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网三 寇岛任务: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树立“五观”--中国共产党新闻--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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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树立“五观” 中共泰安市委党校党建教研室副主任、教授  孟凡强  2011年03月14日13:58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树立“五观”--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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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仅反映了党的性质和宗旨,而且深刻反映了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领导干部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树立“五种观念”:

  第一,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权力既是“好东西”,又是“坏东西”,同时也是“怪东西”。所谓权力是“好东西”,是说掌权为公,造福于民,好人掌握权力能办好事;所谓权力是“坏东西”,是指权力有自我腐蚀的特性,坏人掌握权力能做更多坏事;而权力是“怪东西”,就是官位越高,权力越大,对领导干部的要求越高。权力能放大领导干部的缺点,缩小其优点,掌握大权的领导干部稍一不慎,就会招来非议。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认识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不论领导干部权力多大,位置多高,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都应该在自己的岗位上尽心竭力地为人民服务,使权力真正成为造福人民、服务社会的“好东西”,而不能使之成为谋取私利、招惹是非的“怪东西”,更不能成为贪污腐败、损害人民的“坏东西”。

  第二,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树立执政为民的服务观。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说到底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领导干部在服务观方面存在两种不同认识,即让民服务和为民服务。所谓让民服务,就是干部让人民群众为官员自己服务。“让民服务”,是一部分领导干部的一种自私的潜意识,“为人民服务”虽然提得很早了,但有些领导干部往往仅是口头上说说,而实际上却是让群众替他服务。而为民服务则是指无产阶级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两种服务观体现出两种不同的世界观价值观。邓小平早就指出:“世界观的重要表现是为谁服务”,从“为谁服务”的角度看,坚持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就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宗旨,毛泽东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邓小平也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江泽民强调指出:“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胡锦涛总书记也多次指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对于共产党人来说,领导的本质就是为人民“服务”,邓小平指出,领导就是服务。这既不是宗教经典中的箴言和圣谕,也不是道德家们超凡脱俗的界说和描绘,而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干部“一切为了人民”的伟大实践。“服务”二字,反映了我们党的世界观价值观,反映了我们党的宗旨,反映了我们人民政权的特点,更反映了我们各级干部的根本职责。在为谁服务,服务什么,怎样服务,乃至实现和维护谁的利益问题上,党的各级干部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只有这样,干群关系才能融洽和谐,党的事业才能兴旺昌盛,改革和建设才能始终获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

  第三,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树立为民谋利的政绩观。政绩,是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成绩和贡献。而政绩观则是对政绩的总的看法,包括什么是政绩,怎样树政绩,为谁树政绩,如何衡量政绩等问题。现实工作中的政绩观存在着正确与错误两种情况,而区分的唯一标准,就是是否有益于广大的人民群众。从现实生活看,我们党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正确对待政绩,但也确有部分领导干部没有真正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不能正确对待政绩。一些领导干部在发展问题上,只注重经济的发展,不注重社会的发展,持“为发展而发展”的思想观念,导致发展简单化为经济数量的增长,简单化为GDP决定一切。有的领导干部树“政绩”是为自己追名逐利,邀功升迁,所以说话办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不怕群众不高兴,就怕领导不开心,不是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而是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为了在任期内的功绩,重近功求现利,图虚名使虚劲,重“显绩”轻“潜绩”,有时则搞劳民伤财的假政绩。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全面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追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思想环境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政绩。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那样:“真正的政绩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应该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内涵,以科学务实的态度看待政绩,在工作实践中创出真正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政绩。

  第四,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树立人民至上的群众观。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最根本的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各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和抓住解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来部署、展开、抓落实。首先,凡涉及群众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是大事,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要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领导干部的第一责任和最高追求,时刻把群众的柴米油盐、衣食住行、喜怒哀乐、冷暖安危挂在心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能不能富有成效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是衡量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强不强、工作实不实、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好不好的试金石。其次,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这就需要正确反映、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兼顾好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最大限度地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再次,始终坚持加快发展、民富国强。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五,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树立廉洁奉公的廉政观。廉洁作为领导干部的从政之道,其价值意义不仅仅在于洁身自好,更重要的还在于要“奉公”。只有“奉公”,廉洁才会自觉;“奉公”是廉洁的价值依归。廉洁奉公首先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新形势面前,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经得起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的考验,真正过好“名位关、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人情关”。其次,要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化公为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