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山天师系统:七杀例详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5:44:22

七杀格常见组合:


一、 杀用印化
己 乙 丙 戊
酉 亥 寅 子
原解:“此以酉金为源头,生亥水,亥水合寅而生丙,丙火生戊土,元神皆厚。乡榜出身,仕至观察,为人宽厚端方,九子二十四孙,富有百余万,寿至百二十岁,无疾而终。”

七杀格,官杀并现,印星化之,见伤官亦被印星制化,有食神而官星得用,则有正财亦不忌。此造,官杀本混杂,最宜用印,见乙木则喜,顺手将伤官也收伏,所以格美,而官星即得用,则印绶不畏财星。

 

丁 庚 甲 壬
亥 戌 辰 申
原解:“甲木休困已极,庚金禄旺克之,一点丁火,难以相对,加之两财生杀,似乎杀重身轻,不知九月甲木进气,壬水贴身相生,不伤丁火。丁火虽弱,通根身库,戌乃燥土,火之本根,辰乃湿土,木之余气。天干一生一制,地支又遇长生,四柱生化有情,五行不争不妒。至丁运科甲连登,用火敌杀明矣。虽久任京官,而宦资丰存,皆一路南方运也。”

此造杂气偏官月令相地,自坐辰水印库,又申辰拱局,成杀用印化,透壬水引偏略减分数。此造不可理解成伤官驾杀,因伤官力弱又有印星存在,是没有话事权的,若无地支印库,只有壬水偏印,勉强作印绶看,亦影响程度。

 

丁 甲 戊 戊
酉 辰 戌 午
原解:“此重重厚土,甲木退气,不能疏土,则土情必要年支酉金,发泄菁华。金逢火,盖其意亦欲日主之生,虽然远隔,两意情能,喜辰酉合而近之,如中有媒矣。初运癸卯壬寅,离间喜神,功名蹭蹬。困苦刑伤;辛丑运中,晦火会金入泮,连登科甲;庚子己亥戊戌,酉北土金之地,仕至尚书。”
杂气偏官,印仁化杀,本不至于尚书,又见午戌会刃得印星变化、伤官得制,故格高,此造之格大,非全凭于“七杀得制化”,若只有甲木得丁化,难得如此大贵,因杀只得余气不甚旺,身强杀独现,制杀强过化杀,所喜亦有午火阳刃半合局,伤官得月令相地,皆得制化,相当于“七杀被化”“伤官被制”“阳刃被印绶变化”三者之功的综合,故位高。

 

丁 辛 丙 丙
卯 亥 寅 申
原解:“此造杀虽秉令,而印绶亦旺,兼之比劫并透,身旺足以用杀。用杀不宜合杀,合则不显,加以辛金贴身,而日主之情,必贪恋羁绊。喜其丁火劫去辛金,使日主无贪恋之私,申金冲动寅木,使日主无牵制之意。更妙申金滋杀,日主依喜用而驰骤矣。至戊申运,登科发甲,大志有为也。”
杀用印化,正财不喜,但卯上见丁可去之,寅木来浊正印,又得申金制化,搭配得当。此造的关键在于两财一喜一忌,皆是“六亲生克”的内涵,正印化杀,辛金正财大忌,是为“贪财坏印”,故喜劫才去辛,而寅木来浊正印,则喜申金制之,若正偏财同论,岂得如此造化?


二、食神制杀
庚 壬 辛 癸
申 午 酉 巳
原解:“此庚辛壬癸,金水双清,地支申酉巳午,煅炼有功,谓午火真神得用,理应名利双辉。所惜者五行无木,金虽失令而党多,火虽当令而无辅;更嫌壬癸覆之,紧贴庚辛之生,而申中又得长生,则壬水愈肆逞矣。虽有巳火助午,无如巳酉拱金,则午火之势必孤。所以申酉两运,破耗异常;丙戌运中,助起用神,大得际遇;一交亥运,壬水得禄,癸水临旺,火气克尽,家破身亡。”

此造七杀格,成格字眼在于时辰癸水食神,见伤官则浊,所以初运破耗,丙戌乃是官星透出,统领大运,故得际遇,亥运壬得禄,是伤官得势作用,七杀又透出逞凶,故凶。理解的关键点在于――食神制杀而伤官来“浊”,伤官是不喜的,这个“浊”导致了凶处暗存,不可理解成伤官、食神是等效的,宜从格局高低、事象吉凶两个角度分别考虑。

 

三、伤官驾杀
庚 壬 辛 甲
申 午 酉 午
原解:“此亦用午中丁火之杀,壬水亦覆之于上,亦有庚金紧贴之生。所喜者午时一助,更妙天干覆以甲木,则火之荫盛。且壬水见甲木而贪生,不来敌火,四柱有相生之谊,无争克之风,中乡榜,仕至观察。与前造只换得先后一时,天渊之隔,所谓毫厘千里之差也。”
简析:此是七杀强身强,以伤官驾杀,财星党杀最为不宜,尤喜太岁主庚劫劫去甲木正财,搭配得当,故有层次。时辰为归息之地,吉凶全在时消息,若无此时辰之凶,如何显年庚救应之功?此造即是只见伤官,而不见食神,作伤官驾杀论,本来七杀众,以一壬水制不是所喜,但甲木又透党杀,是“更大的病处”是“首要矛盾”,又见庚金劫去甲财为喜,故作吉论。杀众宜化不宜制已经降为格局次要矛盾了。


四、正官引化
癸 癸 丙 甲
亥 亥 辰 午

原解:“此官杀乘旺,原可畏也,然喜午时生食制煞,时干透甲,生火泄水。旺杀半化为印,衰木两遇长生,赖此木根愈固,上下情协,不诬也。白手成家发财数万。”
七杀格,透官星,已得辅正,体凶而用吉,时刃助官星之威,如何不贵?双癸势大而甲木偏气且力轻。
此造七杀旺且众,无明制字眼,甲木自坐死地,又丙火身轻,则甲不作印绶看,妙在杀不透而正官透,引偏化正,很大和具备了正官格的内涵。富而不贵,一是因为甲木之故,二是午中有伤官亦浊官星贵气。

 

五、阳刃、劫才合杀
癸 庚 甲 乙
未 申 申 亥
原解:“甲申日元,生于孟秋,庚金两坐禄旺,喜亥时绝处逢生,化杀有情,癸水元神透出,清可知矣。但嫌杀势太旺,日主虚弱,不能假杀为权,所以起而不起也。廪贡终身。”
此造七杀透出,乙庚相合,二者均自坐得生扶为相停,本为美格,如何层次不高,只因支多七杀,“甲以乙妹妻庚,凶为吉兆”,但一女侍二夫,如何得吉,大降层次。

 

六、弃命从杀
辛 辛 乙 乙
巳 丑 酉 酉

原解:“乙木生于季冬,支全金局,干透两辛,从杀斯真。戊戌运连登甲第,置身翰苑;丁酉丙申,火截脚而金得也,仕版连登;乙未运,冲破金局,木得蟠根,不禄。”
此造成弃命从杀格,无它处浊杂,故贵。
或有人疑问,又见乙木,如何论从?很简单,乙亦被“囚”,根本无力助我日主,如遇劫匪,只是多了一个“人质伙伴”而矣,不影响弃命从杀之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