戮仙完结了吗:姓名学(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4:23:57

(一)姓的起源

中国姓氏起源的年代,现在很难确定。但“姓”的起源可能与原始氏族的图腾崇拜有关。马克思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图腾一辞表示氏族的标志和符号”,郭沫若《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凡图形文字之作鸟兽虫鱼之形者,必系古代民族之图腾或其孑遗,其非鸟兽虫鱼之形者,乃图腾之转变,盖已有相当进展之文化,而脱去原始畛域者之族徽也。”

据说“图腾”的印地安语是“他的亲族”的意思,目前现存的民族、部落,不论东西方,都有崇拜图腾的习惯,如云南彝族括扒人以“荞”为图腾,拉祜族以虎为图腾,台湾的排湾族和鲁凯族都偏好象征丰收的“瓮子”图形,崇敬天地自然景象的阿美族则导奉星辰并做为代表图腾;而排湾族则以百步蛇吉祥物。不论这些图腾是动物、山川、或是藉由想像所造出的,这些部落会在衣服、饰品、器物表现这些图腾,做为他们特定族群表征功能的“族徽”,藉以区分族群并凝聚整个群的凝聚力,将它视作代表部落、族群的统一表徽。

“族徽”在文化的演进过程,可能已逐渐建构了深厚的文化内涵和功用,往往跟他们当时所流传的神话、传说,甚至与祭祀行为,都有密不可分的关连性。“族徽”在没有文字的年代,藉由口耳相传关于部落的故事,保存了对于每个部落的名称及其相关的记忆,这些零星的记忆就成为传说,但自然免不了有许多与事实脱节的部分,但即便是正确的,也只能说是众多上古部落中的一小部分,更不可能是全部的部落了,但这些代表部落的“族徽”,却可能是姓氏的滥觞。

例如:伏义、伏义氏、伏义氏族。伏义就是第一次叫“伏义”后来作了“三皇”的这个人,他的后代又继续使用这个名号继续繁衍,最后以伏羲为名的氏族形成一个新的氏族叫伏羲氏,伏羲氏又继续分支和繁衍形成一个更庞大的伏羲氏族後裔,伏羲作为上古时代的氏族和部落首领,因此他的名号既是个体,也是氏族和部落群体的代称。

姓字的古字是“人”和“生”组成的,意为“人所生”,因生而为姓。泰国刻石《诅楚文》中姓宇为“女”字和“生”宇的组合字,这一组字形最后在《说文解宇》中被许慎定形,成为现在看到的会意字“姓”。从“姓”宇的构造来看,它是个会意字,在《说文解字》中释作“姓,人所生也,从女所生”,可以解释成“由同一女性所生的后代即为同姓”。

这些由若干族所组成的原始部落,各族虽彼此独立存但之间又有著密切的婚姻联系,考古学家认为大约相当旧石器时代晚期,随著生产和生活的发展和演变,当时的人渐渐发现血亲所产生的后代不易生存的事实。部落内各以血统为主的氏族为了便于通婚与鉴别不同氏族的子孙后代,必须有一个能识别和区分氏族的特定符号。

我们现在是父系社会,所以目前的“姓”是从父,但从目前现存的中国西南少数民族的母系社会来看,女性在社会中居于支配地位,既从事生产活动也可以选择不同的伴侣生活。在这种制度下,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生的小孩由母亲抚养也从母姓,因此,就可以利用母亲作为辨别血缘的依据,所以许慎在确定“姓”字是“女生姓”或“人生姓”时是考量当时的时空背景。

像中国姓氏中就有很多形旁从“女”的姓,从最早的神农姓姜,黄帝姓姬,少昊后人姓赢,舜帝后裔姓姚、蜗,祝融后人姓妊等,另外:如、妁、改、妙、妊、妞、姒、姑、姗、姓、委、妄、始、娥、妓、娩、蜞、姻、娄等姓氏都是以“女”为形旁。在目前发现的西周青铜器铭文中,确定为姓的铭文不到三十个,而且大多数发现的“姓”都是从女旁的形声字,这表示那时的“姓”是与女性分不开,透露出至少在周朝以前有部分社会是母系氏族的讯息。

“姓”的出现及其代表意义

“姓”的出现,对于中华民族代表了多重的意义:

1.智慧的提升

“姓”出现的最主要目的是分辨“血缘”,但为什么需要知道“血缘”?这表示当时的人,已经知道同姓的男女生下的小孩,容易有身体的缺陷或先天的疾病容易早夭,为了维持氏族的强盛,为了分辨“血缘”才产生识别血缘的方法,也就是从姓就知道是由谁生的,由于姓不易改变,所以能一直追溯到祖先。这表示古人已经聪明到能从长期观察已发生的现象中,利用实证找到问题发生的原因,领悟到近亲婚配会产生不良后代的道理,并找到解决的方法,也就是在贵族女子的称谓中加入姓的方法。

“同姓不能通婚”的传统一直被流传下来,在中国绝大多数的地区一直保持了这种传统,即使到了现代,这种传统虽被打破,但许多地方民间仍然不赞成同姓通婚。在古籍中也有同姓不婚的记载,《左传·信公二十三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国语·晋语》“同姓不婚,恶不殖也”。

2.打破族群观念

“姓”的出现,表示即使以同姓作为群聚的依据,这些群聚的人,为了避免种族的灭绝,还是得向外界张开双手与其他的种族共存,接受非我氏族类的人,这代表了每个族群必须接受其他的族群族群才得以生存。因为“姓”可以用来“明世系”、“别婚姻”,因此,姓氏的出现也代表了当时人类的婚姻方式,由原本氏族的内婚制发展到氏族的外婚制度的一个重要分水岭。

3.人数变多

“姓”的目的之一是要识别,这就表示同一氏族经过不断繁衍,原本的居住地域已经容不下部落的人数、或是社会已进步到需要利用地域作分上,因此居住地域也开始分散,原本的同一氏族产生了若干个分支。当同一个地区的氏族已经多到记不清楚时,为了区别同一地区的不同氏族,就必须利用“姓”作为区分的特殊标志。

4.自我认同

不论是“姓”从父姓或是从母姓,“姓”的出现都代表了人可以藉由“姓”追溯自己的血缘,这个制度的建立可以视为中国人“追本溯源、数典念祖”观念的滥觞。

(二)姓与氏的关系

我们已经知道,“姓”与女性、母系社会有关。但我们现在讲到“姓”时也会提到“氏”,因为姓、氏混淆成为同义。但实际上,“姓”与“氏”虽有关联却又不相同。

在宋朝刘恕《通鉴·外纪》中“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就十分准确地点明了姓与氏的联系与区别:姓是用来知道祖先是谁,氏则是用官阶、封地、字号以分辨后代是那一支流。这时候“氏”的出现,代表了父系社会的兴起,因为男性开始有能辨别自己与祖先源流称号的需要。

在周朝以前,只有诸侯国的国君及其家族才有姓。周朝初年,为了有效控制征服的广大地区,周王开始大规模地分封诸侯。《左传·隐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谧,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

周武王、周公旦和成王,先后把土地分封给兄弟、亲戚及异姓功臣等。据统计,周武王有兄弟16人,同姓贵族40人,一共建立了71个封国,这些诸侯国的后人即以封国名为氏,由周王室同姓封国得氏的有48个,由异姓封国得氏的约有60个。

以国命氏:

齐一一炎帝姜姓之后,太公望姜子牙助武王灭商有功,受封于山东营丘为齐国,子孙以国民齐为氏。各诸侯国又以同样的方法对国内的卿大夫进行分封,即大夫的后人即以所受封邑的名称为氏。

以邑命氏:

苗——苗氏是出自于春秋时代的楚国公族,贲皇为其始祖,以地命氏。春秋鲁宣公四年,楚斗椒之子贲皇逃奔晋国,在晋国立下许多功劳,晋君封大夫,并赐之于苗邑,子孙遂以邑命苗为氏。

此后这些诸侯国贵族除了有姓之外也有氏,所以“贵者有氏”,而一般人没有姓,也没有氏。这些贵族获得“氏”的方式,按《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除了上述“以邑命氏”外,还有:

以官命氏:

师——商、周时,朝廷中掌管音乐的官员叫师,例如纣王时有师延,春秋时晋国有师旷都是著名乐师,子孙后代便以他们的官名师为氏。

以字命氏:

孔一一源出于子姓,微子启封到宋国,后裔宋襄公的五世孙,名嘉,字孔父,在宋国任大司马,动乱被杀,其子木金父逃到鲁国,以父亲的字孔为氏。

以谵命氏:

丁一一丁氏的其中一支源来自于姜子牙一族。姜子牙是周朝的大功臣,儿子姜及死后,也被周王追谧为丁公,子孙以诠号丁为氏。

(三)姓与氏的使用方式

姓、氏的起源不同,实际上姓氏在使用上也是各异其用的。

据《通志·氏族略》“三代之前,姓氏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故姓可呼为氏,氏可不呼为姓。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

因此,“氏”的原始目的就是“明贵贱”,区别个人身份的贵贱和“别婚姻”,表明父系血缘关系。周代宗法制度严格,即使同为贵族,贵族有氏,但男女在使用姓氏的方法也有所不同:只有贵族男子才有资格称氏,当时男子称氏而不称姓,是因为姓与生俱来,言氏就可知姓,即可区别贵贱:女子称姓,姓则用来区别婚姻,贵族妇女姓比名重要。平民则无姓无氏只有名。如果要加以区别当时的贵族女子,尚未成亲的女子,则在姓上加孟(或伯,指排行老大)、仲(指排行老二)、叔(指排行老三)、季(指排行老四)表示排行,如:孟姜、叔隗、季姬。例如《诗经·桑中》“云谁之思?美孟姜兮”翻成白话“猜猜我在想谁?正是美丽的姜家大闺女。”

出嫁后,在姓前加上自己所自出的国名或氏,如:齐姜、秦赢、晋姬、褒姒。

嫁给别国的国君,就在姓前加上配偶的国名,如:秦姬、孔姬、芮姜。

嫁给别国的卿大夫,就在姓前加上大夫的氏,如:孔姬(孔围之妻)、赵姬(赵衰妻姓姬)、棠姜(棠公妻姓姜)。

死后,就在姓前加上配偶或本人的谧号,如:武姜(郑武公妻姓姜),文赢(晋文公妻姓赢)、文姜(鲁桓公之妻,文是其本人谧号)。

这样做的用意,都是为了监明女姓的血缘避免同姓婚配。

此外,这些有姓氏的贵族在当时被称为“百姓”,如《尧典》“乎章百姓,百姓昭明”,他们掌握了当时大部分的社会资源,如:担任政府官员、公职,所以“百姓”的原义是对有爵禄官职的人的泛称,泛指百官,与现在的意义恰好相反,一直要到汉朝以后,百姓才指普通平民。

随著氏族制度的瓦解、人口的增长和阶级社会、国家制度的形成,以“字、谧、官、邑”四种命氏,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后世逐渐加以扩充,出现以各种形式得氏的现象。

东汉王符《潜夫论·志氏族》“或传本姓,或氏号、邑、谧,或于於官,或氏于字,或氏于事,或氏于居,或氏一于志”。除“传本姓”和在前述的字、谧、官、邑外,又扩充另外四种:

1.以号为氏

刘一一来源有好几支,其中有一支源出于姬姓,春秋时,周匡王封小儿子王季于刘邑(今河南偃师县南),号刘康公,子孙以号刘为氏。

2.以事为氏:

车一一据《元和姓纂》所载,汉武帝诏令丞相田千秋因年老,可乘小车出入省中(朝廷),时号“车丞相”,车千秋之子为车顺,嗣候爵,子孙因以事“车”为氏。

3.以居(住地特征)为氏:

东郭一一源出于姜姓,古代外城称郭,齐桓公的子孙住在临淄外城东门一带,称为东郭大夫,子孙以住地东郭为氏。

4.以志为氏:

闻人一一春秋时代,鲁国的学者少正卯,聚徒授学,声誉鹊起,世称闻人,子孙以志闻人为氏。

(四)姓与氏的不同

总的来说,姓与氏的不同点在于:

1.关系不同

由字的原因来看,“姓”的本意是从人所生,在母系社会,同一个母亲所生的子女就是同姓,在父系社会,“姓”则随父亲;但“氏”字的本意为“木本”,是植物之根,为一象形字,后来被转注为姓氏的氏,取木之根本之意,氏是从姓中派生出来的分支。所以“姓”为氏之本,“氏”由姓所出。

2.出现的目的不同

由产生的原因来看,《通鉴·外纪》说,“姓者,统其祖考之所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姓是用来知道祖先是谁;氏则是用官阶、封地、字号以分辨后代是那一支流,也就是说,姓是查祖先,氏是看后代的。

3.出现的时间先后不同

由出现的时间点来看,“姓”起源较早,姓是同一个家族后代的共同称号,但随著子孙繁衍增多,这些家族往往会因为其他原因分支散居各处,各个分支的子孙除了保留姓以外,另外为自己取一个称号作为标志,这就是“氏”,所以“氏”的出现在后。

4.稳定程度

以稳定性来看,“姓”出现后,世代相传较为稳定,通常不会更改;“氏”则随著封邑、官职的改变而变化,因此会有一个人的后代有几个氏或者父子两代不同氏。《国语·周语》载“姓者,生也,以此为祖,令之相生,虽不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属也,享其子孙共相连属,其旁支别属,则各自为氏”。另外,不同姓之间可能会以同样的方式命氏,因此会出现姓不同而氏相同的现象。

5.社会功能不同

以原始使用目的来看,《通志·氏族略》“三代之前……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姓”用以区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说,主要是用来监别血缘;“氏“用以区别贵贱,贵族的氏则可能会随著封邑、官职、或其他的原因而改变,所以由氏可以看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

6.使用对象不同

以使用对象方式来看,姓氏两字在使用上是各异其用的。清初顾炎武《日知录》“氏焉者,为男别也;姓焉者,为女坊也”,表示当时只有男子才有资格称氏,男子称氏而不称姓,即可以氏区别贵贱;女子称姓,姓则用来监别血缘以区别婚姻。因此,姓氏的使用对象不同。

7.姓氏涵括的范围不同

从使用方法限制来看,姓的范围很大,氏的范围很小,一个姓里面可以包含数个氏,不同的姓里面也可以有相同的氏。因此,同姓的人不论同不同氏都不能成婚,但同氏的人,只要不同姓,就可以成婚。

(五)姓氏的转变

在夏商周三代,姓用于别婚姻,氏则用于明贵贱;到了秦汉,姓和氏的区别已经模糊,氏也不再象征特权,平民不但有名有氏,且所用的氏大都因袭自周代,并开始和姓混而为一。

清钱大昕“战国分争,氏族之学久废不讲,秦灭六雄,废封建,虽公族亦无议贵之律;匹夫编户,知有氏不知有姓久矣。汉高祖起于布衣,太史公以上名竽且无可考,况能知其族姓所出耶?故项伯、娄敬,赐姓刘;娥妁为皇后,亦不言何姓。以氏为姓,遂为一代之制,而后世莫能改焉。”

照钱氏的说法,姓氏合一是汉代的事了,因为一般人根本没有姓,这些开创汉朝的功臣,有许多根本就不是贵族,更没有姓,因此就干脆不再写姓,直接就将姓氏合一称呼了,这可以从《史记》得到证明;另外一个可能是由于汉代已经姓氏合一,因此,汉人在用“姓”字与“氏”字时已不加区别,正如今天我们通称姓氏一样。

汉司马迁作《史记》时,《高祖本纪》“高祖,沛丰邑中阳衷人,姓刘氏”,既是姓刘,又曰刘氏,显然司马迁已未加区别刘是“姓”还是“氏”了。因此,清顾炎武在《田知录》中写道,“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始混而为一,《本纪》于秦始皇则曰姓赵氏,于汉高祖则曰姓刘氏,是也”。姓与氏的意义,在文献记载上由汉朝的史记开始合一通称“姓氏”,这个制度也一直被沿用下去,平民也开始使用“姓”,“姓氏”遂成为全民共用的公共财物,“百姓”也成为一般民众的通称,这便是姓与氏合一的过程。

到了宋朝,由于姓氏的发展,上述几种姓氏起源已不足以涵盖当时的姓氏,郑樵《通志· 氏族略》所辑录的命氏方式进一步划分为32类,即:l、以国为氏;2、以邑为氏;3、以乡为氏;4、以亭为氏;5、以地为氏;6、以姓为氏:7、以字为氏;8、以名为氏;9、以次为氏;10、以族为氏;11.以官为氏;12、以爵为氏;13、以凶德为氏;14、以吉德为氏;15、以技为氏;16、以谧为氏;17、以爵系为氏;18、以国系为氏;20、以族氏为氏:21.以名氏为氏;22、以国爵为氏;23、以邑系为氏;24、以官名为氏;25、以邑谧为氏;26、以诠氏为氏;27、以爵谧为氏;28、代北复姓;29、关西复姓;30、诸方复姓;31.夷狄大姓;32、其他。

例如:

以地为氏:

秦、谷一一原出自赢姓,据《通志·氏族略》所载,秦人的先知非子,居住于秦谷(在今甘肃省天水市西南),其后分为二支,一支为秦氏,另一支为谷氏,子孙以地秦、谷为氏。以技(职业、工作)为氏:

屠一一西元前533年,晋国专职“司味”的“膳宰”(宫廷厨师)有位叫屠蒯的,子孙以技屠为氏。

以国名为氏:

如我们所熟悉的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国:齐、鲁、晋、宋、郑、吴、越、秦、楚、卫、韩、赵、魏、燕、陈、蔡、曹、胡、许等,皆成为今天常见姓。

(六)名与字

和“姓”与“氏”一样,  “名”与“字”原本也是不同的意思,是某个时期的文化现象,它们反映了不同时代和社会的特征,后来才开始混用了。

关于“名”,“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这是《说文解字》的说明,笔者解释成“名是代表自己的命,有口,有夕,夕是因为夜间看不到面,所以用口称名”。也就是说《说文解字》点出了“名”的特点:

1.名代表了一个人的命

2.名要用口称呼

利用这两个名的特点,可以回想一下有谁会需要“名”呢?自己当然不需要,名是给别人称呼的,但谁是第一个称呼我们的“名”呢?大家可以很快的想到是“父母”。

也就是说,“名”一开始是父母为了称呼方便给我们取的,这也就是《周礼》“婚生三月而加名”的由来,婴儿出生三个月后由父亲取名,至于为什么是三个月?原因不难想像,当时的纺织技术不高,衣物不够保暖,加以卫生条件不佳,所以小孩夭折的机会很高,因此为了避免小孩取了名字天折,就要等三个月看能存活的,才取名字。

在中国第一个在姓之外有名且被记录下来的是黄帝。据记载黄帝本姓公孙,因生于姬水旁,所以改姓姬,名轩辕。至于他为什么名叫轩辕,目前还不知道;至于在黄帝同期发生火拼争帝的炎,在史书上并没有留下他的名,至于他的名字是否叫炎,目前也无从得知。

到了夏朝,有一则传说故事“少康中兴”。第三代夏王太康被有穹氏(今山东西部)后羿所伐,后来后羿又被宠臣寒浞发动政变所伐,而太康抑郁而终,弟仲康继位成第四代夏王,寒浞持续对太康一家穷追猛打,仲康逃难时死,儿子相(第五代夏王)也被杀死。相的妻子是有仍国(山东济南)诸侯的女儿后缗氏怀有身孕,逃回有仍国,生下了少康(第六代夏王)。

少康长大后当上负责管理畜牧的牧正,寒浞知道后仍不肯放过少康,后来逃难至有虞国(今河南省有虞县),后来担任有虞国掌厨的庖正,国君虞思把女儿“二桃”嫁给了少康,并协助少康厚植势力,有田一成(方十里),有众一旅(五百人),又得有虞国诸侯伯思相助,少康发起义师,联络夏朝遗臣伯靡,直攻有穹国都穹石夺回夏朝的政权。

赵诚《读殷虚书契考释三种》:罗氏(振玉)断定《史记·殷本纪》之“天乙”实是卜辞“大乙”之讹,并确认大乙即成汤。进而考订殷帝王名谧之见于辞者十有七,曰:大乙、大丁、大甲、大庚、小甲、大戊、中丁、且(祖)乙、且(祖);辛、且(祖)丁、小辛、小乙、武丁、且(祖)庚、且(祖)甲、武乙、文丁。另又指出卜辞之示壬、示癸即《史记》之主壬、主癸。到了《殷考》,罗氏又增补了五位:一是大丁后增加了卜丙,二是中丁后增加了萄壬,三是南庚后增加了羊甲,四是羊甲后增加了般庚,五是且(祖)甲后增加了康丁。卜丙即外丙,为太丁之弟;卜壬即外壬,为仲丁之弟;般庚即盘庚,为阳甲之弟;康丁即庚丁,为祖甲之子,所增均是。但所增之羊甲,实当是羌甲,罗氏误释羌为羊,并误以羊甲“《史记》之阳甲”则非是。这一错误,后来又被王国维所接受,直到郭沫若才得以纠正。但总起来看,罗氏这方面的研究,为商王世系的最后论定指明了方向。

不过,从史记以及所发现的甲骨文中来看,商朝的国君的祭名是以其出生日之天干来命名。如:商汤(姓子名履,祭名是大乙,是商朝的创建者商汤)、哀王(姓子名胜,祭名是卜丙或外丙,商朝第二位国君),一直到纣王(姓子名受,祭名帝辛,商朝最后一个国君)都还维持以其出生日之天干来命名的习惯。

到了周朝,周朝的始祖姓姬名弃,是帝营的后裔,弃曾做过尧、舜的农师。但他又为什叫弃呢?相传周的始祖名弃,其母名姜源,一日到郊外踏青,忽见一具大脚印,踩之,不久即孕而生弃。传说姜源不喜爱此子,将之弃于巷内,走兽绕而避之,欲将之置于森林,因无机会而作罢,将之置于冰上,有大鸟以翼护之。其母乃知其子不凡,拾回育之,这就是姬弃名字的由来。不过要被人丢掉才知道其价值,这也只能出现在传说故事了。

《左传·春秋鲁桓公六年》:“公问名于申蠕,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名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百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足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意思是鲁桓公问命名应遵守的礼节时,大夫申提出“信、义、象、假、类”五条命名规则(五类),和六条不可以的命名规则(六不),“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

秦汉以后,随着君王专制的加强,在命名方面除了对“五类”、“六不”同样讲究外,还对一些寓含霸王意义的字眼也同样禁止,如:龙、天、君、王、帝、上、圣、皇等字,此外,也必须避帝王的名字。例如:秦始皇姓赢名政,政同正,因为是正月生的所以取名“正”,但为了避掉“正”的音,所以就将正月改成“征月”,这也就是现在仍有人将“正月”念成“征月”的由来。

前面已经说了,“名”是为(养)父母等长辈所取,具有个体识别、与寄托了长辈期望的功用。但古人通常有“名”亦有“字”,那“字”是什么意思呢?

所谓字,是根据本名的涵义另取的别名。《仪礼?士冠礼》:“冠而宇之,敬其名也”,《礼记?檀弓上》:“幼名、冠宇、五十以伯仲、死谧、周道也”。孔颖达疏“冠字者,人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年至五十,耆艾转尊,又舍其二十之字,直以伯仲别之,至死而加谧”。取字在古代一般只限于士大夫和知识份子,贫民都没得书念了,那还顾得这么多,所一般百姓有名无字。小时会父母取“名”,但男人到二十岁要加冠会取“字”,女子则在十五岁举行笄礼时取“字”,表示他们已长大成人,可以婚嫁了,朋友、同辈不可再直呼其名,所以就替自己取一个“字”,让朋友、同辈、晚辈称呼,到五十岁后,别人会以伯、仲来尊称(限男性),有敬老的含义,以展现礼仪。如:诸葛亮,自己可称名“亮”,但朋友则要称他的字“孔明”。

《颜氏家训·风操》:“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所以“字”除了是自己取的以外,也有自己对“名”的解释,因此“字”兼有“表德”之义,一般情况下,“字”大多取自《论语》、《诗经》等经典篇章,文雅而耐人寻味,所以“名”与“字”的关系通常不难看出来:

1.是同义词和近义词。如:李白,字太白;曹操,宇孟德,“操”和“德”是同义;班固,字孟坚,“固”和“坚”同义;孔丘的儿子孔鲤,字子鱼,鲤是鱼的一种;唐寅,字伯虎,“寅”和“虎”是同义词。

2.反义词。元代孔思晦(孔子五十四世孙),字明道,因为“晦”有愚昧无知的意思,所以思晦与明道是反义词。

3.截取某一辞汇。如:王维,字摩诘,因为当时盛行佛教,便截取了《维摩诘经》的名字。

4.是名的解释或补充。

5.表达长幼顺序。如:唐寅,字伯虎,“伯”是排行老大的意思。《三国志》中说孙坚一家,长子孙策字伯符、次子孙权字仲谋、三子孙翊字叔弼、四子孙匡字季佐。《三国志》中说夏侯渊有七子:夏侯衡,长子,字不详;夏侯霸,次子,字仲权;夏侯称,三子,字叔权;夏侯威,四子,字季权;夏侯荣,五子,字幼权;夏侯惠,六子,字稚权;夏候和,七子,字意权。

当然也会有名和字的关系不太明显的例外,那么名取字的人还得写一篇文章说一下名与字的关系,或取字的理由。如:苏洵为其兄苏涣取字“文甫”,但字面上看不出“涣”和“文甫”的关系,于是他就写了一篇著名的《仲兄字文甫说》。

6.名与字的不同

“名”是为了识别个体、与寄托长辈的期望;“字”是对“名”的内涵的补充和延伸。

“名”是长辈取的;“字”是自己或朋友取的。

“名”是长辈对晚辈的称呼,是一种上对下的关系;“字”是晚辈对长辈或者在平辈之间的称呼,是一种平行或下对上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