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王之王第二季21集:“知识产权”背后的垄断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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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背后的垄断陷阱

作者:郭松民     发表日期:2006-12-14     文章来源:光明观察     跟贴0条     我要点评

内容提要: 发达国家可以从这些超额利润拿出一部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挖走我们的优秀科技人才,继续保持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垄断地位,而我们则由于没有财力增加投入,科技创新事业逐步萎缩,只好永远只能跟在别人后面爬行,永远被锁定在一个只能挣血汗钱的打工者的位置。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日前公布了对中国履行入世承诺表现的评估报告,内容毁誉参半:“誉”主要是“誉”中国对美国开放市场做得好,5年来美国对华出口增长了190%;“毁”则是对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表现啧有烦言,报告威胁说,若不能解决问题,美国将毫不犹豫地诉诸WTO或动用美国贸易法律进行制裁(12月13日《东方早报》)。

  面对美国挟WTO以令天下的堂堂之阵,连一向容易壮怀激烈的网友都感到有点底气不足,只敢在跟贴中小声咕哝:“就中国老百姓那点收入,怎么用的起正版?”之所以会如此心虚,无疑是因为大家都在潜意识中认为,保护知识产权是天经地义,绝对正确的。

  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知识产权”其实并不神秘,无非就是一种垄断收益权罢了!明白了这一点,我们也就可以合乎逻辑地得出这样几个结论:保护知识产权实际上也就是在保护垄断,要反垄断就必然会侵犯知识产权;打击盗版,本质上也就是在打击市场竞争。

  也许有人会说,不保护知识产权,人们创新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这种说法听起来无懈可击,但实际情况却也并不尽然。如果我们认真研究一下专利法的逻辑就会发现,专利法保护发明创造积极性的功能,其实和其扼杀发明创造积极性的功能是一样大的:在没有专利法以前,任何发明人都可以凭借其发明获利,所以大家都积极性搞发明。而有了专利法以后,再搞发明就要冒很大的风险,因为如果有人在他之前申请了专利,则他的努力就完全白费了,所以大家反而不会有积极性搞发明了。

  知识产权制度最不合理的地方还在于,它把利润看得至高无上,远远超过了这些发明的使用价值本身。比如在一些非洲国家,一方面是大量人口因患上爱滋病而死亡,另一方面是西方的制药公司不顾这些国家极度贫困的现实,仍然不肯放弃自己的专利,迫使这些国家不得不宣布不再保护这些药品的专利而自行生产。对资本来说,利润确实是比生命更重要啊!

  不过这些都还不是问题的关键,我认为真正的关键在于,目前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几乎掌握了百分之百的世界核心“知识产权”,如果我们对“保护知识产权”的逻辑不假思索地全盘接受,则意味着我们要按他们开出的包含了超额垄断利润的高价付钱,长此以往,就会出现这样一种让人很难接受的前景:发达国家可以从这些超额利润拿出一部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挖走我们的优秀科技人才,继续保持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垄断地位,而我们则由于没有财力增加投入,科技创新事业逐步萎缩,只好永远只能跟在别人后面爬行,永远被锁定在一个只能挣血汗钱的打工者的位置。

  当然,我们现在还没有能力来修改WTO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游戏规则,但站在中国的立场上,我们也不是完全就无所作为——我们可以提倡广义的版权开放原则,揭露知识产权原则的虚伪性,为修改这些原则创造舆论;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美国通过大幅度降低正版价格的方式来配合中国打击盗版;最后,在涉及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的极端情况下,干脆也就不要再理会什么劳什子知识产权了。在我看来,不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的思考并拿出自己的对策,而一味地按照别人的口哨起舞,是最愚蠢,也是最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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