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纪 论坛:周永坤 依民意审判的比较法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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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坤 依民意审判的比较法支撑 发表时间:2008-4-13 9:19:00 阅读次数:1650     所属分类:杂文

 

 依民意审判的比较法支撑

 


  中国的改革开放正在进行之中,依鄙人私见,司法改革不久将会有大的动作。我预测改革的攻坚之处可能在两个方面:一是重启“从重从快”之机制,以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实现审判思想的根本转换,审判将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以体现法律的人民性,更好体现司法为民的科学发展观。由于本人没有时间对它的伟大意义进行论述,但也不能对此项大事袖手旁观。“从重从快”是中国独创,没有什么国家的经验可以借鉴。对于审判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我倒是想起巴基斯坦的经验,或许对中国的司法改革有所裨益。下面略举两则。

  1.依“部族法规”审判。部族法规是巴基斯坦特色,它充分体现了当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因此依“部族法规”审判值得借鉴。
  据《扬子晚报》2005年3月19日报道。2002年,穆克塔尔•梅伊11岁的弟弟被发现与另一部族的一名少女单独在一起散步。按照“部族族规”,如果没有其他人在场,这种行为就被视为通奸。于是村子里的长老会议认定她的弟弟犯了通奸罪,裁决应该由梅伊偿还,并授命村中男子对她进行轮奸。

  2.乡村委员会审判制。这一制度也是巴基斯坦的特色,有充分的民意基础。这也值得我们学习。
  在巴基斯坦,由乡村委员会审判或仲裁的制度在偏远的旁遮普邦地区非常普遍。最近就发生了一起如下的判决。在巴布瑞安瓦拉,两个女孩的父亲与其表妹私奔了,表妹的家人要求拿他两个年幼的女儿“还债”。于是乡村委员会作出仲裁,要分别为9岁和7岁的女孩嫁给他们的表叔。上周,约30名男子在当地委员会以及一位村中长者的带领下冲入9岁女孩纳齐亚•纳瓦兹的家中,强迫她和7岁的妹妹沙齐亚嫁给家族中的两个成年男性亲戚。幸好纳齐亚家的其他家庭成员迅速赶来阻止了妹妹沙齐亚的婚礼,但纳齐亚已被迫嫁给了24岁的表叔。《父亲与其表妹私奔》,《扬子晚报》2008年3月31日。