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中情报的重要性:《喀什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喀什市政府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21:27:37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收官之年,喀什市也将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下一个五年,即“十二五”做好规划。“十二五”时期,是喀什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编制好“十二五”规划,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为此,喀什市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十二五”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邮件发至:xj0998kss@126.com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2823386

 

 

 

前  言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推进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机遇期。编制好《喀什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对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二五”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组织开展了“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进行了“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的研究、咨询和专题讨论,吸收了各专项规划的研究成果,广泛听取并采纳了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与国家及有关省市的规划进行了衔接,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喀什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取向,集中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的施政方针和决策意图,是各级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编制实施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制定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是喀什市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规划》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条主线,以国家赋予的特殊政策和发展机遇为动力,以打造“中国西部明珠”, 建设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绿洲田园式的现代化城市为目标,把加快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途径,统筹兼顾各产业的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突破点,集中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切实让各族群众得到实惠,举全国之力建设喀什经济开发区的信心和决心,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自觉参与到推动喀什市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各项工作中,为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第一章    发展机遇和挑战

第一节    “十一五”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快喀什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国务院32号文件的历史机遇,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团结稳定,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完全可以自豪地说,这五年,是喀什历史上经济社会发展最好最快的时期,是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力度最大、成效最为显著的时期,是产业发展最为迅猛、经济实力增长最快的时期,也是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最好、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以及地委、行署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艰苦奋斗的结果,也是我们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深化认识、创新发展思路和举措的结果。总结"十一五"发展历程,有这样一些启示和经验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借鉴。一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在不断深化对市情认识中拓展发展思路。有了科学的发展思路,才能更好地动员和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少走弯路,实现加快发展的目标。二是必须坚持抓主要矛盾,着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难题,在解决矛盾中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三是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努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着力破解体制机制性障碍,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五是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调整经济结构,下功夫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六是必须不断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把进取精神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勇于直面矛盾,善于在复杂局面中开辟前进道路,在攻坚克难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水平。这些经验和启示,是“十一五”的实践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下去,并发扬光大。

第二节  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发展机遇:“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喀什市加快科学发展、实现科学跨越的重要时期。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产业转移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周边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主要宏观经济指标开始回升,经济进入恢复性增长阶段,我国与中亚、南亚等国进入全面合作的新阶段,为喀什市打造开放型城市、发展外向型经济营造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从国内看,我国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国家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经济结构调整进入加速期,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日益巩固,蕴藏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为喀什市加快发展带来新的机遇。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中央决定设立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深圳市对口支援喀什市,西部大开发新十年等诸多历史性机遇的推动下,“十二五”期间我市将迎来飞速发展。具体说:一是国家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之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疆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对于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家在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前所未有,将进一步夯实喀什市的发展基础。二是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的确立,激发了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雄心壮志,体现了国家对新疆发展的高度重视,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背景下,着眼于进一步加大沿边开放力度,充分利用亚欧大陆桥交通枢纽的独特区位优势,加快新疆与内地及周边国家物流大通道建设,打造向西开放的门户、基地和桥头堡所提出的战略举措,为推动城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巨大的保障。三是援疆工作助推喀什发展。中央从战略全局考虑,确定深圳市对口支援喀什市,中央的综合带动和深圳市的无偿支援必将大力助推喀什市发展,深圳市30年的特区建设经验,将为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的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这些都为实现喀什市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面临的挑战: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原因,喀什市发展还相对滞后,与全国、全疆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比较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经济总量规模小,产业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与城市定位不符;人才匮乏与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金融环境基础薄弱;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备;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异常艰巨等诸多不利因素和问题。

总之,“十二五”时期是喀什市发展面临的重要机遇期和现实战略期,挑战与机遇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总体上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时机,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妥善应对各种挑战,立足科学发展,不断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先行先试、后发赶超,不为任何困难所阻,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建设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和对口援疆为契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学规划为前提,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紧紧围绕打造中国西部明珠,建设面向中亚、南亚的商贸、旅游中心城市,绿洲生态田园式和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目标,全面推进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努力实现富民强市战略,推进喀什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第二节  发展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原则。以建设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为契机,把规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兼顾城市与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与环境,整体与局部等方面,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使喀什市的发展符合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需要,步入科学的发展轨道,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基础。

二是坚持民生优先、和谐发展的原则。重点抓好老城区危旧房改造、富民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等惠民工程,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就学、就医、住房、安全等实际问题,真正实现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是坚持先行先试、创新发展的原则。中央赋予的特殊经济开发区政策,着重在“特”字上下功夫,摒弃传统思维模式,创新发展理念,要有敢闯敢干、敢为人先和后发赶超的雄心壮志,先行先试,走出一条符合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实际的创新发展之路。

四是坚持产城结合、全面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引进面向周边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组装加工贸易业,形成产业集群高地。根据喀什市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城市功能区和各类产业发展区,形成产业发展和城市发展相融合,带动相关产业和行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达到产业发展和城市发展相辅相成。

五是坚持调整结构、协调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地缘区位优势,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高位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强化商贸支柱产业地位,推动商贸旅游业的大发展;坚定不移的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培育新兴产业,填补空白,使各产业的比重符合喀什市的实际和发展定位,促进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喀什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3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度增长,居民消费率逐年提高,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持续增加,工业增加值占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不断提高,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经济社会保持跨越式发展,

——城市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城市面貌明显改观,重大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老城区改造基本完成,东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到位,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初具规模,“大喀什市”城市框架不断拉大,“一市两县”经济加速融合,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不断提升,建成区面积拓展到100平方公里。

——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城市防灾减灾和安全运行体系不断完善。各族群众受教育程度和健康水平逐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城镇就业率进一步扩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稳步提高。社会保障覆盖率和水平继续提高。

——开放水平显著提高。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得以全面实施,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协调发展,“走出去”战略更加成熟,参与全球经济和区域合作更加广泛,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抵御风险的能力显著提高,成为面向周边国家和具有吸引力的重心城市,出口产品的贸易集散地和加工商品基地建设进程加快,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和桥头堡作用凸现。

 ——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各民族大团结不断巩固发展,维稳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更加夯实,社会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城市法治化水平和市民素质明显提高,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深入人心。

第三章  全力建设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

喀什设立经济开发区,是推动喀什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实现与中亚、南亚国家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喀什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要立足喀什、依托南疆,面向西亚、中亚、南亚和欧洲,建成西部对外开放的窗口。

第一节  特殊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

科学规划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按照国家对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借鉴深圳经济特区的建设经验,面向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高起点、高标准、科学合理规划。喀什市中心区重点规划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金融贸易区和农副产品加工区,伊尔克什坦口岸重点规划建设进出口商品物流仓储集散中心、进出口产品加工区。

科学确定经济开发区产业方向。按照打造建设面向世界的出口加工制造基地和商贸物流基地的要求,本着低碳经济、绿色发展的原则,积极利用中央支持和对口支援的特殊政策和有利条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特色,构建适合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长远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发展商贸物流、农副产品深加工、纺织、建材、冶金、机械组装加工、旅游、文化、民族特色产品加工等产业,带动全市产业的转型升级。

加快实现特殊经济开发区功能定位。以产业聚集发展为基础,以产城结合、融合发展为主要模式,充分发挥国家赋予的特殊优惠政策,依托口岸和沿边优势,把特殊经济开发区建成面向周边国家、中东乃至欧洲的重要商贸物流集散基地;建成国家重要的出口商品组装加工基地和农产品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建成国家边境开放示范区,进口能源和稀缺矿产资源的国际大通道,“走出去”开发能源资源和开拓国际市场的大本营。

第二节   推进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拟定的经济开发区规模,迅速着手开展特区范围内土地现状、地质条件、人口分布、耕地面积、水文分布、道路状况等全面调查和勘察,迅速开展道路、水、电、气、暖、绿化、防护林等项目编制准备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政策支持,加大开发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特殊经济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初步构建科学合理、功能配套、协调发展的空间布局体系,力争到2020年大幅度提升特殊经济开发区整体发展水平、综合经济实力和竞争力,为推动跨越式发展发挥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转变利用外资理念和方式,外引内联,强势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同援疆省市的沟通,建立与援喀四省市的内联机构,积极引导外向型生产企业落户喀什;借鉴深圳在电子产品上的技术优势和企业的管理经验,大力发展家电和电子产品产业,在小型家电产品的出口方面实现突破性进展。利用经济开发区的特殊优惠政策,大力引进一批央企、行业龙头企业等规模实力型企业,完善产业链,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使特殊经济开发区尽快发挥辐射聚集效应,带动我市工业经济快速发展。

特殊经济开发区效应凸现。利用中央赋予的特殊政策,立足喀什特殊区位和比较优势,先行先试、大胆突破,积极争取在金融、土地、税收等方面的特殊优惠政策,在资源税改革、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尝试优势资源就地转化、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进行创新,通过特殊经济开发区的开放带动,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增强综合实力,尽快形成多极增长、相互促进的格局,进一步凸现喀什市在中亚南亚经济圈的重心地位。

第四章  加快城市发展步伐

紧紧围绕打造中国西部明珠,建设面向中亚、南亚的商贸、旅游中心城市,绿洲生态田园式和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目标,以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城区建设为重点,统筹兼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加快推进“大喀什市”建设进程,全力提升中心城市的核心地位。

第一节  城市规划及空间布局

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喀什市总体规划(2010-2030)》提出建设“欧亚大陆国际之城、中国内陆开放之窗、和谐发展首善之区和历史人文魅力之都的战略定位,立足近期建设东部城市新区,远期南跨发展,控建南部生态湿地,北部特殊经济开发区的城市空间布局,着眼可持续发展,塑造特色,高标准统一规划区域内的行政功能区居住功能区、产业功能区和生态保护区,形成地域特色鲜明、产业布局合理,与城市形态有机衔接的浓郁民族特色、绿洲生态田园式的现代城市格局。

“十二五”期间,重点完成《喀什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及年度建设计划,城市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特殊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喀什行政中心城市设计,以及喀什市城市综合交通、给水、排水、环卫、电力、燃气、供热、园林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通过规划调控,推进城市形态合理布局、特色产业相对集中,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综合承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通道建设,统筹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城区与旧城交通网络建设,以公路、铁路、航空建设为重点,逐步形成市域、周边县市、国内大中城市乃至周边国家的高效便捷的交通运输体系,为大喀什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公路。以国省道为骨架,以县乡道为网络,推进实施城市西区“五纵七横”、东区“五纵五横”公路主干线建设,规划建设“四客三货”站场、中吉乌铁路编组站、空港物流园区、公铁联运物流园区、特殊经济开发区、口岸公路以及综合国际物流园区客货物流进出口的公路网体系,重点建设喀什绕城高速、国道314线阿克苏至喀什等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力争把喀什市打造成通往中西亚大动脉上的重要交通枢纽。

 

铁路。以国际通道、口岸通道和货运通道建设为重点,加快中吉乌铁路建设进程,力争库尔勒—阿克苏铁路复线延伸到喀什,继续推进中巴铁路项目前期工作,适时开展中塔铁路前期研究论证,尽快扩建喀什车站(以客为主),新建喀什北站(货车作业技术站)。努力争取早日开通喀什开通直达内地列车,喀什在南疆铁路中的枢纽作用凸显。

民航。加强航空港建设,继续推进喀什机场改扩建工程,完善机场口岸设施,使其具备国际干线机场水平;加强航油保障能力建设,开工建设喀什航油战略储备库。争取自治区和国家支持,批准喀什机场口岸办理落地签证业务,恢复喀什—伊斯兰堡航线,开通喀什直达卡拉奇、新德里、杜尚别、比什凯克、奥什、喀什尔、迪拜等周边国家重要城市的国际航线和直达西安、天津、深圳、重庆等内地大中城市的国内旅游航线。

到2015年,初步形成公路运输便捷安全,铁路营运里程增加,航空运输线路增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各种运输方式衔接紧密、布局合理、连接东西、纵贯南北、快捷高效的交通综合运输体系,为打造西进东出的国际大通道和交通枢纽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节  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结合喀什市的基础设施现状,综合考虑人口、资源、发展、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从全局出发,本着高起点、高标准、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考虑“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使新规划的基础设施与现状设施有机结合,城市近期建设、片区开发、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相协调。“十二五”期间,实施以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城区、北湖组团、克孜河城市段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统筹道路、供排水、供热供气、垃圾处理、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学校、医院、交通、市场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城市发展需要,不断推进城市化进程。

新城区:在城市东部跨315国道,围绕小亚浪水库和大亚浪水库区域规划建设30平方公里的新城区,功能以行政中心、现代商业、物流业、教育园区和生活居住为主,配套建设城区道路、供排水、供热、燃气及电力等基础设施,计划基础设施总投资30亿元。“十二五”期间,重点完成贯穿新城区绕城高速,喀什机场至阿图什,喀什市至麦盖提县三条73公里的高速公路建设,形成与中心城市及周边县市的便捷高效通道。规划建设约1000亩的行政中心及教育、卫生、现代服务业、物流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园建设,推动人流、物流向新城聚集,城市新区格局初步形成。

公共交通:以道路建设带动城镇建设,延伸城市道路骨架,为城市未来发展拓展空间。加快深喀大道等新旧城连接干道的建设,完善老城区、新城区和特殊经济开发区的路网结构,加快提高支路网密度,改善道路微循环系统,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规划建设双向4-6车道城市主干道54公里,建设双向4车道城市次干道80公里,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到2015年,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为12平方米,道路总长400公里,道路总面积达到720万平方米。

供水:完成喀什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在建项目。新建盖孜河上游河口水源地,配套水源地至喀什市一、二水厂输水管线 10600 米,配套地下水源井 66 座,取水规模达到25 万立方米/日。扩建城东水厂水源地,新增水源井 12 眼,规模由2.6 万立方米/日扩建至 5 万立方米/日;扩建城东、城西水厂,新建城北水厂。到2015年,城市供水工程规模达到35万立方米/日。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建设一批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线,使再生水成为工业、城市绿化等重要水源。

排水:完成喀什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在建项目和喀什市污水回用工程,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 100%,再生水回用量达到污水集中处理总量的30%以上。新建和改造城区排水管道187940米,扩建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水日处理规模由8 万立方米扩建至22 万万立方米,新建污泥干化处理厂1座。到 2015 年,城市日污水处理24万立方米。

电力: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用电需求,进一步改造城市电网,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建成华电喀什火电厂2×35万千瓦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加强电网建设,积极推进750千伏输电线路向喀什延伸工程。到2012年解决缺电问题,到2013年解决发展用电问题。

供热:新建供热面积5-15万平米换热站166座,新建供热一次管网260公里、二级管网1328公里,改造15年以上二级小区热网320公里,城市供热建筑面积达到15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5%。

天然气:推进管道天然气向有条件的乡镇发展,加大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力度,新建中心城区北部第二门站1座,设计规模 2.5 亿方/年;新建 LNG 气化站2 座,高中压管网 165公里,新建5座1万Nm/d汽车加气站。到“十二五”末,用气户数达到13万户,用气普及率达到83%。

园林绿化:加大城市绿色空间建设力度,坚持大干林业、干大林业的思路,充分利用交通廊道和自然河湖水系,开辟城市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构筑绿洲田园城市。重点实施新城公园、昆仑公园、北湖公园、香妃园、居住区公园、克孜河景观带以及新建道路的绿化建设,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城市绿地面积、公共绿地面积力争每年分别增加1200亩、1000亩、300亩,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7%、32.3%、12m,花园式单位庭院和小区达标率达到40%,绿化合格单位庭院和小区达标率达到75%。

城市环境卫生: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新建45万平方米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有效库容约400 万立方米,建设4座垃圾中转站,设计规模400吨/日;新建公厕 150 座。到2015 年,建成规范的、符合国家环保的,集收集、清运、处理为一体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80%以上。

第四节  构建城市公共安全体系

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和灾害救援应急机制,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十二五”期间防灾减灾主要任务:一是构建全面综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整合卫生、安监、交通、民政、畜牧等行业的组织系统,建立职能明确、责权分明、组织健全、运行灵活、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组织系统。二是建立覆盖广泛、反应灵敏的预警系统,对公共安全事件进行宏观性、前瞻性总体考虑,科学、定量、实时地诊断、监测并预警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总体趋势。三是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重点加强吐曼河、克孜河城市段的堤防及河道整治,提高防汛抗洪能力。四是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强化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提升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老城区危旧房改造综合治理、富民安居工程建设和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改造加固等项目的实施,提高抗震能力。五是加强灾害救援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形成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和网络。

第五章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按照中央确定把喀什市建设成为面向中亚的区域性商贸、旅游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着力抓好第三产业发展,不断提升第三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比重。

第一节  高位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以建设面向中亚的旅游中心城市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实施“旅游兴市”战略,依托喀什厚重的历史文化、浓郁的民族风情和独特的自然风光,充分挖掘和展示“古丝绸之路明珠、维吾尔风情之都”的丰富内涵,创建“喀什市旅游综合开发改革示范区”,使旅游业成为实现喀什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支柱产业和长治久安的民生产业。到2015年,实现接待国内外游客670万人(次),旅游收入35 亿元。

一、繁荣发展文化产业

坚持以现代文化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充分挖掘喀什厚重的文化内涵,进一步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挖掘工作,积极抢救和保护物质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结合旅游业发展和独特的维吾尔民俗文化发展优势,培育旅游文化、民俗文化。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将文化产业纳入招商引资范围,打造一批独具喀什特色的文化产业品牌。继承和弘扬民族手工艺品制作、地毯编织、艾迪来丝绸、民族服饰、土陶艺术等民族民间文化,展现民俗表演、手工艺品制作等优秀维吾尔族民间艺术的传统优势。以保护、传承、挖掘历史文化为主线,以维吾尔族历史文化为品牌,以文化遗产观光、文化体验为核心产品,启动一批优秀剧目创作,推出一批反映各族群众固边兴边的文艺作品和优秀影视节目,不断创作和积累具有广泛影响的民族传统艺术代表作,提升文化软实力和旅游内涵。

二、加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

依托喀什及周边地区和国家丰富的旅游资源,以及喀什独特的地缘优势,在不同层次上全方位开拓喀什旅游发展空间。打造喀什市旅游核心圈、环喀什地区旅游基本圈和环周边国家旅游拓展圈。

产品开发。科学实施《喀什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喀什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国家级乃至世界著名”的标准和要求,借鉴国内国外先进经验,高起点、高水平规划建设好香妃故园、艾提尕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玉素甫·哈斯·哈吉甫墓(福乐智慧园)、班超纪念公园、徕宁城、九龙泉和云木拉克夏宫等旅游景区,重点将香妃故园、艾提尕民俗文化旅游景区打造成国家5A级景区,促进旅游景区实现升级换代。对老城区实施改造保护,对有价值的历史遗存进行恢复性重建,增加历史文物景点数量,大力发展民间手工艺品的制作和销售,规划开发建设民族手工艺品、民族风味美食等特色街巷,满足不同客源群体的不同需求。

产业协作。成立喀什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土地储备、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优惠,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参与旅游项目开发建设。重点引进大型旅游产业公司投资建设旅游项目,吸收其先进旅游开发和管理经验。组织承办好喀什旅游文化节等节庆和展会,大力发展商务旅游。加大金融业对旅游项目的授信支持和担保力度,允许部分景区以经营权或门票收入为质押获取贷款。围绕旅游产业与商贸业、文化业、会展业、生态观光农业、金融业等相关产业链条的相互延伸,实现协作发展。

市场拓展。积极把握国家设立特殊经济开发区和加大向西开放的有利时机,以疆内为主要市场,加大对中东部地区特别是广东省、山东省、上海市和深圳市等国内客源市场的开发力度,巩固和提高国内外旅游市场份额,实现与国内主要城市和周边国家航线直航,构筑面向国内外的旅游大通道,力争实现设立周边国家签证代办处、允许相互落地签证、互设对方为旅游目的国,开通前往中亚、南亚、欧洲城市航班,加强与周边国家首都城市及迪拜、新德里、伊斯坦布尔等旅游城市的联合与协作,突出古丝绸之路历史文化背景,共同开发特色精品旅游项目,推动喀什丰富的旅游资源与周边国家旅游资源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喀什旅游的国际化程度,打造世界级新丝绸之路黄金旅游线路。

三、完善旅游服务支持体系

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健全旅游公共服务网络,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旅游景点和城市主干路的连接,形成旅游畅通线。建设具有宣传、咨询、预定、投诉等功能的综合性旅游服务平台,提升景区形象。全力推进宾馆餐饮业建设,大幅度提高星级宾馆数量,培育一批中高端餐饮服务企业,打造维吾尔族特色餐饮业,提高旅游的综合接待能力。推进旅游信息服务,建设一流的喀什旅游网站。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研发旅游产品,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健全旅游的食、住、行、游、购、娱等配套功能。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在旅游餐饮、住宿、交通、景区、旅行社、导游、购物及应急管理等方面,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优化服务质量,成立高标准的旅游培训中心,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熟知喀什人文历史的导游人才。

 

第二节  优先发展商贸流通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

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依托经济开发区物流保税区、外贸商品展示区建设,努力开拓周边国家市场,加快城北环中吉乌铁路、国际航空港、314和315国道的国际物流园规划建设,建立完善以公路、铁路、航空为一体的运输体系。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引进规模大、辐射强,集运输、仓储、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为一体的知名物流企业,加快培育一批第三方物流企业,建设以喀什市为核心,辐射周边国家及地区的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努力把喀什建成向周边国家的对外贸易中转集散地、仓储配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地。

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科学布局城市商业区,满足广大市民消费需求。在提升现有商业区服务功能的基础上,以投资新建的城市综合体为依托,加快形成城西、城北、城东三个新区域商业区,规划建设新城的东部区域商业区,形成覆盖全市、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的商业布局,加快替代乌鲁木齐,辐射整个南疆的商品批发零售中心城市建设步伐。支持现有市场扩大经营规模,提升专业水平,加快小商品城、建材城建设,规划南部汽车城,北部生产资料市场,扩展商品市场种类。规范口岸物流、客流管理,加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大通关”进程,完善报税、展示、加工、仓储、运输、冷藏、包装配送、国际货贷、报关等现代服务功能,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连锁经营、代理联运等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工程、农超对接和农资物流配送的支持力度,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

积极发展其他服务业。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兴办便民商业、医疗服务、文化服务、安全保卫等产业,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推动物业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转变。加快发展工程建设、财务、法律、评估、咨询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快完善社区服务业,强化市政共用服务业。大力发展会展经济,争取将喀交会纳入国家级展会,搭建良好的区域经贸合作平台,提升地方展会的品牌影响力,充分展示区域新形象,增强合作发展的吸引力;依托乌洽会、西洽会、津洽会和境外展会等平台,大力宣传喀什、推介喀什特色产品,扩大会展经济的覆盖范围和经济效益,努力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和发展水平。

第三节  培育壮大金融业

紧紧围绕喀什跨越式发展的目标,积极争取中央特殊政策的支持,大力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喀什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引进股份制银行,鼓励金融机构调整和优化网点布局;抓住国家批准在新疆首个开通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有利政策,推动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改善结算环境;完善外汇支付环境,开展居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积极发展金融保险业,构建金融服务体系。以适应国际化规则和推动区域经济融合发展需求的特点,健全金融保险的保障功能,实现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在喀什设立分支机构,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形成机构齐全、功能完善、形式多样、分工协作的多层次金融体系。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实现金融服务网络的全覆盖,满足多样化经济主体融资、清算、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的需求。加快金融对外开放步伐,实现与周边国家的金融机构互设,畅通资金清算渠道。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功能和融资能力,实现金融业运行的市场化、商业化,初步形成以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和资本市场为主的统一的金融市场体系。积极扶持1-2家本地符合条件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集合债券,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加快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步伐。建立城市规划与土地储备相结合的联动机制,通过财政资金补充、城建资产注入、土地增值收益返还等形式,建立持续的城建资产与资源注入机制,不断扩大城市建设投融资主体的资产规模和资金流量,提高资产质量和运营能力。灵活运用发行企业债券、股票上市、信托计划等多种融资渠道,创新直接融资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同时,采取BT(建设—转让)、BOT(建设—运营—转让)、TOT(转让—运营—转让)和PPP(政府项目与民间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城建项目的融资创新,逐步实现城投公司的滚动发展、良性发展,争取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创业板上市融资。

推进国际化金融服务。建立辐射周边国家的结算服务保障体系。鼓励和支持周边国家金融业到喀什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国内银行以喀什市为支点,到中亚国家设立机构拓展业务。开展多层次、多币种的银行结算渠道,建立和完善跨境银行结算体系。建立直接通汇的结算渠道。制定针对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贸易结算融资办法,完善外汇支付环境,开展居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增加银行各网点外汇结算业务品种,创新结算工具,为双边贸易提供更为便捷、全面的金融服务。

第四节   积极发展房地产业

住房保障。科学谋划房地产发展,优化中心城区开发规模,鼓励建设富有喀什特色的星级宾馆、度假村等房地产项目;以普通商品住宅供应主体地位,大力发展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形成适应不同消费阶层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高档住宅小区的建设和富民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促进住房消费。“十二五”末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5平方米

房产服务。加快培育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规范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立公正、透明的一级市场,培育和完善二级、三级市场,完善物业管理服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完善小区各种设施的配套,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完善住房市场供应体系,建立文明高效的房地产交易流通服务体系。

宏观调控。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降低普通消费者的消费成本,保持房地产价格的平稳运行。优化商品住房结构,适度开发中、高档商品房,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确保住房有效供给。建立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监管调控体系,使房地产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第六章   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坚定不移的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依托特殊经济开发区,加快喀什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促进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条,推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培育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到2015年,工业增加值达到82亿元。

第一节  做大做强现有工业

一、电力

重点支持华电2×350 MW热电联产项目,鼓励和支持水泥制造等企业建设余热发电项目和自备电厂建设。加快公格尔电站-疏附-喀什、阿克苏-巴楚-喀什Ⅱ回等9项220KV输变电项目建设,建成喀克220KV环网;建设喀什北郊、疏附、疏勒等24项110KV输变电工程和46项35KV工程,提高电网的供电能力。实现输变电设备环网运行,有效提高输变电能力,扩大供电范围,确保供电安全,切实保障城乡工业发展和生活用电需求。到2015年供电达到70亿千瓦时。

二、建筑建材业

紧抓喀什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历史机遇,立足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巨大需求为导向,做大做强建材行业,促进建材行业升级,扩大建材门类,打造建材工业基地。

水泥。推进水泥行业建设步伐,加快天山多浪新建200万吨旋窑生产线和红旗水泥生产线建设步伐,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技改投入,扩大现有产能。发展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线,鼓励水泥下游产业的发展,扩大商品混凝土使用范围和规模,快速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科技研发实力,增加企业效益,提高产品附加值。

发展新型建材。以满足大喀什市建设需求为目标,积极发展外墙保温板、纸面石膏板和新型涂料,推广使用空心砖、加气块等新型墙体材料。

三、纺织业

依托喀什丰富的棉花资源,承接、改造和发展纺织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形成纺织行业聚集区,延长纺织业产业链条,建设民族服装生产基地。按照自治区纺织行业的统一部署,建成纺织工业园区。大力提升纺织行业技术含量,积极发展高支纱、高档面料、彩色棉纱等新品种,提高装备水平,实施赛络纺节能技术改扩建项目。大力引进织布、纽扣、丝线等服装配套产业,延伸纺织深加工产业链。

第二节  培育发展支柱产业

围绕资源优势,发展民族品牌,以周边国家及中东国家巨大的清真食品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引进大型加工企业,形成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现代化加工企业。把喀什建成面向中亚、南亚的出口商品组装加工基地、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清真食品加工基地。

一、组装加工业

充分发挥集群口岸的地缘优势,加速推进“东联西出、西进东销”的外向型经济建设步伐,加快承接内地产业转移,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培育组装加工业,建设南疆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建立实施组装加工业成长战略的激励机制,加大政策倾斜,积极引进组装加工企业,重点发展汽车、家电、低压电器设备、机电设备、大型机械、摩托车、电动车组装,立足南疆地区消费产品升级换代需求和周边国家市场需求,提升我市轻工业产品科技含量和生产水平。通过市场规划效应,建立面向周边国家市场的日用百货小商品生产基地和批发零售集散地,使出口组装加工业逐步成为加快我市工业发展的支柱产业。

二、农副产品深加工

依托喀什地区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优势,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鼓励支持现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大力引进各类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胡萝卜汁浓缩和净菜加工。加大林果产品转化力度,发展果品罐头、果汁、果酒等林果产品加工;发展新型畜牧产品,深化牛羊肉特色畜产品深加工,到“十二五”末,特色农副产品加工转化率和林果产品加工转化率得到显著提高,把喀什市建成面向中亚、南亚的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

三、加快发展清真食品加工业

以周边国家及中东国家巨大的清真食品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与周边穆斯林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和沟通,积极引进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大力发展清真肉制品加工产业和方便食品加工业,引导和扶持清真食品企业的发展,坚持走精细化加工的路子,推进清真产品认定机制,以品牌经营为切入点,发展饼干、糕点等加工项目,积极培育民族食品企业,努力建设成全国乃至国际清真食品加工基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三节  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发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在重点装备制造业和研发基地布局上给予特殊支持,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高新技术装备制造业等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占领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制高点。

电子与信息技术。抢抓深圳对口支援的重大机遇,借助深圳市在电子产品上的技术优势和企业管理优势,发挥喀什市人力资源优势,围绕南疆广大群众和周边国家逐步升级的消费结构,重点发展计算机、手机、数字机顶盒、数字视听产品和电子元器件等信息产业,积极通过信息产业的研发,推进我市新型工作化进程。

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围绕特色农畜产品及植物资源,推进医药生产、医药流通、中药材种植业发展。培育生物制药、生物兽药、生物饲料产业链和功能性食品产业链,重点发展以胶原蛋白糖衣、石榴活性成分等喀什具有资源基础的医药成分。加强与国内大医药企业、销售公司的联系,组建营销网络,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先进制造技术。以出口为导向,建立健全实施组装加工业成长战略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争取政策倾斜,积极引进先进制造企业,重点发展家电、低压电器设备、机电化工设备及面向周边市场的汽车制造加工业。

新能源。依托喀什丰富的光热资源,积极探索新能源发展模式,争取国家政策补贴,引入新能源企业,推进太阳能和生物质能源的利用。

第七章   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重点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特色农业,增强农村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居民生活和周边国家市场需求,建立农产品综合贸易市场、活畜交易市场,大力引进肉产品加工出口等各类龙头企业,发展面向周边国家的订单农业,提高农业整体水平和效益。积极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它中介组织,规范农户、生产基地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形成以大宗农产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和农副产品出口交易市场为主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提升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水平。优先发展劳动力资源密集型农村二三产业,使二三产业和劳务经济成为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扶持现有农村二三产业,引进一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借助深圳援建资金,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二三产业园区,使符合产业政策但不能满足经济开发区入驻条件的中小企业入驻产业园区,成为发展工业经济和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渠道。

发展特色农业。围绕建设“大喀什市”中心城市的“菜篮子、肉篮子、果篮子”,远郊乡重点发展绿色农业、示范农业,提高种养植水平,扎实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扩大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示范区规模;加快生态农业示范园、休闲农业精品园建设,全面提高特色农业发展水平。

拓宽农民持续增收渠道。统筹城乡就业,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农民就业培训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培训,引导劳务输出和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逐步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产业工人转变。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合伙创业、联合创业,并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提高投资性收益比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第二节 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以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为目标,逐步破除城乡二元体制,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到2015年,基本建立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全面提高农村发展水平,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平等的公共服务。

一、推进城乡建设管理一体化

一是强化规划的先导作用。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结合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精心编制城乡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编制重点乡镇、农村居民点布局等一系列规划,使规划完全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引领城乡一体化发展。二是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按照自治区确定的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原则,稳步推进“富民安居”工程,达到住房面积不落后、功能不落后、质量不落后、产业不落后,从而实现10年、20年不落后的目标,集中连片建设一批民族特色浓郁、基础设施配套完备、环境整洁优美的集中居住区和示范区。三是建立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与城市联网对接,构建便捷畅通的城乡交通骨架网络和通讯网络;加快城市公交、供气供暖、污水处理、垃圾集中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四是建立城乡一体的管理体系。搞好城中村改造和新型社区建设,逐步建立社区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城市管理职能向农村延伸。

二、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城乡一体、全面覆盖、低点起步、逐步提高的思路,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健全完善就业、养老、医疗、住房、救助、教育等涉及民生的保障体系。就业保障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现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互联,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的就业政策扶持体系和各类就业群体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养老保障体系: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参保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逐步形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和以新农合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以货币直补为特点的保障机制,解决包括城中村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解决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困难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大病补助标准和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以就业促救助,加快解决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残疾人的就业问题。

三、推进城乡一体化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土地流转的方向及规模,为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向城镇集中留足空间、创造条件。建立完善土地流转经营激励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管理服务机制,促进土地流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逐步放宽失地农民和自愿进入城市的有地农民的落户准入条件,消除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文化教育等城乡差别,使进城务工农民与城镇居民享受平等待遇,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三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改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公共服务,实现公共财政城乡全覆盖。四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发改、规划、国土、建设、城管、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职能向农村延伸;积极有序地改革乡镇行政管理制度,强化行政管理统筹,降低行政成本,使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相适应。

 第八章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坚持生态优先,着力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市理念,加强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加速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一节  促进资源节约利用

一、节约用水

推进农业节水。因地制宜地推广渠道防渗、灌区节水改造,加大对高效、常规节水农业的投入。

推进工业节水。重点抓好电力、纺织、建材、农副产品深加工等行业节水技术应用,鼓励高耗水企业增加节水技改资金投入,优先使用城市再生水,促进废水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实现废水资源化。到2015年,工业用水回用率达到88%以上。

推进城市节水。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按节水标准设计,继续实施分类水价政策,合理控制开采地下水,做到采补平衡。

 

 

 

二、节约能源

加快高能耗企业技术改造,降低资源和能源耗费,突出抓好电力、水泥、建材、纺织等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加快推进燃煤工业锅炉改造。鼓励使用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推广使用建筑节能新型材料和节能墙体,降低建筑能耗。在公用设施、居民住宅等推广高效节电照明产品。积极推进采暖收费改革,降低采暖能耗。推进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工程建设。

 

第二节  积极发展低碳循环经济

积极发展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低碳循环经济,通过调整结构、提升技术、改进消费方式等减少石化能源的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优化结构,构建低碳产业支撑体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现代物流业和服务业,重点支持新材料和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控制对能源消费总量的过度需求,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积极探索“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发展模式,提高可再生资源的重复利用水平。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努力构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大力开展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的清洁生产,建立以清洁生产为核心的物质小循环,最大限度地降低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以废渣、废气、废水等综合利用为重点,建立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十二五”期间,万元工业增加值电耗和水耗每年均下降5%。2015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40%,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

第三节  加强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

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逐步提高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制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营造良好的生态可持续发展环境。

生态建设。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湿地保护、水土保持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有效保护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到“十二五”末,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喀什市总面积的10%以上,有效改善栏杆水库和瓦甫水库的生态状况。完善和实施喀什市生态功能区划分,有效保护近郊湿地资源,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健康发展。到2015年,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37%,城市绿地率达到30.2%。

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东、城西、机场三大片区7个一级水源地保护工作,严格执行饮用水源的水质控制标准,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加快推进河道整治工作,重点治理吐曼河、克孜河、恰克玛克河、东湖、北湖、栏杆水库和瓦甫水库等7个区域,使地表水水质得到根本改善,全市河流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综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大力实施“蓝天工程”,推进电力、水泥、建材、纺织等行业二氧化硫综合治理,到2015年二氧化硫消减量比2010年增加30%,排放量在1万吨左右。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力争达到100%。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严格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城市扬尘,市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提高。2015年,空气质量级别力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天数比例的78%,五级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

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推进农村垃圾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开展农村畜禽养殖和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医疗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医疗垃圾和危险废弃物的安全处置。到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综合防治噪声污染。改善区域环境噪声污染和交通噪声污染,到2015年,市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控制在56dB(A)以内,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dB(A)以内。

第九章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着力改善民生

 “十二五”时期要大力推进以改善民计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发展科技、教育、卫生、文化和体育事业,完善社会各项保障体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使各族人民群众从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一节  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引进高科技企业,加快高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力提升工业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大对出口商品的技术创新,促进出口结构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转变。推进农业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及创新,助推优质、高产、高效现代农业发展。依靠科技进步,支撑和引领喀什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第二节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提高现代化教育水平。

学前教育全覆盖。加强农村学前教育,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2015年基本满足社会需求,实现学前三年教育全覆盖,市区、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办园标准,村级幼儿园达到地区示范幼儿园办园标准。

双语教育全面普及。全面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和加授民语文的双语教学模式,到2012年基本普及学前两年双语教育,力争实现中小学起始年级均实行双语教学;到2015年基本实现双语教育全覆盖,普及率达到85%以上。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提高“普九”整体水平,整合教育资源,加大布局调整,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9%,中小学生毕业率达100%。各学校基础设施、教学设备配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逐步完善青少年学生综合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丰富青少年文化生活。全面完成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远程教育覆盖面达到100%。普及中小学校信息技术教育课程,达到自治区“班班通”规划要求。

积极发展高中教育。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到2015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学龄人口达到80%以上,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教育的升学率达到90%,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发展面向产业需求的职业教育。加强校企合作,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加强与对口支援市职业院校的交流合作,鼓励引导内地职业院校来喀联合办学、兴办分校,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到2015年,全市职业学校办学规模达到5000人。

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规模。到2015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全免费比例达50%以上。

发展高等教育。发挥中心城市的优势,集中力量争取国家高等学校的项目投入和引进社会民办高校。将喀什师范学院的规划建设纳入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的整体规划,建成一所与特殊经济开发区相匹配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喀什大学),增设急需的经济管理、国际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城乡规划、旅游和酒店管理等专业,造就一批适应喀什发展需要的人才,为实现喀什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节  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健全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逐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成9万平方米市人民医院新建项目工程,加大医疗设备投入,计划开放床位1000张,在“十二五”末达到三级甲等医院的标准。积极发展中医、民族医药事业,新建喀什市中医院。结合城市发展规划,新建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整合40个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厂矿企业医务所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加大乡镇、街道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建设投入,到2012年村卫生室标准化设施覆盖率达100%;完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生指导等“六位一体”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就医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城乡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抓好重大疾病预防控治,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上实现新突破。

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疫情监测信息网络,提高对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传染病年发病率控制在230人次/10万人以下。

加强医疗队伍建设。健全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利用国家西部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和深圳市对口支援,培养和引进一批医学专业技术人才,到2015年,培养50名在地区范围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专业学科带头人,继续医疗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提升医疗卫生队伍整体水平。

加大食品安全和药品市场监管。加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理顺职责关系,强化职能责任,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第四节   加快发展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

加快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重点建设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民族文化艺术传承中心、民族(民俗)博物馆等一批规模较大、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文化体育阵地。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为重点,加强基层文化阵地、文化队伍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建立覆盖城乡的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坚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发挥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加大市、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升群众体育、竞技体育水平。到2015年,市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0%。

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工作。深化广播电视体制改革,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的转变,逐步走上产业化经营,积极推进电台、电视制播分离制、全员聘用制、评聘分离制、节目制片人负责制等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涉及民生的广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十二五”末,农村无线数字电视入户率达到90%以上,远程教育入户率达到80%以上。

第五节   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和三项政策”,控制人口数量,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3.65‰以内。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市、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各种业务信息平台建设,构建以人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核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体系。大力实施优生促进工程,降低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积极发展婴幼儿早期教育。

 

第六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在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同时,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建立健全利益均衡、利益表达、利益分配机制,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拓宽就业渠道。多渠道多方位实施就业前的岗前培训,提高职业资格持证率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大就业再就业力度,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领域开拓一批公益性岗位,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及服务行业的就业,大力发展社区、农业富裕劳动力技能培训,重点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和城镇失业人员、农业富裕劳动力培训就业问题,实施订单式培训订单式就业,使农业富裕劳动力技能培训就业形成产业一体化的就业结构。帮助残疾人员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优抚安置政策,鼓励其及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和自谋发展,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把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作为优先目标,统筹城乡、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配套推进,逐步将各类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实现城乡统筹和应保尽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95%,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5%,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8%,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到95%。

完善和规范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按特价指数的波动幅度动态调整低保补助水平。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优先解决“三孤”人群的集中供养问题。城乡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完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加强社会帮扶、社会优抚、临时救助、慈善互助工作,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现役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

第十章   做好对口受援工作

坚持以规划为先导、民生为根本、产业为重点、人才为支撑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深圳市的支援,积极发展我市特色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改善民生。着力抓好民生工程建设,依靠深圳援建资金,加快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扶持社会事业发展,把推进“双语”教育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支持和文化医疗机构建设,新建一批学校、医院、文化和社会福利设施,通过对口援建切实让各族人民得到实惠。

发展产业。充分利用国家给予喀什的优惠政策,借助“喀交会”等平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深圳对口支援,大力推进喀什市“二三产业园区”建设,吸引对口支援省市企业到喀什市发展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促进经贸交流与合作,加快产业发展,提升产业规模和水平,增强造血功能,促进喀什市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促进就业。以援建项目为依托,利用各类重大项目建设的有利时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吸纳更多当地少数民族劳动力就业。引进先进职业技能培训经验,加快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技术培训步伐,建设培训和实训基地,满足多样化培训需求,提升就业能力,完善就业培训体系,促进稳定就业。

培养人才。协调推进干部援疆和人才援疆,通过双向挂职、两地培训和支教、支医、支农等办法帮助我市培养专业技术干部、人才。支持基层组织建设,选聘深圳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基层组织任职。选派干部到深圳挂职、学习、锻炼,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加大专业技术人才援助力度,选派优秀教师、医务人员等专业技术人才喀什市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培养本地相关领域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和少数民族各方面急需的紧缺人才。

第十一章   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行政体制改革。借鉴深圳市30年来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在加大行政体制改革上实现重大突破。按照大部委制的机构设置模式,整合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能,理顺职责分工,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建立起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与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相匹配的行政管理体制。

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经营性事业单位逐步转制为企业,面向社会,实行产业化经营。教育、卫生等领域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深化内部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提高服务质量。承担或部分承担政府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在政府授权委托下依法行使管理职能。

财税体制改革。提高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建立并不断完善科学完整、结构优化、有机衔接、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管理,大力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财政改革。完善征管措施,实现各项税收收入应收尽收,确保财政稳定增长。

第十二章  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统筹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发挥喀什市在中亚南亚的区域中心地位优势,面向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坚持全面推进“外引内联、东联西出、西来东去”的开放战略,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形成对内合作与对外开放互动、共赢的新局面。

一、扩大国内经济合作

充分利用地缘、区位优势,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以扩大规模、优化结构为着力点,改善投资环境,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创新招商方式,通过推介宣传,积极吸收和利用社会民间资金参与喀什市的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加强同援喀四省市的沟通与合作,主动吸引和承接对口支援省市以及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积极引导面向周边国家的外向型生产企业落户,大力引进区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化进程。

二、加强区域交流

构建向西开放窗口,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以企业为主体,以周边国家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加快与周边国家的物流大通道建设,打造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基地和桥头堡,最大程度发挥中心城市的资源配置能力和对周边市场的影响力,鼓励和支持有优势的企业以投资、参股等形式“走出去”,大力发展与周边国家在煤炭、有色金属、木材、石油、天然气和农业等领域的合作;联合周边国家统一谋划、集中开发旅游资源,参与市场开发,全面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的大力支持,将喀什市作为上合组织区域合作的战略平台,设立上合组织国家间投资贸易便利化谈判机构,承担上合组织官方框架下交通、能源、金融合作项目的洽谈。充分利用“喀交会”的平台作用,参与和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商会,加强和周边国家的合作交流。

三、扩大对外贸易

认真研究并充分利用上海合作组织、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推进双边或区域贸易自由化进程。进一步加大对周边国家市场的开拓力度。重点开发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市场;大力发展转口贸易、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等;加强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积极争取国家扶持外经贸发展的一系列专项资金政策,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展农林牧交流与合作,开发各类矿产资源。提高出口商品质量,支持和鼓励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本地产品出口。建设与周边国家的协调联系机制、双边经贸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喀什与周边国家进出口货物运输车辆的相互延伸,促进我市与周边国家贸易便利化。促进口岸“大通关”机制建设,建立重点进出口企业与口岸、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边检、外汇管理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到2015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36亿美元,年均增长55.2%,实现外向型经济协调可持续增发展。

第十三章  推进“人才强市”战略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效益是第一效益”的理念,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打造人才集结高地,为喀什市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第一节   加强人才培养工程

大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着力优化人才结构,以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多措并举“育”人才。鼓励和引导内地高校和科研院所来喀联合办学、兴办分校,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技术工人。健全完善深喀人才交流培训机制,本着“按需培训,提高素质”的原则,选派各行业、各领域技术骨干到对口支援省市挂职或培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着力在各行业、各领域早就一批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建立党政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研究制定党政人才专业能力建设培养规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合作培养方式,有计划、有重点的选送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优秀党政人才到研究机构、高校、企业进行深造。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加强教育、政法、宣传文化、农业科技、社会工作、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社会发展各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节   实施人才引进工程

加强和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在科研经费、入户、住房等方面给予专项资助和生活补贴。提高引进人才的层次和质量,把人才引进的重点放在高层次人才上,重点引进经济类、社会类、工程类、建设类等支撑喀什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点发展领域以及增强喀什市自主创新能力所需的专家、学者及各类尖端人才。积极探索有针对性的高技能人才引进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地引进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业根据发展需要,采用岗位聘用、项目聘用、职务聘用和人才租赁等灵活方式引进人才;鼓励各类高技能人才采取“柔性流动”的方式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合作与交流;对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可放宽学历和职称限制,纳入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以满足发展需求。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用事业吸引人才,用事业留住人才。

第三节   建立和完善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

制定适合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发展需要的人才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人才引进、使用、培养、管理、考核、奖惩的长效机制,形成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标准。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委任、聘任、选任等任用方式,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建立首席专家、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等高端人才选拔使用制度。制定高层次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引进待遇办法和市政府顾问聘请办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设立市人才引进(招聘)专项基金,建立以政府奖励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人才奖励制度,对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实行奖励。探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完善人才服务体系,规范人才市场管理,建立开放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营造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

第十四章  加强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加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第一节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加快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喀什市特色的市民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塑造新时期的喀什精神。以“构建和谐喀什”为目标,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倡导“感恩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旋律和弘扬“喀什团结、我的责任;喀什稳定、我的责任;喀什发展、我的责任;喀什繁荣、我的责任;喀什文明、我的责任;喀什和谐、我的责任”的喀什市时代精神,使“六种责任”真正成为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新喀什、扎根新喀什、建设新喀什的力量源泉和思想灵魂,以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实现喀什的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诚信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市各族人民的凝聚力。

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深入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推动“双拥”工作,增强全民国防意识。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整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第二节  加强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

以建设平安喀什、法治喀什为重点,加快依法治市进程,不断提高民主化、法制化水平,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基础。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不断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统一战线工作,不断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完善村民自治和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制度,推进政务、村务和社区事务公开。

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增强公民法制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构建现代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施司法公开,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健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第三节  加强民族团结  维护社会稳定

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始终把促进民族团结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使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始终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表彰先进典型,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加强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建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必须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牢牢把握反分裂斗争主动权,切实推进长治久安。坚持“主动出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始终把打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对维稳建设的各项投入和保障力度,将维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以技防为依托,积极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维护稳定的立体防控网络,努力建成街面巡防、社区农村联防、内部单位防范、卡点盘查和阵地管控等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综治维稳中心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服务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认真执行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活动。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抓好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预防和制止工作,认真防范和化解社会各类矛盾,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市委对“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统一领导,完善规划实施机制,把握好规划实施的重点和时序,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专项规划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要依据规划纲要的要求,采取具体实施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建立行业专项规划与自治区级规划、地区专项规划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在重大生产力布局、重点项目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上指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间安排上科学有序,形成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协调的科学规划体系。要把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中,确保各行业协调有序发展,不断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和发展的实际成效。

第二节  规划实施管理

按照下级政府规划服从上级政府规划,专项发展规划服从总体发展规划,同级规划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确保规划分阶段有效落实和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

实施监督评估。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及时分解落实规划实施的发展战略、任务和政策,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并将其列入考核目标。在规划纲要实施的中期,喀什市应组织力量对“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找出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机制,有关部门要跟踪、检测、分析相关领域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年度实施情况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人大、市政府相关组成部门联合组成考核组,对规划的约束性指标、主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重大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规划实施调整。本规划纲要一经批准,由喀什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规划实施期间,若出现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要对规划修订、调整的,由市政府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规划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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