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林业局局长:中国社会的“道德焦虑”与“道德抉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6:22:54
中国社会的“道德焦虑”与“道德抉择”邓清波2011年09月23日08:58   来源:《浙江日报》中国社会的“道德焦虑”与“道德抉择”--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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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道德滑坡”现象引起中国社会普遍焦虑、成为舆论关注焦点的时刻,让我们再从一件小的新闻事件来发微:

  安徽合肥沿河村村民刘士圣开着电动三轮车载了同村老人李家珍一程,途中发生意外翻车,76岁的李家珍过世。为表达心中愧疚,刘士圣4次要赔偿老人家属,但都被婉拒。老人的儿媳妇称,家人都不同意要刘士圣的钱,她本是做好事,要了钱的话良心过意不去。

  两家村民的互谅互让,获得了许多人的高度赞美,认为这体现了美德。然而,换个角度来看,难道老人的家人收下车主家赔偿的钱,甚至还依照法律要求更多,就不是美德了吗?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搭顺风车出了交通事故,车主也是应该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所以如果老人的家人收下车主赔偿的钱,这也是遵守法律,依法维权,这仍然是美德。

  所以,从这件小事上,其实可以看出两种道德选择:一种是如两家村民现在所做的,放弃法律程序而互谅互让,这体现的是中国传统乡村美德;一种则是依照法律途径界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双方都遵守法律规定,这体现的是民主法治时代的美德。换言之,不能说只有老人的家人放弃赔偿才是美德,而依法主张赔偿就不是美德。

  从这个角度,再来反思南京“彭宇案”发生之后,国内出现很多类似事件,从而引起的社会对道德滑坡的普遍担忧。我们不难发现,在许多舆论中其实存在一个明显的误读,那就是对当代中国社会究竟需要哪一种道德这个问题,实际上没有搞清楚。在许多人看来,老人跌倒而有人扶起,这就是美德;反之,如果因此产生纠纷被告上法庭,那就是“道德沦丧”。实际上,在这类事件中,双方对权利义务产生纠纷而诉诸法律,人们应该关注的是法庭的审判是否公正、法律程序是否严格,只要这方面没有问题,那么这就仍然符合民主法治时代的道德规范。

  诚然,道德问题是当前社会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寡廉鲜耻、道德沦丧的现象值得高度警惕和重视。但是,当代中国社会正处于剧烈的转型当中,可谓真正的“五千年未有之变局”,自然,社会道德规范也需要转型。在社会转型、道德观转型的时代,一些传统道德观念在许多人心目中日渐淡薄,社会上时或出现所谓“道德真空”、“道德滑坡”的现象,其实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过程。对此,人们应当重视,但没有必要过分焦虑、恐慌。更为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明确,面对当前这种状况,中国社会真正需要的是加快构建新的道德体系,而不是对传统道德的一味怀旧和片面回归。也就是说,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的是,当下和将来的社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道德?眼下提倡的道德是不是真的符合时代发展的方向、符合民主法治的要求?生活中人们究竟要选择遵从哪一种道德标准?

  应该在弄清这些问题的基础上,再来加快新的社会道德建设,这样才能完成社会道德转型,使整个社会展现出新的气象。而不是简单地扯起道德的大旗来质疑一切,当然,也不是盲目地为“田园牧歌”唱“赞歌”。如果说,两家村民的互谅互让是体现了传统美德,那么,他们完全没有考虑到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又焉知不是暴露了当前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法治建设的滞后呢?毕竟,单纯的互谅互让并不足以处理现实生活中更多复杂的关系,而民主法治才是构建现代社会良善秩序的根本途径,基于民主法治理念的新道德体系才是社会需要的抉择。
(责任编辑:陈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