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一选五前三直:中世纪欧洲的“裸形处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4:42:45
中世纪欧洲的“裸形处决” 2010-11-29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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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395——1500年,在欧洲是被称为黑暗的中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大陆上的新兴国家长年混战,使得中世纪欧洲生产力发展相当缓慢。而且宗教对人民各种各样的迫害更是登峰造极。在15至18世纪的欧洲,甚至还一度兴起“猎杀女巫”(witch hunting)的风潮,在整整三个世纪内,有大约十万名“女巫”被处死。

   让我们来看看以下几组惊人的数据:英国埃塞克斯郡在1560年至1680年间处死了291名“行巫术”者,其中268人是女性,只有23人是男性,这23人中还有11人是因为“与女巫关系密切”而获罪的。在卡尔文教地区,迫害“女巫”达到疯狂的地步。瑞士的沃州一地,1591年至1680年间处死“女巫”3371人。德国的一个小城市威森斯泰格,仅1562年一年就烧死了63个“女巫”。另一个小城市奥贝尔马赫特尔,在两年内处死“女巫”54人,占全城人口7%。奥培努一地在九个月内处死50个“女巫”,占总人口的近8%。

   

   这些所谓的女巫,说白了只是一群普通的女人,之所以会有“猎巫”这种愚昧和残忍的行为,简单来说有两个方面:其一,认为女人是“祸水”、“贱货”并不仅仅是中国的专利,其实世界有不少民族都有这种传统思维,在世界进入父系社会后,妇女沦为被压迫的对象,男人们往往把自己的失误和弱点都无责任地归咎于女人,在古代欧洲,女人还被认为是“魔鬼”,因为她们会“勾引男人”;其二,人类社会中关于存在超自然力的妖术、巫法和魔鬼的想象由来已久。远古时代,生产力十分低下,生活多由自然因素决定,当生存困境如饥荒、贫困、流行病及天灾人祸出现,人们需要对其进行解释的时候,就很容易将一切归咎于一种非自然力或超自然力的作用——妖魔、巫师、神怪于是应运而生。由于中世纪时期宗教对所谓女巫的恶意宣传,再加上人们对黑死病等未知自然现象的恐惧,因此人们对于女巫的说法是深信不疑。

    猎巫风潮可以称之为文化大革命的“欧洲版”和“女性版”,那个时候要想陷害某个女子是“魔女”或“女巫”,似乎是轻而易举的,当时有告密者获赏、并保证给告密者严守秘密和免罪的规定,所以人们可以肆意陷害。因此,在城市和乡村中任何女子只因长得漂亮而招人妒忌,或因态度高傲而得罪了求婚者,一封告密信就会把她送上死路,而告密者只要悄悄地站在旁边看这出“好戏”从而实现他阴险的目的就行了。同时,有些人是为了报私仇,有些人是为了转嫁自身的危机,所以一时告密之风大盛,很多人都恐慌不安。据说有个叫特鲁阿·埃舍尔的人在1576年被捕前告密说,他能供出30万个“女巫”和“巫师”,最后有三千多人因他的告密而惨遭厄运。猎巫风甚至还成了教士阶层发泄色欲的工具,假如他们看中的女人搞不到手就会将她们诬为“魔女”处死。另外,根据当时的规定,妇女如果被判为女巫,那么她的财产都归拷问者所有,于是猎巫同时成为教士们敛财的良机,所以他们不会放过任何无辜的女子。

    和文化大革命一样,对女巫的“审判”也是荒唐透顶的。

    1616年,初符堡地区的一个女子被指控为“女巫”,在重刑逼供之下,供认说:“我从记不起事的时候就当了妓女。我折磨死了104个小孩,包括我亲生的三个。他们后来被我从坟中挖了出来,一部分煮了吃掉,一部分加工成药膏及其他用于妖术的药剂,他们的腿骨被我制成了笛子。我折磨我的媳妇和两个孩子,我折磨我的两个丈夫好多年,最后使他们死掉。我无休止地同魔鬼淫乱,40多年来我一直到盖赫尔伯格多座山的好多里路的范围内掀起了无数次风暴。在这些山上,每年举行五次狂欢晚会,会上集中了形形色色的2500人……”屈招以后,这位身受酷刑的女子还是被活活烧死。

   1335年,图卢兹宗教审判员彼得·居伊审判了几个女巫,用严刑拷问,直到迫使她们承认和撒旦缔约,参加崇拜冥王的狂欢晚会,与冥王淫乱,吃幼儿的肉等等。她们被迫承认之后就被活活烧死。1597年,德国寡妇、打日工的克拉拉·盖斯勒虽然已经67岁了,但仍被人诬告为曾经和三个魔鬼姘居并犯有其他罪行,因而被捕受审。开始时,克拉拉矢口否认自己有罪,于是审判者对她施用酷刑,起初用铁钳箝她的脚趾,她仍拒不承认,审判者说这是“魔鬼使她顽抗,并坚持了下来”。然后再加重刑罚,迫使她胡乱招供和许多魔鬼淫乱,使240多人惨死,九次使房子起火,还要将这城市统统烧毁……可是以后她的口供记录中断了,因为她在严刑拷打之下咽了气,审讯记录在最后写上了这么一句:“魔鬼不想让她再供什么,因此勒紧了她的脖子。”

    当时在弗赖堡有一位叫玛格蕾塔的寡妇,因受到人们对她家产的妨忌,竟被这些人告发为女巫。尽管她开始并不承认自己是“女巫”和犯有叛逆上帝的罪行。但在不断升级的严刑拷打下,她不得不作如下供认:

1.十年前的一个晚上,在她的花园里出现了一个黑面男人,这个男人与她调情,她满足了他的意愿,他是一个性情冷酷的人。

2.他说服她,不要相信上帝,她这样做了,但她马上感到了愧疚。

3.这个男人说,他叫黑眉林,并给了她一个巫法扫帚,还有一些巫膏(用于施巫术)。

4.她曾在夜间在她的花园里飞行过一段时间。

5.她曾用这个扫帚飞到格欧革家,还去过卡塔琳娜家、安娜家。

6.还有许多她不认识的女人,来过她家,她们在一起又吃又喝。

    就是这份如此荒唐的供词,法庭却很快做出判决:判处玛格蕾塔·M. 死刑,1599年3月 24日执行,由利剑斩首,柴垛上烧尸,审判词结尾是:“上帝原谅这可怜的魂灵吧。”

     这场从 1480年前后开始延续到 1780年的“欧洲女性版的文化大革命”,席卷欧洲差不多 300年,像玛格蕾塔这样祸从天降、无辜葬身火海的良家妇女实在难以统计。专家估计的受害人数差距很大,从十万到几百万不等。数据不详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法庭记录年久失传,另一方面就很多案例来说,人们已很难断定,对被害者是根据巫术还是针对异端信仰定罪的。不过在德国,还是有两个比较可信的数字可以说明当时迫害恶潮的猖獗。一是在巴伐利亚州小城班贝克,当时这个 6000人口的古堡,5年内就有 600人被判为女巫葬身火海:而在同时期的维尔茨堡(人口也约为 6000),有近 900人冤死,相当于每两天里就有一个“女巫”被处死。

        这场从1480年延续到1780年的迫害“女巫”恶潮,席卷欧洲300年。把人类野蛮与畸形的一面发挥得淋漓尽致。良家妇女一旦被诬为“女巫”,立刻被斩首示众,然后焚烧尸体,刀下冤鬼多得难以统计。欧洲人认为自己在为“上帝”清除妖魔和为世界清洗邪恶,而讽刺的是,他们审迅和处死“女巫”的方法本身就是邪恶和极度下流的,女巫们通常都会被脱得一丝不挂地被拷问、游街示众和处死。这是欧洲中世纪历史以及人类文明史上黑暗的一章。

         

按照教会的宣传,女巫是同魔鬼缔有密约、并把自己的灵魂卖给了魔鬼的人,是魔鬼的后裔。魔鬼能化为男人和女人性交或化为女人和男人性交;不过,魔鬼同女人性交所生之子是他从别的男人那里取来的精子所生,所以他的主要目的是使男子阳痿。

当时著名的猎巫“教科书”——《反女巫之槌》描绘了那些邪恶、淫乱,把自己交给撒旦的女性的特征、习惯和技能。说这些女子打扮得十分漂亮,勾引男人,冻结或偷去男人的器官而使他阳痿无能。该书还引用了这样一个“例子”:说是有一个男受害者请一个女巫归还他丢失的性器官,这个女巫叫他爬到一棵树上,从她隐藏了许多男子的生殖器的鸟窝中去拿一只。这个男子想拿个“大一点的”,但受到女巫的严厉斥责,因为这是另一个教士的,不可妄动。 这本书还描写了女巫和魔鬼怎样欢宴,吃人的心肝,狂舞,纵欲等等。还说她们怎样做“人工流产”,把胎儿的头、手、脚一点一点地取出来。女巫的活动被基督教会视为对抗上帝的异端而必须予以严惩,于是打击女巫就成了维护上帝的“神圣使命”。  

被控的女子被拖进法庭,法庭中,圆形天花板立着悬吊人用的柱子;地上也备有拷问台,台上放置螺丝钉制的铁枷。被逮捕的女子浑身都被剥得一丝不挂,除了头发以外,其他的体毛都被剃除(据说这是为了便于寻找可以确认有妖魔附身的黑痣与斑点等等);然后,再用铁丝把她绑在拷问台上,由拷问者用针刺其全身,寻找恶魔的痕迹。如果这女子不觉得疼痛,就不是“魔女”,可是,当常人被针戳刺时,都有痛苦的反应,所以就可据此定罪了。

对女巫用刑的手段也是五花百门。具有极大的讽刺意味的是,这些道貌岸然的审判者们审问“女巫”时,自身还常常施以巫术“以巫治巫”。他们事先要为刑罚成功而祈祷;向“女巫”腹中灌“圣水”,使“魔鬼在用刑时不能缚住她们的舌头”;他们给被剥得一丝不挂的“女巫”身上粘上带子,认为这一来魔鬼就不能打开镣铐了;他们还口念各种咒语以迫使“固执的魔鬼之妻”开口招供……。

        和中国古代的“裸形处决”一样,处死赤身裸体的女性,对许多人来说是“欣赏”、玩弄和侮辱女子的好机会,他们可以对这些可怜的女子为所欲为,从而满足他们的兽欲。而比中国更荒唐的是,在处决“女巫”的审讯记录中,居然还有“那个女人很美,很丰满”之类的字眼。在经过惨无人道的刑迅和审判后,被定名为“魔女”或“女巫”烙印的女人将要面临惨无人道的死刑:斩首、火烧、水淹,甚至被活活的煮死……。

 

  

    

 

   

        和中国的斩首一样,在中世纪的欧洲火刑是比较常用的一种死刑,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如穿刺、锯刑等残酷的死刑。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欧洲女性所受的痛苦一点不比中国的女性要小。

 

   

 

在中世纪的德国,还有一种把女子投入河中以识别“魔女”或“女巫”的方法。首先是把被指控的女子拖到桥上,在众目睽睽之下剥光她的衣服,然后刑吏让她两膝弯曲并把她的双手和双足捆在一起,让众人看。随后,一个玫瑰色的筐子放到水面上,将这女人仰面装入筐子里,然后将绳子放松一些。如果载人的筐子浮在水面上(女人被弄成那种姿势,如果水流缓慢,并不是没有可能浮着的),那么这个女人就是“女巫”,就是“和魔鬼相勾结”的。如果相反,连人带筐沉下去了,那么过一会就开始打捞工作,因为这证明她是无罪的。

在那个时期,处决“魔女”就如同马戏团的色情演出,常常是万人空巷地前来观看,一些男子更为起劲,因为这些“魔女”赤裸的身体、痛苦的扭曲能给他们一种畸形的感官刺激。在施以焚刑或煮刑的广场上,或是投河的桥边,排列着许多小摊,聚集着许多小贩,简直像在赶庙会。1681年,吕贝克地区的一家报纸上登着:“在距当地大约半小时路程的地方抓到了五个女巫,其中两个已被投入水中,其他三个也会尽快受到同样处置。当地有大批的人前往观看实况,其中有个酿酒商的儿子,骑着马匆匆地赶路前往观看,但失身落马,摔断了颈骨。”看来,五个赤裸的女巫尽管面临水刑,但还是给骑马的好色之徒施加了魔法……。

由弗赖堡(Freiburg)古城中心的十字路口向南望去,古色古香的马丁门就矗立在百米远的地方。敦敦实实的石头墙体上,钉有一块令人驻足翘首、印有德文说明的金属牌,上面写着:“1599年 3月24日,玛格蕾塔 M.、卡塔琳娜 S.、安娜 W.被斩首、焚烧,成为迫害女巫恶潮中的牺牲品。她们不过是弗赖堡众多无辜者的代表,谨以此牌系念冤魂。” 数语寥寥,却使人思绪万千,引起我心底的一个愿望,去揭开隐藏其后的那段漫长而又黑暗恐怖的历史,那可是欧洲中世纪历史以及人类文明史上一个血迹斑斑的页章。

弗赖堡 1599年 3月 24日,那个阴冷的早春之日,就在当时马丁门外不远的河堤上,玛格蕾塔等3个被指控为女巫的人将在这里被砍头。堤岸下、河对面,站满了前来观望的市民。他们眼见着刀光之下头血飞溅,又跟随着装上尸首的推车前往设在城南 2公里外的焚尸场。 那里是重要的商贸交通要道,在事先备好的柴垛周围,早有更多的人围起观看,在那里烧尸是能起到杀一儆百功效的最佳地方。

玛格蕾塔、卡塔琳娜和安娜正是在欧洲中世纪后期“迫害女巫”恶潮的最疯狂期(1590~1630年)成为宗教邪恶势力的殉葬品的。 这样摧残女性,是真正恶魔的行径。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令人发指的现象在距今300多年前的欧洲还存在着。

虽然总体上说,欧洲人对女性的尊重程度要比亚、非等国家高,但是在男权主义的社会中,男人们从骨子里都会认为女性不过是他们的附属品,是低人一等的。所以一旦他们需要对女性进行摧残时,其手段往往是令人发指。

        罗马人对女性基督教的迫害。

      

     

  

在中世纪的那个灭绝人性的猎巫风中,欧洲男人们对女性的兽行更是到了登峰造极。那些道貌岸然的卫道士们把“女巫”说成是邪恶、淫乱的人,喜欢赤身裸体地聚会、骑着扫帚飞来飞去、和魔鬼交媾……,并以此作为他们虐杀“女巫”的借口。

在这场猎巫风中,欧洲的男人们用尽各种方法在女性身上施展他们的兽欲。至于这些女人到底有没有罪,他们压根就不会关心……。

     

“魔女之楔”,在中世纪十分盛行,只针对女性。将“魔女”的阴部或肛门置于金字塔楔形物尖端,两脚绑铁球或其它重物,使她们的身体在重力作用下下滑,最终被劈开……。是一种十足猥琐下流的刑具,与中国当时盛行的木驴不相伯仲。

被关在黑暗阴森牢狱中的“女巫”们,她们既用不了“巫术”逃跑,也不能用“魔法”来预知自己将被如何处死。

被逮捕的女巫一般都会用火刑、绞刑或斩首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