓唬人、二是欺压人,三是装腔作势。       那么,对于那些持有特权思想的公务员而言,耍特权得到的是否都是好处呢?显然不是。耍特权也许能图一时之快、占一时便宜,但最终难免要付出惨痛代价。在人生道路上,“红灯闯的多了,难免要出车祸”。公务员耍特权习以为常时,离自我毁灭也就不远了。那些因贪污腐化而锒铛入狱的领导干部,其拒腐防变的防线通常都是先由特权思想的蛀虫攻破的。       2005年10月以来,长沙市连续发生三起领导干部违规违纪案,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长沙市望城县县委书记酒后驾车袭击交警,市副检察长酒后驾车肇事连撞17位行人,区安监局副局长泡酒吧与人发生冲突致死。透视这几起典型案例不难发现,极个别领导干部特权意识根深蒂固,而且有恶性膨胀之趋势。原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王武龙,因严重违纪、收受贿赂、涉嫌犯罪等问题落马。王在任期内,为了打造城市形象工程,将十数条主干道的百年古树纷纷砍掉,取而代之的是毫无特色的大草坪宽马路,将古都的古色古香破坏殆尽。百姓为此送其绰号为“砍树书记”。此绰号将王武龙盲目追求政绩、罔顾群众利益、破坏人与自然和谐的丑行刻画得淋漓尽致。                              权力——权利,权和利,总是联系在一起,有权力就有利。特权——权势,有特权就耍权势,一切权势都是特权的产物。权势借助特权,特权助长权势。搞特权,就是高于法纪,高于群众,一是显示自己,二是以权谋私,使谋私合理化。在公务员的实际工作和生活中,“隐性特权”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腐败问题。例如 领导干部把公款当作私房钱,用于修建豪华办公楼、旅游、吃喝或支付个人待客、交通、通讯乃至健身、按摩等费用;在福利、医疗、住房、用车等多方面的个人生活项目上享受额外照顾等等,这些都是“隐性特权”的表现。所以,享受和追求特权在某些地方、单位成为常态,甚至习非成是,固化为“潜规则”,达到了毫无隐讳的程度,从而导致和诱发腐败的产生和蔓延。                      公务员之所以能搞腐败,就是通过不当手段扩张权力。腐败往往从特权意识中萌发。特权意识滋生着“隐性特权”,“隐性特权”扩张腐败。 “隐性特权”既 污染政治环境, 腐蚀道德风尚,又 放纵腐败行为,其危害是不可低估的。               公务员要消除“特权思想”,就要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认清特权和“隐性特权”的危害。消除的最好办法就是建立一套长效制约机制。要让 “特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相关部门的制约,使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把用权成为“阳光”的、“透明”的行为,这样相关人员就难以产生“特权思想”。 改革用权体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滥用权力。特权反对民主、压制民主乃至破坏民主。加强民主建设,实行民主执政,这是消除特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千万要抓紧抓好。         九、官位至上,导致公务员廉政心态变异,为官帽,一媚、二排、三威                   “官位至上”是一种千百年来形成的等级意识,其核心就是“官本位”。当了官,就可以做人上人,高人一等。“官位至上”,它对人不仅能产生一种快感,又能指挥一切,调动一切,决定一切。“官位至上”是一种以官为本、以官为贵、以官为尊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意识,与我们党执政为民的的思想背道而驰。由于 “官位至上”是以“官”的意志为转移的利益权力,它的危害很大。作为一种意识层面的现象,“官位至上”也反映了一定阶层的利益需求。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官位至上”意识浓厚,就是因为有“官”就有利,有“位”就有权,有权就能做人上人。所以,有一些公务员走向工作岗位之后,就想法设法去捞“官帽”,追求“官位”,他们不是靠正当渠道和手段去当官,而是一媚,向顶头上司献媚;二是排斥德才兼备的人才干部,踢开“拦路虎”,获得一席之地;三威,四处树立自己的威望,扬言扬名,用威望打基础,从中达到捞“官帽”之目的。                 由于“官位至上”是以“官”为本的价值取向,一些领导干部把仕途升迁作为选择目的,一切服务于官位,一切为了做官和升官,把做官、升官看作人生最高价值追求,把“升官”作为出人头地的唯一途径。在一些公务员看来,“做官才有出息、从政才是本事”,有了官位就能封妻荫子、光宗耀祖,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于是,“学而优则仕”,能否官居高位,成了衡量一个人奋斗成功与否的标志;“商而优则仕”,不少商人经商的目的,最终是为了从政,是为了用钱“捐官”、“买官”,一些地方政府也投其所好,只要纳税多,就可以戴不在编的官帽子。一些已经当了“官”的干部则热衷于搞“自我设计”,摆不正个人和组织的关系,把做工作当作升官的阶梯,或向组织伸手要官的筹码。一些人为了个人的升迁,急功近利,虚报浮夸,欺上瞒下,不择手段。一旦达不到目的,就牢骚满腹,怨天尤人,找靠山,拉关系,走门子,四处活动,或者心灰意冷,一蹶不振。                                 “官位至上”以是否为官、官职大小来评价社会地位。“官位至上”把所有职务职称、个体身份、地位都相对应于或折合成一定级别的官阶,并以官阶定尊卑、高低,而不以真才实学、对社会的实际贡献来衡量个体的价值,形成了“万般皆下品,惟有做官高”的社会心理。由此造就一种对权力、官位、官员的崇拜,进而导致长官意志、官位至上观念和依附意识及其现象盛行。在一些地方,官职似乎可以衡量一切:政治待遇、社会名声、经济收益、工薪多少、住房大小、专车档次,等等。“官位至上”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助长了用人上的腐败。        作为一种思想意识层面的社会现象,“官位至上”意识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文化背景,也有现实的经济社会基础,还有现行干部管理体制方面的制度因素。封建政治文化遗存是“官位至上”形成的历史根源。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是“官位至上”形成的现实依据,干部任用制度不完善是“官位至上”形成的体制原因,公职收入稳定和环境宽松是“官位至上”意识强化的动力诱因。制止“官位至上”,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让“以民为本”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为此必须加强公务员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十、潜规则至上,导致公务员廉政心态变异,为私利,一暗二明三变     顾名思义,潜规则是相对于明规则、成文规则或正式制度而言的,一般是指不成文、不公开、不为正式制度所承认,却又被私下所认可、实际起支配作用的、一定程度上人们必须“遵循”的各种非正式隐性规则,是在各个领域里得到大多数人默认的、不成文的行事规矩。目前,在党内盛行的众多潜规则与各种腐败现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是滋生腐败的一个“病原体”。对于这个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并不认识,而是以“潜规则至上”,在行使潜规中往往是一暗,也就是暗地里搞,怕见阳光,怕暴露;二明,也就是明处搞,使潜规则成为一种“习惯”、“时尚”;三变,也就是不断变化手法,今天一种形式,明天又一种形式,让人摸不着真相,模糊是非,走入陷阱。       潜规则具有不可低估的破坏性和危害性,它大行其道,对领导干部来讲,能使权力观发生变异,造成私欲膨胀,以权谋私;扭曲名利观,造成追名逐利,趋利避害;颠倒是非观,真假不分,以非代是;混淆荣辱,为公可耻,为私为荣等等。潜规则的存在,销蚀法规制度,毒化人的灵魂,败坏社会风气,滋生贪腐行为,后果严重,已成为党内外的一种公害。这种危害在公务员身上滋生、蔓延,既危害执政能力的提高和党员干部先进性的保持,又影响加强党的建设和小康社会的建设。所以说,在党员干部队伍中破除“潜规则至上”则是不可大意、忽视的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任务,必须引起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       腐败是一种政治现象,也是一种党性现象,遏制腐败要从党的先进性建设入手,当前就必须消除“潜规则至上”论。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冈纳•缪尔达尔在研究后提出,长期浸润在“腐败的民俗”这种文化氛围里,人们很容易认为,任何一个掌握权力的人都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家庭的利益或其认为应当效忠的其他社会集团的利益来利用权力,并且人们对腐败的憎恨“会基本上变成对于有机会通过不光彩手段营私之徒的羡慕”。从一些案例来看, “潜规则对党政干部的腐化堕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使之愈演愈烈,成为恶性循环。”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公务员在从政行为中产生的“潜规则”,如果体制内的道德要求与外部环境大相径庭,那么即使是善良的动机也难以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对此,要深刻认识到,自觉抵制潜规则,努力破除潜规则,这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要下力气抓好。一是党政干部要强化法律法规的最高权威,明确党纪国法大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一切与法律相抵触的规则,都是错误的,非法的,都要取缔、废除,坚持按党纪国法办事,扫除一切障碍、阻力,使自己成为执法执纪的模范。二是细化成文规则的法律性、党纪性。对于各单位制定的一些细则、规定,要用党纪国法考证,使之合乎法纪依据,凡不符合的要坚决废除,不使潜规则有空子可钻。三是抵制潜规则要从领导干部抓起,从自身抓起,并强化社会监督。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有“从我做起”的担当,面对潜规则挺直脊梁拒绝,“从我做起”,既保持自身廉洁自律,又担当起监督和抵制的责任,成为毛泽东同志所期望的那种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才能为战胜潜规则、净化社会风气强化廉政建设,发展社会经济作出应有的贡献。(作者系河南省柘城县纪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